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队的编制,之后他改变了主意,下令组建新的部队。但到了1600年,这两支部队终于彻底不复存在,他们的成员在国家户口簿上的身份也成了普通的纳税人。
尽管作为奥斯曼军队的步兵部队,亚亚的表现并未达到预期,但它成功地为组建支援和辅助部队提供了一种可行模式。奥斯曼军事体系所独有的优点——将灵活性和守旧性结合在一起,在这一模式中展现无遗:奥斯曼最高统帅部在亚亚无法履行其原有职责后解散了这支部队,这体现了奥斯曼军事体系守旧的一面。但奥斯曼人将它编组为一支辅军部队,负责执行大军所必需的众多非战斗任务,这又体现了奥斯曼人的军事思想中灵活的一面。按照新形势的要求,整支部队或部分军事单位还被委以额外的任务。直到帝国终结,这种灵活与守旧主义的结合仍是奥斯曼军事体系的显著特征。
阿扎布
前文已经提到过,加尼沙里部队在成立之初时人数很少,因而在战场上需要别的步兵部队与之配合,这类步兵部队的规模必须很大,而且必须是随时可以被牺牲掉的炮灰。于是阿扎布部队应运而生。
“阿扎布”源于阿拉伯语,意为单身汉。当然,他们并不像加尼沙里那样被禁止结婚。这支部队和亚亚一样,并非奥斯曼人首创。1389年,奥斯曼文献第一次提及它的名字,而比这早得多的时候,其他突厥酋长国已拥有了自己的阿扎布部队。这支部队的成分难以界定,但根据同一时期的历史资料记载,早期的阿扎布部队主要为来自西安纳托利亚的“工匠和农民”(伊卡普·迪·普罗蒙托里奥,1475年语)。编纂于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初期的巴耶济德二世法典里详细记载了阿扎布部队的征募流程:国家根据每场战役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要招募的阿扎布士兵的数量,并将征兵任务一一摊派给各个行省。尽管兵员多为农村出身,但征兵点却设在城镇地区。执行者为当地的法官和苏巴什(西帕希封建骑兵部队的军官),政府会命令该镇的伊玛目和其他代理人予以配合。所有能够上阵的年轻人届时会集中在镇上,接受法官、苏巴什和伊玛目的检阅,未成年人、残疾人、年龄太大的人和奴隶会被剔除掉。
征兵令下发后,地方政府会筹措资金,以提高本地人口中的阿扎布兵员的动员比例。但按照法典的规定,相关征兵体系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每20到30个家庭必须出一人当兵,这些人家除了要提供兵员外,还必须支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例如:若是20户抽一丁,则相应的经费——经费最高额度为300阿克切——由剩下的19户负担。如果这些人家无力提供一名符合条件的阿扎布士兵的话,那么他们就得去别处“买”个人来顶替。他们还得为该壮丁指定一名担保人,一旦壮丁逃亡,则该担保人必须赔偿损失。为了保证征兵手续正规化,防止发生一系列舞弊现象,法典规定,必须对全体壮丁进行登记造册:“每一片法定负担阿扎布兵役的地区,都得准备2本花名册。一本仍应存于法官处,一本应送往皇宫。当要对阿扎布士兵进行点名或须查找担保人的时候,既可能使用法官身边的花名册,也可能查阅送往宫中的那本花名册……进而采取相应措施。”
当征召到足够的阿扎布士兵以后,担任高级指挥官的行省总督就会着手对他们进行正式的编组,其组织结构与加尼沙里军团相类似。阿扎布的军官均由总督亲自任命,军官的军阶等级很低,不过他们不用多久就能转为永久性的正式编制,只需由总督加一道确认手续就行。与之相比,普通阿扎布士兵的待遇就差多了,几乎是清一色的临时工。但来去也极为自由——只要觉得厌倦了,随时可以离开部队。因此他们本质上是一支半志愿半强征的部队。然而随着战争变得越来越漫长,越来越频繁,绝大多数阿扎布士兵变成了半雇佣性质的军人,他们撕毁了与自己村庄所签订的契约,移居各个行省的省会城市以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
◎ 阿扎布弓箭手。
由于当时地方上并不缺乏大胆好动且具备一定军事经验的青年,因而要组建一支阿扎布部队并非难事。如前所述,根据军事形势的需求,这支部队的规模是上下浮动的,但绝对数量一直不小:一份关于1514年查尔迪兰战役的记录显示:有1万名募自安纳托利亚和8000名募自鲁米利亚的阿扎布战士在塞利姆一世的军队中服役。史学家梅纳文诺给出的数字则更高——达3万人。这支部队以土库曼农村居民为主,尚无法肯定它是否对基督徒敞开大门,但相关法规中并无禁止基督徒加入阿扎布的命令。因而从某些阿扎布部队的番号来看,很有可能混有相当比例的基督徒。首批驻加里波利要塞的奥斯曼部队是由“轻装的格斯蒙利”构成的,这表明这支部队内混杂有希腊和西欧籍士兵。
无论是雇佣部队还是志愿军,兵器都是自备的,阿扎布也不例外。隶属陆军的阿扎布部队所属兵种为步弓手,因此主力兵器为反曲复合弓和剑,此外还有各式各样的长戟、钉头锤、马刀和极为罕见的长弩等,其质量自然不如正规军的制式装备,但也有一定要求。在征募阶段,征兵工作的主持人会对这些兵器加以检查。
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支部队本来就是被当作炮灰来使用,因而所肩负的使命也是最为危险的。在战场上,他们往往是最先承受敌军进攻的部队(阿金基只是负责充当诱饵,并不与敌军死战),其使命是消耗敌军的有生力量,为主力部队歼敌创造有利条件,因而伤亡率是极为惊人的,但回报也是丰厚的。根据史学家斯潘杜内斯的记录,阿扎布士兵的日薪不高,只有3到6个阿克切。但他们可以在战时自行“搜集”战利品,立有战功的阿扎布还能获得一份蒂玛采邑或一个永久性的编制——实际上是从野战部队转调到“凯勒阿扎布”(Kale Azapi)部队,即要塞守备队。在这一点上,阿扎布和加尼沙里是有共同之处的:既可上野战战场也可被用于驻守战略要地。斯潘杜内斯记载道:“(阿扎布)的人数要多于加尼沙里,如果两支部队待在同一座城堡里的话,那他们将各自负责一座塔楼的守卫工作。如果两支部队驻扎在同一座(有要塞加固的)城镇上的话,那加尼沙里会待在要塞里,阿扎布则住在城里。因为加尼沙里更为精锐骁勇。如果阿扎布的人数少于加尼沙里的话,那么他们就无法再混驻在一起了。”16世纪的奥斯曼文献中关于这种两支部队混驻的记载比比皆是。除了陆军外,也有隶属于海军的阿扎布部队,被称为“德尼兹阿扎布”(DenizAzapi),其装备与陆军阿扎布类似。
尽管并非真正的职业部队,但阿扎布的表现却一点不逊于正规军,以至于他们曾一度被视为加尼沙里部队最可怕的竞争对手。但到了16世纪,他们已风光不再,沦为弹药运输队、轻型工兵部队或坑道工兵部队。甚至还被并入加尼沙里的后勤部队或行省总督的私人卫队,奥斯曼文献里也找不到他们的身影。然而到了16世纪末的时候,阿扎布再度风光起来,它的征募对象已不再限于安纳托利亚地区,任何一个奥斯曼帝国行省的穆斯林公民均可加入。此时火器已经开始在奥斯曼军中流行起来,因而此时阿扎布步兵的制式装备变成了一支火绳枪和一柄马刀,但仍需自备。
杰尔宾特
奥斯曼辅军部队并不一定都要到前线去冲锋,其中也有一部分为地方警备部队。前文已经介绍过:加尼沙里军团通常是跟随大军远征作战的,此时粮秣除了要自备外,也需沿途各省供应,这就需要这些辅军维持这些地方的治安与道路的通畅。
杰尔宾特是奥斯曼地方警备部队中规模最大,最重要的一支。但这一军事团体同样是奥斯曼人从别人那里“借鉴”来的。在塞尔柱帝国和伊尔汗国时代,类似于杰尔宾特的军事体制已是闻名天下。奥斯曼帝国继承了塞尔柱人的遗产,也继承、重振了这一体制,并加以改造,使其成为奥斯曼军事体系的重要部分。
“杰尔宾特”一词源于波斯语“Dar-band”,意为“道路”、“入口”或“把门关上的人”。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一体制的内容:负责守御位于战略要地的道路、山隘、桥梁、浅滩、堡垒等。
组织较为规范的杰尔宾特部队于15世纪中期开始出现,最初这一组织的成员包括基督教军事组织“马尔托罗”、突厥牧民军事组织“尤鲁克”、安纳托利亚的土库曼部落民和巴尔干基督徒组成的“沃伊尼克”。这些人被派去驻守那些设立在具有战略意义或守备力量薄弱的地区的小型要塞。这一制度得以在那些中央政府控制力薄弱的地区迅速推广开来。甚至自治的克里米亚鞑靼可汗国和北方的黑海地区都实行过杰尔宾特制度。克里米亚的鞑靼人也组建了一支小规模的装备滑膛枪的步兵部队。其中一部分兵源为穷得连马都买不起的部落民,其余人员则来自于克里米亚半岛的各个村庄。
◎ 奥斯曼步弓手。
除了前面提到的人员外,杰尔宾特的主要成分为贫苦农民。奥斯曼人经常以部分免税权为酬劳,让臣民履行某些军事义务。杰尔宾特役正是如此。在战略要道附近的农村地区,往往整座村庄的居民都是杰尔宾特的成员。他们所扮演的角色类似于那些长期驻扎的宪兵队:在当地巡逻,维修桥梁、道路和隘口,担任乡村警察等。在马其顿北部,至少有175个村庄在服杰尔宾特役。他们所得到的回报是:免缴战争税和例行税,本人可以被排除在海军部队的划桨手征募对象之外,而他们的儿子可以免服德米舍梅役。这样的待遇相当诱人,有些村庄的村民竟主动向该地的卡迪(地方司法官)提出申请:愿成为杰尔宾特的一员。如果战略要地方圆数百里之内无人居住,那么帝国政府就会让一批杰尔宾特士兵把家搬到那里,从而“创造”出一些村庄来。在盗匪活动日益猖獗的17世纪晚期,这一做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杰尔宾特的组织结构很简单:基本单位叫“塔布勒”,每30人为一塔布勒,实行轮戌制。基督徒是杰尔宾特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是帝国政府承认的预备役军人,因此他们享有比其他基督徒更多的特权:他们可以骑马,并持有武器。
起初奥斯曼政府为了维持治安,阻止非军事人员获得火器,发布了严厉的禁枪令。身为预备役人员的杰尔宾特自然不能得到持枪资格,因此他们只有一些轻武器。随着时间的推移,拥有火器的盗匪团伙的威胁日益严重,杰尔宾特组织才开始使用火枪。但基督徒士兵仍只能使用传统兵器。
杰尔宾特役是世代相传的,带有强制性。17世纪以后,地方的治安状况越来越严峻,杰尔宾特部队的任务也越来越重,许多人无法忍受,离家出走。此时帝国政府会立刻派兵搜寻,将这些逃兵找回,并强迫他们重新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这导致了杰尔宾特的士气不断下滑,一些人甚至成了贼。这样的部队自然无法与由前军人组成的受过良好训练并拥有更优质火器的盗匪团伙相对抗,从而使得后者的势力不断壮大,逐渐发展成为帝国的一颗巨大毒瘤。奥斯曼政府不得不另行雇佣基督教或穆斯林佣兵来维护治安,并负责监视杰尔宾特,迫使他们继续为帝国效力。
马尔托罗/阿尔玛托罗
马尔托罗是第一支为奥斯曼帝国效力的基督教军事团体。其前身很可能是希腊的“阿尔玛托罗”。阿尔玛托罗又叫“阿尔玛托里斯莫斯”,是拜占庭的一支非正规部队。这一名词出现在拜占庭时代的希腊,原指的是一种封建制度(奥斯曼人常用的“义务换土地”制度就与该制度类似,或者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制度后来被奥斯曼人学了过去):即加入军队或地方警备队,换取一块土地的所有权。
提到阿尔玛托罗,就不能不提到“阿尔玛托里基”,它是希腊的一种行政区。这种行政区有两个特点:一是设在地形艰险崎岖,外人几乎无法进入的地区,比如色萨利的阿古拉法山脉;二是该地盘踞着一种名叫“克雷夫特”的盗贼团伙。克雷夫特类似于北宋末年的红巾军,由希腊爱国者组成,他们啸聚深山密林,时不时下来打家劫舍一番,对抗奥斯曼的统治。
奥斯曼人于15世纪起逐渐征服了希腊全境,但惯于骑射的他们对于希腊中、西部和北部那高耸、陡峭的群山峻岭大为头痛。有些地势太过糟糕的地区,就连总督的权威也无法进入。更遑论对付那些熟悉当地地形,勇悍善战的绿林好汉了。于是他们与阿尔玛托罗组织达成了协议:后者获得了“尼扎姆”(意为“合格的士兵”)的称号,将继续充当地方警察的角色——这实际上是将该地的统治权大部交给了他们。从苏丹穆拉德二世统治时期起,这一制度在希腊逐渐传播开来,并最终扩展到了除伯罗奔尼撒外——因为该地拥有类似于阿尔玛托罗的军事团体“卡波伊”和“曼泰尼德斯”——的整个希腊。
从18世纪希腊阿尔玛托里基行政区的分布情况来看,阿尔玛托罗部队多驻扎于色萨利和中希腊的东部地区,其余则分布在伊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