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既曰“事”,则此句之兵,即可作战争解,顾不曰战而曰兵者,盖兼用兵(即战时运用军队)、制兵(即平时建置军队)二事而言之也。兵之下即直接以国字,则为《孙子》全书精神之所在,而毛奇之力辟个人欲望之说,伯卢麦之一则曰国民,再则曰国家之目的,皆若为其注解矣,岂不异哉。
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案:死生者个人之事,存亡者国家之事,所以表明个人与国家之关系,而即以解释上文之大字。察者,审慎之谓,所以呼起下文种种条件。
第二段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此段专言内治,即平时建军之原则也。道者,国家之政治。法者,国军之制度,天地人三者,其材料也。中国古义以天为极尊,而冠以道者,重人治也(即可见孙子之所谓天者,决非如寻常谈兵者之神秘说)。法者,军制之根本,后于将者,有治人无治法也。五者为国家(未战之前)平时之事业。经者本也,以此为本,故必探索其情状。
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故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民不畏危;
毛奇将军《普法战史》第一节,论普法战争之原因,曰:“今日之战争非一君主欲望之所能为也,国民之意志实左右之。顾内治之不修,党争之剧烈,实足以启破坏之端,而陷国家于危亡之域。大凡君主之位置虽高,然欲决心宣战,则其难甚于国民会议,盖一人则独居深念,心气常平,其决断未敢轻率。而群众会议,则不负责任,易于慷慨激昂。所贵乎政府者,非以其能战也,尤贵有至强之力,抑国民之虚矫心,而使之不战。故普法之役,普之军队仅以维持大陆之和平为目的,而懦弱之政府(指法)适足以卷邻国(自指普)于危亡漩涡之内。”
此节毛奇所言,盖指法国内状而言也,拿破仑第三[1],于俄土奥意之役,虽得胜利,仅足以维持其一时之信用,而美洲外交之失败,国内政治之不修,法国帝政日趋于危险,拿破仑第三欲自固其位,不得不借攻普之说,以博国民之欢心,遂至开战,故毛奇曰“懦弱之政府”云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