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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_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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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下的孩子这么做。”

“什么?做什么?说出来,让我能听清楚你的话。”

“我说的是他们打算杀死我。”

“他们?谁?弗兰克?怎么是他们?”

“他们所有的人。孩子们也一样。”

“杀死你?你的孩子们?”

玛维斯点着头。勃迪·古德罗先是大睁着眼睛,继而用手撑住前额,低头看着膝头。

有一阵子,母女俩谁也没说话,可是后来,勃迪在水池边问道:“那对双胞胎也想杀死你吗?”

玛维斯瞪着她母亲。“不!噢,不,妈!你疯了吗?他们还是婴儿哪!”

“好啊。好啊。只是问一问。这不正常,你知道,以为小孩子们……”

“不正常?这是——这是邪恶!但是他们会照他说的做。现在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他们已经试过了,妈!”

“怎么试的?他们做了什么?”

“萨尔有一把剃刀,他们都瞧着我笑。时时刻刻都盯着我。”

“萨尔拿那把剃刀干了什么?”

“她把剃刀放到她吃饭的盘子旁边,一直看着我。他们都看着我。”

两个女人都没再谈这件事,因为勃迪告诉玛维斯,如果——而且也只有她不再这么说话,她才能住在这儿。她不会告诉弗兰克——就算他再来电话—也不会告诉别人玛维斯在她这儿,而如果她再说一个关于杀人的字眼,她就马上给他打电话。

过了一星期,玛维斯又上路了,不过这次她心中有了打算。几天之前,她听到她母亲小声对着电话话筒说:“你最好尽快到这儿来,我指的是马上。”随后,玛维斯趁着勃迪在游戏校园公司上班,边绕着房子走边想: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钱,阿司匹林,油漆,内衣。她取出了她能够找到的前面两样:两封褐色政府公函里的支票和两个拜耳瓶子,信封原是摆在她的一个战死兄弟的照片前面。她从勃迪的首饰盒里拿出了一副仿钻石耳夹,偷回了她母亲认为藏得严严实实的汽车钥匙;把剪草机里的两加仑汽油倒进了凯迪拉克的油箱,然后把车开出去再多加些油。在纽瓦克,她发现了一家叫施勃伯爵的喷漆店,便在基督教青年会宿舍待了两天,直到把车喷成了品红色。广告上说的二十九美元原来只是对标准规格的汽车而言,对这辆凯迪拉克,他们找她要了六十九美元。至于内衣和带皮带的凉鞋,她是在伍尔沃思连锁店里买的。在“好愿”二手商店,她买了一套浅蓝色套装,料子是速干的;还买了一件白色纯棉套头衫。她心想,穿这些东西去加利福尼亚正合适。正合适。

她在身边的座位上放着一份新版的行车地图,从纽瓦克驶出,加速向七○号路驶去。随着东部被甩得越来越远,她的心情也越来越愉快了。以前她只有一次这么愉快过,那还是小时候乘转盘火箭的事呢。当火箭向下俯冲时,她乐得头晕目眩;刚刚慢下来就头朝下地升到转盘高处,那种心惊胆战的刺激到了极点,虽然她和别的乘客一起尖叫,内心倒是一种安稳的激动,因为尽管面对危险,自己毕竟被安全地捆在牢固的金属上。后来她带孩子们去游乐园时,萨尔却不喜欢转盘火箭,那两个男孩也一样。此时,在逃往加利福尼亚的路上,乘转盘火箭飞驰的记忆随时陪伴着她。

根据地图,路是直的。她只需找到七○号路,沿路开到犹他州,向左转,然后一路驶到洛杉矶。后来她回想起像这样的旅程——直行,一个州,又是一个州,完全和地图指示的一样。到她的现金减少到只有硬币时,她被迫去找搭车的人了。可是除去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她都记不得那些姑娘的顺序了。让姑娘们搭车是最容易的。她希望有她们做伴,很安全,而她们还会替她出加油费和餐费,有时候还邀她到她们可以休息的地方。她们驶过主路、立交桥、上桥的斜坡、路边的加油站和汽车旅馆,姑娘们为沿途增添了光彩,她们穿着腰带低到臀部、裤脚开衩的牛仔裤,长发飘拂或是把头发剪成与众不同的非洲式样。白种姑娘最为友好,有色人种的姑娘融合得要慢些,不过所有的人都向她讲述前面的加利福尼亚。在会意的谈话、银铃般的笑声和含蓄的沉默之下,她们描述的世界和她自己来加利福尼亚之前的生存天地分毫不爽——悲凄、惊恐,全都错位。高级中学破破烂烂,家长们傻傻乎乎,约翰逊(指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林登· 约翰逊(Lyndon Johnson,1908-1973),其任内使越南战争升级。)令人生畏,警察是猪,男人是耗子,男孩子是傻瓜。

第一个姑娘是在曾斯维尔郊外遇到的。当时玛维斯正坐在路边的小吃亭里数她的钱,这出走的姑娘出现了。玛维斯此前已经注意到她进了女卫生间,后来待了好长一段时间才出来,换了一身打扮:一条长裙,一件平滑的上衣齐到大腿。在停车场,那姑娘跑到凯迪拉克的右侧前窗外,请求搭便车。玛维斯点头同意,她便满脸欢笑地打开了车门。那姑娘说她叫桑兹拉——不过叫我达斯蒂(原文为Dusty,意为“沾满灰尘”或“含糊其辞”。)好了——一直喋喋不休地说了三十二英里。达斯蒂对玛维斯的事丝毫不感兴趣,她吃了两块点心,聊个没完,大部分是关于她脖子上吊着的六个身份识别证的主人的故事。那些男孩是她高中的同班同学或是她上初中时认识的。有两个识别证是她约会时得到的,其余的则是她找他们的家人要的——纪念品。那些男孩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

玛维斯同意穿过哥伦布市,把达斯蒂放到她女朋友的家门口。她们到达时正下着细柔的雨。有人完成了那个季节的最后一次剪草。达斯蒂的棕色头发缠成了一绺一绺;新割过的草在雨中散发出阵阵清香,身份识别证叮当作响,还有半块点心。这就是玛维斯对于和第一个搭车人绕路的记忆。除去最后一个,她记不起别的搭车人的顺序了。她看到有个男人坐在高速路休息区松树下的一条长凳上,是在科罗拉多吗?他边读报纸边吃东西,吃得很慢很慢。是在到科罗拉多之前吗?那天太阳高照,可气温很低。在什么地方,反正在那——带她载了一个搭车的姑娘,那姑娘却偷走了她的仿钻石耳夹。但更早的时候—在圣路易附近,是吧?——她打开车门,让两个站在七○号路上发抖的姑娘上了车。她们在大风中用军用外套的衣领紧裹住下巴,脚上穿的是皮面木底鞋、灰色的厚袜子——她们的双手插在衣袋里,用衣领蹭着鼻子。

她们说,要去的地方不远。她们说,去一处只在几英里之外的地方。那地方是一个绿莹莹的墓地,但像公园一样住着人。入口处围着一排排的汽车。成群结队的人和只身的散步者在大风中都耐心十足,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来自军校的小伙子。那两个姑娘谢过玛维斯之后下了车,跑了几步,便加入了一伙在墓旁悼念的人当中。玛维斯没有急着走,她对草木一片不自然的绿色感到惊讶。她心里想的是军校学生原来是地道的士兵——只是年轻,实在年轻,而且和他们身后的墓碑一样有着崭新的面貌。

玛维斯载了本妮——最后一个搭车人,也是她最喜欢的,可本妮偷了她的内衣和萨尔的靴子。本妮很高兴地听到,玛维斯和她一样是要径直到洛杉矶去。本妮自己是去圣地亚哥。本妮无论如何算不上爱说话的人,但她唱歌,唱的是真正的爱、虚假的爱、救赎,唱的是无缘无故的高兴。有些引人落泪,别的则是故意犯傻。玛维斯偶尔跟着她唱,但多数时候都在听,在一百七十二英里的路程中没有听厌过。伴着本妮嗓音中那种华彩式的痛苦,车子驶过一英里又一英里,而且行进得很轻松。

本妮不喜欢在公路的休息站吃东西。如果赶上在这种地方,出于玛维斯的坚持,她就喝些水,而玛维斯则吞下溶化的奶酪和油炸食品。有两次,本妮指点着玛维斯穿过镇子,寻找有色人种的居住区,以便照她的说法吃到“健康的”东西。在这种地方,本妮吃得很慢,每次要的食物都一样,总是些附加菜和配餐。她花钱很仔细,但看来并不担心,加油的时候都是分担一半费用。

玛维斯始终没听到本妮计划做什么或者去洛杉矶(噢,在圣地亚哥)见谁。每逢玛维斯问起的时候,她的答复总是简单的“往前走就是了”。然而,在堪萨斯州的托皮卡和劳伦斯之间的一处地方,她溜掉了,还拿走了玛维斯鲜亮的塑料雨衣和萨尔的黄靴子。怪事,玛维斯的五美元钞票还用橡皮筋系在挡杆上。她们在一家叫希基的下等餐馆刚吃完烤肉和土豆色拉。本妮的“打包”食物包得好好的摆在桌上。“我来付款,”她朝账单点着头说,“趁我们上路之前,你去一下厕所。”等玛维斯从厕所出来,本妮和她“上路”的笑话一起不见了。

“我怎么会知道?”女服务员这样回答,“她连一分钱的小费都没留下。”

玛维斯取出一枚二十五美分的硬币,放到了柜台上。她在车里等了几分钟,才找到返回可爱的七○号路的路。

本妮一走,凯迪拉克车内的沉寂简直难以忍受。玛维斯一直开着收音机,如果播出了本妮唱过的歌,她就随着哼唱,为那些劣等表演哀伤。

在一处埃索石油加油站,玛维斯吃了一惊。

她还掉洗漱间的钥匙以后,便向窗外看着。在掩蔽着油泵的霓虹灯下,弗兰克正俯身隔窗看着凯迪拉克车内。他可能在两周内长出那么多头发吗?还有他的衣服。黑皮夹克,衬衫几乎敞到肚脐,还戴着金链子。玛维斯弯下腰去,当服务员盯着她看时,她竭力做出一副像是脚下绊了一下的样子。没地方可跑。她翻看着架子上的科罗拉多地图。她再往外看。他走开了。她想,他把车停在附近,等着她出现。

她对自己说,我要大喊大叫,假装不认识他,和他动手,叫警察来。汽车已经不再是薄荷绿的了,啊,天哪——车牌可是原来的。她有注册证。也许他有购车时的车主证。出了新闻简报吗?她不能干等,而且又没有退路。玛维斯向前走去。没有跑。没有绊倒。一往直前,从她的钱包里拿出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

回到车里,等着服务员收钱的时候,她从后视镜和侧视镜中察看着周围的情况。没有什么。她交完费,转动了点火开关。就在这时,那个穿黑夹克、敞着衬衫的身影在右侧的镜中出现了。金链子闪映着霓虹灯光。她吓慌了,忘记了在找什么地方。是什么交叉路口?向右转到南边。不,是西边。在什么地方进入七○号路?可这是东边。出口坡道是向哪里去的?

一小时之后,她驶在一条先前已经走过两次的道路上。为了尽快出去,她发现自己行进在一座窄桥和一条两边都是货栈的街道上。她想好了,无论如何,二级路会好些。警察少,路灯少。每遇到红绿灯,她都心惊胆战,便取道出城。夜幕降临时,她到了一八号路上,就这样一路驶下去,直到引擎里只剩下冒着的烟。凯迪拉克既不叹气也不咳嗽了,干脆在一团漆黑中停了下来,车头灯照出了三十英尺远的柏油碎石路。玛维斯关掉车灯,锁上车门。她悄声对自己说,要有点勇气,就像那些跑来跑去的姑娘们。如果她们能四处游荡,跳上汽车,搭车去墓地,找陌生的居民区要吃的,独自找出路或者只是相互保护,她当然也能在黑夜中等候着黎明到来。她长大成人之后就做过这一切了,能够在大白天睡上安稳觉。何况,她毕竟不是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了;她是个二十七岁的母亲……

时代牌威士忌毫无助益。泪水淌湿了她的下巴,一直流到脖子上。酒最终把她击倒了。

玛维斯醒来时,口干舌燥,面目难看,视线模糊。她知道自己感到饿,是因为红红的西瓜似的太阳看着就像能够下肚。周围的蓝天却不那么诱人,当然也不至于招人厌烦,由亿万英里中不止一样东西支撑着。

无可选择。她照达斯蒂教她的办法放松一下自己,回到车里等候再有一辆汽车经过。本妮很精明,她总要在离开任何地方的时候丢下食品盒。玛维斯感到自己的愚蠢像个干口袋似的在头上套紧了。一个成年妇女,竟然不能穿越这个国家,不能作出超过二十分钟的计划,还要人教如何在杂草中擦干身子。脑子成了一团乱麻,以致没打开车窗让婴儿能够呼吸。如今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从向她迎来的金链子跑开。弗兰克是对的。从一开始他对她的看法就完全没错:她是地球上最蠢的女人。

等待期间,没有轿车、卡车或公共汽车驶来,她打着瞌睡,在可怕的想法中醒来,再昏然睡去。她突然坐起身,完全清醒明白了,决定不干待着挨饿。路上那些姑娘会不会就这么干坐着?达斯蒂会吗?本妮呢?玛维斯向四下仔细打量。在那不止一样东西的亿万英里中,远处有些树。这是草呢,还是什么庄稼?每一条路都通向什么地方,是吧?玛维斯收拾起她的钱包,寻找她的雨衣,却发现已经不见了。“天啊!”她惊叫一声,砰地把车门关上。

上午余下的时间,她仍待在同一条路上。太阳升到头顶之时,她转到了一条较窄的路上,因为那里有树荫。还是柏油碎石路,而且窄得容不下两辆车,非轧上路肩不可。在路上没有树的地方,她看到左前方有一栋房子。那房子看着很小,而且关着,但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发现那房子既不小也没关着。她不得不穿过几英亩的玉米地才来到跟前。那房子要么是背向着她,要么是没有车道,随着越走越近,她才看出来房子是石头砌的——可能是砂岩吧,而且已经旧得发黑了。起初看着仿佛没有窗户,但后来她找到了门廊的起点,并且看到底层大窗的反光。她绕到右边,便瞥见了一条车道,不是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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