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这是种什么样的存在。“不重要。”
“听着,这真的……”她对他举起他的酒杯,然后小心翼翼地啜了一小口,“这真的不符合潮流,你知道吧。”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他说,“人只知道这么多,而……”
“我得去厕所。”她说。
他清晰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她从厕所回来了,虽然他不预期她会回来。看见她回来时,他心中一阵狂喜,跟刚才她转过头时一样。他忘了自己已经三度拒绝承认她的存在、已决定说服自己她从来不曾存在过。反正那本来就很荒唐,因为她就在眼前,而一旦去到外头的大雨中,他就可以亲吻她:她被雨淋湿的皮肤一定冰冷无比、乳头像还没成熟的水果那么坚挺,但他幻想她会整个人热起来。
西尔维与布鲁诺的结局
有些魔咒是永久的,能让世界长久处在它的魔力底下。有些魔咒则为时短暂,很快便消退了,让世界恢复原状。酒精这种东西向来以不持久闻名。
奥伯龙像死去似的昏迷了几个小时后,天刚亮就猛然惊醒。他立刻发觉自己真的应该要去死,认为死亡是唯一适合他的状态,但他知道自己没死。他用粗哑的声音轻轻喊道:“不,噢老天爷,不。”但醉意已经远离,连睡意都已全消。不,他还活着,还置身在这可悲的世界。他瞪大眼睛,看见折叠式卧房的天花板,像一张疯狂的地图般布满了一块块突起的石膏。他不必查看就知道西尔维不在身边。
但他身旁却躺了个人,包在潮湿的床单里(当时已经热得跟什么似的,奥伯龙脖子上和额头上全是汗水)。还有另一个人在折叠式卧房的一角,对着他说话,声音柔和而有自信:“噢,那一口醇酒啊,在阴凉的地窖深处沉睡良久,散发着花神和青翠乡野的味道……”
那声音是从一台小小的红色塑料收音机里传出来的,已经是个古董,上面用书写字体的浅浮雕写着“银音牌”。奥伯龙之前从来不知道它还能用。那是个黑人的声音,跟所有电台节目主持人一样光滑如丝,虽是黑人但充满文化。老天,到处都是黑人,奥伯龙心想,被一种陌生感击垮,就像旅者,有时也会在异地因为发现到处都是异乡人而产生这种感觉。“去吧!去吧!我将飞向你,不是搭乘酒神一行人的马车,而是乘着诗歌无形的翅膀……”
奥伯龙像个残障人士般慢慢从床上爬起来。躺在他身边的这家伙到底是谁。他看见满是肌肉的褐色肩膀,床单因他的气息缓缓起伏。他在打鼾。老天爷,我做了什么。他正要掀开床单,这家伙就自己动了动、抽了抽鼻子,接着伸出一条好看的腿,小腿纤细,长满了卷曲的深色腿毛。是个男人没错,毫无疑问。奥伯龙小心翼翼地打开厕所的门,取出他的外套,披在自己赤裸的身上,觉得那湿冷的外套内衬贴在皮肤上感觉很恶心。到了厨房里,他用颤抖枯瘦的手打开橱柜。橱柜内空空如也、满是尘埃,看起来有点恐怖。他在最后一格柜子里找到了一瓶多娜马利波沙朗姆酒,还剩下一点点琥珀色的液体。他一阵反胃,但还是把酒取了出来。他来到门边,回头瞥了还在床上睡觉的新朋友一眼,随即走出房间。
他坐在走廊旁的楼梯上,两手抱着那瓶朗姆酒,盯着楼梯井发呆。他带着一种极度的干渴想念西尔维、想念被安慰的感觉,因此他张着嘴巴、身子向前倾斜成一种想尖叫或呕吐的姿态。但他眼里却流不出泪。他身上所有的生命之液都已经干涸,他是个空壳,世界也是个空壳。而且床上还躺了个男人。他有点吃力地扭开朗姆酒瓶盖,把瓶身上贴有标签的那一侧转到外面去,把那烈火般的酒倒进干渴的喉咙。我在黑暗中倾听。济慈的诗句从门缝底下溜进来,谄媚地传入他耳中。在这一刻,死亡显得富足无比。富足:他喝光朗姆酒,站起身,喘着气吞下苦涩的泡沫。在你悠扬的安魂曲中成为一个醉鬼。
他盖上空瓶,把它留在楼梯上。他在走廊底端那张漂亮的桌子上方的镜子里瞥见了一个凄凉的身影。“凄凉”这个词真是铿锵有力。他转开目光。他进入折叠式卧房,像行尸走肉,干荒的尸身在朗姆酒的作用下暂时获得动力。现在他可以说话了。他来到床边。躺在那儿的人已经踢掉了被子。确实是西尔维没错,只是变成了男人,而且不是幻觉:眼前这淫荡的男孩可是货真价实。奥伯龙摇摇他的肩膀。西尔维的头滚到了枕头上。一双深色的眼睛睁开片刻,看见奥伯龙,接着又闭上。
奥伯龙弯身向前,对着他的耳朵低语。“你是谁?”他小心翼翼地慢慢说。这家伙也许听不懂我们的语言。“你叫什么名字?”那男孩翻了个身醒来,用手揉了揉脸,仿佛想把那份跟西尔维的神似给抹去(但抹不掉),然后用刚睡醒那种沙哑的声音说:“嘿。怎么啦?”
“你叫什么名字?”
“嘿,嗨。老天爷。”他往枕头上一躺,咂了咂嘴,像个孩子般用指关节揉揉眼睛。他毫不害臊地在自己身上东抓抓、西摸摸,仿佛很高兴自己的身体就在手边。他对奥伯龙露出微笑,说:“布鲁诺。”
“噢。”
“你记得吧。”
“噢。”
“我们一起从那家酒吧出来。”
“噢。噢。”
“老天你喝得还真醉。”
“噢。”
“记得吗?你甚至没办法……”
“噢。不、不。”此时布鲁诺正带着情谊大方地看着他,依然搔抓着自己。
“你说等一等,”布鲁诺笑了,“那是你说的最后一句话,老兄。”
“是哦?”他不记得这些事,却感受到一种奇异的懊悔,差点笑出来也差点哭出来,因为他在西尔维还是西尔维的时候让她失望了。“不好意思。”他说。
“嘿,别这样。”布鲁诺大方地说。
他想离去。他知道自己应该离去,也想拉起自己敞开的外套。但他办不到。倘若他就这么走开,倘若放弃这最后之觞,那么昨夜残留在杯底的最后一点魔力也会跟着消失,这也许就是他所能拥有的全部了。他盯着布鲁诺坦然的脸孔,比西尔维还单纯可爱、没有什么激情的痕迹,但倒是像西尔维说的一样充满刚强之气。友善:用这个词来形容布鲁诺就对了。奥伯龙早已干涸的眼眶里泛起了酝酿已久的滚烫泪水。“你是不是有个妹妹?”他说。
“有啊。”
“你该不会,”奥伯龙说,“刚好知道她在哪里吧?”
“不知道。”他自在地挥了挥手,那动作简直是她的翻版,“一个月没看到她了。她都到处跑。”
“是啊。”他还真想抚摸布鲁诺的头发。只要片刻就好,那样就够了。然后闭上他发烫的眼睛。这个想法令他一阵晕眩,因此他往床头板上靠去。
“一只不折不扣的飞蛾。”布鲁诺说。他带着一种不自觉的倦怠感往床上一躺,好让奥伯龙也有空间。
“一只什么?”
“一只飞蛾。我说西尔维。”他笑着把大拇指勾在一起,用手掌做出翅膀的样子。他让它飞舞了一下,然后对奥伯龙露出微笑,鼓动翅膀示意要奥伯龙跟随它。
你走了多远
音乐已停。
由于确知布鲁诺跟他妹妹一样睡着了就像个死人,因此奥伯龙也不刻意保持安静。他翻箱倒柜,把自己的东西全部拿出来,丢得到处都是。他摊开他那皱巴巴的绿色帆布袋,把他的诗作和其余的研究作品、他的刮胡刀和肥皂都装进去,然后把塞得下的衣物统统放入。他把仅存的钱也都塞进口袋。
走了、走了,他心想。死了、死了;空了、空了。但不论什么样的咒语都无法在这里召唤出她的身影,哪怕是最苍白、最虚幻的一缕幽魂,因此他只剩一个选择:逃离。逃离。他在房间两端走来走去,仓促地翻查着抽屉和柜子。刚才遭到滥用的老二在他走动的同时晃来晃去,最后他终于套上四角裤和长裤,但就算隐藏了起来,它却还是怨怼地发烫着。刚才那件事比他原本预期的还费力。噢算了,算了。他把一双袜子塞进帆布袋的一个小隔间里,结果在那儿找到了一件他遗留的东西,包在包装纸内。他把它掏出来。
是他离开艾基伍德到大城来闯荡那天莉莉送给他的礼物。一个小礼物,包在白色的包装纸内。想起来时就把它打开吧,莉莉是这么说的。
他环视折叠式卧房。空空如也。或说它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布鲁诺躺在那张遭到亵渎的床上,七彩外套挂在绒布椅上。一只老鼠从厨房的地板上窜过,接着又躲了起来,但也可能只是个短暂的幻觉(他真的已经落到这般田地了吗?他觉得好像是)。他拆开莉莉的小礼物。
结果是某种小型仪器。他大惑不解地用湿黏颤抖的手拿着它反复端详了好一会儿,才领悟到这是什么:是个计步器。是那种可以挂在腰带上的轻便机种,可以随时显示你走了多远。
最后一滴酒
小公园里人愈来愈多。
他之前怎都不知道爱情会这样?怎么都没有人告诉他?倘若早点知道,他就不会谈恋爱了。至少不会这么喜滋滋地一头栽入。
为什么像他这样一个智商不低、出身也不错的年轻人会如此一无所知?
当他离开老秩序农场、踏上在暑气与颓废中散发恶臭的大城街道时,他甚至可以想象自己其实是在逃离西尔维,并非只是往一些更不温暖的方向继续搜寻她的踪影。克劳德姑婆曾说过醉鬼都是靠喝酒来逃避烦恼。倘若这句话可以套用在他身上(他确实已耗尽全力想变成一个醉鬼),那么为什么他喝干一瓶酒时,往往会在瓶底、在克劳德姑婆口中那个醉鬼获得解脱的地方看见西尔维?
好吧,继续吧。当然了,秋天是收获的季节,是一束束捆在一起的小麦、是矍铄的果实。远方是北风哥哥模糊的身影,鼓着脸颊、竖着两道剑眉,步步进逼。
那个手持镰刀、收割丰硕麦穗的女孩是不是就是春天里拿着小铲子栽下幼苗的那个女孩?而那个蜷缩在堆满收获的土地上,侧着脸沉思的老者又是谁?说到冬天……
十一月时,他们三人(他、西尔维和弗雷德·萨维奇)曾经坐在公园长凳上漂浮在天色渐暗的城市里,紧紧挨在一起但还颇为舒适。弗雷德是他流浪汉生涯的导师,那一季他开始跟西尔维一样常出现在奥伯龙面前,只是他的存在比西尔维真实。他每动一下,就算只是举起手中的白兰地,塞在外套里的报纸就会噼啪作响。他们一起唱歌、背诵酒鬼的诗词:
你们知道吧,吾友,为了那场欢乐酒宴
我把房子又拿去抵押了一次
——然后静静坐在那儿体验着大城灯光亮起前的可怕时刻。
“鹰老头进城了。”弗雷德·萨维奇说。
“啥?”
“冬天。”西尔维说,把两手夹在腋下。
“该搬动这把老骨头了。”弗雷德·萨维奇一边喝酒,外套一边发出噼啪声响,“应该把这袋冷飕飕的老骨头搬到佛罗里达去。”
“对极了。”西尔维说,仿佛终于有人说出一句合理的话。
“鹰老头不是我朋友。”弗雷德·萨维奇说,“你得搭灰狗巴士才能逃离那家伙。费城、巴尔的摩、查尔斯顿、亚特兰大、杰维特、圣彼特、迈阿密。你看过鹈鹕吗?”
他没看过。西尔维倒是从小就懂得召唤这些黄昏时分出现在加勒比海的军舰鸟,既突兀又美丽。“是啊是啊。”弗雷德·萨维奇说,“它们嘴巴的容量比肚子还大,会咬下胸前的羽毛,用胸口的血喂食小鸟。它胸口的血。噢,佛罗里达。”
弗雷德那年秋天休了假,但也可能是从此退休。他确实在奥伯龙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在他身边,跟他第一次引导奥伯龙前往佩蒂、史密洛东与鲁思律师事务所那天所承诺的一样。奥伯龙并不质疑这份保佑,也不质疑大城施予的任何庇护。他已经把自己完全交付给大城,而他发现这座城市就像个严格的女主人,只要是毫无保留完全服从于她的人,她就仁慈以待。他慢慢学会了这点。他向来是个讲究的人,还曾为了西尔维变得更加讲究,现在却邋遢污秽,大城的尘土已经永久渗进他体内。尽管喝醉时他会走好几个街区寻找公厕(少之又少且危险无比),但除了这些罕见的特定时刻,他根本不在意厕所这档子事。到了秋天,他的帆布袋已成了一块无用的破布,活像包尸体用的,再也装不下一个流浪汉的家当。因此他跟大城里其他秘会成员一样开始使用购物纸袋,还套了两层来增加强度,以堕落的外表来彰显他的诸多伟大特质。
于是他就这样过日子,以杜松子酒麻痹自己、露宿街头。街道时而暴动四起、时而静得像座墓园,但看在他眼里始终空荡荡。他从弗雷德和弗雷德的前辈那儿听说“流浪汉秘密共和国”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了。当时的下百老汇区有君王和智者,大城里到处可见只有他们的成员才看得懂的秘密文字,醉鬼、吉卜赛人、疯子和哲学家的阶级就跟执事、司事、神父和主教一样稳固。当然,都过去了。现在不管加入什么企业,你都会发现它的辉煌时代已经过去,奥伯龙心想。
他不必乞讨。佩蒂、史密洛东与鲁思律师事务所会付钱给他,一方面是因为他本应继承这笔钱,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把这浑身恶臭的家伙打发走——他知道这点,因此他开始故意以最肮脏难看的姿态出现在那里,通常还带着弗雷德。但这些钱已经够一个酒鬼买东西吃了,也够他买条棉被以防自己在喝得烂醉时冻死(他一些朋友的朋友据说就发生过这种事),此外也可以买杜松子酒。他从来不喝讨厌的红酒,这点他倒是很自豪。虽然他似乎只有喝下透明火热的杜松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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