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阵。他们经过时,兽舍里的狗们冲他狂吠。风席卷过庭院,穿透了他身上又薄又脏的破烂衣衫,让他浑身起鸡皮疙瘩。夜晚的空气又冷又潮,虽然没有下雪的迹象,但冬天毫无疑问就要来了。臭佬怀疑自己能否活着看到下雪。到那时,我还剩几根手指?几根脚趾呢?他抬手查看,震惊地发现自己的手如此苍白枯瘦。名副其实的皮包骨头,他心想,我有一双老人的手。他是不是认错了这两个男孩?搞不好他们不是小瓦德和大瓦德,而是这两个男孩的子孙后代?
大厅昏暗,烟雾缭绕,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为人手的枯骨。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木制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这里的空气充满了浓重的葡萄酒、麦酒和烤肉的香味,闻到这香味,臭佬的肚皮咕咕叫唤,他嘴里也流出唾沫来。
他一路踉跄,被小瓦德推过守卫们吃饭的长桌,感觉到守卫们都在看他。前方靠近高台的好位置被留给拉姆斯的亲信,所谓私生子的好小子:骨头本,这老家伙负责照顾老爷宠爱的猎狗们;舞蹈师达蒙,一头金发,模样姿势都带着孩子气;咕噜,他因为说坏话不小心被波顿公爵听见,所以丢掉了舌头;此外还有酸埃林、剥皮人、黄迪克等人。大厅外围是一些臭佬眼熟但说不上名字的人:誓言骑士、士官、士兵、狱卒和打手。还有一些脸孔他很陌生,从没见过。有人见他经过便皱紧鼻子,更多的人朝他哄笑。这些是客人,臭佬心想,老爷的朋友。老爷是要用我来取乐大家。想到这里,他怕得直哆嗦。
波顿的私生子坐在高台上他父亲大人的宝座里,正用他父亲的酒杯喝酒。两个老人跟他同席,臭佬只消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老人都是领主。其中一位身形憔悴,眼睛犹如燧石,留着一束长长的白胡子,面孔跟冬天结冻的土地一样坚毅。此人身穿褴褛的熊皮旧夹克,夹克上满是油污。即便在宴席上,他也套着全身锁甲;另一位领主同样很瘦,但不若前一位那么体形笔直。他身材扭曲,一边肩膀高出另一边很多,而他就着餐盘驼背用餐的样子看起来好像秃鹫在享用尸体。此人有一双贪婪的灰眼睛、一口黄板牙,银白色分叉胡须十分纠结。他布满老人斑的头顶只剩几根白发,但他披的是柔软的上等灰羊毛披风,披风边缘镶嵌了黑貂皮,并在肩头用银箔日芒搭扣扣住。
拉姆斯穿着黑粉双色服饰——黑靴子、黑剑带、黑剑鞘、黑皮夹克,暗红色缎子条纹装饰的粉色天鹅绒紧身上衣。他右耳带了一颗被切割成血滴形状、闪烁着红光的石榴石。然而,华贵的衣着却掩饰不住他丑陋的模样。拉姆斯骨架宽阔,肩膀倾斜,身上的赘肉昭示他日后会成为一个大胖子。他有蒜头鼻、小嘴巴和枯草般的黑色长发,粉色皮肤斑斑驳驳,肥厚的嘴唇殊为奇异,而任何人看到他都不可能不注意到那双眼睛:他继承了他父亲的眼睛——既小离得又近,淡得奇异。有人称之为“幽灵灰”,但实际上他的眼睛几乎是无色,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像两块肮脏的冰。
看到臭佬出现,拉姆斯绽放出湿润的笑容,“他来了,我可怜的老朋友来了。”他转向身边的两位领主介绍。“臭佬从我小时候就跟随我了。家父大人送的,以示关怀。”
两位领主交换了一个眼神。“我听说你的跟班已经死了,”驼背道,“据说是被史塔克家杀的。”
拉姆斯老爷嗤笑一声,“铁民有句俗话:逝者不死,必将再起,其势更烈。臭佬就是这样。不过我承认,他闻起来像是从坟墓中‘再起’的。”
“他一身屎尿和陈年呕吐物的味儿。”驼背老领主说罢扔开一直啃着的骨头,用桌布擦了擦手指。“你为什么非得在我们用餐时召这家伙上来?”
那个挺直了背、穿着全身锁甲的老领主用凌厉的目光审视臭佬。“你再仔细瞧瞧。”他敦促另一位领主,“瞧,他虽然头发白了,也瘦了三石,但可不是仆人。你认不出来吗?”
驼背领主再度向他看去,忽然喷了口鼻息。“是他?这怎么可能?史塔克那个爱笑的养子,总是在笑。”
“他现在不爱笑了,”拉姆斯老爷承认,“或许是因为我敲掉了他几颗白净漂亮的牙齿。”
“你最好割了他喉咙,”穿锁甲的领主说,“反咬主人的狗理应被剥皮。”
“噢,他确实被剥过皮,还剥了不止一次咧。”拉姆斯指出。
“是的,老爷,都是我的错,老爷。我傲慢无礼,而且……”他舔舔嘴唇,努力回忆自己还干过什么错事。服服帖帖乖巧听话,他告诫自己,老爷就会让你活下去,还能保住剩下的身体。服服帖帖乖巧听话、并且记住自己的名字。臭佬臭佬,驯服乖巧。“……我作恶多端,我……”
“你嘴上有血,”拉姆斯发现,“又咬手指了吗,臭佬?”
“不,不,老爷,我发誓。”臭佬曾试图咬断自己的无名指,因为他们剥了指上的皮,他实在痛得受不了。拉姆斯老爷从不简单地切掉别人的手指,他只会剥干净上面的皮,好让肌肉裸露在外,风干、开裂,最终溃烂。臭佬被鞭打、用刀子割,又上过刑架,但没有哪种痛苦比得上剥皮之后的滋味。那种痛苦能把人逼疯,活人根本没法忍受,至多多坚持一会儿,然后就会惨嚎:“求求您,停下,停下,太痛了。把我的手指砍下来吧。”到头来,拉姆斯老爷会慈悲为怀,欣然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是他喜欢的游戏,而臭佬理解游戏规矩。他怎能不理解呢?他的手脚都为游戏交过学费。只有那次、只有一次,他忘了规矩,企图用自己的牙齿终结痛苦。拉姆斯老爷很不满,结果让他多付出了一根脚趾的代价。“我吃了一只老鼠,”他咕哝着承认。
“一只老鼠?”拉姆斯淡色的眼珠在火炬光芒中闪闪发亮。“恐怖堡的老鼠全部属于我父亲大人。未经我允许,你怎敢吃了其中一只?”
臭佬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默不作声。只消说错一个字,他又会失去一根脚趾、甚至一根手指。迄今为止,他的左手丢掉了两根手指,右手失去了小指,左脚丢掉了三根脚趾,右脚却只失去了小脚趾。拉姆斯老爷有时会开玩笑说要给他左右两边找回平衡。老爷只是在开玩笑,他试图安慰自己,他并不想伤害我,这是他自己承认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老爷慈悲又宽容,他本可以为臭佬知道自己名字和地位之前的胡言乱语,就剥下臭佬的脸皮。
“太无聊了,”穿锁甲的领主说,“赶紧宰了他。”
拉姆斯老爷给自己又倒满一杯麦酒,“那可不玷污了咱们的庆祝宴会,大人?臭佬,我有好消息通知你。父亲大人为我讨了一门史塔克家的好亲事,对象是艾德公爵的女儿,艾莉亚。你还记得小艾莉亚,对吧?”
捣蛋鬼艾莉亚,他差点脱口而出,马脸艾莉亚。她是罗柏的小妹,褐发长脸,瘦得像根棍子,成天脏兮兮。珊莎才是大美人。他记得小时候,幻想过艾德·史塔克大人把珊莎嫁给他,并认他为自己的亲儿子。真是孩子气的想法。不过,说到艾莉亚……“我记得她。艾莉亚。”
“她即将成为临冬城的女主人,而我是她的夫君老爷。”
她还只是个小女孩啊。“是的,老爷,祝贺您。”
“你愿意参加我的婚礼吗,臭佬?”
他犹豫了,“如果您要我参加的话,老爷。”
“噢,那是自然。”
他又犹豫半晌,不知这是否是另一个残酷的陷阱,“好的,老爷,只要您满意,我很荣幸参加婚礼。”
“我们得把你从那间肮脏的牢房里弄出来,刷得粉嫩粉嫩,给你干净衣服穿,再喂你东西吃。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粥,喜欢吗?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我有桩小差事要交给你办,但你得有体力才能为我效劳。我相信,你是愿意为我效劳的吧?”
“是的,老爷,全心全意。”他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请让我服侍您,求您了。”
“你这般知情识趣,我又怎忍心拒绝你一片孝心?”拉姆斯·波顿笑道,“我马上就要率军出征,臭佬,我得仰仗你才能把那童贞新娘娶回家门咧。”
布兰
乌鸦不同寻常的尖叫让一阵战栗爬过布兰的背脊。我差不多长大成人了,他反复提醒自己,我必须勇敢起来。
空气冰冷刺骨,充满恐惧气息。连夏天都怕,颈毛全竖了起来。山丘的影子不断延伸,黑暗虎视眈眈,所有树木都被厚厚的积雪压弯了腰,有些几乎看不出来是树。它们从树根到树冠都包裹在冻雪中,在山上杂乱生长,犹如一群在寒风中缩抱成团的巨人或丑陋怪物。
“它们来了。”游骑兵抽出长剑。
“在哪儿?”梅拉急切地问。
“应该很近。我不知道。附近吧。”
乌鸦又尖叫起来。“阿多。”阿多嘀咕着,双手都藏在腋窝,棕色胡须下悬挂着冰锥,上唇的胡子上冻着一块鼻涕,在夕阳下微微闪着红光。
“那些狼也接近了,”布兰警告他们,“一直跟着我们的那些。我们在下风处时,夏天能闻出它们。”
“狼群无关紧要。”冷手说,“我们必须向上爬。天快黑了,天黑前你们必须进去。你们的体温会吸引它们。”他向西望了一眼,夕阳余晖晦暗地透过树枝,犹如遥远的火焰。
“这是唯一的进口?”梅拉问。
“后门在北方三里格处,得向下钻进一个洞。”
无需多说。阿多背着布兰爬不下洞,而玖健也走不了三里格。
梅拉抬眼看向山顶。“路看起来很平整。”
“看起来。”游骑兵阴沉地说,“你能感觉到寒冷吗?这里有东西,但藏在哪儿了呢?”
“洞穴里?”梅拉猜测。
“洞穴被魔法护住了,他们进不去。”游骑兵用剑一指,“你看,入口就在那儿,半山腰那片鱼梁木中,岩壁的裂缝。”
“我看到了。”布兰道。乌鸦在那里飞进飞出。
阿多挪了挪背上的柳条筐。“阿多。”
“我只看到交错的石头。”梅拉说。
“那就是通路。一条穿过石头的甬道,开头陡峭弯曲,但你们只要进去就安全了。”
“你呢?”
“洞穴被魔法护住了。”
梅拉仔细打量了一下山坡上的裂缝。“从这儿过去,至多一千码。”
没有一千码,布兰心想,但都是上坡路。山路陡峭,树木密布。雪三天前就停了,但毫无融化迹象,树下的雪地十分平整,无人踏足。“那边没人,”布兰鼓起勇气说,“看看雪地,没有脚印。”
“白鬼在雪上走得轻,”游骑兵道,“你发现不了它们的形迹。”一只乌鸦自上方飞来,落在他肩上。跟随他们的黑色大鸟只剩十来只,其他的都在路上失散了,每次清晨醒来,乌鸦都会变少。“来啊。”那只鸟聒噪着,“来啊。来啊。”
三眼乌鸦,布兰心想,绿先知。“也不算远,”他说,“稍微爬爬山,我们就安全了,说不定还能生堆火。”除开游骑兵,他们全都又冷又潮又饿,而玖健·黎德虚弱得没人扶就走不动。
“你们先走。”梅拉·黎德在弟弟身旁弯下腰。玖健拄着一根橡树枝,双眼紧闭,抖个不休。他的脸被帽子和围巾裹得严严实实,露出的一点点面孔和周围的雪一样苍白,但当他呼吸时,鼻孔还能微微冒出热气。梅拉已背他走了整整一天。食物和篝火会让他好转的,布兰试图说服自己,尽管他并不确定。“山路太陡,我背着他没法打架。”梅拉催促,“阿多,你带布兰先进洞。”
“阿多。”阿多拍了下手。
“玖健只不过需要吃点东西,”布兰可怜兮兮地说。十二天前,麋鹿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摔倒在地,再也没能起来。“冷手”跪在它身边的雪堆里,一边用奇怪的语言低声祈祷,一边割开它的喉咙。鲜血喷涌而出,布兰哭得像个小女生。他无助地看着梅拉·黎德和冷手肢解这头驮他们走了这么远的英勇生物,从来没像这一刻这样深切地感受到自己是个残废。他暗自决定绝不吃它的肉,忍饥挨饿也强过享用朋友,但最终他吃了两次,一次用自己的身体,一次用夏天的。麋鹿已十分消瘦憔悴,但游骑兵从它身上切下的肉足够支撑他们七天,直到最后他们挤在一座古老的山间要塞的火堆旁,烤吃掉最后一块。
“他的确需要吃东西,”梅拉梳理着弟弟的眉毛,赞同道,“我们都需要。但这儿没有食物。走吧。”
布兰眨眨眼睛,一滴泪水冻在脸颊上。冷手抓住阿多的胳膊,“天色正在变暗。就算它们现在不在,也很快就要来了。走吧。”
阿多默不作声地扫掉腿上的雪,背起布兰趟过雪堆向上走。冷手走在他们旁边,漆黑的手握着武器。夏天跟在后面,有些地方积的雪没过了他,高大的冰原狼偶尔会踩穿太薄的雪壳,不得不停下来抖掉身上的雪。向上攀爬途中,布兰费力地在筐子里转身,眼看着梅拉用一只手将弟弟搀扶起来。他对她来说太沉了。她自己都没吃东西,哪有原来的力气。她用另一只手握住捕蛙矛,狠狠地插入雪中,稍稍支撑住身体。随后她半拖半抱起弟弟,挣扎着攀爬山路。
阿多从两棵树中间穿过,布兰看不到他们了。
山坡越来越陡,冰块在阿多脚下接连破碎。有一次,他脚下的一颗石头松动,他向后一滑,差点摔下山去。好在游骑兵及时抓住他的胳膊,挽救了大家。“阿多。”阿多说。每阵风都裹挟起粉末状的白色细雪,它们像玻璃一样在晚霞中闪闪发光。乌鸦绕着他们飞舞。一只飞到了前头,消失在洞穴中。只有八十码了,布兰心想,根本不算远。
夏天突然停在一片未被踩动的、陡峭的雪堆边,转头嗅探空气,然后他咆哮起来,毛发直立,步步后退。
“阿多,停下。”布兰说,“阿多,等等。”有点不对劲。夏天闻到了,他也跟着闻到了。不好的东西,不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