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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直解_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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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而亦不使之服输将之事矣。其分甸服五百里而为五等者如此。

【原文】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

【直解】这一条,是定侯服之制。采,是卿大夫所食的邑地,古时百官俸禄,皆分与田地,使他自牧,叫做食邑。男邦,是男爵的小国。禹于甸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制为侯服。以其皆侯国之事,故叫做侯服。侯服之制何如?近甸服四面那百里,定做卿大夫的采邑。采邑外四面第二百里,定做男爵的小国。男邦外四面那三百里,定做诸侯的大国及次国。小国居内,所以安内附也;大国居外,所以御外侮也。其分侯服五百里而为三等者如此。

【原文】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

【直解】这一条,是定绥服之制。绥,是抚安的意思。揆字,解做度字。禹于侯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制为绥服。以其渐远王畿,而取抚安之义,故叫做绥服。绥服之制何如?这地方内去王城千里,外去荒服千里,介乎内外之间,不可不严华夏之辨。故于内面三百里,则酌量揆度,施之以仁义礼乐之教。盖太平有道之日,教化可兴,故以修内治为务也。于外面二百里,则鼓舞奋扬,训之以卒伍军师之法。盖安宁无事之时,人心易弛,故以防外患为急也。其分绥服五百里而为二等者如此。

【原文】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直解】这一条,是定要服之制。要,是约束的意思。蔡,是安置罪人。禹于绥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制为要服。以其去王畿已远,法制简略,稍示约束而已,故叫做要服。要服之制何如?把内面三百里处那夷人,各随其俗而羁縻之。外面二百里,则安置那罪人,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也。其分要服五百里而为二等者如此。

【原文】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直解】这一条,是定荒服之制。荒,是荒野。禹于要服外四面,又各五百里,制为荒服。以其去王畿尤远,都是荒野去处,故叫做荒服。荒服之制何如?内面三百里,听与蛮人居住,其法比诸夷又略矣。外面二百里,把那重罪的人流放于此,其法比诸蔡又重矣。其分荒服五百里而为二等者如此。

【原文】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

【直解】这一节,是总叙大禹之成功。渐,是浸渍。被,是覆冐。朔,是北方。暨,是及。声,是风声。教,是教化。讫字,解做尽字。锡字,解做与字。玄圭,是黑色的圭。禹定五服,地方虽止五千里,然其风声教化之所及,则有不止于此者。东边则渐渍到那东海,西边则覆被到那流沙,北边南边,则所及尤远,不可以地限量。这风声教化,尽讫于四海之内,而无有不至。大禹治水之功既成,于是用玄圭为贽,献与帝舜,以告其成功而复命焉。圭必用玄者,所以象水色之黑也。夫当洪水横流,下民昏垫之时,禹不惟能平治水土,以救一时之患,而必至于经制悉备,德教四达,然后告成于君,真可谓万世之大忠矣。此其所以独冠虞廷之功,而卒开有夏之业也欤!

甘誓

甘,是地名,在今陕西鄠县。誓,是告戒。这书记夏王启亲征有扈,誓戒将士的说话,故叫做甘誓。

【原文】大战于甘,乃召六卿。

【直解】六卿,是六乡之卿。古者每乡卿一人,无事则掌其乡之政令,有事则统其乡之军旅,与朝廷上的六卿不同。史臣说,夏王启继禹即位,那时有个诸侯有扈氏,所为不道,王乃亲率六军,往正其罪。有扈恃其强暴,敢与天子抗衡,遂大战于其国之甘地。将战之时,王乃召六军之帅而誓戒之。

【原文】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之罚。

【直解】六事之人,是总指有事于六军的人。威,是暴殄。侮,是轻忽。三正,是子丑寅三样正朔。夏王启将发誓辞,先叹息说:“尔六卿及有事于六军的人,我今誓戒告汝以有扈氏之罪恶:佊水火金木土之五行,原于天道,切于民生,有国家者,所当敬顺的。有扈氏有滥用五材,不顺月令,而暴殄轻忽之。子丑寅之三正,颁自朝廷,行诸邦国,为臣下者,所当遵守的。有扈氏乃蔑视王朝,不奉正朔,而怠慢废弃之。其悖乱不臣如此,因此获罪于天,大用降以天罚,剿绝其命。今我躬率六师以伐之,惟敬行天之罚而已,岂敢轻用其武哉!”

【原文】“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

【直解】左右,是车上在左在右的人。攻字,解做治字。御,是御马。古者车战之法,每车甲士三人,一人居左主射,一人居右主击刺,一人居中御马。必三人各治其事,方能取胜。故夏王启之伐有扈氏,誓戒众军士说道:“尔在车左主射的人,宜专治左边的事,若不治于左,而于射敌之法有所未精,是汝不能敬我之命于左矣;在车右主击刺的人,宜专治右边的事,若不治于右,而于击刺之法有所未精,是汝不能敬我之命于右矣;在车主马驰驱的人,宜专心御马,求合法度,若御之不以其正,而于驰驱之法有所不合,是汝不能敬我之命于中矣。”

【原文】“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拏戮汝。”

【直解】命,就是前面告戒的说话。古者天子亲征,则载迁庙之主,与社主以行,祖在左而社在右,赏罚即于其主前行之,以示不逾时之义。拏戮,是并戮其妻子。夏王启戒誓将士既终,又明示赏罚以激励之,说道:“行军的号令,我既已叮咛而告戒矣。汝众将士每,若能遵依着我的命令,克敌而有功,我则即时谕功大小,赏之于军中祖庙之前,或命之以官爵,或赏之以金帛,皆所不惜;若违犯了我的命令,以致偾事,我则即时论罪,戮之于军中大社之前,不但诛及其身,将并其妻子而俱戮之。有功必赏,有罪必刑,军令既定,决不汝欺。汝等可不恭听予之命哉?”大抵武不可黩,亦不可驰。有扈氏获罪于天,义固当讨。而夏启当嗣位之后,承平之久,亦欲因此振国家之神气,而销奸宄之逆萌,故亲率六师以讨之,亦制治保邦之要机也。

五子之歌

这书,记夏王太康之弟五人因太康逸游失国,乃作为诗歌,以发其忧愁嗟怨之意,故叫做五子之歌。

【原文】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乃盘游无度,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

【直解】太康,是启之子。畋,是畋猎。有穷后羿,是有穷国君名羿。史臣叙说,夏王太康嗣位一十九年,通不理会国家的政务,徒有人君的空名,而不行人君的实事,如祭祀之尸一般,只好干那放逸豫乐的事,以致于丧灭其德,暴虐其民。因此天下黎民不安其生,都有离叛之心。太康乃犹不知省改,安于游乐,无有节度,远出畋猎于洛水之外,至于一百日,犹不回还。于是有穷国之君名羿,素怀不臣之心,至此因民不堪命,乃举兵距阻太康于大河之南,不使之归国。夫以大禹之勤劳万邦,德泽最厚,再传至其孙太康,即以怠荒而失国焉。然则为君者,岂可恃祖宗功德之大,而不增修其业哉!

【原文】厥弟五人御其母以从,徯于洛之汭。五子咸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

【直解】御,是随待。徯,是等待。水北叫做汭。太康畋于洛表之时,他有五个兄弟,都随侍着他的母亲,从太康渡河而南。因太康打猎去的远了,追之不及,乃在那洛水之北,等待他回来。既而太康十旬弗还,羿距之于河,不得归国。五子见得宗庙社稷危亡之不可救,母子兄弟离散之不可保,都忧愁嗟怨,推究祸乱根原皆由是太康荒弃了祖训。于是述大禹所垂的训戒,衍为诗歌,以其感慨迫切之词,纾其悒郁无聊之气,于以明先训之当遵、天命之难保,其词痛切而悲哀。盖不独伤太康之失德,实以垂万世之鉴戒也。夫创业之君,经历艰苦,为子孙万世虑,至为深远,都有谟训以戒召后人。故太康失国,五子则述大禹垂后之戒;太甲不惠,伊尹则举成汤风愆之训。诚以法祖乃帝王之要道也。后世继体守文之主,能常常遵守祖训,则长治久安,万年不替矣。

【原文】其一曰:“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直解】皇祖,是大禹。近,是亲近的意思。下,是疏远的意思。《五子之歌》第一章说道:“昔我皇祖大禹,垂训有言,人君与那下民,势之相隔,虽有尊卑,情之相须,实犹一体,只可以其情而亲近之。凡百姓之饥寒困苦,须时时体念,视之如伤,保之如子,才是君民一体之意。若恣意极欲,肆于民上,把百姓的休戚利害,都看得与己不相关涉,这等便是下民了。为人上者,切不可如此。所以然者何也?盖那小民虽至卑至微,却是邦国的根本,譬如房屋之有基址一般,必须以仁恩固结其心,使他爱戴归往,譬如房到基址坚固了,然后邦国安宁,而无倾危之患。若人心既离,根本不固,则国虽富强,终亦必亡而已。此民之所以可近而不可下也。”皇祖之训如此,今太康乃逸豫灭德,以至民不堪命,而邦国危亡,岂不深可痛哉?

【原文】“予视天下,愚夫愚妇,一能胜予。一人三失,怨岂在明,不见是图。予临兆民,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为人上者,奈何不敬?”

【直解】一字,解做皆字。三失,是差失多的意思。朽索是朽坏的绳索。五子说:“我皇祖大禹垂训,又言人君处崇高之位,执生杀予夺之权,都说小民至愚,岂能胜我。殊不知民虽至愚而亦至神,能戴其上而亦能叛其上。我看那天下之民,莫说亿兆之众,便是愚夫愚妇,也不可轻忽,若失其心,一个个都能胜我。所以为人君的行事,一件也不可有差,一有差失,皆足以致怨于民。况以一人之身,积愆累咎,至于再三,则民之怨咨,岂不益甚乎?夫事未有不自微而至著者,民心之怨,岂待他明白彰著而后知之。当于那事几未曾形见的时节,预先图谋更改,乃可以固结人心,潜消祸乱耳。是以我居君位兆民,不敢以天下为乐,而深以危亡为惧,凛凛然如以易断之朽索,而驭易惊之六马,常恐其不免于倾危也。夫以民之可畏如此,则居上而临民者,奈何可以怠荒而不敬乎?盖能敬,则能近民而邦以宁;不能敬,则必下民而邦以危。安危之机,只在敬肆之间而已。”皇祖之训如此,太康顾逸豫而不敬焉,亦将奈之何哉!

【原文】其二曰:“训有之,内作色荒,外作禽荒,甘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

【直解】荒,是迷乱。甘、嗜,都是好之无厌的意思。《五子之歌》第二章说道:“我皇祖大禹之训有言,人之嗜欲无穷,贵乎节之以礼。若不能以礼节之,而纵其情之所欲,鲜不至于损德妨政矣。如躭好女色,恣情越礼,是谓内作色荒;驰骋打猎,远出无度,是谓外作禽荒;沉酣肯酒而不知节;溺情淫乐而不知止;竭不赀之费,以高峻其户宇;极彩色之严,以雕饰其墙壁。这六件事,为人君的,不必件件都有才足以亡国,但只有了一件,亦未有不至于亡国丧身者。如好色则为色所迷,好酒则为酒所困,好田猎则躭于逸游而妨政误事,好宫室则溺于土木而耗财害民,纵欲败度之事虽不同,其亡国则一而已矣。”祖垂训戒如此,今太康盘游无度,正犯了禽荒一事,虽欲不亡得乎?尝观宋儒真德季有言:大禹之训,凡六,言二十有四尔,而古今乱亡之寡靡不由之,凛乎其不可犯也。万世为君者,其戒之哉!

【原文】其三曰:“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厎灭亡。”

【直解】陶唐氏,是帝尧的国号。冀方,是冀州之地,自尧以来,皆建都于此。厎是至。《五子之歌》第三章说道:“我夏后氏之建都于此冀州地方,盖自帝尧陶唐氏始矣。比先帝尧以文武圣神之德继天立极,而为天子,一传而至帝舜,再传而至我祖大禹。三个圣人,皆授受一道,奉天子民,做能据此形胜之地,建皇极以绥四方。天下臣民,莫不归往焉。今太康乃逸豫灭德,凡刑赏予夺,一任着自己的意思胡为,全不遵旧章成宪,把大纲小纪都错乱了。以致政坏于上,民怨于下,逆臣乘之,逐主窃国,而孤唐以来相传之基业,遂至灭亡矣。”是可伤也。先有儒有言:善医者,不视人之肥瘦,察其脉之病否已;善治者,不视国之安危,察其纪纲之理乱而已。故脉理一病,人虽肥必死;纪纲一乱,国虽大必亡。观五子伤太康之失德,而归咎于乱其纪纲,可见纪纲所系之重,有不容一日而少弛者。人主诚能留意于此,凡刑赏予夺,一主之以大公至正之心,使威福之柄,常在朝廷,而无倒持下移之患,则人心悦服,而国势常尊矣。

【原文】其四曰:“明明我祖,万邦之君,有典有则,贻厥子孙。关石和钧,王府则有,荒坠厥绪,覆宗绝祀。”

【直解】明明,是赞其德之极明。我祖,指大禹说。典则,是典章法则。贻字解做遗字。石、钧,俱是权名,如今之秤锤也,一百二十斤叫做石,三十斤叫做钧。关是通同。和是公平。王府,是内府藏器具的所在。《五子之歌》第四章说:“我祖大禹以明明之德照临万邦,万邦之民,莫不仰其盛德,戴以为君。他要后世子孙保守其基业统绪,不至覆坠,立下许多典章法则,遗之子孙,以为世守。莫说国家的大政务,便是通行的石,和平的钧,不过称物之器耳,自朝廷视之,若无甚紧要,而今内府中亦有传留收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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