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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小说》“低俗”小说_第44节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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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枪起先看上去像一条隧道,后来又变成了一根牙签。

“别犯傻,卡尔马迪。”她说。“睡上几个小时,几小时后再来找我们。别逼我开枪。我会的。”

“他妈的,”我嘀咕道。“我知道你会的。”

“非常正确,宝贝儿。我是个特立独行的女人。很好。坐下。”

地板好像升起,磕到了我。我就像坐在一条小木筏上,漂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我双手撑在地上。我几乎摸不到地板,双手麻木了。全身都麻木了。

我试图瞪大眼睛盯着她。“哈哈!女——杀——手!”我咯咯直笑。

她的笑声寒意森森,而我几乎听不见了。此刻我的脑袋里仿佛有人在打鼓,从遥远丛林中传来的战鼓。一波又一波的光线闪过,还有黑影以及树顶上沙沙的风声。我不想躺下,可我还是躺倒了。

女孩的声音从非常遥远的地方响起,仿佛一个小精灵的声音。

“对半分,嗯哼?他不喜欢我的方式,嗯?但愿他有颗温柔的大心脏。我们会解决他的。”

我隐约感觉飘浮在了空中,似乎听见了一声闷响,可能是枪声。我希望她开枪打死了麦德,但她没有。她只是在我快不行了的时候帮了我一把——用我自己的短棍。

我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夜半时分。头顶上方有什么东西碰撞发出了一声巨响。透过敞开的窗户,越过桌子,黄色灯光射向了一栋大楼的高边墙。又撞击了一下,灯灭了。屋顶上有一块广告牌。

我从地板上起来,像从烂泥中爬出来一样。我费力地走向台盆,将水泼在脸上,感觉头重脚轻,不由得感到一阵痛苦。我挣扎着来到门口,找到电灯开关。

桌子周围散落得满地纸张,还有断成两截的铅笔、信封、一个棕色威士忌空酒瓶、烟蒂和烟灰。慌忙中清空抽屉留下的杂物。我没有费心再检查一遍。我离开办公室,乘着颤颤巍巍的电梯下楼来到大街上,走进了一个酒吧,喝了一杯白兰地,接着取车开回了家。

我换了身衣服,收拾了一个包,喝了点威士忌,接了电话。此时大约九点半。

凯西·霍恩的声音响起:“那么你还没溜吗?我希望你不会走。”

“独自一人吗?”我问,仍然嘶哑着嗓子。

“是的,不过之前不是一个人。房子里到处是警察,来了好几个小时了。他们人很好,细心周到。可能是以前的仇人,他们推测。”

“现在电话线可能被监听了,”我咆哮道。“我应该去哪儿啊?”

“好吧——你知道。你的女孩告诉我的。”

“那个小个子黑皮肤女孩?非常冷酷?名叫卡罗尔·多诺万是吗?”

“她有你的名片。怎么了,难道——”

“她不是我的女孩,”我简明扼要地说。“我打赌,你肯定不假思索地就吐出了一个名字——那个北方小镇的名字。对吗?”

“是——是的,”凯西·霍恩怯懦地承认了。

我当即搭乘夜班飞机飞往北方。

真是一次愉快的旅行,只是我头疼欲裂,疯狂地想喝冰水。

6

奥林匹亚市的斯诺夸尔米酒店位于国会大道,面向着普普通通、四四方方的城市街区。我离开咖啡店,沿着一座小山坡往下走,来到普吉特海湾[4]最后、最孤独的尽头,这里映衬着一排废弃的码头。成堆的柴火填满了前面的空地,老人们在一堆堆柴火中间闲逛,或是坐在箱子上嘴里叼着烟头,他们头上的牌子写着:“柴火、劈柴。免费送货。”

后面耸立着一座低矮的峭壁,北方大片的松树在灰蓝色天空的映衬下,显得郁郁葱葱。

两个老人坐在相距二十英尺的箱子上,互相装作看不见对方。我走向其中一人。他穿着灯芯绒裤子,身上仿佛是件红黑色的厚呢短大衣。那顶呢帽像是积攒了二十年的汗水。他一只手抓着一根黑色的短烟斗,而另一只满是烟垢的手缓慢、小心、入神地猛地拉扯下一根从鼻子里长出来的卷曲的长鼻毛。

我将一只箱子放在一头,坐下,填满烟斗,点燃后悠悠地喷出一团烟雾。我向水面挥了挥手,说:

“你永远想不到这里连接着太平洋。”

他望着我。

我说:“尽头——宁静、安详,就像你们的小镇。我喜欢这样的小镇。”

他继续望着我。

“我敢打赌,”我说,“在这样小镇上的人肯定认识镇上以及附近乡镇的每个人。”

他说:“你赌多少钱?”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枚银币。里面还有好几个。老人仔细看了看,点点头,突然从鼻子里扯出一根长鼻毛,举着它朝向亮处。

“你输定了,”他说。

我将一块硬币放在膝盖上。“附近有人喜欢养金鱼吗?”我问。

他盯着那一块钱。坐在附近的另外一个老头儿穿着工作服,脚上的鞋子没有鞋带。他也盯着那一块钱。他们俩几乎同时吐了口痰。第一个老人转过头去,扯着嗓子吼道:

“认识什么人养金鱼吗?”

另一个老头儿从箱子上蹦起来,抓起一把大斧子,将一根原木放在一端,挥舞斧头嘭的一声砍了下去,均匀地劈成了两半。他得意洋洋地看着第一个老人,大声叫道:

“我听不见。”

第一个老人说:“小聋子。”他缓缓站起身,走向一间由长短不一的破旧木板搭成的棚屋。他进去后,砰地关上了门。第二个老人任性地扔下斧头,朝着那扇关上的门啐了一口,然后走入那成堆的柴火之中。

棚屋的门开了,穿厚呢短大衣的老人探出头来。

“下水道的臭螃蟹,”他吼道,说完再次关上了门。

我将一美元放进口袋里,然后上山原路返回。我估摸着要学会他们的语言恐怕得很久。

国会大道是南北走向。一辆暗绿色的有轨电车在路上行驶,前往一个叫塔姆沃特的地方。我远远瞧见了那些政府大楼。向北延伸的街道上开着两家旅馆和一些商铺,最后出现了左右两条岔路。右侧通向塔科马和西雅图。左侧过了桥,继续走就是奥林匹克岛。

走过左右两条岔路后,街道突然变得破败不堪,沥青路面高低不平,还有一家中餐馆、一家关闭的电影院以及一家当铺。脏兮兮的人行道上突出的一块广告牌上写着“烟纸店”,下面还有两个仿佛不愿被人看到的小字:“桌球”。

我走进店里,经过一排艳俗的杂志和一个雪茄柜,柜子里还有苍蝇在乱飞。店里的左侧有个木质的长吧台,几台老虎机,还有一张孤零零的桌球台,三个孩子在摆弄老虎机,一个瘦高个正独自打桌球,他长着个长鼻子,几乎没有下巴,嘴上叼着熄灭的雪茄。

我坐在一张凳子上,吧台后一个眼神坚定的秃顶男人从一把椅子上站起身来,在一条灰色的厚围裙上抹了抹手,向我露出了他的一颗大金牙。

“来点儿黑麦威士忌,”我说。“认识一个养金鱼的人吗?”

“好的,”他说。“不认识。”

他在吧台后倒出了一点酒,将一只厚壁酒杯推向我。

“两角五分。”

我闻了闻杯子里的玩意儿,皱了皱鼻。“那句‘好的’是回答黑麦威士忌吗?”

秃顶男人举起一大瓶酒,瓶身的标签上大致写着:“迪克西奶油味纯黑麦威士忌,至少四个月陈酿。”

“好吧,”我说。“我以为是刚进的货。”

我在酒杯里兑了点水,喝了口。这味道就像一种霍乱菌培养液。我将一枚两角五分的硬币放在柜台上。酒保露出了另一侧的金牙,两只有力的大手抓着吧台,用下巴向我示意。

“你要找茬吗?”他问道,几乎是温柔的语气。

“我刚搬来,”我说。“我想买一些金鱼放在前面的窗户上。金鱼。”

酒保非常缓慢地说:“我像是认识养金鱼的人吗?”他的脸色有点发白。

那个正在打桌球的长鼻子男人将球杆放回架子上,踱步来到吧台,坐在我身边,他扔了一个五分硬币在吧台上。

“先给我来杯可乐,别搞得紧张兮兮的。”他对酒保说。

酒保经过一番努力,双手终于从吧台上掰开了。我低头看看他的手指是否在木头上压出了凹痕。他倒了一杯可乐,用玻璃棒搅了搅,啪的一声放在吧台上,深深吸了口气,然后从鼻子里呼出,嘟囔了两句,向一扇标着“厕所”的门走去。

长鼻子男人端起他的可乐,照了照吧台后方那面污迹斑斑的镜子。他的嘴角左侧抽搐了一下,传来一个模糊的声音:“皮勒还好吗?”

我捻起大拇指和食指,放在鼻子上,嗅了嗅,悲伤地摇了摇头。

“说重点,嗯?”

“好的,”我说。“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叫我‘日落’。我总是在向西边跑。我以为他会闭紧嘴的?”

“他的确会闭紧嘴,”我说。

“你叫什么?”

“道奇·威利斯,来自厄尔巴索。”我说。

“住哪儿?”

“旅馆。”

他放下空玻璃杯。“我们去那儿谈吧。”

7

我们上楼来到我房间,倒了两杯苏格兰威士忌和姜汁汽水,我俩互望着对方。“日落”仔细观察着我,他的双眼相距很近,眼神冰冷,起先一点一点打量,但最终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个遍。

我啜了一口酒,等待着。最后,他嘴唇几乎没动,发出了声音:

“皮勒自己怎么没来?”

“和他来到这里却没留下的原因一样。”

“什么意思?”

“你自己琢磨吧,”我说。

他点点头,仿佛我的话有意义一样。接着:

“现在的最高出价是多少?”

“两万五。”

“胡扯。”“日落”的语气强硬,甚至粗鲁。

我向后靠去,点燃一支烟,对着敞开的窗户喷了口烟,看着一阵微风把烟吹散。

“听着,”“日落”抱怨道。“我对你完全不了解。你可能是个骗子。我只是不确定。”

“那你为什么来跟我搭话?”我问。

“你说出了那个关键词,不是吗?”

我该深入详谈了。我朝他咧嘴一笑,“不错。金鱼正是暗号,烟纸店是接头的地方。”

他面无表情,证明我猜对了。这是一个梦寐以求的突破,可即使在梦里,也掌握不了。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日落”询问道,一边从杯子里吸了一片冰,嘎吱嘎吱地咀嚼着。

我哈哈大笑。“好吧,‘日落’。你这么小心翼翼,我很高兴。我们这样的无聊对话可以持续几个星期。让我们开门见山吧。那个老家伙在哪儿?”

“日落”抿紧嘴,润了润嘴唇,再次抿紧。他非常缓慢地放下酒杯,右手松垮垮地搁在大腿上。我明白自己犯了个错——皮勒肯定知道那个老家伙的下落。因此,我也应该知道。

从“日落”的声音里听不出他对我的怀疑。他蛮横地说:“你的意思是我为什么不开门见山,好让你平白得到好处。绝不可能。”

“那好,这么说吧,”我咆哮。“皮勒死了。”

他的一条眉毛和一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他的眼神比先前更加空洞了。他的声音略微有点嘶哑,类似手指摩挲干皮革的声音。

“怎么会?”

“有你们俩都不知道的对手。”我微笑着向后靠去。

一把手枪在阳光下发出一道柔和的金属光晕。我都没看清枪是打哪儿来的,这时,黑漆漆的圆形枪口已经对准了我。

“你骗错了人,”“日落”冷冰冰地说道。“我可不是软柿子,任人拿捏。”

我双手抱胸,故意将右手放在外面,让他看得到。

“如果我在骗人的话,那么我是选错了对象。可我没有。皮勒和一个女人交往,那个女的套出了他的话——在某种程度上。他没告诉她那个老家伙的下落。于是她和她的头目找到了皮勒的住处。他们用一只烧红的熨斗烫他的脚,他死于过度惊吓。”

“日落”看起来无动于衷。“我的耳朵里还有足够空间听你编故事,”他说。

“我也是,”我突然装作怒气冲天的样子大吼道。“除了说你认识皮勒以外,你他妈的说了什么有价值的话?”

他用扣住扳机的手指转动手枪,注视着它旋转。“老赛普在韦斯特波特,”他随意说道。“这对你有价值吗?”

“是的。他手上有珍珠吗?”

“我他妈的怎么知道?”他停下了旋转的手枪,将它放在大腿上。此时手枪没有指着我。“你说的对手在哪儿?”

“我希望我甩掉了他们,”我说。“我不太确定。我可以放下双手,喝一杯吗?”

“可以,喝吧。你是怎么牵扯进来的?”

“皮勒的房东是我一个朋友的妻子,我朋友在坐牢。那是一个正直的女人,可以信任。他告诉了她这些信息,而她又转达给了我——这是后来的事。”

“在他被干掉之后?你那边有几个人要分这笔钱?我必须得到一半。”

我拿起酒杯,将空酒杯推到一边。“见鬼。”

手枪抬起了一英寸,又放下。“一共几个?”他厉声说。

“三个,现在皮勒出局了。如果我们能搞定对手的话,就是三个。”

“那些烤人脚的家伙吗?小事一桩。他们是什么人?”

“男的叫拉什·麦德,一个南方的无良律师,五十岁上下,身材肥胖,留着往下弯的小胡子,头顶的黑发稀疏,身高五英尺九英寸,体重一百八十磅,没什么胆量。那个女孩叫卡罗尔·多诺万,黑色长发波波头,灰色的眼睛,很漂亮,五官精致,二十五到二十八岁的样子,身高五英尺二英寸,体重一百二十磅,最后一次被人看见时身穿蓝色套装,真够心狠手辣的。那女孩才是两人中真正难对付的。”

“日落”漠然地点点头,把枪放到一边。“要是她敢横插一杠子的话,我们会驯服她,”他说。“我家里有辆破车。我们开车去韦斯特波特看看情况。你也许可以用金鱼当幌子,慢慢接近他。他们说,他疯狂地痴迷金鱼。我会在暗中配合你。他太熟悉监狱里那套了,我身上就散发着班房的味道。”

“好极了,”我高兴地说。“我自己就是个资深的金鱼爱好者。”

“日落”伸手去拿酒瓶,倒了两指高的苏格兰威士忌,然后放下酒瓶。他站起身,将领口竖起,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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