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华376年春分后的头个清晨,华繁国氏族新兵营的办事营房内便异常喧闹。
当霖教头第十次被一坛酸汤泡菜绊了脚时,终于忍无可忍地破口大骂道:“混蛋王八羔子!这他姥姥的是办事营房,军务要地!!这他娘的是要让咱改行卖杂货吗?!还叫不叫人放脚走路了!靳峰先生,劳你赶紧写斥函,叫慕容侯把东西搬清了!!简直岂有此理!对了,再叫他顺道把他那赖儿子也领走!!老子教不了!!”
霖潇天是个高大威猛的武师,皮肤黝黑,身长八尺,紫鬓乌眸,左颊那道深深的刀疤由于怒红而显得越发扭曲,此时正气呼呼地骂骂咧咧,又泄愤似的顺脚踢倒了一筐炒货,致使被农货堆得本就不宽敞的小道儿上滚满了干果,接二连三地绊倒了几名办差的无辜小役,引发一片此起彼伏的惨叫。
一旁的靳峰先生倒显得淡定许多。他捻须品着慕容候差人一并送来的香茗,温言宽解道:“潇天啊,你这可骂得僭越了啊,当心这个,呵呵。”
他抬指点了点自己脑袋,示意霖教头慎言,吃了几片天权部的特产果脯,继续道,“要说慕容凯这小子,虽懒赖不思进取,可人家毕竟是天权部世子,将来可是要承袭他爹的侯爵之位,你若真不想教了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且混着算了。俗话讲,‘损话留一半,日后好相见嘛’,呵呵。”
“靳峰先生,不是我挑刺儿,你看看这氏族送来的世子、世女们哪个不是卯足了劲儿在这儿苦练,各个都盼着在大阅礼上,在圣康帝面前为氏族露露脸,讨个封赏呢!就连世家小儿们也没有几个敢偷懒躲闲成慕容凯那样的!再瞧瞧他那德行,生得比个姑娘还纤瘦,一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娇嫩模样,没有他爹当年的半点儿风骨锐气不说,还整天耍赖称病!习武场见不着个人影儿不说,连你的文史兵策讲学也能逃便逃,文武都不成器,这可要你我如何教?!我霖潇天训兵训了大半辈子都没遇到过这路货色!”
靳峰先生闻言颔首,淡然一笑道:“霖教头在营中一向为师严厉,却未混过官场子,平日里对那些小辈儿训骂得厉害,当心哪天叫人家老爹背后找茬参你。”
“但参无妨!老子沙场带兵都立过赫赫战功,如今却被调来这里练这帮娃娃!俗话讲,‘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老子早就干腻歪了!正想找个由头回乡种地呢!”他大臂一挥表示毫不在意,武人架势十足。
“潇天啊,有些事儿不能光看眼下,得多想想才是啊。当年你行军打仗,勇冠三军,可为何最后连个校尉也没混上?还不是你太过心直口快,出言得罪过人?若非圣康帝惜才,估计你早被那些小人合谋给弄进大狱里头了,哪能像现在这样在小辈面前威风凛凛?”
靳峰先生见霖教头默然蹙眉,便继续温言提点道,“陛下派你我在这教训小辈们的意思便是盼五部和睦,齐心为国家效力。树苗儿从早年修剪便可成栋梁,可若是放任不管,日后长成一方枭雄谋了反,受灾的还是一方百姓呐!你可要懂陛下的苦心呀,呵呵。”
霖潇天细品着靳峰先生的话,若有所思,终是安静下来了。
华繁开国定都天枢圣城,携领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五个部族,由世袭的氏族贵胄选出部族长,各自把持一方领地。
各氏族此消彼长,与坐镇华繁首都圣城的帝王势均力敌千年不息。
另有不愿归顺的摇光孤岛,与华繁国隔海相望,风云诡谲。
而圣康帝皇父自登基之日起便改了祖制,令各部族未及冠、及笄的世子、世女连同选拔出的世家子弟需一并进京入伍,习礼法、强忠心、助凝聚。
违令者——斩!
霖教头思忖半响,似是消了气,一屁股坐了下,用力拍了拍大腿,颇显失落地道:“唉,靳峰先生有所不知,我少时便听闻那慕容楚尧是个金戈铁马战功无数的大英雄,因着仰慕他,才参了军为国效力……可我万万没想到他儿子居然……居然是个扶不起的阿斗!我啊,我是觉得教不好他,心中有愧啊!”
“唉,罢了,罢了,别跟自个儿置气了,你就当慕容凯那小子是个纨绔子弟吧。有道是,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呵呵,这几年你让我写的函件百封有余,除了让咱明白了慕容候护短护得厉害外,还让咱见识了他和稀泥的真本事,昔日英雄啊,如今到老了也算是让咱眼界大开了,呵呵。”
靳峰先生一派清臞儒雅,美髯垂胸,早年在官场意气风发,笔锋犀利,旁征博引,雄辩滔滔,却不想得罪了不少达官显贵,被世家勋贵们组团参了几轮险些掉脑袋之后,便被圣康帝调来了这新兵营,名头上做个军师,实则更像个教书育人的老先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督教氏族子弟们兵法战策、文史地理,顺便感念皇恩,宣讲一些圣康帝的贤明事迹,给这些少男少女们灌输一套套忠君爱国、忠孝仁义的思想。
由于饱经浮沉,他的性子意外变得柔和许多,想着当个传道授业的先生也不赖,还能被各大世家亲贵转而捧着供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嗐,总比对敌强多了。
按常理讲,由于氏族五部的势力颇大,部族长均可谓一方霸主,自然对子女寄予厚望,以便日后托付大业。
寻常时候,靳峰先生的斥信百试百灵,然而,他却从未见过有哪个学生像慕容凯这般疏懒散漫,也从未与慕容楚尧这般护短儿到令人发指的太极高手直接过过招!
由于慕容凯整日混在营里插科打诨安然度日,操练讲习能逃便逃,一个人愣是能想出百八十条不重样儿的借口,逼得靳峰先生奋笔疾书,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将痛诉慕容凯不求上进的信笺好似扬雪般撒向慕容府。
然而其爹——天权部族长慕容楚尧和稀泥的本事也并非空穴来风浪得虚名,回信大致总是“先生教训的是,然小儿早年久病体虚,如今愈发羸弱”云云,犊子护得三年如一日毫无新意,明显得已不能再明显。
眼下由于临近清明归家祭祖,慕容凯便越发偷起懒来,除了按时按点儿抱着个大海碗来抢饭,其余时候均难觅其踪。搞得慕容楚尧收到的类似斥信越来越多,至使慕容府内点火烧饭都省了柴,最后竟连厕纸都要爆仓了!
可慕容楚尧哪里是等闲之辈?他一面继续卖力和着稀泥护犊子,一面又担心儿子受气,便将天权部的特产好礼成批寄至兵营,不仅害得驿使大包小包的成了送货郎,还愣把四方大院的办事营房堆成了个农货仓!堵得办差杂役时不常要侧身而行!
三年来,靳峰先生和慕容楚尧好似成了笔友至交,来往书信无数,农副产品接了一波又一波,他那严谨的治学精神在慕容楚尧如此的周璇之中竟日渐颓势,索性他也懒得替人家管儿子了,毕竟俸禄拿着,特产供着,谁愿意整天花心思跟贵胄那找茬闹事呢?
如此,他便开始劝霖教头宽心,由那纨绔自生自灭去吧。
……
此时的慕容凯正吊着腿儿躺在树上,盘算着响午吃什么,忽然连续打了几个响亮的喷嚏,险些从树上栽下来!
他一袭瓷白比甲宽裤,松绿浅青披帛掩颈、垂胸环腰,灰靴及膝,缀着黄金链饰,头枕单臂倚躺在繁枝茂叶间,衔着根儿狗尾草,打盹儿歇脚,顺道掰着指头算了算,到天枢圣城入伍已是三载有余,虽为天权部世子,且不说做个精忠报国的大将,就连日后携领部族雄霸一方的丁点儿想法竟也全无。
此人唯有吃饭最积极,饭量吃出旁人几倍,却依旧清瘦出奇,总是一副要随风而去的模样,亏得天生一副清俊秀貌,咧嘴又现一对虎牙,整日笑嘻嘻的一副笑貌好似含糖饮蜜,叫人少了些嫌弃,只当他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罢了。
对此,他本人从未在意,倒乐得享受这番急流勇退的闲适。
他正琢磨着,忽闻树下传来一嗓嘹亮男声。
“慕容凯!你小子又躲这儿偷懒当废物呢?!快下来习武!”
喊话人是位一袭沙石色束袖短襟,武人扮相的俊挺少年,手把长枪,英武非凡。
他剑眉凌厉,凤眼有神,用根皮绳将石青色长发高束,绳尾缀着包金的琥珀松石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衬着他那对淡金眼眸。
“欸,当个废物有何不好?你迪慕敦没当过,怎知其中乐趣?” 慕容凯眯着眼懒洋洋地答话,一副有恃无恐的模样继续道,“敦哥每次都吼得如此孔武有力,扰人清梦真是要命,呵呵,我呀,昨夜没歇好,现下乏得很,练不动了,待会儿开饭了烦劳你再来喊我吧,那会儿我该有力气下树了。”
然而他话音刚落,刹时顿感一股飓风呼啸而至,紧接着伴随“咔嚓“一声巨响,他便觉身下一歪,竟是他躺的那棵粗树被迪慕敦的玄铁金枪给齐腰斩了个断!
然而慕容凯非但未恼,反倒笑呵呵戏谑道:“哟喂,墩哥大清早火气就这么大?难道说柳月瑶那小妮子没搭理你,这邪火没地儿撒啦?”
他在树倒的霎那纵身跃空,此时正头朝下嬉笑,半空旋着身还不忘调侃这位好兄弟,气得迪慕敦转腕又是一记挥枪破空,似有将那嬉笑之人刺穿之势!
而凌空的慕容凯却似肩生羽翼,敏捷如燕。
但见他面上依然挂着笑,只拧腰轻转便倒翻下来,居然轻轻巧巧地落在了迪慕敦的枪头之上!
“你这轻功藏得深啊,不是乏得下不了树么?”迪慕敦扬眉冷哼道。
慕容凯踮足立于金枪之上,皓齿明眸,负手轻笑,披帛飘飘,清姿若仙。他那银白短发被晨阳镀了层浅淡金辉,后颈一缕长生辫迎风跃舞,潇然灵动。
说来也奇,此人生得肤色白柔似初雪,橘眸似对含春湖,虎牙添得七分俏,风流佻达隐笑貌。
但见他薄唇轻启噙笑道:“欸,我若不是轻功练得好,这几年还不知要被你们抓去习武听学多少回了呢。人活一世,得过且过嘛,干嘛非要学那些大到听不懂的道理,习那些万年用不上的武艺?”
迪慕敦乃是开阳部世子,习武听学一向严肃认真,更严于律己,是霖教头和靳峰先生眼中的模范生,也是族人的骄傲,哪听得慕容凯这番不学无术的浮言浪语?
于是他剑眉一蹙,翻枪上挑,“唰唰”又是几枪,却皆被慕容凯轻巧地避了开。
待他收枪,慕容凯也落了地。
迪慕敦沉声道:“我早年识你,便觉天赋异禀。你此身轻功似如空中游龙,加以苦练,必成大器!何故甘愿如此荒废?岂不憾哉?!”
慕容凯以背相对,闻言并未旋身,只扬颌弯眸,摆手笑道:“可我却未曾有憾啊,呵呵。‘天朗气清,惠风和畅 ’,大好光阴,何必去自找烦累?”【1】
“可你身为世子,岂能如此得过且过,与世沉浮?!你肩上要扛起的是氏族的期望与荣耀……你,终逃不过你的命!”迪慕敦低声喝道,提醒着那人。
“敦哥啊,你可信人命自有定数?有些事,争,不得;弃,不掉……我啊,没你那般的壮志在胸,生而为人,百年后不过一捧黄沙,把酒逍遥,高谈畅饮才妙。”
他说得淡然,走得轻快。功名利禄,荣辱得失,浮世三千,万丈红尘,似乎都在他的清眸浅笑间变得缥缈虚无。
迪慕敦静伫原地,望着那人远去的清瘦背影,一时间竟分不清谁才是梦中人。
【1】王羲之的《兰亭集序 / 兰亭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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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两攻,都有车,都走肾走心,一段初恋,一段相伴,这也是我一直想写的人生情感哇!第一次写文就来了个大长篇,希望大家捧场,跪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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