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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布武录_第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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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空间袋里取出一枚红色玉佩,拴在其上。玉佩一派鲜红,晶莹剔透,不含丝毫渣滓,如同一团温火,又似鸽血红凝成的日轮,上面雕着龙凤图案,刀功精湛,一看就价值不菲。

那玉佩被他信手就拿了出来,明显是记得很清楚各种东西在空间袋内的摆放位置。

结好之后,裙带上均匀地分布着几只栩栩如生的蝶结,如同群蝶缭绕飞舞,灵动婉约,而鲜红色的玉佩,更给气质阴冷的云海岚增加了三分温热的气息。

“这样就好看多了。”吴锋随意地笑道,退了开去。

之前他虽然刻意避让,没有碰到特别让人尴尬的地方,但手指还是有几次沾上了云海岚晶莹光腻的玉手,惹得对方的手指如同含羞草一般轻颤。吴锋却只当没有感觉一般,继续一丝不苟地进行自己的工作。

云海岚却是怔住了,在细节上,吴锋总是显得无所不能似地,能给身边的人带来各种惊喜。

对于无知少女来说,肯定是苏洗岩那种看似风流倜傥,热衷于高谈阔论和惊人之语的少年更有杀伤力,但吴锋这样平时无比骄傲,却在小处却能万般体贴之人,对于年长些的女性,则更能润物无声地突破心房。

所以才有说法,少女的心是木门,被炽烈的火灼烧便能穿透,而成熟|女子的心是铁门,只有从容的水才能自门缝中沁过。

云海岚感到一阵恐惧感,她强让自己的视线从裙间那精致得让她忍不住想要再看几眼的绮带上移开,强装着镇静,嫣然一笑:“不错啊,从哪学的?”

“以前研究机关学,热衷于玩绳子,结果从家里翻出一本说衣带打结的艺术书,大约是爹爹烧娘亲遗物时漏掉的吧。那一阵也不忙,便顺手练了半个月。”吴锋道。

“谢啦。还算规矩,我用不着剁你爪子了。”云海岚唇角露出一丝幽美的弧线,但脸上却仍然掩盖不住地微微发红。她的肌肤实在太白,完全掩不住羞涩。

……

晚上才是云海岚的活动时间,她或者觅地修炼,或者在夜风中孤独地游走,观看阔别多年的大好山川,回想着一段段的往事。因此,吴锋并不用考虑一同投宿客栈可能产生的尴尬。

两人又在竹林中倚靠着修竹,望着天空中的寒月和疏星,随意地聊了一两个时辰。吴锋也已经困了,便向着风陵渡外的客栈而去。

而白天在白玉棺中睡饱了的云海岚全无倦意,身上穿着火浣锦织成的衣物,在寒风中也不觉得冷,便踏上一座小小的丘陵,进行恢复往日实力的修炼。

吴锋在客栈里洗了个澡,因为旅途疲惫,他倒头就睡。

但睡梦却不是那么安稳。

忘忧谷的那一幕幕血腥,又浮现在他的酣梦当中。他不喜欢梦境的虚幻,却不能抑制住自己的噩梦。

他并没能看到凶手行凶的模样,但梦境中却将凶手的屠戮和放火的过程还原。面目模糊的凶手,疯狂地杀戮着,将火炬投下,柴草燃烧起来,一片繁华的忘忧谷在冲天烈火中,化为一片焦土……

吴锋愤怒,悲怨,无可奈何,然而一股嗜血的意志,从他身躯中猛然冲起。

他想要将凶手碎尸万段,他感觉到血在烧,但朦胧中,他又似乎变成了那个行凶施暴者,疯狂地杀戮着……

床上的吴锋,已是出了一身冷汗,沾湿了棉被。

画面终于转换,成了笑颜如花的梦绮舞,古铜色的肌肤在日光下闪烁着莹润的光芒,刚健婀娜兼而有之。丰腴圆润的身躯,让人忍不住为之心动。

梦绮舞站在瀑布边缘,微微笑着,看着吴锋,笑容带着勾引的味道,又有几分少女的单纯。

吴锋正要走过去,但一头巨熊却是倏然自虚空中闪现,巨掌挥下,正好击中梦绮舞高耸的胸脯,她惨叫一声,胸口飙血,掉下瀑布当中,很快便被激荡的水流冲得消失无踪……

第一百一十章岩仓城

梦绮舞再次出现时,又幻化成了云海岚的俏脸。

但随即变成了恐怖扭曲的模样。

吴锋仿佛看到了她当年被杨麒杀害的情状,看见了洛邑京千万年繁华毁于血与烈火。

在一声尖叫中,吴锋终于醒来。

他认为自己不该在梦中如此失态,但睡梦本来就无法控制。哪怕他有如铁的心志,近日的打击实在太大。

在白天,他能假装超脱,将这些事情几乎完全忘却,但夜晚真正安稳下来时,这些负面情绪到底压制不住,如同水底的木头一般浮上来。

吴锋睁开眼时,再次看见了云海岚的脸。

他猛然吓了一跳,几乎以为自己还在梦中,然后才想起云海岚必须要在天亮前躺进白玉棺当中。

“做噩梦了?”云海岚目光如水,神色温柔。

她在吴锋额头上轻轻摩挲了几下,为他整理好散乱的额发,也用清凉柔软的玉手抚平吴锋的心绪。

女性的抚摸的确有着使人心神安宁的作用。

吴锋感觉到充斥自己体内的燥热褪去,但他仍然记得,体内似乎隐藏着一头杀戮的怪物,这怪物令他不由感到恐惧。

他知道自己血脉中有着疯狂的因子,也感到期待,想要在今后做回真正的自己。

然而,真正的自己,难道就是如同那个凶手一般,肆意屠戮,草菅人命么?这种预感,令吴锋感到不寒而栗。

那已经不是人了,那是魔啊!

云海岚并没有出言调笑,她能理解吴锋此时的苦痛。看着吴锋的眼神变得清澈,她才躺进白玉棺当中,将棺材缩小到手掌大小。

一夜噩梦,睡得自然不会有多好,但该渡河依然得渡河。吴锋穿上衣服,洗了个冷水脸提神,将白玉棺挂在腰间,便向黄河渡口上去。

一道长长的栅栏,封住了一大段河道,只留下一个不大的口子,能容商队通过。栅栏附近,有不少卫兵巡逻,避免有漏网之鱼。

只要从风陵渡过河,无论商队还是旅客,无论有钱没钱,都得被榨下些油水来。

岩仓殿殿主邓爱侯今年四十岁,年富力强,从小便有大志向,被家臣认为有能力。十几年前,其父邓嵘考虑到家臣的意见,于是选择隐居,将殿主的位置交给了邓爱侯。

邓爱侯这十几年并没能成功地扩大岩仓殿的势力,政绩只是讨好了关中方面,扩大了在黄河上的关卡,征收到更多过路费,增加了岩仓殿的收入。因为过路费中一部分被交给关中,更有许多珍宝私下里流进诛仙王等人的腰包,所以关中也支持了这事。

但是神堂在并州的势力,也就和豫西的势力割裂得更加严重。岩仓殿尚不敢征收神堂正式人员的过路费,但是与神堂关系密切的商人,却都要遭受盘剥。门派的发展,与商业关系密切,因此神堂被邓爱侯这么一折腾,便几乎再也不能在并州扩大势力,被搞得非常恼火。

而诛仙王等圣王道宗的实权人物当然喜闻乐见,他们需要神堂为他们守卫边疆,扩大钱粮收入,也需要岩仓来牵制神堂,防止尾大不掉的事情发生。

吴锋因为是单身的旅人,只交了几锭大银,就被放了过去,但这样的盘剥,对于一般人来说无疑是大出血了,这也导致钱财不多的人根本没法过风陵渡。

在这乱世,林立的杂乱关卡,是典型的饮鸩止渴做法,能够给当地的势力带来一时的好处,却极大地危害了人口流动和商贸活动,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吴锋开始进一步明白,父亲说的推翻修真者的统治,恢复武者专政意味着什么。那不光是以武者的权力取代修真,更要恢复武祖神朝时期的光辉,结束纷繁的乱世。

不同的门派和豪族,必须置于一个有力的权力机构下,不得乱设关卡,不得盘剥百姓。如此,才能真正拯救万民于水火。

浩茫的黄河,被寒冰所冻结,不再浑浊,宛若万顷雪原,与两岸的萧落北风中的荒林相映衬,有一种格外的雄壮苍凉之美。

冰面并不平坦,层层叠叠好似鱼鳞,如同汹涌的波涛在一瞬间冻结。

朝阳洒落在冰面之上,折射出淡红的光线,粉饰着这一片冰冷苍凉的天地。

吴锋行走在这浩阔无际的黄河冰面之上,突然感觉到人是这样的渺小,在天地之间如同虫蚁一般。

但只要踏上世界的巅峰,不但能够摧山阻河一般的强大力量,更有着覆军灭国的巨大权力。

无生气的天地,正是被渺小的人类的集合力量所改造,才有了繁华的景象。而渺小人类中的翘楚者,在这浩荡天地之下也有着说得出口的威仪。

渺小与否,由奋斗而改变。

渡过黄河,向潼关方向而去,没多远,就是岩仓城。

说是城,其实并不合适。它并不像一般的城一样,有着高耸的城墙和壮观的城门,实际上,一座县城都要比岩仓城大不少。

毕竟岩仓只是一个门派。

岩仓城是一座建在半山腰上的城堡,虽然不大,却修得非常密实,用上好的青条石砌成,当中用糯米加固,关键处则使用了更加坚固的花岗岩。

城堡之上,箭楼林立,可见身着贵重犀牛甲的弓箭手在上面来回巡逻,更布置着许多硕大的床弩和投石器。

城堡外引下山溪,修了围绕整个城堡的护城河,只留城门外一座吊桥供人出入。

门不高,但非常华丽,在朝阳下闪烁着灿金的光华。据说,上面是真的镶了十足的黄金。

整个坞堡都闪烁着淡淡的金色,那是守护城堡的武魂之阵足够强大,无论何时都在基本的发动状态。这需要大量的能量消耗,投入的金钱当然不菲,但也可以将城堡的防护力增强不知道多少倍。

无疑,这是一座难攻不落之城,比起一般的大城还更加坚固,毕竟岩仓殿的历史实在是太久远了,武魂之阵一代代地强化着。没有绝对压倒性的力量,想要攻破这金汤一样的城堡,谈何容易?

难怪苏梦枕一代雄主,也并不能消灭岩仓和清洲。这种极为古老的势力,可以侵占它在外围的领地,但很难知道它有多少暗藏的底蕴,一旦将它逼回老巢附近,就很难再压迫它的势力了。

虽然岩仓城大小不如一般的县城,但这个区域的繁华却远不止此数,几乎能比得上宛城那样较大的城池了。

因为岩仓殿控制商人的需要,许多商人在山下建立了市集,修筑了商业区、手工业区和居民区,自发地形成了类似城市的区域,除了没有城墙之外,与一般的城池并没有什么不同。

这样的好处是,遭逢战乱时,老百姓并不在城内,可以自发逃散,也不用消耗城内的储备粮。岩仓城里只有岩仓殿的门人和招募的士兵,城内储备的粮食足够固守五年以上。

岩仓城下的商人区看起来还算繁华,邓爱侯虽然盘剥渡过黄河的旅人和商队,但对于自己羽翼下的商人们,政策不算坏,毕竟这些人缴纳的税款是岩仓殿最邻近的收入来源。

第一百一十一章

如果想拜入岩仓门下,可以直接去城堡前通报卫兵,说明自己的长处,登记下自己的名字,然后等到入门考验时只要能够通过测试,就能成为岩仓殿的弟子。

不过这么古板的路子,吴锋是不会走的,他还急着见到邓爱侯献宝呢。

吴锋悠闲地在岩仓城下的街市上转悠着,这儿虽然繁华,但也很有些流浪汉在街上乞讨。

这纷繁的乱世,乞丐的数量在哪里都不会少。不光是战争,水旱灾害和苛捐杂税也逼得许多人不得不背井离乡,以乞讨为生。

吴锋只花了几十个铜板,就得到了自己需要的消息。

邓爱侯每隔几天就要离开坚固的岩仓城堡,到城下的街市上最大的酒楼龙骧楼里头吃饭,而且往往是孤身而来,最多带一两个仆从,从不带侍卫。

如果在一个县城里,平民百姓想要见到县令,一般都很难。县令上头有郡守,郡守上头有州刺史大人,更上面有皇帝。县令不是为了自己而当官,不察民情也无妨,只要能讨好上面,依然能升官。

岩仓殿主邓爱侯的权力,比起一个县令自然要大,城堡领地都是自己的,更有着不少的私兵。

但这样较为独立的小势力,哪怕是盘剥百姓来维持收入,表面上门派之主也要表现出一副亲近百姓的样子,来维持领地的稳定。不然的话,轻者百姓逃亡,影响收入,重者领地内的人民勾结外敌,给门派带来灭顶之灾。

所以邓爱侯当然要经常不带任何架子里从坞堡内出来游访,和百姓们聊几句天,之后不管是逛窑子还是喝酒吃肉,都能被称为亲近百姓了。据说北方有的蛮族王国酋长也喜欢搞微服私访,以此提高自己的声望,然而这对改善民生并没有什么卵用。

算起来,近两三天邓爱侯就会出来。

吴锋先从空间袋里取了一包金铢,给云海岚买了一套配有花园的宅子。他进了岩仓城内也不知道会被分配到什么地方,隐不隐蔽,所以也不方便和云海岚再住在一起了。

因为是空宅,而吴锋看得快又不谈价,所以交割只花了半天时间。

处理好买房的事情,已经是晚间。

吴锋对云海岚笑道:“云姨,以后就不再和你住一起了,之前的一个月,你没嫌我房里的男人味道难闻吧?”

“小孩子,还男人味呢。”云海岚调笑道:“是有味道,但闻起来倒是挺嫩的,可能还有点香呢。”

吴锋哦了一声,将身躯凑近,猛吸一口云海岚身躯透发出的冷香之气,道:“比起云姨身上的体香可是差远啦……唔,好香呢。”

“你小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给我闭嘴……”云海岚脸上微红道。

吴锋也知道不能太过,当下收敛了轻佻神色,温言道:“云姨,我也不知道岩仓城里是什么样子,只是看那城池防御那么密,以后可能就不能天天见面了……等我向邓爱侯毛遂自荐了,再抽空给你这宅子购置各类生活用品。”

“这地方也挺繁华的,交几个朋友吧,人不能总生活在回忆当中,既然是沉睡了四十年,那就当这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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