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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玄穹彝荒录》第71章 野荞发现,酿酒之念初萌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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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刻进石板的第三十七天,寨子下了场急雨。

雨是午后开始的,豆大的雨点砸在干栏屋顶的茅草上,噼啪作响,很快连成一片白茫茫的雨幕。

湖面起了雾,东山隐在灰蒙蒙的水气里,黍米地里的穗子被雨打得低下头,又弹起,水珠四溅。

张翎坐在干栏里,看雨。

手里握着块新磨的石板,边缘还带着湖滩卵石的圆润感。

石板上刻着这一个月来教过的所有字,五十三个,排成七行。

最后一行空着,等今晚教的新字。

雨声里,岩叔踩着木梯上来,独臂袖子湿了半截,往下滴水。

“北坡那片陷阱淹了三个。”老猎人抹了把脸,“得等雨停去修。

不过也好——雨水冲过的兽径,脚印清楚。”

张翎递过去块干麻布:“坐。”

岩叔没坐,站在窗边往外看:“雨再下两天,黍米该收了。

今年穗子沉,一亩能出三石不止。”

“够吃到明年开春。”

“不光够吃。”岩叔回头,独臂手指敲了敲窗框,“还有余粮。

仓库东头那二十袋黍米,是专门留的种。剩下的……你说过能酿酒。”

酿酒。

这两个字在雨声里显得格外清晰。

张翎放下石板。

他确实说过,在星回节那夜分食肉汤时,看着众人满足的脸,随口提了句“等粮多了,酿点酒喝”。

当时没人当真——饭都勉强吃饱,谁去想酒?

可现在,粮真有余了。

“缺酒曲。”张翎说,“缺合适的粮。黍米能酿,但出酒少,味薄。最好是用……”

话没说完,他顿住了。

脑海深处,那重传承影忽然波动了一下。

不是沸腾,是某种遥远的共鸣,像深井里投入石子,回声要隔很久才传上来。

关于荞麦的记忆碎片浮起。

不是这个世界的记忆,是穿越前,爷爷在火塘边讲古。

老人端着土陶碗,碗里是浑浊的荞麦酒,酒液在火光里泛着琥珀色。

“彝人三件宝,荞麦、土豆、羊皮袄。”爷爷的声音混着酒气。

“荞麦这玩意,命贱,薄土石缝都能长。

可酿出来的酒,烈,厚,喝一口能从喉咙烧到肚子,像吞了团火。”

还有更零碎的——荞麦酒祭祖的仪式,酒歌的调子,酿酒婆媳间口耳相传的秘方:

荞麦要选黑杆的,蒸煮要透,拌曲要匀,发酵时要念《造酒词》……

“荞麦。”张翎吐出两个字。

岩叔皱眉:“什么麦?”

“一种粮。杆黑,叶三角,花小,白或粉红。籽粒三棱,灰黑色。”

张翎描述着记忆里的形象,“耐寒,耐瘠薄,坡地石缝都能长。酿出的酒……够劲。”

“咱们这儿有?”

“不知道。”张翎站起身,“但可以找。”

雨在傍晚时分停了。

西天撕开道口子,夕光漏下来,照在湿漉漉的寨子里。

屋顶茅草滴着水,地上积水映着火烧云,空气清新得呛人。

张翎踩着泥泞出了寨子。

他没带人,独自往湖北边走——那边坡地多,土层薄,碎石多,正是荞麦可能生长的环境。

鞋底沾了厚厚的泥,走一步陷一步,拔出时带起“噗嗤”的声响。

走了二里地,绕过一片芦苇荡,眼前是面缓坡。

坡上长满杂草灌木,被雨洗过,绿得发亮。

张翎放慢脚步,眼睛扫过每一寸土地。

羊齿蕨、狗尾巴草、刺蓟、野蒿……都是常见的。

正要转身,余光瞥见坡腰处一片不一样的绿。

那绿更深,近乎墨黑。

叶片形状也怪——不是长条,不是卵圆,是标准的三角形,边缘整齐得像刀裁过。

张翎心跳快了一拍。

他深一脚浅脚爬上去,拨开遮挡的灌木枝。

眼前豁然开朗——

一片荞麦。

野生荞麦,沿着坡腰蔓延开去,足有半亩地。

杆子细而硬,黑紫色,高的齐腰,矮的及膝。

叶片三角,正面深绿,背面泛紫。

正值花期,细碎的小花簇拥在茎顶,白的像雪,粉的像霞,在夕光里朦朦胧胧一片。

张翎蹲下身,手指抚过荞麦杆。

触感粗糙,带细微的绒毛。

他掐断一根,断口渗出清亮的汁液,凑近闻,有股特有的青涩气。

剥开几朵凋谢的花,里面藏着籽粒——小小的三棱锥,灰黑色,坚硬。

是它。

记忆对上了。

他站起身,环顾这片坡地。

背风,向阳,坡土是沙质掺碎石,排水好。

野生荞麦能长成这样,说明环境合适。

如果移植驯化,精心侍弄,产量还能翻。

但酿酒……

张翎弯腰,捋了一把籽粒在手心。

籽粒太小,太硬,和他记忆里酿酒用的饱满荞麦有差距。

野生和驯化,是天壤之别。

可总得试试。

他脱下外袍,摊在地上,开始捋荞麦穗。

手指逆着穗子生长方向一捋,籽粒“簌簌”落下,积在袍子中央。

有些籽粒太嫩,一掐迸出白色浆汁;有些过熟,一碰就掉。

捋了半个时辰,袍子中央积起一小堆。

灰黑色的籽粒混着碎叶和花萼,看起来毫不起眼。

张翎扎紧袍子四角,做成个临时包袱,拎在手里。

沉甸甸的,约莫有七八斤。

回寨时天已擦黑。

寨门口,张昊举着火把在等。

少年看见毕摩一身泥、手里拎着包袱,愣了下:“您这是……”

“找到好东西。”张翎把包袱递过去,“叫岩叔、蒲伯,还有管仓库的妇人来工棚。”

工棚里点起三支松明。

包袱摊开在木桌上,灰黑色的荞麦籽粒堆成小山。众人围过来,探头看。

“这什么?”岩叔拈起几粒,在指尖搓了搓,“像草籽。”

“荞麦。”张翎说,“能当粮吃,也能酿酒。”

“酿酒?”管仓库的妇人叫阿禾,三十出头,手脚麻利。

她抓了把荞麦,凑到松明下细看,“这么小的粒,剥壳得剥到什么时候?一石能出几升面?”

“不磨面,直接酿酒。”张翎解释,“荞麦酒烈,厚,祭祖待客都好。”

蒲伯颤巍巍伸手,抓了几粒放嘴里嚼。

老人牙口不好,嚼得慢,眉头渐渐皱起:“苦,涩,还扎舌头。这能酿出酒?”

“要处理。”张翎说,“脱壳,蒸煮,发酵。野生荞麦味杂,得试。”

岩叔独臂按在桌沿:“怎么试?”

“先脱壳。”

这是第一道难关。

荞麦粒小,壳硬,三棱形状还不规则。

石臼捣?一臼下去,籽粒和壳一起碎成粉。手搓?

七八斤籽粒,搓到天亮也搓不完。

张翎想起记忆里彝家的法子——用脚踩。

不是乱踩,是铺在竹席上,穿麻底鞋,脚跟碾,前掌搓,靠脚底板的力道和竹席的摩擦,把壳碾开而不碎粒。

他让人搬来张新编的竹席,铺在工棚空地上。

荞麦籽粒均匀撒上去,薄薄一层。

“谁脚底板厚实?”张翎问。

石野站出来:“我。”

少年脱了鞋,赤脚踩上竹席。

刚开始不敢用力,轻轻挪步,籽粒在脚下滚动,壳没开几粒。

“用力。”岩叔说,“脚跟碾,前掌搓。

像踩蚂蚁——不,像踩那些咬你脚的沙虫子。”

石野一咬牙,脚跟重重碾下去。

“咔嚓”细响,几粒荞麦裂开。

他调整力道,脚跟碾,前掌搓,脚踝转动。

籽粒在竹席上滚动、摩擦,黑色硬壳渐渐裂开缝隙,露出里面灰白色的仁。

踩了半个时辰,石野汗流浃背,脚底板通红。

张翎让他下来,用竹簸箕把踩过的荞麦铲起,举到松明边轻轻扬——壳轻,仁重,借着风力,壳屑飘走,仁粒落回簸箕。

扬了三遍,得到约莫五斤脱壳荞麦仁。

仁粒大小不一,有的完整,有的碎了边角,混着没脱净的壳屑。

“够试了。”张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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