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锁匠
内容简介
画画和开锁的共通点,除了要有一双灵活的手,更重要的或许是那颗敏锐而感性的心。书中的主角麦可便同时拥有这两样。八岁那年,他遭逢横祸,十年来,从未开口说话,却发现自己别有天赋不论是上了锁没钥匙的大门还是忘了密码的号码锁,甚至是重达八百磅的保险箱,他都能轻易开启。然而,这种天赋,让年幼的麦可成为盗窃集团之间争抢的人物。不论麦可愿不愿意,都一步步陷入到空前的危机之中这位天才锁匠,最需要解开的,是他内心的那把锁。
第一章 铁窗生活又一天
你或许还记得我,仔细想想,就在1990年夏天……我知道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过当时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让我瞬间成了闻名全美的名人,就算没读过相关报道,我相信你也听过我的事。或许是邻居闲聊,也可能是同事在茶水间打趣的话题;要是你当时年纪还小,说不定也在学校听过,大家都叫我“奇迹男孩”。除了这个,我还有其他好几个绰号,多半是报社记者或新闻主播取的,大家争相比美,帮我取个响亮的名号。有篇剪报叫我“神童”,还有一则报道叫我“恐怖顽童”。
当时我八岁。
最后流传下来的,是“奇迹男孩”这个绰号。
每次媒体报道大概都只有两三天,但是就算记者转移注意力或是改跑其他新闻,我的故事还是让大家记忆犹新。观众大概觉得我年纪小、很可怜。当然,那时候,只要是为人父母的,一定会想把小孩看得紧一点。因为就算还是个孩子,听到这种事,恐怕一个星期都睡不好。
到头来,旁人也只能祝我好运,希望我能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心想因为我年纪还小,或许这样处理比较好,毕竟长大了或许就不记得了,当然也就不会那么悲惨,或许有一天还能把这个遭遇完全抛在脑后。小孩就是可塑性强,适应能力强,韧性也大。要是换作大人,大概就没办法这样了。不过这都是旁人一相情愿的想法,要是真花点时间设身处地想一想,我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而不只是新闻里面的一个人物而已。
那时候我收到好多陌生人寄来的信件和卡片,里面有不少是小朋友的亲笔画,说要祝我好运,希望我前途光明。有些人甚至跑来我的新家探望我,好像觉得这一切都很简单——只要来一趟密歇根州,跑到米尔佛德,随口在街上问问路人,就可以找到我。
这些人究竟在想什么啊?
我想,他们大概觉得,我一定天生就有某种神奇力量,才有办法熬过六月的那个可怕日子,存活到现在。不过话说回来,那究竟是什么样的超能力,能用来达到什么目的,我就想不透了。
接下来的几年我长大了,也相信一见钟情。这段时间里,我做了不少尝试,结果不试还好,试了才发现,只要是我擅长的,如果不是一无是处的小事,就是违法乱纪的坏事。所以说,我现在才会在这里,穿这一套显眼的橘色牢服。过去九年的每一天,我都穿这套衣服。
人在这里当然没什么好处,不论是对我还是对其他人都一样。不过有点讽刺的是,我这辈子所犯下的最大的罪,却是为了唯一一个我从不后悔的决定。就算是到今天,我还是不曾懊悔自己这样做。
既然人已经在这里了,想一想,趁机回顾一下过去也没什么不好。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通通写下来,动笔写是要我说故事唯一的方法,我没有其他选择。或许你可能知道,过去我做过的事情不少,不过有一件事我却从来没做过——开口说话。
当然,不说话这回事,本身就可以写成一个单独的故事,仅是描述我不开口的原因就够写的了。不过这个原因,从六月的那一天之后就无人知晓了,它深深锁在我脑里。这是秘密,一个打死都不能泄露的秘密,为了保密,我只能保持缄默,连一个声音都不能发。
不过在纸上嘛……这感觉就像跟好朋友坐在酒吧里头,两个人促膝长谈。没错,我就喜欢这样。你跟我两个人,坐在吧台边聊天。或者说是我一个人开口讲话,你静静地听。这样多好啊!简直是角色互换嘛!相信我,我很清楚聆听是多不简单。我很早就注意到,很多人完全不知道怎么当个称职的听众,在对话中,只不过是在等对方闭嘴,好让自己开口说话。不过你嘛……你简直跟我不相上下,精通聆听的艺术!这不就是吗?乖乖坐着,仔细听对方开口说的每一个字。万一讲到什么不堪,不但不会想着要转移话题,还会继续听我把话讲完,让我好好抒发心中的郁闷。你也不会一开始就妄下断语,这也不是说你有容乃大,无所不包,毕竟连我都没办法原谅自己了。不过起码你还愿意听我说,甚至尽力要了解我。这样一来,我还能有什么奢求?
问题是究竟要从哪里开始?要是直接讲悲惨的部分,未免也太过矫情,就像是摇尾乞怜,帮自己脱罪似的。要是先说不可告人的部分,恐怕会让你觉得我天生就大奸大恶,这样一来,在我有机会替自己正名之前,恐怕就被安上罪名了。
所以说,如果你不介意,我还是跳着讲好了。我会先交代一开始自己是怎么入行、身为“奇迹男孩”是什么感觉,我也会说在那年夏天如何演变成后来的局面,我还会说自己是怎么认识艾米莉亚、怎么发掘自己无人能比的天赋,再来我会解释自己如何走上这条不归路。或许这样,你就能自己判断,最后也会同意我,明白我为什么说自己没有其他的选择。
不过有一个故事我不能讲,就是1990年6月的那一天,现在还不到时候。不管其他人怎么哄骗劝说,我还是没有办法,一想起来,就好像幽闭恐惧症要发作一样慌张。相信我,从以前到现在,想劝我坦白的人多得不得了,而且在这里头坚持的人还真不少。
只要想到那段记忆,就让我浑身不对劲,不过现在既然动笔写了,说不定会有觉得该坦白的一天,那一天,你就会知道我的秘密。
那年我八岁。有一天,听到门外有声音,然后……
不行,这比我想的还难。
中场休息,让我暂停一下,活动筋骨走几步路。不过人在牢里,也没办法走多远。我走出牢房,来到公共区域,到洗手间刷牙。里面有个新来的,一个完全不认识我的人。他跟我打招呼,我知道得小心应对。在外头,要是有人打招呼,不回应是很失礼;在这里,不回应就是挑衅。要是我在一个很乱的监狱,说不定早就没命了。就算在这里,保持沉默也是一种挑战。
我用上老方法——右手两指对着喉咙一比,做割喉的手势,也就是说:“老兄,我这里发不了声!抱歉啊!”
既然我现在还能活着把这件事记录下来,可见这方法很管用。
所以说,各位看官,这是我的故事:很久以前,我是“奇迹男孩”。后来,大家叫我“米尔佛德哑童”。还有人叫我金童、小神偷、小子、开箱手、锁仙。没错,这都是同一个人,也就是我。
不过,你叫我麦可就好了。
第二章 费城近郊,1999年9月
好了,准备上工,这是我这辈子第一份真正的工作。
离家后,连续两天赶路。没想到才刚过宾夕法尼亚州,那辆破机车就坏了。这辆车好不容易送我到这里,现在却被我丢在路边,我还真有点舍不得。自由,就是我最大的礼物。不过我还有什么该死的选择?
从后座解下行李,在路边伸出拇指想搭便车。你看着好了,要个不说话的家伙拦车,可不是容易的事。
前三辆停下来的车都是这样,车主完全不能接受我一声不吭,就算我一脸善意,并且一身狼狈,累得要死,还是不愿意帮我一把。一般人就是这样,碰上一个不讲话的陌生人,就是这样的反应——抓狂。我这辈子软钉子是碰多了,不过在急需帮助的时候被这样对待,还是很受不了。
接到电话以后,我花了整整两天,历尽千辛万苦,才终于抵达费城。跟客户碰面的时候,我又累又饿又狼狈。给人的第一印象这么差,让人不难忘都不行。
跟我接头的人是蓝队。鬼老大说,这几个人老实可靠,虽然不算顶尖,倒还算专业,只不过有时候神经很大条,这跟混纽约的那几个人倒很像。鬼老大就只说了这些,剩下的,就得看我自己的造化了。
蓝队的据点在宾夕法尼亚州马尔文附近,出城就到了。几个大男人窝在简陋的汽车旅馆里面,不过更糟的我也见过,话说回来,任何人被迫在这种鬼地方窝两天,恐怕都会受不了。更何况他们躲在这里是在等我,要尽量低调,越不起眼越好,没必要就不出房门,吃饭只能叫外卖比萨,喝酒得买回房间,一支酒瓶大家轮流灌,连附近酒吧也不能去。不论最后到底是怎样,总之等我到了,大家都一脸不爽。
蓝队成员只有两个,这我倒是没料到,不过事实就是如此。两个人还同住一间,难怪会一张臭脸。来应门的应该是老大,头秃得差不多了,虽然身材臃肿,不过看那个样子,要是想把我提起来一把丢出窗外,应该是没什么问题。这大个子说的是一口标准的纽约土腔。
“你是谁啊?”大个子低头瞪了我五秒钟才回神,“等等,该不会就是你吧?我们就是在等你哦,还不快给我进来!”大个子用力把我拽了进去,接着重重关上房门。
另一个家伙坐在桌边,手上端着一杯琴酒,看起来已经喝醉了,“那个小鬼是怎么回事?”
“就是那个开箱手啊!你看不出来?”
“搞什么?几岁啊?小学毕业了没?”
“小鬼,你几岁啊?”
我先伸出十指比一下,之后又伸出八根手指。虽然还要再过四个月才满十八岁,不过管他呢,我想没差了。
“他们说你话不多,我看真是这样。”
“你拖这么久是在搞什么!”坐着的那个人说,他的腔调比大个子还重,我还以为自己是站在布鲁克林区的街角听人讲话。干脆就叫他布鲁克林好了。我对自己说。这很正常,我不可能知道他们真名的。
我伸出大拇指,手握拳左右晃了两下。
“搭便车来的?你开玩笑!”
我两手一摆,没办法啊,老兄!
“你怎么脏成这副德行?要不要冲个澡啊?”
这建议听起来还不赖,于是我先去淋浴,之后胡乱翻找,想找件干净点的衣服穿。总算又是一身清爽了。踏出浴室的时候,我知道这两个家伙一定在讨论要我做什么。
“今天晚上是最后的机会了。”大个子曼哈顿说。曼哈顿是我后来给他起的绰号。这蓝队要是再多三个人,纽约五个区大概就都可以用上了。
“你确定?”
“目标明天早上就回来了。”布鲁克林接话,“要是今晚不动手,这趟就白来了。”
我点点头。好的,我了解,还要我做什么?
“你这小鬼真不说话咧!”曼哈顿说,“原来他们真没骗我,你是真的一个鬼字都不说啊?”
我点头。
“你会开保险箱吗?”
我点点头。
“那就够啦!”
布鲁克林看起来倒是有点保留,不过现在也没什么选择了。这两个家伙一直在等开箱手出现,开箱手就是我。
?
又过了三个钟头,等到太阳下山,我才坐上一辆小货车,小货车侧面写着“精英装潢公司”几个字。负责开车的是曼哈顿,布鲁克林坐在旁边的座位上,时不时转头打量我。这一点我早晚得适应,毕竟鬼老大也说过,这种眼光是难免,毕竟苦工都是这些人做的:找人选、盯目标、作计划,准备工作和收尾都得包办,而我只不过是扮演“专家”的角色,只在最后行动的时候上场。况且我看起来实在很嫩,简直像连青春期都不到的小孩,嘴上没几根毛,连胡子都不用刮。再说,我不讲话,根本就是怪胎一个。所以说,不能怪人家对我没信心。
从风挡玻璃看出去,车子已经来到高级住宅区,这应该就是以前听过的费城大街,是西部有钱人住的地方。一路上经过好几所私立学校,学校的大门是用石砖砌的,很气派。经过维拉诺瓦大学,学校高高矗立在山坡上。走着走着,还看到一处绿油油的草坪,缓坡上立着铁杆,杆子上挂了小灯泡,草地上到处是白色的桌椅,看起来应该是在开派对。这种景象、这样的生活,我从来无缘见识,起码都不是在合法正常的情况下见识。
车子不断往前开,最后到了布林默尔区,又经过另一所学校,车速太快,连校名都没看清楚,最后车子右转离开大路,一转弯,这一区的房子比刚刚看到的更大更豪华。这一路开过来,完全没有被拦下来,没有穿制服的警卫挂着识别证过来检查我们的车子和来历。有钱了好几代的住宅区就是这一点不好——房子年代久远,早在发明“社区警卫”之前就存在了。
曼哈顿把方向盘一转,开上一条长长的车道,一路开进去,还直接绕过大门前的回旋车道,继续往屋后去,最后来到铺了石板的空地上,空地尽头那栋房子应该是车库,大到足足能停五辆车。停好车子,蓝队双人组拿出手术用的乳胶手套戴上,也递给我一双。我伸手接过来,直接塞进裤袋。我从来就不戴手套开锁,这次也不打算破例。曼哈顿注意到我没戴手套,不过他没说什么。
下了车,走上一道宽敞的门廊,来到大房子的后门。房子的后院四周种满高大的松树,我们一接近,后门感应器的灯立刻亮起,不过没人吓到,反正灯亮了又不会怎样,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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