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芳馨,我让你闭嘴你听不懂吗!”
正当两人要开吵之际,钟俊风却是饶有深意地笑了:“徐总,看来你找的这个小情人,好像对你也不是百分百顺从呢。”
“有钱人养个情人不是什么稀罕事,但若是情人分不清自己的地位,还学会了反抗自己的饲主,那还不如养只小猫小狗,至少驯化的畜生,不会咬自己的主人。”男人双手交握,说话的语气堪称温柔,可字眼却是冰冷入骨。
徐天奇本来就心中忐忑,他生怕得罪钟俊风,因此听完这番颇有指向性的话后,对夏芳馨的不满也算是拔高了好几个度。
他下意识地想到了叶舟,叶舟虽然阴郁,但做事稳妥,也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和他顶嘴吵架,落他的面子。
他到底是为什么会有了夏芳馨竟然比叶舟识大体的想法?
钟俊风也不在这个恶心的地方多呆,站起身理理自己的西装道:“我的婚礼策划我会继续交给叶舟负责,至于徐总你和你的小情人,就好自为之吧。”
他说完就要走,夏芳馨岂能让他就这么离开,当即追上去拉住了他:“钟总,叶舟能做的事我未必不能做,你信我一次,把这个项目交给我,我一定会给你一份满意的结果!”
“笑话!”钟俊风甩开夏芳馨的手,只觉被她触碰过的地方像是有无数虫子黏在上面,那感觉几欲让他作呕!
他冷冷地看着夏芳馨,厌恶丝毫不加掩饰:“让我满意?最让我不满意的就是你,谁不知道我钟俊风生平最讨厌破坏他人感情的第三者,你自己恬不知耻勾引别人的男人也就罢了,还妄想在我面前也来这么一出?我是疯了才会把我的婚礼给你这种人玷污!”
钟俊风这一甩很是用力,夏芳馨穿着高跟鞋,脚下一个不稳跌倒在地,她捂着自己的肚子,开始可怜兮兮地叫着疼。
怎么说夏芳馨肚子里那个也是他的孩子,徐天奇赶紧迎上去把她扶起来:“芳馨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夏芳馨自然是一个劲儿地叫疼,两只眼睛也水汪汪,一副我见犹怜的模样。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夏芳馨这个样子激得动了恻隐之心,徐天奇竟然真来了场“英雄救美”的戏码。
他道:“钟总,我知道你需要叶舟帮忙策划婚礼,所以站在他那一边,但是感情本来就没有对错和先来后到,我和芳馨是真心相爱,更何况她现在怀有身孕,你这么一推,她万一流掉了孩子,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
钟俊风先前听叶舟说他和徐天奇感情时,还下意识地在心底为徐天奇辩解过,毕竟他觉得男人喜欢女人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可现下听到徐天奇这番言论,才发现徐天奇这个人从根上就是坏的。
“感情的确不分先来后到,可未必就不分对错,打着真爱的旗号去伤害别人,才是最可笑的事。”钟俊风满眼嘲讽,“你要真觉得你两是真爱,为什么不等和叶舟再去追求她,而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
“渣男配小三,你们两的确绝配。”
被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嘲讽,夏芳馨脸涨得通红,她想不明白,说好的霸总都喜欢敢刚没有头脑的单纯姑娘,怎么到她这儿就不一样了?
她反驳道:“天奇跟叶舟提过分手,是他自己要死缠烂打,这难道也要怪我们吗!”
钟俊风道:“叶舟陪伴他这么多年,就算没有爱情也该有了亲情,他对叶舟都能毫不留恋地抛弃,更何况你这个才和他好了不到一年的新欢。”
他理了理袖子:“既然你们自诩为真爱,那想来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对方吧?”
“当然我也很好奇你们会不会真的做到这一点,所以接下来可能会发生很多事,希望你们能经受住这些考验,修成正果哦。”?
第二十三章试镜
钟俊风说完不顾徐天奇的挽留,潇洒离场。
他今天来找徐天奇,其实想法很简单,给对方一点下马威,把项目要回来就行了,毕竟婚期临近,他并不想节外生枝,惹点什么麻烦出来。
只可惜徐天奇和他的小情人实在让人恶心,尤其是那个女人,钟俊风身在娱乐圈,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只要一眼他就能看出来她到底有多虚荣。
她和娱乐圈里那些为了资源千方百计想要爬床的人没什么两样,不,准确来说她比那些人还要更加不堪,起码娱乐圈的交易从来都是银货两讫,算得上是公平交易,然而这个女人只想要不劳而获。
当然对方要怎么堕落是对方的事,跟他八竿子打不着一块,他也懒得多管闲事,但要是这竿子打到了他身上,那可就不一样了。
其实不论从哪个方面看,这两人都不会是真爱,一个忘恩负义自私自利,一个贪慕虚荣自命清高,但他们既然自诩真爱,钟俊风也不介意给他们证明的机会。
就让他看看,这两人到底是面对困难不离不弃,还是大难临头各自飞。
——
时间眨眼过,很快就到了试镜那天。
屈词平日那都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可为了试镜,他特地起了个大早,好好收拾了一番。
贺云前一晚在他这儿过的夜,试镜自然也是他送屈词去的。
无奈这天不是周末,早上八九点正是上班早高峰,硬生生在路上堵了快一个小时,才到了目的地。
舒天华是个急性子,左等不来右等不来,急得在摄影棚转来转去,像是热锅上的蚂蚁。
彩秘负责人叫莱欧,R国人,浓眉高鼻身躯高大,浅金的发色和湛蓝的眼眸让他看起来很是帅气,可帅气是帅气,脾气却像茅坑里的臭石头,是个出了名的老顽固。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是个上了年纪的糟老头子,相反,莱欧今年才刚刚满三十,正值壮年。
他坐在摄影棚的椅子上,手里端着一杯速溶咖啡,眉头皱得死紧:“Joy,你一大早把我叫过来,并且让人用最快时间搭建好了摄影棚,说你找的代言人十点就会到场——”
男人低头看一眼手表,语气里满是不悦:“然而现在已经将近十点半,你所谓的代言人连个影子都没有,你这是在耍我吗?”
Joy是舒天华的英文名,虽然他叫Joy,但现在却一点也不Joy,这个该死的R国佬从第一次见面起,就致力于和他过不去,而且还又古板又严肃,真是讨厌死了!
他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我才没那个兴趣跟你玩耍来耍去的游戏,我们C国有严重的交通高峰期,尤其是早上八点到十点以及晚上六点到八点,他跟我说碰到了早高峰,要晚到一会儿。”
说着舒天华嘀咕了一句:“再说好不容易找到个合适的代言人,多等一会儿又能怎么样!”
莱欧湛蓝色的眸子在仿佛耍小性子的青年身上停留两秒,最后还是把那句没有时间观念的代言人又能有多好给咽了回去,只是拧着眉头慢条斯理地喝着手里的黑咖啡。
舒天华也没再吭声,继续左右来回踱步。
气氛一时变得压抑无比。
现场的工作人员被这两人之间的低气压搞得心惊胆战,一个个头都快埋到了地里,疯狂地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只希望两位大佬不要把怒火牵连到无辜之人身上。
就在舒天华忍不住要下楼亲自去接人时,屈词终于姗姗来迟。
他站在门口,微微喘着粗气,白皙的脸上漫着一层红晕,额头上也有薄薄一层汗,看样子像是一路跑过来的。
事实上屈词还真是一路跑过来的,今天是周一,早高峰格外拥堵,他们卡在离这边大概五百多米的红绿灯路口,半天挪不动。
一看表,好家伙十点半了。
屈词也来不及等绿灯,直接下了车一路小跑过来,紧赶慢赶终于是赶了过来。
他两手撑在膝盖上,边喘气边道歉:“抱歉,路上实在太堵,让你们久等,真不好意思。”
青年白得发光,摄影棚的灯光落在他身上,衬得那皮肤宛若上好的羊脂玉,微红的脸颊和红润的唇瓣相得益彰,让人看一眼就心动不止。
或许是太热,原本穿在身上的羽绒服被他抱在了手里,浅青色衬衫的领口开了两粒扣子,露出精致的锁骨。
略微凌乱的黑发让他显得有点呆,看起来像是纯洁无垢的天使,但波光潋滟的眼却无端端透着欲。
只消一眼,莱欧就被他的外形给震撼住了。
这的的确确就是彩秘要找的气质,他至今阅人无数,却也是第一次见到能把清纯和欲融合得这么好的人,而且还是个男人。
舒天华一边跟叶舟说话一边给他倒了杯水,瞥见莱欧被震撼住的表情,不由得昂起了头:“怎么样,莱欧?我找的人你可还满意?”
R国男人放下手里的速溶咖啡,表情一如既往的严肃:“外形条件的确符合要求,至于演技是否过关,还是未知。”
莱欧倒不是唱衰,关于彩秘这支香水的广告,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单个广告。
众所周知,彩秘的香水都是大多都是系列产品,很少做单支香水,这也就意味着现在他们拍的这支香水,以后还会有同系列产品推出。
基于此,彩秘的广告不像一般广告,它们的广告和香水一样,是系列广告,需要剧情支撑,既然有剧情,那就需要代言人有演技。
当然广告不像电影大片,并不需要极高的演技,但也并不等于不需要。
尤其彩秘的香水一旦确定代言人,那么后面这支香水的系列产品都会由该代言人进行代言,除非艺人本身出了很严重的道德作风或是其他问题,否则彩秘都不会考虑更换代言人。
这也是为什么在最开始选择代言人时,彩秘的要求会那么高。
“哼!你倒是说什么都有理,狗屁要求那么多,怎么不见你去找个符合条件的来给我看看?”舒天华白了他一眼,“就知道叽叽歪歪,我呸!”?
第二十四章他真是个美人
彩秘新出的这一支香水味道很特别,不同于以往的花香水果香或者其他,而是纯粹的原木香。
不论是前调中调还是尾调,都是使用的大自然中纯正的木香,但和单一的木香不同,这款木香的味道很独特,前调清新脱俗,中尾调却性感又惑人。
舒天华为其策划的剧情偏向欧洲神话故事色彩,大概内容是身为精灵王族视为母亲的生命树不知为何开始枯萎,精灵王族陷入恐慌,然而天生对气味敏感的精灵王子却是知道生命树正在被一股不知名的暗黑气味侵蚀,他发誓要拯救生命树,从而踏上了寻找能驱散这股暗黑气味的方法。
这第一站自然就是善于制作原木香的森林部落,在这里,精灵王子结识了他旅程中第一个朋友——不被森林部落接受的大耳朵精灵。
当然在舒天华最开始的设定中,精灵王子并不是精灵王子,而是精灵公主,然而谁知道他们找了快一个月,硬是没找到符合条件的精灵公主。
要知道在欧洲人的眼里看来,精灵是美得超凡脱俗甚至超越性别的物种,他们是美的代言词,所以在舒天华的设定一出后,彩秘那边的要求也就随之而来——他们要求代言人的颜值绝对能胜任精灵这一角色,并且能同时拥有清纯和欲两种特质,一如香水特性一般。
所以说舒天华事后简直悔不当初,他这完全就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以至于后来他对代言人的性别这一点压根就不抱任何要求,能找到人就不错了,还挑?挑个屁啊挑!
彩秘对待自己的产品向来用心,跟随莱欧一起来C国的还有彩秘御用的化妆师,欧洲人讲究工作效率,屈词一到话还没来得及说几句,就被抓过去开始化妆。
工作人员上下其手,一个多小时后,终于把所有工作都准备完毕。
众人看着从化妆间内走出的精灵王子,一时间都忘记了呼吸。
青年披着一头铂金色的长直发,眼眸是宛若猫眼绿宝石的浅绿色,他穿着游牧民族特有的由皮革制成的衣服,以及拥有北欧风情的短裙,腰间别着一把短剑,手上拿着长弓,背上则是装着箭的箭筒。
长而尖的耳朵显示出他的精灵身份,而环在头上的由纯银制造出来的精美头环,则彰显著他高贵的出身。
在此之前,人类曾塑造过一个成功的精灵王子,名为莱戈拉斯,他满足了人类对于精灵的幻想,无数人都被他的美貌折服,成为他最忠实的颜粉。
他的粉丝都称自他之后,世上再无精灵王子。
然而此时距离那时已过去五十多年,屈词的装扮一出,所有人的第一想法都是精灵王子又回来了!
不,准确来说,屈词所饰演的精灵王子要美得更加超脱性别,或许是身材纤细所致,看着就有一股脆弱易碎的质感,但偏偏那双眼眸如此坚毅,让人无法认为他是一个软弱之人。
“绝!真的绝!”舒天华朝屈词走过去,眼睛上上下下地在他身上打量,满是惊艳,“叶舟你真的太绝了!虽然我知道你气质很合适,但我没想到上妆之后竟然会这么合适!你就是我心目中的精灵王子,没有之一!”
青年有些不好意思:“舒导演,您真的过奖了。”
“过不过奖我心里有数!”舒天华双手搭上叶舟的肩膀,信誓旦旦地告诉他,“叶舟我告诉你,先别说你的演技如何,只要你这张颜放出去,绝对能收获一大票粉丝!”
他既然能拿到最佳导演奖,那本事肯定不差,别说叶舟不一定没有演技,就算他真的对演戏一窍不通,舒天华也能把他拍成演技派!
废话不再多说,如今代言人就绪,那拍摄既然就提上了日程。
舒天华先是跟叶舟说了剧情,又帮他认真揣摩了角色定位和心理,确保叶舟准备好了后,总算是喊了开拍。
舒天华其实没抱多大的希望,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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