侈迷书屋网 > 游戏竞技 > 天堂 > 天堂_第13节
听书 - 天堂
00:00 / 00:00

+

-

语速: 慢速 默认 快速
- 8 +
自动播放×

成熟大叔

温柔淑女

甜美少女

清亮青叔

呆萌萝莉

靓丽御姐

温馨提示:
是否自动播放到下一章节?
立即播放当前章节?
确定
确定
取消
全书进度
(共章)

天堂_第13节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分享到:
关闭

连续出拳,直到第二个白人向他打来。没分出胜负。都鼻青眼肿了。那女人始终躺在便道上,这时一小群人吵嚷着叫警察,埃尔德吓坏了,赶紧跑开,就这样一路穿着军大衣返回了俄克拉荷马,唯恐有个军官会看到他那身撕扯过的军装。后来他妻子苏珊娜给他洗净、熨平和修补那身军装时,他要她拆掉缝线,让上衣口袋悬着、衬衫领子保持着破口、纽扣耷拉着或是缺失。但要保持血迹是太迟了,于是他把血污的手帕和两枚奖章一起塞进裤兜。从此他再也无法从脑子里清除那白人的拳头打在黑人妇女脸上的情景了。不管他对她所操的职业有何想法,他一直惦记着她,为她祈祷终生。苏珊娜挑起了一场长时间的争论,但摩根家的男人们胜利了。埃尔德照他的要求被埋葬了:身穿军装,扯破的口子显而易见。他没有原谅自己抛开那女人跑掉,也不指望上帝会为此对他高抬贵手。而且他做好了准备,等候他质问事情的始末。斯图亚特喜欢这个故事,不过,他知道这事起因于保护一名妓女并为她祈祷,又感到不自在。他对白人没什么好感,但他能明白他们的想法,甚至能感受到那种冲动,仿佛那一拳是他自己击出的。

斯图亚特停好车,进了住宅。他并不希望屋里的床铺上没有多薇,并且又一次想弄明白她为何如此频繁地留在镇上。这是徒劳的,他拿她没办法。他看到了那两条牧羊犬,牵着它们去看人们靠双手能够把活计干得多么漂亮。他们都是当地人,他认识他们的父亲和妻子;他们参加同一个或邻近教堂的活动,而且和他一样对那种“对我宽容一些”的念头反感。他的苦涩感又一次油然生起。他要是有儿子,他们一定会是体现正直的优秀楷模,会笑话米斯纳有关成年人的观念:顶嘴,改铭文——仿佛词句的魔力与成为男人所应有的阳刚之气相关似的。

斯图亚特拴好狗,打开了马厩。他喜欢在凌晨四点骑上“夜间”,四下转一转,直到天明。他酷爱在草原上遛马,一切都那么宽广开阔。他给“夜间”备好鞍,如同往常每一次都有新鲜的奇妙感:在自己的土地上,你绝不可能有像老爷爷和老爹,以及所有那七十九个人离开俄克拉荷马州菲尔立后会有的那种失落感。他们徒步前进,彻底地失落了,而且还愤懑不平。但除去孩子们的脚的状况,他们无所畏惧。他们应该算是健康的。不过孕妇们需要越来越多的休息。德拉姆·布莱克霍斯的妻子塞列斯特,他的祖母明迪小姐,以及他自己的母亲贝克都带着孩子。看着自己怀孕的妻子、姐妹或女儿失去了曾经一直呵护着她们、伴随着她们成长的住所,真是一种耻辱。羞辱比怨恨尤甚,它威胁着要折断他们的骨头。

斯图亚特记得他父亲和祖父给他讲的故事的全部细节,不必费事就可以想象出那种耻辱。就拿多薇来说吧,每次流产之前,都用手按着后腰,眯起眼睛看着肚子,总是那样看肚子里的胎儿。若是某个衣冠楚楚、夸大其辞的男人对她说“从这儿走开”,而他,斯图亚特却对此人无能为力,他会有什么感觉呢?即使在目前,在一九七三年,骑着“夜间”走在自己的土地上,任风吹着马鬃,一想到那种无可奈何的状况,他仍想开枪打人。七十九个人。他们的全部家产都绑在背上或顶在头上。年轻的都轮换着穿鞋。停下来只是为了歇口气、睡一觉和吃点乱七八糟的东西。甘蔗渣、树叶和带糠麸的杂碎粮食煮成粥或做成饼,有时打点野味,有时加点蒲公英之类的绿草。梦中想的是屋顶、鱼、饭、糖浆。他们穿得破破烂烂,梦想的是带纽扣的干净衣服和有两只袖子的衬衫。他们走成一列:德拉姆·布莱克霍斯和托马斯·布莱克霍斯走在前头,老爷爷当时已经瘸了,被人用一块板子抬着,跟在队尾。离开菲尔立之后,他们不知道向何处去,也不想遇见什么人,以免那些人对他们讲什么或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他们躲着车队,尽量靠近松林和溪床,一路向西北趱行,其实并没有什么具体理由,只是想到离菲尔立最远的地方去。

第三天夜里,老爷爷叫醒他的儿子列克特,示意他起来。他沉重地撑着两根木棍,从宿营地走开去,悄声说:“你,随我来。”

列克特回去拿了他的帽子,便跟上他父亲缓慢而艰难的脚步。他惊讶地想,老人家可能打算在半夜到镇子里去,要不就是找一处农场,那里的山丘中有黑糊糊的土屋。可是老爷爷把他带进松林深处,此处的松脂气味起初十分宜人,不久就让他头痛了。夜空被繁星点缀得通明,新月反倒黯然失色,似是一片闪亮的羽毛。老爷爷站住脚,吃力地呻吟着跪了下去。

“我的天父,”他说,“撒迦利亚(公元前6 世纪的希伯来先知,曾劝犹太人重建圣殿,《旧约》中有《撒迦利亚书》。此处老人有这样一个名字,寓有深意。)在这儿。”随后的几秒钟他一语不发,接着便开始哼着发出列克特从未听过的最甜美、最凄楚的声音。列克特跪到老爷爷的身边,父子俩就这样整整跪了一夜。他不敢碰老爷爷,也不敢打扰他那哼哼唧唧的祈祷,可是他没法一直跪着,就向后跪坐着,缓解一下膝盖的疼痛。又过了一会儿,他干脆坐到了地上,手中拿着帽子,低着头,竭力恭听着,清醒着,理解着。最后,他仰卧到地上,观看着树顶的串串星光。那令人心碎的乐声吞噬了他,他觉得自己从地上飘起几英寸。他后来发誓说,他没有睡着,一整夜都在倾听和观察。他身处松树的包围之中,与其说看着不如说感觉到天空在地平线上退去。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脚步声——声响之大如同一个巨人在走路。老爷爷始终纹丝不动,也没停止哼唱,这时却一下子沉默了。列克特坐起身,四下打量。脚步声像是雷鸣,他却判断不出来自何方。天光逐渐扩展,他已经能辨出树干的影子了。

父子俩同时看到了他。一个小人儿,身材之矮与脚步声极不相称。他正从他们身边走开,身穿一套黑色西装,右手食指钩着上衣搭在肩头。他的衬衫在宽宽的吊裤带之间闪着白光。老爷爷没撑拐杖也没哼上一声就站了起来。父子俩一起眼瞅着那人从天空最白的部分走出去。他一度站住脚扭回身来看他们,但他们看不到他的面貌。他重新迈步的时候,他们注意到他左手提着一个小包。

“快去,”老爷爷说,“把人集合起来。”

“你不能一个人待在这里。”列克特说。

“快去!”

列克特跑开了。

大家都起身后,列克特领他们来到他和老爷爷待了一夜的地方。他们看到他就在那儿,站得比树还直,拐杖抛在一边,背对着升起的太阳,周围看不到走动的人,但洗涤过撒迦利亚面孔的平和散布到他们的精神中,让他们感到了宁静。

“他和我们在一起,”撒迦利亚说,“他在引路。”

从那时起,行程有了目标,连最轻微的怨言都没有了。那个行走的人不时地出现:在河畔,在山顶,靠着石头。只有一次,有个人鼓起勇气问老爷爷还会走多久。

“这是上帝安排的时间,”他答道,“你不能开始,也不能结束。还有,他不会替你做你的工作,所以,昂首挺胸地迈步走吧。”

就算那响亮的脚步声还在继续,他们也没有听到。没人看到那个行走的人,除了撒迦利亚,有时则是个孩子。列克特也再没见到他——直到行程结束。直到二十九天之后。在听到警告他们走开的枪声之后,在田间的一些黑人妇女给了他们吃的之后,在两个牛仔夺走他们的枪支之后——所有这些都动摇不了他们坚定的平和心绪——列克特和他父亲都看到了他。

当时已是九月份了。别的旅行者都会小心翼翼地进入印第安人的领地,因为没有目的地,而且冬天即将到来。不过,即使他们忐忑不安,也没有表露出来。列克特躺在高高的草丛中,等着一个粗陋的夹子弹起——他希望是野兔、土拨鼠,甚至是金花鼠——这时就在前方,越过草丛中的一处岔口,他看到了那行走的人站在那里四下张望。随后那人蹲了下去,打开他的包,在里面摸索着。列克特盯了一会儿,然后便在草丛中向回爬,接着跳起来跑回营地,老爷爷刚刚吃完一顿冰冷的早点。列克特描述了他见到的情景,父子俩就朝设夹子的地方走去。那个行走的人还在那儿,把一些东西从包里取出来,又把别的东西放回去。就在他们的盯视之下,那人开始退去。当他彻底消失时,他们又听到了那种脚步声,重重地走向他们无法确定的方向:时而在背后,时而忽左忽右。也许是在头上吧?后来便突然静了下来。列克特向前爬去。老爷爷也在爬,想瞧瞧那行走的人留下了什么。他们还没爬出三码远,就听到了草丛中窸窣的声响。夹子那里,诱饵和拉线都没动,却有一只珍珠鸡。是只雄的,正扑腾着漂亮的羽毛拍打绳套。他们俩交换了一下目光,便离开那儿,走到他们认为那行走的人抛撒从口袋里掏出来的东西的地点。什么东西也看不见,只有草中的一处凹地。老爷爷俯身下去碰了碰,又把一只手压在按平的草地上,闭上了眼睛。

“这儿,”他说,“这就是我们的地方。”

当然啦,那儿不是。反正还不是。那地方属于印第安领地中的一个家庭,经过一年零四个月的谈判和在土地上的劳作,最后才算不费分文地交割清楚。从植物繁茂之处来到这块广阔无垠的土地,他们看到一望无际的天空笼罩着大地,看到野草直长到他们的臀部,真能感到自己的渺小。在父辈们看来,这象征着奢侈——丰饶的灵魂和无边的自由,而且没有敌人可以藏身的险恶密林。这里的自由不是你指望的一年一度的狂欢节或乡村舞会那种娱乐,也不是大人老爷的残羹剩饭。这里的自由是由大自然主持的一种考验,人类每日都得经历。如果在足够长的时间里通过了道道考验,就能成为人中主宰。

或许撒迦利亚不想再吃一次架在棍子上的烤野兔或冷的野牛肉,或许他被白人从办公室排挤出来之后拒绝了由有色人种建立的家园,所以他一心想在那片开阔的土地上开创一种与路易斯安那全然不同的传统。不管怎么说吧,在他们修建临时住所—单坡顶的小屋、地洞,并用印第安人借给他们的一辆车和两匹马拉木料时,撒迦利亚便召集了一些男人建造一个做饭的炉灶。他们感到骄傲的是,他们的妇女没有一个在白人的厨房做过饭,也没有给白人孩子当过奶妈。虽说地里的活更重,而且让你摆不出什么身份,但他们相信,在白人厨房里干活的妇女遭强奸即使不算确定无疑也是可能性极大——无论如何他们都不能去想象这些。因此他们把那种危险换成虽然繁重却相对安全的活计。正是出于这一想法,建造一个公共“厨房”的主意得到了普遍赞同。他们是非同一般的人。自从一七五五年以来,他们在路易斯安那(当时密西西比也属其管辖)就曾经当过兵,开过矿,耕过地,还做过生意。后来两州分立,从一八六八到一八七五年间,他们也曾参与过两州的行政管理,在那之后才沦为田间劳力。他们在两百多年间生儿育女,彼此之间互通有无,不向任何人低头,只对他们的造物主跪拜。此时此刻,斯图亚特回忆起他们的生活和劳作,心情稳定了下来,决心也坚固了。他自忖,设想一下老爷爷或德拉姆·布莱克霍斯或贾弗纳尔·杜波列斯会如何看待那些想更改炉灶上铭文的小子们吧。

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些时候,斯图亚特没法再骑多久了,便催马掉头回家,心中想着另一件他要说或者要做的事,以便阻止多薇在镇上过夜。对他来说,睡觉时身边没有她头发的香味是不成的。

就在这晨曦初露之前的同一时刻,索恩正站在鲁比最大的住宅的厨房里,对着窗外的黑暗喃喃自语。

“当心,鹌鹑。迪克正在持枪追杀你们。等他回来,就会把你们装满口袋扔在我干净的地板上,并且会说什么‘这可够晚上吃一顿了’。得意啊。就像他给了我一件礼物。就像你们已经被剖开切碎、洗净、做熟了。”

由于厨房被新装的日光灯照得通明,索恩在等着水开的时候,看不清窗外的黑暗。她想趁她丈夫回来之前把补药浸泡得恰到好处。给康妮备好的一件东西摆在手边:一个小布袋叠在一个蜡纸包里。那代表了康妮第二次救她。第一次是个可怕的错误。不,岂止是错误,是罪孽。

她觉得迪克溜下床、穿上猎装是在半夜。可是她穿着短袜下楼时,看了一眼钟闪亮的指针:三点半。她想,还有两个小时可睡,可是后来她起床时已经六点了,只好抓紧时间了。备好早饭,摆上他上班的衣服。不过,在此之前,她要吃补药——由于空气又变得稀薄了,现在药是必需的。空气早已开始变得稀薄,仿佛原先穿得太多了。并非在斯考特战死的时候,而是在那之后的两个星期——甚至在斯考特的遗体被海运回来之前——当时他们接到通知,说伊斯塔也死了。还是孩子呢。一个十九岁,另一个二十一岁。他们应征入伍时她是多么骄傲和幸福啊;她实际上是鼓励他们那么做的。他们的父亲在四十年代就曾服过役。叔父们也是。杰夫·弗利特伍德从越南回来时毫发无损。米努斯·朱里虽然看着确实有些惊恐,却活着回来了。她傻乎乎地相信,她的儿子们也会平安无事。比鲁比之外俄克拉荷马的任何地方都安全。比伊斯塔想去的芝加哥安全。比伯明翰,比蒙哥马利、西尔玛,比瓦茨安全。比一九五五年密西西比的曼内、一九六三年密西西比的杰克逊都安全。(上述时间地点都曾发生过迫害黑人的事

投推本书 /    (快捷键:←)上一章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快捷键:→)    / 加入书签
next
play
next
close
自动阅读

阅读设置

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