红。
石之轩一边不断向炉中输入真气,一边凝神止念,凭着内丹全力吸纳虚空的天地精气,炼化为真元之气。
好半响,石之轩倏地睁开双眸,精芒爆闪,一手飞快的抄起铁钳,夹向炉中剑胚,另一手则抄起一柄足足两百斤的精钢锻锤,舞起重重锤影……
“镗镗镗……”
锻打声震耳欲聋,密如疾雨,至阳至刚的韵律足可令任何闻者心烦气躁,热血奔涌。
无人知晓,在这个无名山谷的茅庐之中,他正以前无古人的方式锻炼着一柄怎样的绝世锋芒——天地精气源源不断的灌入他那堪比在世神魔的身躯,化作充满灵性的先天元神之气,复又阴阳两分,太阳真火从左手顺着铁钳注入剑胚,太阴真水从右手注入精钢锻锤。
锻锤每一次锻打剑胚,都是太阳真火与太阴真水的碰撞与激荡,爆炸性的反震之力,比与同等级高手的交锋有过之而无不及,却全部倒灌回他的身躯。
且不说他如此“高耗能”的锻打方式是否有其余铸造师能够做到,单单这种排山倒海的反震之力,足可让从古至今的任何绝顶铸造师在三两锤之后筋骨尽碎、七窍流血而亡!
似这般犹如将自己的精气神劈成两半,在体外不断碰撞,反震却又倒灌己身,周而复始,急促无比的高强度作业,纵然以他的坚韧身躯,亦不免浑身汗如雨下,蒸汽腾腾。
更要在精气神碰撞时难以言喻的煎熬中竭力维持心如止水的定境,以使每次锻打的落锤点及力道拿捏得分毫不差。
没人能够分清,他到底是在锻炼剑胚,还是在锻炼自身精气神,纵然燕飞的道体,亦或向雨田的魔体,也难比他做得更疯狂一丝半点儿!
到了最后,他的毛孔都开始透着浓郁殷红,似欲滴血,更红的是他的双眸……
不知过了多久。
“呼……”
石之轩右手虚幻的锤影风暴戛然而止,锻锤瞬间置于地上,右手化掌拍向丈许外的大水缸,太阴真水全力而发,掌影重重,破空不绝,如阴风厉啸,令人毛骨悚然。
白蒙蒙寒气所至,大水缸中的漆黑液体瞬间结出星星点点的冰晶。
“扑通!”
漆黑剑胚落入大水缸内,在一阵“刺啦啦……”声中,腾起朦胧水雾,经久不绝。
石之轩不时向着大水缸拍出一掌太阴冰寒之气,恰到好处的将漆黑液体维持在即将结冰又未完全结冰的微妙状态,让淬火的效果达到最好。
好一会儿之后,大水缸上方的朦胧水雾才渐渐淡去。
石之轩并未走近水缸,而是在丈许外默默感应水缸中剑胚的存在。
顷刻间,一种身处冰冰凉凉之中的淡淡感觉传入心灵,石之轩不由一喜——站在炎炎夏日的火炉旁的他,自然不可能有任何冰凉感觉,唯有浸没在特制淬火寒液之中剑胚才有如此独特的感觉。
人剑交感!
他倏地探手虚抓,无形神气所至,黑铁尺似的剑胚嗖的破水而出,投入他掌中。还未灌注丝毫真气,他已能深深沉入人与剑水乳交融,浑如一体的醉人感觉。
对于一切剑客来说,这种人与剑时时刻刻融合为一的感觉确实比任何极品美酒更让人沉醉其中,不可自拔。
终于成了……
心头暗喝一声,石之轩长长呼出一口浊气,但觉浑身上下酸软异常,筋骨酥麻,即使吃了一斤十香软经散,亦不过如此!
不由苦笑感慨道:“不枉我三个月的辛苦……”
经他充满灵性造化的精气神长达三个月的反复锤炼,此剑胚灵性之强,超乎此世任何武道中人的想象。
最关键的在于,此剑胚的灵性与他的精气神灵性完美契合,无分彼此,几可视作分身一般的存在。
只消紧挨着他的阳神气息,此剑胚亦可如燕飞的蝶恋花一般,在感应到危险时提前发出预警。
然而他毕竟不是燕飞那种后知后觉的人,他的灵觉感应,足可比剑胚更早发现一切危机,此功能纯属多余。
真正让他可惜的是,此剑胚仍属一件极具灵性的器物,而非和氏璧一般形神具妙,堪比生灵的存在。
而这,也正是此物仍属剑胚,而他并不准备为其磨砺开锋的原因。
极具灵性的胚胎剑体有了,同样极具灵性的剑心剑魂还会远吗?
“非铜非铁亦非钢,曾在须弥山下藏。不用阴阳颠倒炼,岂无水火淬锋芒……”轻轻呢喃着这段极其遥远的传说,石之轩眸中精芒如电,慑人心魄……
夜幕沉沉,阁楼外的树上虫鸣悠悠,无休无止。
床帏里,石之轩和张丽华相拥而眠。
露在外面的赤**条**条的四只胳膊,一般的白皙无暇,唯一不同的是,躯体上所盖薄毯彰显的形状,一者微微起伏,线条流畅,另一者则山峦起伏,玲珑凸凹,惹人无限遐想。
倏地,张丽华的精致眼皮撑开一丝缝隙,泄出一点儿余光瞥了瞥石之轩,然后轻轻拿开石之轩搂着她的胳膊,掀开薄毯,挪出仅着一袭薄薄亵衣的唯美娇躯。
做贼般悄然下了地,张丽华连鞋子也没穿,就在黑暗中一步一顿,小心翼翼的来到房间另一角的书架前。
纤纤玉手轻轻一推,书架无声无息的滑开,露出一个摆满大小檀木匣子的暗格。
张丽华一眼就盯住了其中一个长逾三尺的条形木匣,一边悄悄的探手去掀开木匣,一边暗暗嘀咕:我倒要看看,你这段时间折腾了什么宝贝……还敢不让我碰?
片刻后,张丽华瞧着木匣里一条三尺有余的铁尺模样物件目瞪口呆——就着破烂儿还藏着掖着,丢大街上都没几个人上眼,真是白白浪费姑奶奶的心思……
愣了会儿,张丽华也懒得管木匣和暗格,直接跑回床上,还使劲踹了石之轩一脚,引得石之轩嗤笑一声……
第三百三十七章全球鹰
“唧唧……”
丘陵起伏,荒草无垠,数十只野鹿尖锐嘶鸣不绝,仓皇奔逃。
“汪汪汪……”
犬吠连绵,二十余只恶犬稀稀疏疏的分布在鹿群的左右及后方,呈半包围态势不断驱逐着鹿群向平坦开阔之地而去,却又不让鹿群散开。
“唳……唳……”
五只雄鹰翱翔碧空,紧紧辍在鹿群的正上方,徘徊划圈。
远远地,二十余骑静静伫立,马上诸人各个一身甲胄,披风戴盔,弓箭齐备,威风凛凛,此时都仰头张望着鹰儿们以鸣叫和翅膀打出的“信号”。
骑队中间的宇文邕抬手指着其中那只蹿上蹿下,不时来个鹞子翻身的潇洒表演,似是“不务正业”的鹰儿。
忍不禁哈哈一笑,扬声问道:“这是谁家鹰儿,还是个刚刚张齐毛羽的雏鹰吧?毛毛躁躁,调皮捣蛋……”
左侧,顶着“裴矩”马甲的石之轩涩涩一笑,咳咳两下,回应道:“陛下,那是在下年初才将养的鹰儿,尚未满岁,性子未定,不免调皮了些……”
另一侧,面相沉稳的字文纯惊讶道:“未料裴兄还会调教鹰儿……
不过,想来裴兄该是首次调教鹰儿,手法轻忽,且对鹰儿过于宠溺,才将它养成了调皮性子!”
“哎……”宇文邕不以为然,精光灼灼的目光紧盯着鹰儿展翅翻身的每一个细微动作,若有所思道:“依朕看来,这鹰儿虽说调皮,可也表示其颇具灵性。
观其翱翔轨迹飘忽不定,轻灵中暗含稳健,等闲之人绝难以弓箭锁定它!”
隔着三个马位的杨坚赞道:“陛下慧眼如炬,五只鹰儿里,就属裴兄这只最为聪敏,若是上了战场,定能避过敌方探子的诱杀和箭射!”
顿了顿,杨坚又问道:“裴兄,不知此鹰何名?”
石之轩含笑道:“普六茹兄谬赞了,在下平日唤它‘全球鹰’!”
“全球鹰?”宇文邕疑惑不解,“这名字可闻所未闻……朕还以为先生会叫它‘天眼’、‘长虹’之类。”
石之轩微笑不语,暗暗嘀咕:本来是想叫‘天眼’,但这名字用的人太多,落了俗套,还不如‘全球鹰’在这时代独此一家,别无分号,而且绝大多数人听都听不明白!
今日宇文邕一身帝王灿金甲,炯炯有神,气势如龙,即使至今还从上过战场,亦已初现一代雄主的无双气象。
当然,同样一身淡银甲胄的石之轩,更能清晰感受到,宇文邕的武功比之当初诛除宇文护之时有了几何倍数的成长,该是真正执掌帝王权柄之后,念头通达,威势蓬勃的助益。
在这武力横行的时代,没有一身上乘武功,确实难以登临一方霸主,然而反过来,登临一方霸主后,凭着一言九鼎,驰骋纵横的无穷威势,亦可大大助涨武者的信心和气势。
这可算是一种另类的心灵和精神修养,因能使人主武功突飞猛进。
唯一可惜的是,这种人主借助所辖军**国之威势,反哺自身武功之气势的方式,缺点也很明显。
那就是一旦己方势力吃了败仗,也很容易给人主留下心理阴影,乃至精神崩溃,武功境界自然也就唰唰往下掉。
或者说,这是人道、帝道的共有缺点,且争天下的人道霸主一旦一败涂地,绝大多数时候根本没有百折不挠、卷土重来的机会!
这与道、佛修行者一旦贪嗔痴充塞胸臆,魔念丛生,道心禅心境界消退,功力大损,乃是一个道理,或可称之为“退心”。
不同的是,人道霸主的信心和气势寄托在麾下势力上,既容易随势力的扩张而突飞猛进,也容易随势力的衰败而消泯于无形,远不如道境禅心稳定罢了。
而参悟天地自然而成的道境禅心则需循序渐进,看似慢了点,又进步艰难,然而一旦大成,即可如如不动,且就算一时心境失守,陷入魔障,亦随时可能勘破魔障,心境更上层楼。
所谓有得故有失,无得故无失……
“轰轰……汪汪……”
鹿群倏地蹿出山丘,瞧见前方百丈外严阵以待的骑士们,立时调转方向,划过一个大弧继续亡命奔逃,猎犬们则紧追不舍。
宇文邕喝道:“众卿家放手射猎,得鹿多者,朕重重有赏!……驾!”
说着他一马当先,沿着与鹿群奔逃方向平行的路线疾驰而去,众人立时策马紧随。
鲜卑族的射猎方式,充分体现了骑兵战法的特点,非是紧追在鹿群身后,弯弓前射,而是策马奔行在鹿群一侧,与鹿群保持一定距离齐头并进,在疾驰中侧射。
且因此次狩猎的参与者均为武功高手和一方大将,各个盔甲齐备,犹如亲上战阵,所用更是数十上百石的强弓,便约定在三百步之外才可开弓发矢。
否则在两百步之内,此间任何一人都可将所角鹿射杀干净,没有丁点儿难度,那就着实无趣的很。
鹿群五百步外,二十余骑成前后一线疾驰,缓缓向着鹿群接近,石之轩策马奔行在队伍中段,不疾不徐,默算着各个距离的射猎难度。
高速移动中的角鹿,本就不易射中,此时隔着五百步,若非两百石的绝顶强弓,就算箭矢上灌满真气,飞过去也早就打飘了。
四百五十步了……
石之轩探手从马鞍上取下宇文邕御赐的百石强弓,目光灼灼,紧盯着参差奔行的鹿群,默默选取目标。
同一时刻,其他人亦如此施为。
四百步了……
“咻!”
最前面的宇文邕向天发射一枚响箭,凄厉尖啸象征着逐鹿射猎正式开始。
下一瞬,“嗖!”的一支箭矢破空厉啸,划过些微弧线,投入鹿群之中。
“唧……”
血花绽放,靠后的一只角鹿惨呼着趴伏在地,因奔驰速度过快过猛,还在地上向前滑行了数步。
石之轩瞥了那发箭者一眼,对其拔了头筹的表现并不意外,且不说鲜卑人没有谦让的习惯,就说那人是宇文邕的五弟,齐国公宇文宪。
其人文武双全,率军征战已有数年,颇有战功,弓马之术自是出类拔萃。
最前方的宇文邕哈哈一笑,扬声道:“老五,你太心急了,这只鹿前**胸的皮毛肯定磨坏了!”
说着已离鹿群仅有三百五十步,宇文邕倏地弯弓满月,发出一箭。
“嗖!”寒星一闪即至鹿群,血花迸溅。
靠后的一只角鹿再次凄厉惨呼,却并未如同之前那只鹿般伏倒滑行,而是被劲箭瞬间贯穿脖颈,钉在地上。
宇文宪高呼道:“皇兄莫要骄傲,瞧臣弟……”
然而他话未说完,箭矢破空的厉啸接二连三的响起,鹿群惨呼连连,众人竟一齐动起手来,不让他专美于前……
第三百三十八章
傍晚时分。
石之轩率着一队禁卫,以马车载着五只壮硕角鹿,回到裴诹之府上。
瞧着每只角鹿都是双耳遭箭矢贯穿,全不伤皮毛分毫,裴诹之不由眼神微眯,待禁卫们放下角鹿离去后,肃然道:“今日射猎,你是否心切在陛下面前表现?……须知过犹不及!”
迈入大堂,石之轩一边卸开盔甲,悬在木架上。这身烂银甲,乃是以铸剑后剩余的极品铸材所制,论卖相或许不如宇文邕的皇帝金甲,但论坚固及防御力,反倒更胜一筹。
一边笑了笑,解释道:“侄儿本不欲如此抢眼,唯恐招来诸人忌惮。
然而有了齐国公顶在前面,侄儿才放手射杀了几只雄鹿,为叔父补补身子!
比之齐公斩获十只,陛下斩获七只,隋公普六茹坚斩获六只,侄儿这五只固然不少,却唯有箭矢只中双耳,不损皮毛这恰到好处的精准拿捏一点,能让人眼前微亮了!”
多了招人眼红,少了招人鄙视,五只则刚刚好不得不少。
这道理裴诹之自然明白,“齐国公宇文宪英武超拔,谋略出众,本是宇文氏之福,可惜年少气盛,不知藏锋,恐怕今后难有善终啊!”
石之轩赞成道:“叔父一语中的……按照鲜卑老习俗,或许没人在意是否抢了主君的风头,反之臣下表现得越是英勇善战,主君越喜欢。
然而齐国公却忘了,陛下早摒弃了鲜卑旧习,最是崇尚儒家礼仪,心中必然极为看重君臣尊卑之别。
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