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苍白了。
“确定!”庆丰笃定的说。
这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还有女人们莺莺燕燕的说笑声,我也是咬了咬牙说:“那好吧,我们跳窗!”
打开监狱的窗户,我们看也不看就跳下去了,跳下去的瞬间,我们就听见牢房里传来女囚犯们尖锐的尖叫声,我想,她们应该是看见流血的梦鸽吓到了。
还是挺高的,跳下去的同时,在我的耳边是猎猎的风声。最后,噗通几声,我、庆丰、溜锁、还有袁杰全部掉进了芦苇荡里。
手上还沾着梦鸽的血,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知道,我已经沾染罪恶之血了……
第八十八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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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运气好,从女子监狱跳下去的那一刻,没有跳到水深的芦苇荡,深的芦苇荡比一般的河水的都要深,也是许多抛尸的最佳地点。
跳进了水里,我们几个在水下一阵游动,挣扎了几下,就噗通一声冒出头来,然后朝岸边游去。
周围很黑,手里还紧紧攥着从梦鸽那抢来的钱包,到了这种地步,我们依旧不敢掉以轻心,蒙着脸,我们没有直接回男子监狱,而是走的芦苇路。
所谓的芦苇路就是周围都布满了大大长长的芦苇,风一吹就像鬼手一般,哗啦啦的摇曳起来,特别是在晚上,说不出的恐怖。拿着梦鸽的钱包,我们往回走的时候,身子都抖的厉害。
风不冷,但是吹在我们身上,却说不出的冷。魔鬼在心里,我们十分的害怕,尤其是溜锁,他拿刀刺伤了梦鸽的大腿,鲜血像喷泉一般涌出来,这一幕到现在依旧深深的烙印在我们的心底里,再也无法抹去了。
走到一半,溜锁忽然停了下来,掏出梦鸽的钱包,数了起来。
数着,溜锁忽然兴奋的怪叫一声,“昊哥,我们发达了,这娘们可真有钱,我数了一下,钱包里居然有四千多块钱。这下不仅可以还钱,我们也会过上好日子了!”
听了溜锁的话,我的心里再次一惊,想不到钱包里居然还有这么多钱,这下我们不仅可以还钱,还有多余的一千多块钱可以用。一千多块钱,这笔钱在监狱里绝对算得上一笔巨款,我们可以抽好烟,还可以喝好酒,也许连饭菜都会吃上好的。
但是,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如果只是单纯的抢劫,我现在或许会很高兴,但是我们在抢劫的同时还将梦鸽给弄伤了,溜锁这一刀,直接让事情的性质变得十分恶劣。
从溜锁手里拿过钱包,梦鸽的包上还残留不少鲜血,我打开包,上面还有女人特有的香水味,除了这些钱之外,我还拿出了一部浸水的手机,还有一串小金项链,和一包餐巾纸。
看着这包,我心里说不出的难受,一把拉住溜锁,我大声的问他,“梦鸽是无辜的,我们抢她的钱就好了,为什么要伤她?”
“草,梦鸽是王开他姐,王开害得我们赔钱,他却什么事也没有。这笔账,我们不应该算在她的身上吗?”被我骂了,溜锁本就难看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更加难看,而他,也是大声的对我吼了起来。
看着他在寒风中不断发抖的身体,我知道,他也很害怕,只是,他在找借口为自己的害怕做掩饰。
看着溜锁一张苍白的脸,我紧紧的攥住了手里的钞票,咬着牙说,“那你为什么要伤她?拿刀刺她的时候,你有想过要是被发现了,我们会有什么下场吗?”
或许是我的话太重了,溜锁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没有说话,他只是颤抖的拿出一根湿了的香烟,点燃,然后抽了一口说,“做都做了,走一步看一步吧,要不是我那一刀,梦鸽早就叫了,到时候我们不仅拿不到钱,还走不了!要怪,就怪那娘们太不识相!”
说着,溜锁又很大口的吸一口浓浓的烟,苍白的脸庞,也是重重的撇过去,不让我们看到,突然,他狠狠把湿了的香烟扔掉,狰狞着脸大骂,“都怕个屁,人死鸟朝天,不死,总会出头!”
溜锁脾气爆,所以这个时候他情绪很不稳定。但我知道,我们几个人当中,溜锁是最害怕的那个。看见溜锁这样掩饰内心的恐惧,我心里更加难受,生出了一种愧疚感,是我,连累了我的兄弟们沦落到这般田地!
“李昊,抢都抢了,就这么算了吧。还有一千多块剩下的,我们哥几个都分了吧,每人四百块。对了,着根金项链和你的气质挺配的,你拿去带吧。”尴尬笑着,袁杰就从包里掏出那根金项链递给我。
“算了吧,这项链我可不要。”看见这根金项链,我厌恶的一把推开,而看了一眼有些心动的袁杰,我又一把抢过那根金项链,然后狠狠扔进了芦苇丛里。
“我草,昊哥你干什么?你自己不要还不许别人要啊?”看见我把金项链扔进了芦苇荡子里,袁杰的表情说不出的肉疼。
“这包,除了钱,里面的东西谁也不许拿。”我冷冷的开口,对庆丰、刘所和袁杰说,“这些都是赃物,如果你们拿了,事情就真的瞒不住了!”
说着,我将包里的那个手机给拿了出来,然后看了一眼,手机是苹果的,要密码才能打开,可是,在页面上,我看到有一个叫“三哥”的人给梦鸽发了那种十分暧昧的短信,但是,我没多想,狠狠的砸坏了梦鸽的手机,然后同样扔进了芦苇荡子里。至于那包餐巾纸,也是被我们用来擦拭身上的血迹。
我们四个都狼狈不已,尤其是我和溜锁,身上沾染了梦鸽的血,现在,我们要把这些痕迹给彻底清除了。
做这些的过程中,我的心里越来越凉,也越来越的害怕,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开始犯罪了。从街边混混到社会大哥,有一段过渡的时间,就是这段犯罪的时间。能当大哥的人,在犯罪得时候总能好好的隐藏自己,同时结交很多的朋友,等到成为了大哥,已经有许多人追随,到时候在抖落出过去的坏事,也没人敢抓,而我,正处于这样的过渡时期……
是鲤鱼跃龙门,生角化龙,还是一败涂地,一生再无出头日,就看这段时间了。
过了一会儿,我问庆丰,“风哥,痕迹都清理完毕了吧?”
庆丰点点头,对我说,“都清除完毕了……我们抢梦鸽得事,没有人知道。”
“那就好。”听了庆丰的话,我心里放松了不少。
“可是,有一个地方,我怎么想都觉得可疑……”突然,庆丰又话锋一转,有些紧张的说。
“什么地方?”被庆丰一说,我也有些紧张起来了。
庆丰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来了,“就是我们进女子监狱之前,袁杰曾看见过一个红衣女人,她真的是鬼吗?”
“……”
在庆丰说完之后,我的脸色就深深的变了,不仅是我,就连溜锁和袁杰,也是脸色苍白着。
我注意到,庆丰已经换了一种说法,不是说她真的是人吗?而是说……她真的是鬼吗?
世人都怕鬼,可是有时候,人,比鬼更可怕……
这时,在我的脑海里突然涌起一个可怕并且荒唐至极的念头。如果,袁杰看到的红衣女人,真的是人,那会怎么办?
那也就是说,我们今天的梦鸽行动,是有目击者的,她会是人证,指证我们的罪行……
脸一下子发白起来,袁杰讪讪的笑了一下,勉强说,“庆丰哥,她不能是人吧?”
“不会的,不会的,她不会是人,这件事情,没人知道,不会有人知道的……我们也没办法,一万块钱,真的太多了。就这样吧,这件事过后,我们不抢了,谁也不抢了……”脸色发白,溜锁说话都不利索了。
最后,溜锁掏出打火机,把梦鸽的包烧了。怕了,怕了,我们真的是怕了……
“走吧,我们回去。”在这里呆了很久,我们回去了。
我们穿梭在芦苇荡里,渐渐的,上方布满了乌云,而光线,也是由亮变暗。还没走过夜路,我心里怕的要命,不止是因为心里发虚,更因为这里是一片闹鬼之地。
前面我说了,这里经常有警察和矿贩子油贩子发生激战,死了不少人,因为埋了不少尸体,所以这里的阴气特别重,有不少人,在这里碰到过灵异的事情。
“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平日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我一直念叨着这句话,为自己稳住阵脚,可是,手里握着梦鸽的钱,我心里却越发的慌了。
走了一段路,没发生什么事,眼看着监狱的小门就在眼前,我的心渐渐放松下来。
庆丰举着手电筒在前面开路,突然,手电筒剧烈一抖,匆匆一瞥,我看见手电筒照到一只苍白的脚!
第八十九章:蚂蝗
那只脚很小巧,但是很苍白,就像涂了面粉一样,可就是这样一只脚,却穿了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苍白的白,大红的红,我深深的倒吸一口凉气脸色立刻变了。
“都停下!”脸色大变,我猛的低喝一声,一把拉住了正在往前走的庆丰。
“怎么了,昊哥?”看见我把他拉住,庆丰脸上说不出的吃惊。
我的脸色苍白的更加厉害,对庆丰说:“我看到前面有人。”
听着我颤抖的声音,大家脸色都变了,溜锁和袁杰都吃惊地看向周围,警惕的喊:“哪呢?”
庆丰也赶紧拿起手电筒,然后对着前方照了照,但是,前面啥也没有。
“昊哥,你是不是眼花了?前面什么也没有啊?”看着我,庆丰紧紧的皱了皱眉。
“把手电筒给我。”我一只眼睛五点二,一只眼睛五点一,绝对不可能看错了。想了想,我一把抢过了庆丰的手电筒。
就打开手电筒,我心惊胆战的又走了几步,我又停下了。
“又怎么了!”可能是有点烦了,溜锁声音大了些。
没理他,我回头看了袁杰一眼,问袁杰:“袁杰啊,你来看看,之前看到的那个红衣女人,是不是长这样的?”
脸色苍白着,我说完就将手电筒递给袁杰,拿着手电筒,袁杰就往前面照了照。
这一次,我们所有人脸色都变了。望着前面,我的手忍不住抱紧了旁边的庆丰,而庆丰,他的脸庞也是流下了豆大的冷汗,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令人毛骨悚然的一幕。
只见手电筒的灯光闪烁着,说不出的刺眼,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个穿着大红色的长发女人,她背对着我们,看不清那个人的脸。
隐约间,我看见那个女人迅速的转过身来,然后对着我们招手,之后,就飞快的消失了。
“消失了!”看着空空荡荡的前方,我们四个人都说不出的吃惊。
渐渐地,溜锁的表情说不出的惊讶,想了想,他问我:“她是人是鬼?”
“大概是人吧……”额头上逐渐流下汗水,我哆哆嗦嗦的说。
“她都看见我们的事了,不管她是人是鬼,我都要弄死她!”突然,溜锁表情一下子变得狰狞,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刀。
看见溜锁掏出了刀,我和庆丰还有袁杰脸色都变了,乱了,心里全乱了。心重新提到了嗓子眼,溜锁说的对,现在我们四个都被这个女人看到了,不管她是人是鬼,我们都必须弄死她!
可是,我们已经犯罪了,还要再犯呢?再犯,就算没有被发现,我们的良心也会不安,做坏事,终将逃不出自己内心的谴责。
但是,面对事情败露的恐惧,我们还是决心灭口,当然,如果那个红衣女人答应我们不说去,我们还是可以绕过她一命的。
做完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忽然从心底深处升起一股怅然感,究竟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这般田地?
是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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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们内心深处的魔鬼。现在,我们已经被它主导了。
“我们分开来寻找那个女人,不管她是人是鬼,都要将她抓回来。”我咬着牙说,“世上是没有鬼的,所以,她一定是人!”
“恩!”
重重地点头,我们四个人就这么兵分四路,在偌大的芦苇荡里寻找着。
东南西北,我选了北的方向,就向北边走的时候,我心里是紧张的。因为这里是事故地带,而且芦苇的水有深有浅,我很怕一脚踩进了深的泥土里,然后就拔不出来了,又怕碰到蚂蝗王,被它吸干体内的血而死。
总之,这里很危险。人们对未知总是充满恐惧的,而这片芦苇荡,就充斥着未知。现在我一步一个脚印,走在未知的土地上。
“沙沙……”
突然,我听到周围的芦苇一阵抖动,好像是细微的摩擦声。
就听着这阵摩擦声,我心里顿时紧张了起来,但是也露出了冷笑声,“看你往哪逃……”
循着声音,我来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拨开芦苇一看,却发现那里什么也没有,漆黑的河面上,漂浮着一只红色的绣花鞋,说不出的诡异。
就一把拿起那个绣花鞋,我猛的哆嗦了一下,吓坏了,难道真有水鬼不成?
“啊!”突然,不远处突兀的传来了溜锁刺耳的尖叫声,我一下子朝溜锁的地方冲去。
“溜锁,你怎么了!”隔着很远,我对着溜锁大叫。
“昊……昊哥,我动不了了……”溜锁害怕的声音再次传来。
等我们赶到时,溜锁正卷着裤腿,脸色苍白的站在芦苇池里,一动也不敢动。
“怎么了?”庆丰和袁杰也闻声赶来,吃惊地看着一动不动的溜锁。
溜锁满脸的着急,嘴唇颤抖着,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我……我被蚂蝗吸住了……”
“什么……”
听了溜锁的话,我们三个的表情都深深的变了。
蚂蝗,是最危险的动物,一旦被吸住,蚂蝗就会捻住不放,有的甚至还会爬进人的身体里,吸取养分,最后被蚂蝗活活弄死。
“溜锁,你们乡里人碰到蚂蝗,一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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