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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3骇人听闻_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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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谈闻后,急忙传来部下崔司户,问其情况,一如天帝所言。于是裴谈下令制止了寻宝活动。不久,他妻子的病也好了。

  在这里,宝藏的主人是天帝。

  在中国古代的神话谱系里,天帝作为最高天神,是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先秦古籍中就有“天帝”的记载,被认为是诞生于开天辟地之初的自然神,为天神之最。后来,道家认为,天帝就是他们的玉皇大帝。最初是一个王子,经过亿万劫难,始为正神,主宰天地人三界。不过,玉皇大帝的地位却低于“三清”,即玉清(元始天尊)、上清(灵宝天尊)、太清(道德天尊,即太上老君)。

  唐朝时,随着道教被立为国教,民间和士人对玉皇大帝的信仰开始加深。诗人白居易有《梦仙》诗:“仰谒玉皇帝,稽首前至诚……”

  如果说上面的故事太过神异,那么同样出现在《纪闻》里的另一个有关藏宝的故事就有几分可信度了。此事同样发生在怀州。

  《纪闻》作者牛肃的曾祖和祖父,都葬在河内郡(治所在怀州),有两个家童守墓。玄宗开元二十八年,牛肃将守墓之一的家童小安,抵押给太原裴家。

  关于牛肃跟裴家的关系,我们不太清楚,只知道现在这个叫小安的男孩,做了裴家仆人。到了裴家后,小安白天干活,晚上睡在牛棚。没几天,小安的牙疼病犯了,一连多日,疼痛不止。

  这天晚上,小安在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有人对他说:“小安,牙疼吗?”

  小安:“是啊。”

  那人:“为什么不去寻找仙人杖,把它的根熬成汤,含在嘴里,可痊愈。”

  小安惊醒,环视四周,发现是在做梦。四望无人后,他再次躺下,刚闭上眼,又听到先前的话。

  小安自言自语:“难道是神灵在帮助我吗?”

  天亮后,小安上山去寻找仙人杖。

  所谓仙人杖,又称退秧竹,为幼竹枯死的根茎。小安一通海找,在山林中竟真的找到一棵,便挖掘其根。奇怪的是,那根越来越粗,挖地三尺后,见一块古砖,上有铭文。小安很好奇,将古砖掀起,是一个铜斗,里面都是金子,并有丹砂夹杂其中。

  小安不识字,不知道那古砖上的铭文写的是什么。他没有动这金子,而是将古砖取出,随后将那坑掩埋。至于仙人杖,小安大约忘记带走了吧!

  他带着那块古砖和一些丹砂,返回村子。他将丹砂卖给作画的人,随后去请教杨之侃。此人是该村学问最大者。

  他向杨之侃展示了古砖,引来很多人围着看。不过小安没告诉人们此砖的来历。

  杨之侃仔细看后,缓缓道:“我念出来你们莫要吃惊,这铭文写的是:砖下黄金五百两,至开元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有下贼胡人年二十二、姓史者得之;泽州城北二十五里白浮图之南,亦二十五里,有金五百两,亦此人得之。”

  也就是说:砖下有黄金五百两,至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有一个二十二岁、姓史的流窜胡人将得到它;泽州之北、白塔以南,二十五里,同样有黄金五百两,也将被此人得到。

  当杨之侃说完后,围观的人一片惊呼:“那么多黄金!”

  此时,裴家公子正好路过,问其故,得到回答后,遂将小安带回家进行盘问。

  小安不说,就被捆起来用鞭子抽。但无论如何拷问,小安依旧没有松口。裴家公子没办法,只好将小安关起来。

  这时候,正赶上有个画工来找小安买丹砂。

  裴家公子感到奇怪,便仔细盘问。画工说:“我昨天在别人那里花一百钱买了一斤丹砂,质量精好,甚是罕见。听说是您家小安卖给他的,所以今天我直接找小安,向他再买点。”

  听完,裴家人更相信关于金子的传说了,再次讯问小安,并以画工为人证。

  小安想了想,说:“当时,挖到古砖后,确实得到几块金子,还有一些丹砂,但现在都没了。”

  裴家人见终不能问出,于是又对小安一通乱打。

  好个小安,最终还是没说出埋金子的地方。当天夜里,他便破窗逃跑了。

  后来,裴家有仆人从太原去河内郡办事,在泽州(今山西晋城)遇到小安。

  两人同在裴家打工,以前关系也不错,小安就邀他去喝酒。

  二人酒正喝得尽情时,有人招呼小安,小安就离开了,想来大概是去取泽州城北的金子。只留下仆人独自一人坐在酒馆里唏嘘:“古砖上说,得到黄金的是一个姓史的胡人。难道说的就是小安吗?”

  一连串的疑问留在怀州小安的背后。

  接下来的故事,离怀州不远也不近。按《纪闻》记载:“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骏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

  河南修武县在如今的焦作境内。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早春的一天,这里发生了一起震惊州郡的惨案。

  只说这一天,有户人家的女儿出嫁,新郎来接。新娘的父亲担心村里人“障车”(唐人结婚的一种习俗:亲朋邻居往往拦住婚车,不让通行,扔下财礼后才放行),于是就找人借了匹力气大、跑得快的骏马,叫女儿骑。

  唐时新娘出嫁,有乘车的,也有直接骑马的,但车马必须女方准备,结婚三个月后,男方再将车马送回,这是婚礼中最后的一个礼节:反马。

  借马后,新娘的父亲派自己的小儿子乘驴从后面跟着,护送姐姐。

  意外发生了。

  新娘骑的马出了村子没多远,道边深草中突然窜出二人。一人去牵坐有新娘的马,另一人在马后驱赶。当时新娘的弟弟骑着驴,在姐姐身后百步远护送。新娘所乘之马两个劫匪控制着,带着新娘向前飞奔而去。弟弟骑驴自然追赶不及,只好回去报告父亲。

  其父大惊,与亲戚出门搜寻,整整找了一个晚上仍没新娘的踪迹。一家人失魂落魄,不知怎么度过这漫漫长夜。

  离新娘家三十里外,有一个村子,村中有座学堂。当时,学堂夜里多课,有不少学生住宿校内。第二天凌晨,天还没大亮,有早起的学生开门,见学堂外倒着一个女子,全身裸体,阴部鲜血淋漓。

  不出意料,这正是被歹人劫持后强暴并丢弃的新娘。

  学生相问,新娘只能张嘴,不能说话,因为她的舌头被割掉了。一张嘴,就有鲜血流出,样子悲惨而恐怖!

  学生急忙回报老师。

  老师出来后,望着不远处浑身是血的新娘,招集众学生,随后说了他一生中最得意的一番话:“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击之?”

  意思是说:我听孔夫子说过,木石之怪叫夔魍魉,水之怪叫龙罔象,土之怪叫坟羊。我们这里离太行山很近,多有怪物生长与出没。面前的这家伙难道是山精野魅?我建议大家用石块把她砸跑吧!”

  结果,被割去舌头、口不能言的新娘,不能为自己辩解,而被那老师和他的学生活活用砖头和石块砸死。

  天色大亮后,人们发现,他们砸死的不是精怪,而是一个面庞秀美的女孩。

  一切都晚了。

  这时新娘的家人寻来,见孩子惨死,无不痛哭。

  新娘的父亲拉着那位老师和他的学生去见官。案子是修武县县丞卢峰审的,很快水落石出,并禀告了作为上级的郡守。

  郡里判决如下:以鞭笞之刑惩处那愚蠢的老师和他那些傻子一样的学生。

  其中有三人被打死。所谓帮凶,罪有应得。可恨的是,从草丛中窜出的劫持新娘的两个元凶却一直没被抓捕归案。

  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俊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学,时夜学,生徒多宿。凌晨启门,门外有妇人,裸形断舌,阴中血皆淋漓。生问之,女启齿流血,不能言。生告其师,师出户观之,集诸生谓曰:“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击之?”于是投以砖石,女既断舌,不能言,诸生击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寻求,至而见之,乃执儒及弟子诣县。县丞卢峰讯之,实杀焉,乃白于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纪闻》)

  中唐前,人们都是在黄昏时迎亲;中唐之后,世道多乱,才改为清晨迎亲,并延续下来。新娘劫持事件发生在玄宗开元年间,当时的礼仪还是在傍晚迎亲,所以才有歹人藏于道边草丛,趁着即将到来的夜色掠走了新娘。

  有人要问,整个事件中,前来迎亲的新郎哪儿去了?当时新娘都骑马了,新郎也一定是骑马相伴,与新娘并肩而行,为什么没保护好妻子?

  其实,按唐朝婚礼习俗,新郎亲自去新娘家接亲没问题。但在将新娘接出门,上车或上马后,新郎不能直接陪在旁边,而需要先行一步,返回新房。至于娘家人,则要在新娘身后的一定距离送亲。本故事中新娘的弟弟充当的就是这个角色。也就是说,当新娘被劫持时,新郎差不多已回到家里了,但他最终没有等到妻子。

  风俗如此,因此倒不能过分责怪新郎。

  这一年,奇怪的事情层出不穷。

  春二月,在怀州所辖武德、武陟、修武县,爆出一个特大新闻:三个县城的人突然喜欢上了吃土。

  试着回放一个镜头。

  朝廷巡查使:“大伙停停吧,你们为什么都在这吃土呢?”

  民众:“这里的土味道特别美,您也来点吧。”

  巡查使经详细采访,方才将事情搞明白。

  原来,开元末年,这几个县收成不好。武德县期城村的几个农妇相约外出采拾食物,边走边说:“现在米越来越贵,收成不好,大家饥饿如此,该如何活下去?”

  正在这时,一个骑马的紫衣老者在一队人的簇拥下出现在前面,对农妇说:“不要担心没吃的。这水渠边的土就很好吃,你们可试一下。”

  农妇感到奇怪。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们挖着水渠边的土吃下去,发现味道真的很美。再要找那紫衣老者,老者已消失不见。

  农妇们每人都挖不少土带回家,用其拌面、做饼,味道特别香。消息传出后,就出现了故事开头时的镜头。

  于是,那条水渠成了宝地。该渠东西五里长、南北十余步宽的土都被挖尽。按记载,当时《纪闻》的作者牛肃在怀州,曾亲睹此事。

  秘境蛇影

  唐朝时,西南和岭南,是频现各种奇异动物的地方,比如剧毒之蛇。

  有官人于南中见一大蛇,长数丈,径可一尺五寸。腹内有物,如椓橛之类,沿一树食其叶,腹中之物,渐消无所有。而里人云:“此蛇吞鹿,此木叶能消之。”遂令从者采其叶收之,归后,或食不消,腹胀,乃取其叶作汤饮之。经宵,及午不报。及撤被视之,唯残枯骸,余化为水矣。(《闻奇录》)

  在这里,可助蛇消化的树叶,却能使人全身溃烂,只剩下骨架。这种具有腐蚀作用的剧毒树叶估计是沾染到了蛇的毒素。中唐以后,这些毒叶被侠客们广泛地用来销尸灭迹,比如下面的故事中所提到的。

  晚唐成幼文为洪州录事参军,看到一个恶少正欺负小孩,有侠客怒杀恶少,取其首级。

  成幼文说:“此举断是侠义,但人死头在,被发现就麻烦了。”

  侠客笑着取出一些草药,置于人头上。渐渐的,那人头就化成了水。

  侠客所用的,就很有可能是上面讲到的那种树叶。

  又,时有小将田承肇,驻军于陕西凤翔。一日他于林中休息,见不远处有棵小树挺然而立,高数尺,没叶片,树茎光滑。田觉得好奇,就走过去用手抚摸。随后“手指如中毒药,苦不禁”。很快,胳膊也粗肿起来。

  访周围山民,山民说:“此是七寸蛇游戏处,喷毒在树木上,人抚摩,必中其毒。”

  还有一个更令人惊悚的故事。

  唐朝时,有个人叫李舟,弟弟患头风病,听人说用岭南黑蛇泡酒可治此病,于是购来一条,放进瓮里,随后又往里面放上酿酒的原料。几日后,蛇没了动静。不久,酒也酿好了,极为香醇。

  李舟之弟喝了一口,随后慢慢睁大眼睛……

  在很短的时间内,他化为一摊血水,只剩下毛发!

  在另一个记载中,入山砍柴的樵夫午睡于树下,被一条大蛇吞噬。那人醒来后,发现四面漆黑,感觉不对劲,于是抽刀去捅,才从蛇腹中出来。但是,从此以后,那人身体的一半就脱皮了,样子如麻风病人。

  蛇毒很恐怖,但在《纪闻》中却记载了一个毒蛇克星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岭南。历史上的岭南指五岭即大庾岭、骑田岭、都庞岭、萌渚岭、越城岭等山脉之南。狭义上的岭南,只包括今天的两广和海南。在唐朝时,帝国的行政版图上有岭南道,其中包括今天湖南和江西的局部。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唐时的岭南较之于秦汉,虽有一些发展,但依旧是中原人眼里的荒蛮之地,更是大臣被贬之处。因为在皇帝眼力,岭南太遥远太偏僻了,他相信,把大臣流放或远贬到那里,是对他们最好的惩罚。

  有唐一代,被贬降或流放至岭南的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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