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书 - 失忆病美人和前任协议结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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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垂耳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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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弗槿以前从不觉得自己喜欢小动物,直到看见了沈怀珵的狐狸尾巴。

  那么柔软,手放在上面,像触碰到了一条流淌的小溪。

  他半个夜晚都在不断地亲吻沈怀珵。

  灵力汹涌,沈怀珵感觉自己是一只马上要涨破的气球。

  庄弗槿细长的手指一直插在他发丝里,上瘾一样问道:“耳朵呢,真的不会有耳朵吗?”

  “呜呜……不知道……”

  以沈怀珵如今的肉体,很难承受过量的灵力灌入。

  沈怀珵委屈地用眼神抗议,明明做出流氓行径的是这个男人,欺负一只狐狸,多不嫌羞呢。

  在月亮重新从云朵里探出头的时候,月光入窗,把床头照出一片乳白色的晕。

  借着这点儿亮,庄弗槿看清毛茸的头顶发丝里,果冻一样的两只耳朵尖正在探出头。

  摇摇晃晃,软软弹弹,像是被拨弄了几下的菌类,可爱又可怜。

  “哪有狐狸的耳朵是这样的?”庄弗槿两指捏住最嫩的,临近耳道的一处绒毛,往里头吹了口气,说,“不尖,也不直挺挺地立着。”

  “可……可我从小就是这样的。”

  沈怀珵的双耳总软趴趴地贴在头顶,因为这个小时候经常被同族排挤。

  过了几十年,他再长大一些后,才逐渐摆脱了霸凌。

  他的面貌在接近一百岁时就出落地异常漂亮了,那是放在别的狐狸身上还辨别不出美丑的年纪。

  狐族的容色普遍光彩夺目,能做美人中的美人是一件何其困难的事,沈怀珵的姿容颜色,但凡看过他一眼的飞禽走兽,就都会念念不忘,且时不时会来骚扰他。

  被沈怀珵爱答不理后,就私下里议论他是“小垂耳。”

  而此刻,让他感到自卑的两只畸形的耳朵,正在被庄弗槿含在嘴里.

  他浑身像浸泡过了一场暴雨的棉花,连抬手指的力气都提不起来。

  “传说狐狸的血可以救人性命,是真的吗?”

  “唔……假的。”

  他尝试过割血救庄理的命,一日三次割开手腕放血滴在恩公的药碗里。

  “要修为极高的狐狸才可以,或者是……刚出生时从母体里带出来的血……”

  沈怀珵没有得道成仙的天赋,也非母狐狸。

  所以他无法从阎王爷那里抢回庄理的命。

  他陷在对往事的追忆里,没有注意到庄弗槿的眼神变得晦涩幽深。

  男人的大掌,轻轻盖上他的小腹。

  肚皮之下,有另一道轻微的心跳在孕育中……

  你什么都会顺从我的,是吗沈怀珵?

  那就用生产的血,帮我救回一个不在世上的人。

  沈怀珵偷偷亲了一下庄弗槿的额头,他好珍重这一刻。

  看到了他丑陋的器官,却没有嫌恶他。

  “我们会有很多这种时候的是吗?”

  被抱进温暖干燥的怀抱里,异族的妖兽身份被坦然接受。

  月光照耀花枝,万物都沉醉在这个春夜了。

  沈怀珵的世界太小了,小到认为庄弗槿构筑出来的海市蜃楼就是人间的全部。

  他名义上的恋人步步为营,每一秒都在算计他。

  “拍完这部戏,我就带你回家去,我会好好照顾你和我们的孩子。”

  其实沈怀珵不想回京城。

  浩渺的大城市只会连他的灵魂都吞噬掉。

  但他还是允诺了一个“好”字。

  因为庄弗槿许给他了家。

  后来回想,沈怀珵觉得自己真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傻子,竟然会相信一条冰冷的毒蛇说出来的话。

  庄弗槿施舍的那点类似爱的幻觉,像毒蛇缠绕脖颈,逼猎物窒息又注入毒液,猎物临死之前会陷入一种癫狂的精神亢奋。

  沈怀珵此刻就是毒药的受害者。

  室外的花香飘散了整晚。

  第二日清晨,海棠沾着露水,远处江边传来渔歌。

  无论人心如何变动,世间山水都像可以信赖的,永久稳固的伙伴。

  所以沈怀珵喜欢大自然,他的灵魂可以的有一个出口,得到片刻喘息的机会。

  他正拿着一把剪刀修剪花坛里杏树的枯枝,陈雾慌乱地推门而入。

  “糟了,张影萝跳江了。”

  铁剪子掉落在地。

  晨光照在陈雾并不冷静的一张面孔上。

  庄弗槿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他嘴角压得很低,眼尾透露出被打搅的烦躁:“死了吗?”

  声音比清早的江风更冷,沈怀珵拾起剪刀的手顿了顿。

  “没死。”陈雾揩了一把头上的汗珠。

  “那你慌什么?”

  陈雾止住这边话头,转而对沈怀珵说:“去剧组吧,你今天有一上午的戏。”

  沈怀珵端详着其余两位男人的脸,庄弗槿气定神闲,明明比陈经纪年轻许多,可气度从容高贵,像无人之巅掌管生杀予夺的神。

  他近乎仓皇地逃出了住处。

  空气里仿佛传来江面的冰冷腥味,四周矮屋层层叠叠,他无论如何远眺,都看不到白茫茫江水的一点影子。

  沈怀珵呼吸不畅。

  他脚步越来越快,逐渐跑起来,转入一条小巷里。

  那与去剧组的方向正相反。

  巷子里的人家大多飘出做早饭的炊烟,或红或白的山茶花明艳照人。

  镇上居民喜食辣,花椒和红油的味道驱赶了沈怀珵幻觉里的腥气。

  他跑至尽头一处开阔的平台,大江顿时在眼前铺展开。

  平台位于江边的陡坡之上,能俯看到江心桥上围着许多人,几辆警车闪着光。

  救护车刚刚开走,打捞船停靠岸边。

  静谧的小镇上最近又变得不平静,居民在街头巷尾小声议论,说自打一个剧组来了之后,嘉陵江上接连发生了两起事故。

  一次卡车冲出护栏,一次打扮暴露的女人纵身投水。

  怪异。

  “上次有这种诡事发生是多久前了?”一位坐着轮椅的老人家说,“好像我们镇上的一个男娃不知怎么就失踪了,现在还没回来。”

  “王伯,你忘啦,沈眠的案子报到警局里,没多久警察就来说,他死了。”

  王伯浑浊的眼珠迷茫起来:“没了?年纪轻轻,可怜呢。小娃子也没个家人,怎么葬的?”

  老人糊涂了很久了,旁边的同伴摆摆手说:“嗐,从小就是孤儿,按理说该我们邻里送走的,但连个尸体都没找回来……只在南山上立了个衣冠冢。”

  话题一起,连上最近的咄咄怪事,围坐在一起的人们心里都发紧。

  “沈眠也太傻,随便收留外来的男子,那就是个祸害,被发现的时候半边身子浮在江上,都快要被溺死了。”

  “这种大难不死的人,命都硬,克人。”

  “那样半死不活不人不鬼地被沈眠带回去,竟也被救活了。”

  卖花婆婆此时开口:“难道都不觉得新来镇上的明星,很像阿眠吗?”

  她的孙女连忙拉她的胳膊:“不可以乱说的。”

  众人面面相觑。

  热闹的场景瞬间归于冷寂。

  其实大家心里都存了个疑影。

  “像……是有点像。”

  某人大着胆子应和了一声。

  没人敢再接着说下去了。

  城里来的大明星,和一个镇上的倒霉早死鬼长得像,那不是咒人家的吗?

  镇长先前都召集他们吩咐了,剧组来拍戏是件好事,能带动本地旅游发展,特别两位主演,都是不可多得的贵人。

  故而有人哈哈笑着解了围:“哪能呢,没明星好看,就凑巧无关神韵有点相仿,沈眠远没大明星精致。”

  他们都撒了谎。

  也因为他们一直都觉得男人太漂亮会招来祸患,大山之中的人,信奉健壮的身躯,和能在田间地头挥汗如雨的体魄。

  美丽在这里是多余的。

  沈眠海藻一样的头发,藕白的肩颈,即使每天顶着烈日干活,露在外面的皮肤也会像一掐就出水的葱段。

  没人知道沈眠的家人在哪。

  他在襁褓之中就被丢弃在桥头,名字还是捡到他的老妇人翻看裹他的被子,从一张纸条里发现的。

  沈眠小的时候吃百家饭长大,那几年镇上闹饥荒,家家余粮见底,因此看他虽然是个粉雕玉琢的男娃娃,但都没有人愿意收养他。

  养的不如亲的。

  况且,沈眠细皮嫩肉像城里孩子,万一那天亲生父母又来找回他了,养他的人家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三岁的时候,有人看到小沈眠饿的发晕,倒在镇外的树林里,然后就被一头山里的狼叼跑了。

  环境连年恶劣,山上没了猎物,野狼跑下来吃孩子也不稀罕。

  没一个被叼走的小孩能活着回来。

  诡异的是沈眠活了,还在三年之后又回到了嘉陵镇。

  头发长时间没剪,散在肩膀上,远远看去真像个白净的小女孩。

  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但合身。

  镇上的人以为山神娘娘现身,保佑了他。

  如果六岁的沈眠那时缄口不言,他会被视作山神降下的福音,代表着整个镇子受到保佑,每个人都将会珍惜他,保护他。

  可他偏偏说:“是野狼把我养大的。”

  口音生硬怪异,明显有很久没有用语言和人交流过了。

  一位年轻的妇人扇他巴掌。

  “和那种畜生生活三年,你能是什么好东西,它喂你吃的食物里会不会有我儿子的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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