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刚才看见的黑尔。我根本就没想起来那个马嚼子。只有黑尔,还有在他之前的西克索,可是当我看见‘先生’的时候,我知道了,那里面也有我。不光是他们,也有我。一个疯了,一个卖了,一个失踪了,一个烧死了,还有我,舌头舔着铁嚼子,两手反绑在背后。也有我,最后一个‘甜蜜之家’的男人。
“‘先生’,它看起来那样……自由。比我强。比我更壮实,更厉害。那个狗崽子,当初自己连壳儿都挣不开,可它仍然是个国王,而我……”保罗·D停住了,用左手扼住右手。他就那样久久地攥着,直到它和世界都平息下来,让他讲下去。
“‘先生’还可以是、一直是它自己。可我就不许是我自己。就算你拿它做了菜,你也是在炖一只叫‘先生’的公鸡。可是我再也不能是保罗·D了,活着死了都一样。‘学校老师’把我改变了。我成了另外一样东西,不如一只太阳地里坐在木盆上的小鸡崽。”
塞丝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摩挲着。
保罗·D才刚刚开始,他告诉她的只不过是个开头,可她把手指放上他的膝盖,柔软而充满抚慰,让他就此打住。也好。也好。再多说可能会把他们两个都推上绝境,再也回不来。他将把其余的留在它们原该待的地方:在他胸口埋藏的烟草罐里;那胸口,曾经有一颗鲜红的心跳动。罐子的盖子已经锈死了。现在他不会在这个甜蜜而坚强的女人面前把它撬开,如果让她闻见里面的东西,他会无地自容的。而知道他的胸膛里并没有一颗像“先生”的鸡冠一样鲜红的心在跳荡,也会使她受到伤害。
塞丝紧按劳动布和他膝盖嶙峋的曲线,摩挲着,摩挲着。她希望这会像平息自己一样平息他。就像在昏暗的餐馆厨房里揉面团。在厨子到来之前,站在不比一条长凳的长更宽的地方,在牛奶罐的左后侧,揉着面团。揉着,揉着面团。像那样开始一天的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再好不过了。
楼上,宠儿在跳舞。轻轻的两步,两步,再跳一步,滑步,滑步,高视阔步。
丹芙坐在床上,笑着提供音乐伴奏。
她从来没见宠儿这样快活过。宠儿的嘴平时总是撅着,只是吃起糖来或者丹芙告诉她一件什么事时才高兴地咧开。在聆听妈妈讲述过去的日子时,丹芙也曾经感受到宠儿通身发出的心满意足的温暖气息。但从未见过她快活。仅仅十分钟之前,宠儿还四仰八叉地倒在地板上,眼球突出,掐住自己的喉咙扭来扭去。现在,在丹芙床上躺了没几秒钟,她已经起来跳舞了。
“你在哪儿学的跳舞?”丹芙问她。
“在哪儿都没学过。瞧我这一招。”宠儿把拳头放在屁股上,开始光着脚蹦跶。丹芙大笑起来。
“该你了。来吧,”宠儿道,“你最好也来吧。”她的黑裙子左右摇摆。
丹芙从床上站起来,觉得浑身变得冰冷。她知道自己有宠儿两个大,可她竟然飘了起来,好像一片雪花一样冰凉而轻盈。
宠儿一只手拉起丹芙的手,另一只放上她的肩头。于是她们跳起舞来。在小屋里一圈又一圈地转着,不知是因为眩晕,还是因为一下子感到轻盈和冰冷,丹芙纵声大笑起来。这富于感染力的笑声也感染了宠儿。她们两个像小猫一样快活,悠来荡去,悠来荡去,直到疲惫不堪地坐倒在地。宠儿把头靠在床沿上,上气不接下气;这时丹芙看见了那个东西的一端。宠儿解衣就寝的时候她总能看见它的全部。她直盯着它,悄声问:“你干吗管自己叫宠儿?”
宠儿合上眼睛。“在黑暗中我的名字就叫宠儿。”
丹芙凑近一些。“那边什么样,你过去待的地方?能告诉我吗?”
“漆黑,”宠儿说,“在那里我很小。就像这个样子。”她把头从床沿上抬起来,侧身躺下,蜷成一团。
丹芙用手指遮住嘴唇。“你在那儿冷吗?”
宠儿蜷得更紧,摇摇头。“滚烫。下边那儿没法呼吸,也没地方待。”
“你看见什么人了吗?”
“成堆成堆的。那儿有好多人,有些是死人。”
“你看见耶稣了吗?还有贝比·萨格斯?”
“我不知道,我没听说过这些名字。”她坐了起来。
“告诉我,你是怎么来这儿的?”
“我等啊等,然后就上了桥。我在那里待了一晚上,一白天,一晚上,一白天。好长时间。”
“这么长时间你一直在桥上?”
“不是。那是后来。我出来以后的事。”
“你回来干啥?”
宠儿莞尔一笑。“看她的脸。”
“太太的?塞丝?”
“对,塞丝。”
丹芙觉得有点受伤害、受轻视,因为她不是宠儿回来的主要原因。“你不记得我们一起在小溪边玩了?”
“我在桥上,”宠儿说,“你看见我在桥上了?”
“不,在小溪边上。后边树林里的小溪。”
“哦,我在水里。我就是在下面看见了她的钻石。我都能摸着它们。”
第二部
一百二十四号喧闹不堪。斯坦普·沛德甚至在大路上都听得见。他朝那所房子走去,尽量把头抬得高高的,这样人们就不会叫他鬼鬼祟祟的家伙了,尽管他的惴惴不安让他觉着自己像。自从把那张剪报拿给保罗·D看,又听说他当天就搬出了一百二十四号以后,斯坦普就觉得不自在。是否应该去向一个男人揭他女人的短,他就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番思想斗争,又说服自己应该这样做,然后才开始替塞丝担心起来。他是不是剥夺了一个好男人能带给她幸福的唯一机会?她会为这个损失,为这个渡她过河的、既是她的也是贝比·萨格斯的朋友的男人,这样自告奋勇、多此一举地让流言飞语复活,而苦恼吗?
“我太老了,”他思忖道,“事儿也想不清了。我太老了,见过的也太多了。”他在屠宰场泄露秘密的时候,坚持要避开人——现在他纳闷他到底是在保护谁。保罗·D是城里唯一不知道这事的。报纸上登过的消息怎么变成了只能在屠宰场里小声嘀咕的秘密呢?是要避开谁呢?塞丝,就是她。他绕到她背后,像个鬼鬼祟祟的家伙。然而鬼鬼祟祟就是他的职业——他的生活,尽管总是为了一个明确而神圣的目的。战前,他干的全是鬼鬼祟祟的勾当:把逃犯藏起来,把秘密消息带到公共场所。在他合法的蔬菜下面藏着渡河的逃亡黑人。就连他春天里杀的猪也为他的种种目的服务。整家整家的人靠他分配的骨头和下水生活。他替他们写信和读信。他知道谁得了水肿,谁需要劈柴;谁家孩子有天赋,谁家孩子需要管教。他知道俄亥俄河及其两岸的秘密;哪些房子是空的,哪些住着人;谁的舞跳得最棒,谁的嘴最笨,谁的嗓子最美,谁根本唱不出调儿。他的两腿之间已经没什么有趣的东西了,可是他还记得曾经有过的一切——那种无法克制的本能冲动——因此,他认真地想了很久,才最终打开他的木盒子,寻找那张十八年前的剪报,向保罗·D出示证据。
事后——而非事先——他才考虑到,其中还有塞丝的感情问题。正因为考虑迟了他才这么难受。也许他该放手不管;也许塞丝已经在考虑自己对他讲了;也许他不像他自以为的那样,是一名基督的崇高战士,而只是一个普通的、简单的、爱管闲事的家伙,为了真理和忠告这些自己看重的东西,搅黄了一件本来挺好的事情。现在一百二十四号恢复了保罗·D来这座城市之前的样子——他在大路上都能听得见一群鬼魂在骚扰塞丝和丹芙。就算塞丝能应付鬼魂的反扑,斯坦普也不相信她的女儿同样能应付。丹芙的生活里需要有个正常人。差不多她一出生,命运就安排他在那里了——在她有自我意识以前——所以他偏爱她。要知道,四个星期之后见到她还活着,而且看上去健康,可把他高兴坏了,他采来了他能拿得动的县里最好的黑莓,还没来得及把那来之不易的收获给贝比·萨格斯看看,就先往丹芙嘴里塞了两颗。至今他还确信,是他的黑莓(引发了宴会和随后的劈柴)让丹芙一直活了下来。要不是他在那里劈柴,塞丝早就把她那娃娃的脑髓溅满木板墙了。在他把那则消息告诉保罗·D、害得他离家出走之前,他就算没替塞丝想过,也许也该想想丹芙;贝比·萨格斯死后,保罗·D就是这姑娘生活里唯一的正常人了。而这个恰恰是他的心病。
比对丹芙或者塞丝迟到的关切更深沉、更痛苦,像傻瓜口袋里的一枚银币一样烧灼他的灵魂的,是关于贝比·萨格斯——他的天空中的大山——的记忆。是关于她的记忆和对她的敬意,驱使他挺直脖子走进一百二十四号的庭院,尽管还在大路上他就听见了宅子里的声音。
“灾难”以后,他只迈进过这所房子一回(他把塞丝对《逃犯法案》(指美国国会1793 年和1850 年两次通过的关于捉拿逃亡奴隶并判刑的法令。1864 年废除。)的粗暴反应叫做“灾难”),那是为了把圣贝比·萨格斯抬出来。当他将她抱起来时,她在他看来像个小姑娘;他为她感到高兴,因为她知道自己再也不用磨胯骨了——最终有人抬着她了。只要再等上一阵子,她就能看到战争结束,看到它那昙花一现的结局。他们就能一起庆祝了;一起去聆听这个场合下的大型布道。事实却是,唯有他独自走遍一座座欢乐的房子,给什么就喝什么。但是她没有等,而他却参加了她的丧礼,心中的不安倒比悲痛更加强烈。葬礼上,塞丝和女儿的眼睛都是干的。塞丝除了“把她埋在‘林间空地’”,没有别的指示;他试图照办,却被白人发明的某种死人该在何处安息的规定阻止了。贝比·萨格斯在被割断喉咙的婴儿身旁下葬了——斯坦普·沛德不敢肯定这种毗邻会赢得贝比·萨格斯的赞许。
葬礼是在院子里进行的,因为除他以外没人会走进一百二十四号——塞丝则拒绝参加派克牧师主持的仪式,以此回敬受到的伤害。与此同时,她去了墓地,站在那里与它比赛着沉默,而不去和其他人一道衷心同唱赞美诗。这个侮辱又招来了哀悼者们的侮辱:在一百二十四号的后院里,他们只吃自己带来的食物,却不碰塞丝的;她也不碰他们的,而且不许丹芙碰。就这样,将她解放了的生命奉献给了和睦团结的圣贝比·萨格斯,在傲慢、恐惧、谴责与恶意相交错的舞蹈中安葬了。城里差不多所有人都盼着塞丝倒霉。她的蛮不讲理和她的自高自大似乎该遭报应,而一辈子没使过一丁点儿坏的斯坦普·沛德,怀疑城里人的某些“骄者必败”的期望多少传染给了他——所以他把剪报拿给保罗·D看的时候,才没有考虑塞丝的感受,也没有考虑丹芙的需要。
如果过一会儿塞丝打开门、把目光投向他,他该做什么说什么,他连最模糊的概念也没有。如果她要他帮忙,他将乐意效劳;如果她对他心存怨恨,他也乐于接受她的愤怒。除此之外,他还凭直觉来纠正自己对贝比·萨格斯的亲人可能犯下的错误,并且在直觉的指引下一直走进和穿过一百二十四号所罹受的愈演愈烈的鬼魂肆虐,他在大路上就听到了它的声音。再有,他将依靠耶稣的力量来对付那些比他老人家自己更古老、却并不更强大的事物。
他不能理解走向门廊的时候他所听到的声音。远在蓝石路上时,他认为他听到的是一场急促的声音的大火——喧哗,急迫,所有人同时讲话,让他辨别不出她们在说什么或者在对着谁说。那话语绝对不是胡言乱语,也不是什么方言。然而词语的顺序出了点毛病,他拼了老命也不能描述或者破译出来。他唯一能辨认出来的词就是“我的”。其余的,他的脑子根本无法企及。然而他还是走了过去。当他走到台阶下的时候,那些声音忽然降得比耳语还低。这使他止步不前。声音变成了间或发出的一声嘟囔——好像一个女人自以为独自一人、没人在看她干活时发出的那种不由自主的声响:线没纫进针眼时的啧的一声;看见自己唯一的好盘子上又一个缺口时的一声轻叹;招呼母鸡时低沉、友好的数落声。既不讨厌,也不吓人。仅仅是发生在女人与她们的活计之间的那种永恒的、私下的对话。
斯坦普·沛德举起拳头想去敲他从未敲过的门(因为它从来都是对他敞开的),却没能做到。免除那个俗套就是他期望从他的黑人债户那里得到的全部回报。一旦斯坦普·沛德带给你件外套,给你捎个口信,救你一命,或者修好了你的木桶,今后他就会随随便便地走进你的家门,仿佛那是他自己家似的。由于他的每一次光临都带来好处,他走进大门的脚步声和大叫大嚷总是受到热烈欢迎。他实在不愿丧失自己赢得的唯一特权,就垂下手离开了门廊。
他试了一遍又一遍:下定决心来拜访塞丝;穿破喧哗、急促的声音,走进后面的咕咕哝哝;然后,实在想不出在门口该怎么办,就止步不前了。好多天以来,他有六次离开常走的路线来敲一百二十四号的门。可这种手势中蕴含的冷漠——标志着他果真是大门外的一个陌生人——制服了他。他重蹈雪地上自己的足印,叹了口气。心有余,力不足啊。
正当斯坦普·沛德铁了心要看在贝比·萨格斯的分上访问一百二
十四号的时候,塞丝却在努力接受她的劝告:全放下,剑和盾。不仅认可贝比·萨格斯给她的忠告,而且真的采纳。保罗·D提醒她有几只脚以后第四天,塞丝把一堆陌生人的鞋子搜了个遍,认定她的冰鞋就在那里面。她一面在鞋堆里埋头翻找着一面厌恶自己,当保罗·D在炉旁亲吻她的后背时她那样信任、那样迅速地屈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