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页。
[13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224—225页。
[138]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41页。
[139] 璞鼎查致巴麦尊,1841年10月31日,转引自佐佐木正哉:《南京条约的签订和其后的一些问题》,〔日〕《近代中国》第21卷 ,中译本由李少军先生提供。又,据刘韵珂奏称:1841年11月2日,镇海县童生陈在镐至其衙门,投递“夷书”两封:璞鼎查致刘韵珂、余步云照会,巴加、郭富致刘韵珂、余步云照会,但缺璞鼎查、巴麦尊致“钦命专理外务宰相”照会两件(案:璞鼎查前次派送照会之人,5日内返回,若从10月16日出发,应于10月21日返回,又璞鼎查10月31日报告已说明其返回,可见第一次投书人并非陈在镐)。刘韵珂因奉谕旨,“不准接受夷书”,又恐将原书退回,会引起英军进攻杭州,遂授意他人,将“夷书”仍交给陈在镐,告以英方照会系交刘韵珂与余步云共同开拆,余步云不在杭州,刘韵珂不愿“独行拆阅”,令其“毋庸呈投”。又告以陈在镐,浙江已蒙钦放将军,即将到来,不如等将军到来,陈在镐再投。此外,刘韵珂还让陈在镐“自写书信一件,遣人寄交逆夷,以缓其进兵攻扰之谋”,又将陈在镐交钱塘县严行看守,“俟扬威将军等抵浙后”,“再行酌量办理”(《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第298—301页)。佐佐木正哉先生在英国档案馆查寻的档案中,有一件“王定胜信”,谓:“蒙委递公文,十八日到省(11月1日),探问余宫保,未知驻扎何处,刘抚院现有小病,且探得有新放钦差,十月初(指阴历)可以抵杭,刘大人不便作主,我亦不便轻递,只得借居心腹朋友家,待钦差到来,再行呈递,方为妥当。应恐误了约期,有烦挂念,为此觅乖觉人寄书先达……”从此信的内容来看,寄信人王定胜应是刘韵珂奏折中的陈在镐,该信的收信人为“马老爷、甲老爷”,似为当时英军的翻译马儒翰(马礼逊)、甲士立(郭士立)。又该信的附言中称:“路上官兵土兵,自绍至杭,陆续不绝,但未知防守何方,归宿何处,看其器械膂力,较从前定海、镇海几处,似为精壮完密……”(《鴉片戦争の研究:资料篇》,第142页)。此时绍兴到杭州根本无兵防守,此处作此言,当为刘韵珂为推迟英军的攻势,嘱陈在镐如此,以迷惑英方。道光帝下令奕经办理此事,奕经又将陈在镐押往苏州审讯,查明陈在镐在英方化名为王定胜,1840年英军据定海时,即前往医眼病,与郭士立等人有交往,诘问“夷书”中所言何事,陈在镐称书写时他曾“亲见”、“其中无非要讨几处通商”、“并索要银数百万两”,因此,奕经又将陈在镐“解至黄河以北汉奸较少地方”,“听候提质,将来事定后,再行严讯”。而最为关键的“至所递夷书,据该童生所供皆挟制要求,并非恭顺乞怜之语,应听其随身携带,无庸拆阅”(《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第446—447页)。这样,陈在镐送来的照会,刘韵珂、奕经都没有拆阅。后陈在镐作何处理,及所携照会如何处理,我未查到有关资料,不详。又,佐佐木正哉论文中对王定胜的身份说明,当误。
[14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568页。
[14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 ,第717—719页。
[14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 ,第734页。
[14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 ,第756—757页。
[144] 当时的论者(如《中西纪事》的作者夏燮、《夷氛闻记》的作者梁廷枏)在言及镇海之战与余步云时,已经涉及许多奏折,因而可推测他们也有可能找到刘韵珂调查此事的奏折或军机大臣等最后定谳的奏折;我在这里引用的史料大多未发表,今日的论者很难去档案馆一一查询,但英方的资料完全可以找到。
[14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272页。
[146] 具体数字为:1841年9月25日,江宁驻防800名,安徽1000名;10月2日,江苏兵300名,江西兵2000名(以上为裕谦调,道光帝于10月4日认可,而江西兵2000名原调福建,由裕谦截留);10月12日,湖北1000名,江西1000名;10月19日,河南1000名;10月21日,湖北1000名;10月26日,四川2000名;11月13日,山西500名,陕甘500名;11月16日,陕西1000名,甘肃1000名(见《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
[147] 《清史列传》第11册 ,第3222—3227页。
[14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327—328页。
[149] 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81页。
[150]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276页。
[15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 ,第1301页。
[152] 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77页。
[153] 作为吏部尚书,奕经拟具了对琦善的各种处分;作为步军统领,奕经率兵两次抄了琦善的家;作为大学士,奕经又参加了对琦善的审判,虽说奕经全是按旨行事,但在当时人(尤其当事人)的心中,不会不生隙。
[154] 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77页。
[155] 梁廷枏:《夷氛闻记》,第101页。
[156] 1841年10月英军占领宁波后两次派人送致照会,可见于374页注[3]。据清方档案,1842年1月20日,英军在余姚交给清方水勇陈美金“夷字”两份,无相应的中文件,余姚代理知县赴英船讯问“夷字”的意义,因无翻译,双方不得要领。奕经遵旨询问由广东派来的通事,答曰:只能听懂“夷”话,但不识“夷”字。奕经只得派陈志刚前往宁波,面见郭士立,郭士立给“汉字”一纸:“大英大宪启陈志刚知悉。照得已经二次照会钦差大臣奕,如何议和等情在案,如欲讲和,惟望大清皇帝特派钦差大臣,赐给全权讲和……”而奕经收到此文件时,认为“是其畏惧之心,已可概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575—576页;第5册,第33—35页)。郭士立给陈志刚“汉字”中提到英方给奕经的两次照会,不见于清方文献;佐佐木正哉从英国档案馆所录《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44页有1841年12月19日璞鼎查致奕经的照会。又据璞鼎查致阿伯丁(Lord Aberdeen)的报告(1842年2月1日)中称,1841年12月22日,英方曾派定海附近的一位地主送此份照会,到了次年1月4日,该信使在杭州被捕的消息传到宁波(佐佐木正哉:《〈南京条约〉的签订和其后的一些问题》,见〔日〕《近代中国》第21卷)。但此事不见于清方文献。
[157] 1842年2月在华陆军兵力总计4942人,但分驻地方不明确。同一时期,在华英国海军兵力共计战船17艘,武装轮船6艘,其他船2艘,但未见运输船名单。英海军司令部设在舟山,陆军司令部设在宁波(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p. 114-119)。又,英海军舰船上的火炮已比开战中数目减少。
[158]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p. 64, 119-120, 341.
[15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521—522页。
[160] 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80页。
[161] 刘长华:《鸦片战争史料》,《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55页。该资料称,吴县县令“竟被逼勒呕血而死”,我未查到相应史料,不从。
[162] 范城:《质言》卷上。案此书完稿于1935年,有关鸦片战争的记述,颇多讹误,估计属听闻而撰。这段被人广为引用的史料虽未必可靠,但可见清军在民间代代流传的口碑之坏。
[16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534页。
[16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589页。
[16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4册 ,第371页。
[16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 ,第1658页。
[16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85—86页。
[168] 梁廷枏:《夷氛闻记》,第102页。案此时正值璞鼎查南下香港,“运械归船”很可能由此而来。
[169] 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86页。
[170] 段永福原率兵赴广东,此时由奕经奏调来浙江。
[171] 杨泰亨等纂:《慈谿县志》卷55“前事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
[17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55—61页。
[173] 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86页。
[17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49页。
[17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57—60页。贝青乔:《咄咄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187—189页。又,贝青乔称:潜入宁波的雇勇17队,潜入镇海的雇勇11队,皆“半属子虚”;又称进攻各城的兵勇数目,与奕经所奏不符,不从。
[176] 此时宁波城停泊的英舰为哥伦拜恩号、摩底士底号,轮船皇后号、西索斯梯斯号。英军分析两次炮响后无动静,“很可能仅是一个信号”(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 280)。又,据贝青乔称,宁波贡生献策,“用大炮不如用缎炮”,即束缎成筒,内以铜胆,而牛筋生漆裹之,当时以银1.6万两,制造了800门,据称这些缎炮皆部署在梅墟(《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95页)。
[177] 据贝青乔称,由于浙东属水网地带,火炮在运输途中往往陷于泥淖,兵丁与役夫,深以为苦事,而浙江巡抚刘韵珂又飞咨奕经,谓宁波、镇海两城居民密集,若使用大炮,恐玉石不分。奕经下令军中不必轻易用炮,苦于运炮的兵丁役夫,闻令后便抛弃火炮,轻身前进(《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 ,第190页)。清入关后和清初期各次攻城作战,皆非常重视运用火炮。此战清军弃火炮专门手持轻型火器,绝无攻坚能力。
[178]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 284.
[179] 奕经据郑鼎臣的报告奏称:4月14日,清方水勇在定海“焚烧大夷船四只,三板船数十只”,“击毙夷人数十名”(《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217—220页)。道光帝闻讯大喜,赏奕经双眼花翎,并赏文蔚头品顶戴(同上书,第233—234页)。然对照英方文献,郑鼎臣此次火攻全被粉碎,并未烧到英舰船(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p. 304-309;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288—289页)。刘韵珂根据护理定海镇总兵、游击周士法的报告,得知此次进攻未能得手,他没有将此情况直接上奏,而是将周士法的禀件转给奕经,从旁侧击。奕经连忙再上奏,称烧毁英船“有各委员亲供及亲见烧毁夷船之兵民供词可据。若再另行查探,迭寻佐证,历时既久,事转游移,将使奋勇有为之士不得即时论功获赏,恐不免隳士气而寒兵心”,认为“无须复查”(《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49—250页)。道光帝不查实情,认为英军退出宁波,是郑鼎臣定海获胜的证据,反将周士法交部严加议处(同上书,第289页)。
[180] 当时的慈谿县城与今日不同,即今日宁波所属的慈城镇。
[181] 据奕经奏,从3月10日至15日的浙东之战,清军共战死340余名、雇勇战死200余名,兵勇受伤200余名,被俘40余名(《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 ,第163页)。英方的伤亡统计数略有差别,郭富称,3月15日进攻慈谿作战中阵亡3人,受伤22人(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 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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