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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比稿:无人生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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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明卿写完刚过十二点。他站起来走了走,活动了活动自己血脉不畅的左腿,然后非常谦虚地请庄墨过目。庄墨说了一些鼓励他的话,却没有给他任何指点。作家在创作中是高度亢奋的,现在作品完成了,他的那些燃烧着的生命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熄灭。他的身体还没有好全,又连续熬了两夜、挖尽了脑油,一分钟里他打了三个哈欠。庄墨半推半拉地把他弄到酒吧外头,塞上出租车,撵回家里,最后灌进了被窝。

  第二天,任明卿依旧摊在床上起不来,庄墨给他定了个闹钟,希望他不要辛辛苦苦写完,却因为赖床而忘记交稿。

  一走进公司,庄墨就听见烈火哥正在给许唯打电话:“许总,那个稿子我们还没排出来……啊,为什么?哈哈……那不是短篇还没收齐么,排版就还拖着……插图?哦对对对,插图也没画完,我们给配了十一张插图,画手正在改稿呢!啊?是不是彩图?当然是彩图啦,全给上铜版纸……”烈火哥这么诚实守信的人,撒起谎来尴尬得让人恨不得捉刀自杀,最终他通过哭诉办杂志有多辛苦说服了许唯,许唯答应下厂之前再看排版。

  庄墨从进门开始,就觉得身后有道若有若无的视线,回过头,正对上叶瞬的眼光。叶瞬没有想到庄墨如此坦荡,挑了挑眉,嘴角扬起一丝了然于心的微笑。现在他不再忌惮庄墨,因为他自恃抓住了庄墨的把柄,而庄墨只觉得莫名其妙。

  烈火哥等人来齐了以后通知十点准开审稿会,让大家先把稿子发到群里,所有人都过目一遍。然而除了他自己提交了两个文档,没有任何一个人回应他,大家都面有菜色。白殇殇没有交稿;可达没有交稿;任明卿还是没有交稿。烈火哥从大家的面有菜色上感受到了严峻的形式,拍拍手鼓励大家:“催起来催起来!不到最后一秒不要放弃!”

  叶瞬苦笑着摇了摇头,这是励志就能解决的事么?

  而田恬已经在电脑前羽化登仙了。他昨晚根本就没有回家,陪着可达熬了一整夜,然后在办公桌上睡去,又在办公桌上醒来。即使烈火哥不说,他也要把稿子完整地逼出来。这已经变成了一场赌博,他投入了太多,不成功就要成仁。可达也是如此。他熬了一夜,和一个白天,再熬一夜看起来也没什么要紧,反正明天就会结束了,他吃的所有苦,最终都会变成红通通的毛爷爷。

  简直疯魔了的田恬和简直疯魔了的可达最终磨出了一篇有头有尾的稿子,两个人迅速在QQ上互甩十万个表情包,重新认了亲。这个时候离十点还有一刻钟,白殇殇姗姗来迟,把稿子传给了叶瞬。叶瞬匆匆忙忙扫了一眼,就明白了白殇殇的小把戏,他叹了口气把文档传上群里,却对过稿不抱任何希望。

  这样一来只剩下庄墨。

  田恬问:“你的洗灰真的没来。”

  庄墨抬手,看了看时间:“再等等。”

  果不其然,在最后五分钟,洗灰敲响了一口咸的QQ。

  “你收一下。”庄墨起身,拿着笔记本打算进会议室。

  田恬又被他当丫鬟使唤,气得七窍生烟,结果一看屏幕,立刻笑得手舞足蹈:“哈哈!恶人自有恶人磨!他真的不交啦!”

  庄墨蹙起了眉头:“这不可能。”明明写完了的。

  “不信你自己看咯。”田恬让开了位置。

  庄墨看到洗灰留言:对不起,我没法按时交稿

  一口咸:为什么?还没有写完?

  洗灰:嗯,算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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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咸:算是?

  洗灰:我写了一版,但觉得小说到这里还没有结束,我还有更多的剧情想写

  一口咸:不管满不满意,先发过来让我去过审

  洗灰:对不起……

  一口咸:为什么?

  洗灰:一旦过审,稿子的所有权就归杂志社了吧?

  一口咸:是这样

  洗灰:那我没法随心所欲地重修了

  庄墨不太明白任明卿为什么突然改变想法,在他看来,昨天那篇故事,绝对已经完结了。但是任明卿的心情他却能够理解。故事一旦拿到市场上贩卖,作者和故事之间那紧密的联系就被切断了,它不再属于他。而他即使分文不取,也想让故事以最完整的模样出现在这世上。他一定很爱这个故事。那个别人不曾窥见过的后半部分,一定让他激动到战栗。

  庄墨决定相信任明卿的灵感。

  当洗灰再一次打来“对不起”的时候,庄墨说:“没关系,再给你两天时间,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庄墨在接下去的审稿会上被烈火哥点了名,因为他是四个人里面唯一一个一篇稿子都收不上来的。庄墨表现得死猪不怕开水烫,但烈火哥是个话痨。他既不批评庄墨,也没有为之愤怒,只是燃起十二万分的热情,为这位新人加油鼓劲。庄墨原本心如死水,古井无波,在他的喋喋不休之下也蹙了蹙眉:“我的作者两天后交稿。”

  “作者都有拖延症,他们就是要拖稿,不到死线绝不动笔,所以我们必须跟在他们身后催催催催催。不要怕丢脸,不要有羞耻心,撒泼打滚,死皮赖脸,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两天后我等你的结果。”

  面对着烈火哥充满希望的眼睛,庄墨觉得自己进了个传销组织。

  烈火哥安抚完庄墨以后,大家的稿子也看得差不多了。烈火哥收来的两篇稿子质量上乘,题材合适,全票通过。接下来是白殇殇的稿件,叶瞬尴尬地清了清嗓,正要开口,烈火哥却鼓励田恬和庄墨先发言。

  白殇殇这次写了个28岁女孩退婚的故事,讲述了文艺女青年如何不满意现在的生活,抛弃一切去寻求诗意的栖居。

  田恬被要求第一个发言,硬着头皮瞎编了一通:“白殇殇是个大神……文笔很优美,情感很细腻,剧情……剧情很感人。”

  “哪里感人?”烈火哥一头雾水。

  田恬头大如斗:“就是女主角对西藏的向往……她抛家弃夫也要去西藏,让人想到了那个磕长头的电影……很圣洁!”

  烈火哥点了点头:“唔,原来是这样……我看的时候,没法理解女主角的这种心情。她的所有想法,我都代入不了。”

  “其实我也没法理解!”田恬受了一丁点鼓舞就毫不犹豫地说出了心里话,“我根本他娘的就看不懂!”他说完就对上了叶瞬的目光,吓得补上了一句,“但文笔还是很好的……”

  “庄墨你呢?你怎么说?”

  “写的很好。”感情细腻,视角贴近生活,适合人群是25岁以上的女性,表现了女性主义对现代生活的思考。庄墨盯着稿纸,打破了对白殇殇的固有成见。他翻看那一叠《新绘》杂志时,觉得白殇殇毫无头脑,只有技巧,写作时没有丝毫激情,只是在依葫芦画瓢。但是这篇文章让他觉得这个作者还不是无可救药。她有想要表达的东西,如果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支持,她可以转型为成功的女性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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