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去是几个意思?
所以,昊朋大酒店的门口也经常出现打架闹事的恶劣事件。
不对,严格意义来说,并不算打架闹事,因为闹事者都是单方面被虐的。
没有人知道,昊朋大酒店的一些保镖之前是干什么的。
他们都是凶狠的流子,每个人的身上起码背着五六条人命,因为他们的老大是省内有名的大哥。
陈志朋。
人们知道,昊朋大酒店中的‘朋’字,取自陈志朋里的‘朋’字,可是这个‘昊’字,又有何寓意,人们不得而知。
但是,还是有一些陈志朋的亲信知道,这个‘昊’字代表的是陈志朋的兄弟,李昊。
这家大酒店,其实是我和陈志朋联合办理的,陈志朋是老板,而我是投资人,拥有大酒店一半的股份,只不过我身份特殊,经常不会出现在大酒店里面。
酒店里的工作者都以为我是一个商人,其实我不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也混过一段时间,那种不计后果的狠辣手段,让我那个时候的大哥闻风丧胆,甚至还有不少在我手里的大哥。
一处雅间内。
我和陈志朋面对面而坐,各自品着茶,却不先开口。
老朋友见面,何须说话,都知道对方的意思。
“尝尝,这是黑市上的大红袍,外面买不到的。”陈志朋笑着递给我一罐茶叶,泡在茶杯里。
我喝了一口,说道:“味道不错。”
陈志朋没有再喝茶,而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我笑骂道:“看什么,我脸上有麻子吗?”
“听说,你向李心表白了?”陈志朋笑着问道。
“是啊。”我点头。
“还是在学校的升旗仪式上?”陈志朋的表情更古怪了。
“是啊。”我继续点头。
“牛比啊!”陈志朋夸赞道:“你这是当众打校长的脸啊,校长没把你揍一顿啊?”
我羞涩的笑了起来,不好意思的说道:“我当时没想这么多,我一直想给李心一个名份,可就是找不到什么公开的办法,想来想去只能现学现卖了。”
陈志朋递过来一张报纸,说道:“看看这则报纸吧,你们学校出名了。”
我翻开来一看,只见报纸上写着一行大大黑黑的粗体大字。
“疯狂!高三学生为了爱情放弃高考前途!”
之后是一番长篇大论,议论着当代学生怎么怎么玩物丧志。
我看完了大部分消息,便笑着合上了报纸,摆摆手说道:“都是一些瞎扯淡的报道。”
“你可算的上是二中最妖孽的学生了,才几岁啊,就什么都经历过了,我可远远比不上你。”陈志朋感慨道。
我笑了笑,说道:“你也很厉害啊,现在已经是省级大哥了。”
“对了,你和林宋……怎么样了?”我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问道。
我的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安静的女孩,她有着和李心很像的气质,只不过步入了红尘。
提起林宋,陈志朋脸上多了一抹笑容,说道:“我们很好,现在在家做家务。”
“挺好的。”
“什么时候结婚?”陈志朋问。
“还早呢,起码要等到李心二十四岁。”
“走一个。”陈志朋抬起酒杯。
我拿起酒杯,和陈志朋碰了一下。
“好兄弟。”
……
校园生活平淡而温馨,我的成绩依旧是全班垫底,李心的成绩依旧是全班最好,我自然而然成了班主任口中的反面教材。
但我不在乎,我只是体验学校生活而已。
每天放学我并没有开车回去,而是和正常人一样,乘公交车上下班。
这一天放学,我和李心像往常一样回家,习惯性的坐在了公交车的后座。
下一站停靠点时,我忽然眼睛一撇,发现了前门上来一对男女,坐在了前面的位置上。
女生很眼神,身材高挑,留着一头漂亮的长发,睫毛弯弯,笑起来很好看。
我怔怔的看着她漂亮的侧脸,忽然觉得有些熟悉。
仔细一想,我的名字里浮现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她好像叫……林然?
是她?
怎么是她?
那个时候,我们是同桌,她找街头的混混打我,最后我们却是一笑泯恩仇,还成了恋人。
那时候的我们很幼稚,海誓山盟,只说相守一辈子,却不知一辈子很长,根本不知道夜长梦多。
她是我青春里一道明亮的彗星,陪伴着我最前端的兽血青春。
我的兽血,一开始是因为她而燃起的,正如她的名字一样。
林然。
我的眼神有些恍然,她应该很早就毕业了,现在她过得怎么样?在做什么工作?
她是否还是和一样脾气火爆?她是否从初恋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她过得还好吗?
她或许现在在一家收入还过得去的公司上班,每天过着朝九晚五的上下班生活,平凡,却踏实。
或许旁边那个是她的男朋友。这么多年了,她应该从阴影里走出来了,那个男人或许很珍惜她,很爱她。
但那又怎么样呢?
过去的就让她过去吧。她有她的生活,我有我的生活。我们曾经交集过,但是现在就像两条相交过后的平行线,再也不会有交集。
希望她过得好吧。
我淡淡一笑,收回目光,重新放在了靠在我肩膀睡着的李心身上。
像是感受到了什么似的,那个女人也下意识扭过脸朝我看来,看到了我脸上的笑容,顿时脸色微变,眼神复杂。
她张嘴欲喊,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是啊,他和自己,早在三年前就没了交集了,自己为什么要这么执着于过去呢?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感觉像是心里缺了一角似的,心里空落落的,还在隐隐作痛。
她闷闷不乐的,脸上失去了笑容。
她的男朋友关切的问道:“你怎么了?”
“没事,下车吧。”说着,她从位置上站起来。
“可是——还没到站呢。”
话还没说完,女人就头也不回的下车了。
来到家里楼下时,我和李心忽然看到有一个女孩俏生生的等在我家楼下,看到我回来了,女孩眯起眼睛笑了起来:“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林珂儿,等了你好久了。”
我点点头,说道:“记得,你等我做什么?”
“听说你会功夫,我想向你学功夫,可以吗?”林珂儿眨了眨眼睛,满心期待的问道。
第四百六十章:大结局之林珂儿篇
龙山。
山还是那座山,监狱却不见了。
苏家斥巨资收购了龙山监狱,将这里改造成了风景景区,周围山林林立,林海翻波,古树参天,在这里可以看见许多看不见的珍惜动物。
老贼现在就住在这,每天过着闲云野鹤的悠闲日子。老贼说的最多的就是一句话就是,一个人太无聊,要是有个人来陪陪我就好了。
人老怕孤单,所以,我就给老贼推荐了一位徒弟过去。
车辆行在路上我就不开了,剩下的路就徒步走过去。
走到木屋的时候,一如既往的听到了一阵嘹亮的歌声。
“现在才是清晨,谁在唱歌?”听到那阵歌声,林珂儿和李心眉头轻皱,出声问道。
我笑笑没说话,李心却是充满敌意的看了林珂儿一眼,撇撇嘴说道:“到时候就知道了,急什么。”
林珂儿歉意地一笑,不再说话。
本来,我只想带林珂儿去老贼那拜师的,可是李心却急了,非要一起去,于是只能三人行了。
一路向前,泥土刚刚被蚯蚓翻新过,带着一股午后清新的味道,林珂儿好奇的打量着这里的一切,仿佛是第一次来这对什么都充满好奇似的。
两边有鸡,每一只都是红冠公鸡,咯咯只叫,一只大黄狗还在睡觉,慵懒的趴在门前一棵歪脖子树下,几只橘猫在树上上蹿下跳的,时不时喵喵叫几声,好像是肚子饿了。
我推开木门,大笑一声说道:“哈哈,老贼,我回来了。”
没想到从屋里走出来一个穿着淡黄色长裙的古典美女,身材修长,傲人的上围裹着裹胸,所以根本看不出有什么轮廓。
但是一张脸却是生的眉目如画,朱砂点眉,下颚还点着一粒美人痣,更加充满了一种成熟的韵味。
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她是个高手。
古典女人同样也看出了我的实力,于是她淡淡的看了我一眼,问道:“你们找谁?”
“老贼,秦国腔。”我笑呵呵的抱拳,不卑不亢的说道。
老贼手下弟子无数,桃李满天下,一两个徒弟回来看他,我自然也不奇怪。只是老贼手下居然有这么漂亮的女人,这是我没想到的。
“你是谁?”女人并没有让我进去,而是拦在我前方。
我依旧没有生气,而是挺直胸膛,傲然道:“我乃老贼之徒。”
古典女人正要继续说什么,屋子里却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风情,让他进来吧,你应该喊一声,小师弟。”
女人的脸色变了,微微侧身,让我进去:“你是师傅一直在提的师弟?”
“正是。”我笑着进去,拎出两瓶陈酿女儿红,歉意说道:“来的匆忙,不知道师姐也在,只带了老贼的酒。”
那个叫风情的女人眼里的警惕少了一些,摇着头说道:“无妨。”
正当我觉得这个师姐很通情达理时,风情女人再次开口:“我和师傅可以共喝一壶浊酒。”
“……”
我看她的眼神变了,没想到也是个酒鬼……
老贼从屋中走出,看到我手里提着女儿红,顿时笑的乐开了花:“来就来吧,还带着什么礼物?”
说完,就笑着收下了女儿红:“今天开心,当对酒当歌。”
说完,老贼又把目光看向我身后的李心和林珂儿,看了好久,这才看着我问道:“这两个哪个是你老婆?”
“呃……”
我十分为难的看了李心和林珂儿一眼,老贼就是老贼,问的问题也是那么有水准。
李心和林珂儿脸色也变了,眼神彼此敌视的看着对方,空气诡异的安静下来,充斥着一种浓浓的火药味。
如果李心和丫头都会武功,那么我想场景应该是这样的:李心一掌拍向林珂儿的胸,要把林珂儿的胸拍扁了,而林珂儿一拳砸向李心的脸,要把李心砸成猪头。
就连那个叫风情的师姐也是眼神古怪的看着我。
见大家都不说话,老贼再次哈哈大笑,大手一挥,豪迈的说道:“那就两个都是!”
“……”
于是,李心和林珂儿眼里的火花就更重了。
我连忙溜进去,老贼介绍了那个女人,她叫展风情,同样也给展风情介绍了我。
“你来干什么?”老贼含笑着看着我,问道。
我嘿嘿嘿直笑:“没事就不能看看你吗?”
“少来!”老贼摆摆手,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小子,精明得很,每次都是有事让我帮忙,才来找我的。”
“嘿嘿,被你发现了。”我笑着指了指林珂儿,说道:“送你一个徒弟,她想学武。”
老贼脸上的笑容慢慢的消失,打量了几眼林珂儿,摇摇说道:“晚了,晚了,这个年纪学武,筋骨早已定型,难有成就。”
听了老贼的话,林珂儿有些着急,但是老贼话锋一转,说道:“不过有我在,让你练出内劲,还是可以的。”
“你要在我身边呆三年时间,三年前,我包你练出内劲。”老贼笑着说道。
“三年……这么久?”听了老贼的话,林珂儿有些不愿意了。
她更愿意和我呆在一起。
我摇摇头,走过来对林珂儿说道:“三年时间又是三年之痒,你必须要熬过。我会来看你。”
“好吧……”
林珂儿点点头,不情愿的点头了。
“珂儿,三年后,来帮我吧。”我看着林珂儿说道:“我还要做很多事情,还需要人手。”
闻言,林珂儿开心的笑了,认真的点点头:“恩!”
第四百六十一章:大结局之李心篇(真的结束了)
傍晚,夕阳如血。
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原本的一片烂尾楼,在政府花重金投资了一片重点学校后,就全部拆了,变成了一片寸土寸金的四方院落。
只不过这片四方院落,却被一个不知名的买家买了下来,以每平方二十万的价格,连房带院落一共三百平方,一共是六千万人民币。
这价格对许多人来说,根本是一生难赚,人们纷纷愤怒的责骂——到底是哪个装逼的家伙买下了这片地方?
但是在责骂的同时,大多数人都是带着笑容,拆了好啊,拆了他们就能分到市中心的房子了——谁不愿生活在热闹的市中心呢?
这四方院落名为东明胡同,上面写着一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李。
可是这样一处四合院,却是铜门紧锁,里面没有一点声音,这让人不由得有些疑惑,主人不在家吗?
“嘎吱——”
一辆加长版的林肯停在了李家四合院门口,一左一右车门打开,两边首先迈出的是一双雪白纤细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腿,踩着一双黑到发亮漆皮的高跟鞋,之后是两个不同风格的女人从车里钻了出来。
左边的女人风情万种,她画了精致的淡妆,媚眼如丝,眼波流转间,足以让男人疯狂痴迷的不能自拔。右边的女人却是平淡如冰山,高高在上,仿佛没有什么能让她的情绪出现波动似的。
两个女人踩着高跟鞋来到李家四合院的铜门前,轻轻扣了扣门,出声问道:“有人吗?”
颜青花轻轻一推,却意外的发现门并没有锁,顿时惊疑了一声:“不锁门,不怕遭小偷吗?”
宋凌燕淡淡一笑,说道:“大道之行也,何须锁门。一定是他料定了小偷不会进来,所以才门户打开大开的。”
“盘龙柱上有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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