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是从旅馆拐角处屋檐下勉强拓出来的,天花板很矮,松塌的羽毛床垫有股怪味,倾斜的木地板甚至让提利昂想起了鹰巢城的天牢。好歹这里有墙、有窗。墙边贴心地安装了铁环,方便主人锁住奴隶。俘虏他的人点燃牛脂蜡烛后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提利昂的锁链连在铁环上。
“非得这样做吗?”侏儒无力地晃着链子抗议,“我能跑哪儿去,从窗户跳下去?”
“说不定你会。”
“这里有四层楼高,我又不会飞。”
“你会摔死,而我要你好好活着。”
见鬼,这是为什么?瑟曦才不管我死活。提利昂把锁链弄得叮当作响。“我知道你是谁,爵士,”拼凑线索并不难,从他外套上的黑熊、盾牌上的纹章和他提到自己失去的爵位中已能猜出,“也知道你干了些什么。与之相对,如果你明白我是谁,你应当清楚我曾身为御前首相,跟八爪蜘蛛一道列席御前会议。如果我告诉你正是太监送我来作这次小小的旅行,你有兴趣听吗?”太监和詹姆,但没必要把老哥的事说给这人听。“你我都是他的人,不该窝里斗。”
这话让骑士不太痛快,“我不否认拿过蜘蛛的钱,但我从来不是他的人。我的忠诚另有所属。”
“属于瑟曦?你傻了,我老姐只要我项上人头。你既有好剑,何不早早结束这场闹剧,让大家各得其所呢?”
骑士哈哈大笑。“你这侏儒跟我来激将法?靠嘴硬激我留你一条命是吧?”他走到门边,“我去厨房找点吃的。”
“你真好心。别担心,我会乖乖地等。”
“你当然会。”话虽这么说,骑士仍旧用沉重的铁钥匙锁住身后的房门。商人之屋以门锁坚固著称。我就像被关进了牢房,侏儒酸溜溜地想,好在这里有窗户。
提利昂知道要取下镣铐是难上加难,但不管怎样总得试试。他试图从手环里脱出手,结果擦破了更多皮肤,搞得手腕鲜血淋漓;他又拉又扭,但墙上的铁环纹丝不动。操他妈的,他放弃了努力,以铁链所能容许的极限瘫倒在地。他的腿抽筋了,这将是个特别难熬的夜晚。而且毫无疑问,只是苦难的开始。
屋里很闷,所以骑士打开了百叶窗通风。这间屋子挤在旅馆墙壁的夹角处,所以幸运地拥有两扇窗。一扇面对长桥和河对面的黑墙,那是古瓦兰提斯的心脏地带;另一扇面向下面的广场,莫尔蒙说那是渔贩广场。虽然受到锁链限制,但提利昂发现只要倾斜身子、让墙上的铁环支撑住体重的话,就能从第二扇窗户看出去。这里没有莱莎·艾林的天牢那么高,但摔下去一样会死。或许喝醉之后我可以试试。
夜色渐深,广场上却依然人声鼎沸。水手们醉酒喧哗,妓女们游荡拉客,商人们攀谈生意。十几个手执火把的侍僧簇拥着一位红袍女祭司匆匆走过,他们的长袍在脚边婆娑。一对席瓦斯棋手在某家旅馆门前战得难解难分,一位奴隶站在桌旁,举着灯笼为主人们照明。提利昂还听见了女人的歌声,虽然歌词他听不懂,但曲调温柔伤感。如果我听得懂她唱什么,可能会哭出声来。窗户下方,一群人在围观两个杂耍艺人互相抛掷火炬。
俘虏他的人很快就回来了,带回两大杯酒和一只烤鸭。他一脚把门踢上,将鸭子撕成两半,扔了一半给提利昂。侏儒伸手去接,然而胳膊被铁链限制抓不着,鸟儿直接打在他额上,喷了他一脸热辣油脂。之后他还不得不蹲下,费力地伸长胳膊捞鸭子。他试了三次方才抓住,随即高兴地撕咬起鸭肉来。“能来点酒下饭吗?”
莫尔蒙把杯子递给他,“外头的瓦兰提斯人几乎都喝得烂醉,也不多你一个。”
麦酒相当顺口,有股水果味。提利昂满意地饮下一大口,打了个欢乐的嗝。他发现白蜡酒杯相当沉。几口喝光拿杯子砸他脑袋吧,侏儒盘算,运气好的话能砸破他的头——运气特别好的话,我会失手,然后被他活活揍死。他又饮了一大口,“今天是什么节日?”
“是他们大选的第三天,选举一共持续十天。在这疯狂的十天内,要举办火炬游行、公开演讲、默剧表演、唱歌吟诗和舞蹈助兴,刺客们会为各自的支持者作至死方休的决斗,大象的身侧会绘上执政官候选人的名字。下面这些杂耍艺人是马司约索雇的。”
“记得提醒我投票给别人,”提利昂舔舔指上的油脂。窗下的民众丢了些硬币给那两个杂耍艺人,“所有的候选人都得提供艺术表演吗?”
“只要能收买选票,他们什么都提供,”莫尔蒙说,“不管吃、喝、看……艾利奥斯甚至派出一百名漂亮的奴隶女孩上街拉票,谁投给他就可以跟她们睡。”
“我投给他,”提利昂不假思索地说,“给我一个奴隶女孩吧。”
“达到财产标准的瓦兰提斯自由民才有投票资格。河西岸就没几个人能投票。”
“但狂欢要持续十日对吧?”提利昂笑道,“世界真奇妙,不过三个国王还是太多。想想看,要是我跟我亲爱的老姐和英勇的老哥联合统治七大王国的话……不出一年,我们中的某位就会杀了其他两人,以求独霸。很难想象这些‘执政官’不做出同样的事。”
“他们中确实有人试过独裁,但都不成功。也许瓦兰提斯人比我们维斯特洛人更有智慧,他们或许会集体犯傻,却决不忍受小鬼当家。时不时会有某个疯子赢得选举,但会受到同僚的遏制,直到一年任期届满。想想看,要是疯王伊里斯有两个跟他共享权力的王,后来的流血悲剧就不会发生了。”
可惜他只有我父亲,提利昂想。
“很多自由贸易城邦人认为狭海对岸的我们太野蛮,”骑士续道,“甚至觉得我们还是孩子,急需父亲的指导。”
“或是母亲的?”瑟曦会喜欢这种说法——在他把我的脑袋献上以后就更喜欢了。“你似乎很了解这座城市。”
“我曾在这里住了大半年,”骑士晃了晃杯底残渣,“史塔克把我赶出家园后,我和我第二任老婆逃到了里斯。布拉佛斯更适合我,但琳妮丝想住在温暖的地方。我原计划加入布拉佛斯人的队伍,到头来却在洛恩河畔与他们交战。可惜我每挣一枚银币,我老婆就要花掉十枚。等我回到里斯,她已有了情人,那人嬉皮笑脸地告诉我:如果不放弃她并离开城市,我就得作债务奴隶。我就这样离开里斯来到瓦兰提斯……当时我比奴隶好不了多少,除了背包里的衣服和腰上的长剑之外一无所有。”
“现在你急着回家。”
骑士喝干了杯中酒。“明天我会给咱们找条船。我睡床,你自个儿就着铁链看哪儿舒服搁哪儿吧。睡得着就睡,睡不着就给我忏悔罪孽。熬到早上应该没问题。”
你才该忏悔罪孽,乔拉·莫尔蒙。侏儒心想,但这话说出口就太不明智了。
乔拉爵士把剑带挂在床柱上,踢掉靴子,从头顶卸下锁甲,脱了羊毛外套、皮衣和汗涔涔的内衣,露出伤痕累累、黑毛覆盖的强健躯体。扒了他的皮,倒可以做件毛皮斗篷,提利昂一边想,一边看着莫尔蒙睡进那张散发出淡淡异味的松塌羽毛床里。
骑士一沾床就发出了鼾声,似乎毫不担心被锁链拴住的战利品。两扇窗户都大大打开,弯月的光线洒在地板上。各种喧哗依然从下面的广场传来:醉酒的人不成调的歌声,猫儿发情时的嘶叫,远处的金铁交击。有人快送命了,提利昂心想。
磨破皮的手腕传来阵阵抽痛,而由于铁链限制,他连坐下都没办法,更不用说躺了。他最多只能扭身靠墙,但这样没多久双手都失去了知觉,只好换个姿势,让血液恢复循环。疼痛如潮水般涌回来,他不得不咬紧牙关,以免叫出声。他试图想象当弩箭射穿小腹时父亲有多痛苦,当项链勒住那撒谎的喉咙时雪伊有多痛苦,当被人轮奸时泰莎又有多痛苦?他认定与他们相比,他现在这点痛苦不值一提,但这并不能减轻他的痛苦。神啊,快停下。
乔拉爵士翻了个身,现在提利昂只能看见他宽阔、健壮、多毛的后背。就算我能挣脱镣铐,还得爬到他身上去够剑带。或许把匕首抽出来就行……何不直接拿钥匙开门走人呢?悄悄下楼,穿过大堂……不过之后去哪儿?我身无长物,无亲无故,甚至连本地话也不会说。
疲惫终于压倒了疼痛,提利昂陷入了时断时续的睡眠中,但他的腿隔不多久就会剧烈抽筋,让他尖叫着醒来,瑟瑟发抖。当黎明的晨光从窗户照射进来时,他每块肌肉都在疼。这是兰尼斯特金狮的颜色。楼下的鱼贩子们开始叫卖渔获,镶铁皮的轮子压过鹅卵石路隆隆作响。
乔拉·莫尔蒙俯视着他,“若我把你取下来,你会乖乖听话吗?”
“不叫我跳舞就成,双腿麻木可没法跳,非栽跟斗不可。除此之外,你怎么说我怎么做,我以兰尼斯特的荣誉保证。”
“兰尼斯特没有荣誉。”乔拉爵士嘴上这么说,但还是从铁环上解下他。提利昂虚弱地走了两步便摔倒在地,手上血液终于恢复流通。他眼中含泪,咬到了嘴唇。“不管去哪里,你都只能滚着我去了。”
大个子骑士抓起他手腕间的铁链,把他提了出去。
商人之屋的大堂四周全是阴暗的壁龛和凹室,中央则是宽敞的砂岩石板庭院。庭院的石板缝隙间生了绿苔和紫苔,石板上搭着花纹繁复的花架,架上缠绕着藤蔓植物。奴隶女孩们端着一壶壶麦酒、葡萄酒和某种有薄荷气味的绿色冷饮,在光影间穿梭。现在这个时刻,二十张桌子里才有一张坐了人。
有张桌边坐了个侏儒。此人的粉脸颊打理得很干净,有一头栗色乱发、一对浓眉和一只塌鼻子。他坐在高脚凳上,手拿木勺,红肿的眼睛呆望着一碗紫色的粥。丑陋的小杂种,提利昂心想。
侏儒注意到他的目光,抬头看向他。木勺悄然滑落。
“他发现我了。”提利昂提醒莫尔蒙。
“那又怎样?”
“他发现我了,他知道我是谁。”
“我是不是该把你塞进口袋,不让别人看见呢?”骑士碰碰剑柄,“他敢打歪主意,得先问问我的剑愿不愿意。”
你的意思是,敢抓我就纳命来,提利昂心想,他只是个侏儒,碰上你这样的大个子自是束手无策。
乔拉爵士在僻静的角落找了张桌子,点上食物和酒。他们的早餐是温软的切片面包、粉红色鱼子、蜂蜜香肠和炸蝗虫,就着苦中带甘的黑啤酒冲下肚。提利昂狼吞虎咽。“今早上你胃口不错。”骑士评论。
“没办法,听说地狱里的饭菜特难下咽。”提利昂朝旅馆大门瞥了一眼——有人刚好进门。此人高大驼背,尖胡子染成斑驳的紫色。是个泰洛西商人。带开的大门外传来海鸥的尖叫、妇人的嬉笑和渔贩的叫卖声,有一刹那,提利昂以为自己看见了伊利里欧·莫帕提斯,结果不过是另一头白色矮象罢了。
莫尔蒙把鱼子涂到面包上,咬了一口,“你在等人?”
提利昂耸肩。“世事难料,谁知道下一个进门的是谁?可能是我的真爱,或是我老爹的鬼魂,再或是只鸭子。”他把蝗虫塞进嘴,嚼得吱嘎作响,“这虫子不赖。”
“昨晚这里的话题全是维斯特洛,说有个流亡王公雇了黄金团去夺回领地。现今瓦兰提斯一半的船长都涌到上游的维隆瑟斯镇揽生意去了。”
提利昂刚吞下第二只蝗虫,听了这话差点噎着。他是在嘲讽我吗?他知道格里芬和伊耿的底细么?“真差劲,”侏儒说,“我还指望雇黄金团去夺回凯岩城呢。”这是格里芬有意为之?散播假消息?又莫非……莫非那俊俏的小王子终究受了怂恿!鼓动手下向西而不向东,放弃与丹妮莉丝女王和亲?放弃了魔龙……格里芬能答应吗?“我也想雇你,爵士先生。家父的爵位按律法应属于我。你现在就抽出剑,向我宣誓效忠吧,等我夺回凯岩城,我保证用金子淹没你。”
“我见过被金子淹没的人,那景象恐怖极了。你要我抽出剑,只可能插进你肚子。”
“不失为舒泰肠胃的好方法,”提利昂说,“家父对此最清楚。”他拿起酒杯,浅饮一口,以掩饰脸上表情。此事很可能是格里芬之计,用于放松瓦兰提斯人的警惕。莫非格里芬打着回国的幌子,待人马上船之后在海上动手劫船?此计甚妙,黄金团有一万名训练有素、经验丰富的战士。不过黄金团没有水手,格里芬得在每个船员脖子上架把刀才行,等到了奴隶湾打起海战这就麻烦了。
奴隶女孩回到桌边,“尊贵的爵士先生,寡妇下一位就见您。您带礼物了吗?”
“我带了,谢谢。”乔拉爵士往女孩手里塞了枚硬币,遣她走了。
提利昂皱起眉头,“寡妇是谁?”
“水边寡妇。住洛恩河东岸的人至今还在背地里说她是瓦加罗的婊子。”
侏儒更糊涂了,“瓦加罗又是何方神……”
“他是个象党,曾七次当选为执政官,富得流油,尤其在水边有权有势。其他人造船出海,他造的是码头和仓库,充当货物经纪人、钱币兑换商和海上保险代理。他也买卖奴隶,然而到头来却爱上了一位在渊凯习得七种春啼之术的床奴。这是桩大丑闻……他居然还给了她自由,并正式娶她为妻。在他死后,这女人把他的事业发扬光大,但身为被解放的奴隶,她没资格住在黑墙之内,所以被迫卖掉瓦加罗的豪宅,搬到了商人之屋——那是三十二年前的事了,从那天起她一直居住在这里。现在,她就在你身后的庭院,坐在她的例桌后面见客。不,不要急,有个人和她在一起,一会儿才轮到我们。”
“这老巫婆会帮你忙?”
乔拉站起身。“走着瞧吧。那人走了。”
提利昂跳下椅子,铁链哗啦作响。事情也许有转机。
老妇人像狐狸一样坐着,眼中隐约透出凶光。她的白发如此稀疏,能透过去看见下面的粉色头皮,她一只眼底的泪珠刺青虽然被刀子刮去,但还是留下了疤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