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回来,如果一个人才活到了十九岁就去世,你是不会把他的绣品从墙上取下来的。”
“不会。”
我在说话,但我几乎听不到自己在说什么。我心里想的一直是我跟丽特的那次通话,那才是我真正想要说的。我本想跟他聊一聊丽特的那件事,可现在我跟他聊的却是墙上的绣品。范·沃德伦祖母为什么要分别绣两幅不同的绣品?在五分钟之前,这个问题我从来就没有想过。其实,绣一幅就要花很长的时间。难道母亲早知道她生的会是双胞胎吗?我叹口气,睁开了眼睛。我根本不想折磨我的父亲,不想让他难受。今天是元旦。
“出什么事了?”父亲问。
我睁开眼睛。“没什么。”我起身向门口走去,顺手把大摆钟的钟锤往上提了提。“今天晚饭吃甘蓝怎么样?”
“味道鲜美,”父亲说。他看上去很开心。真让人受不了。
“灯开着吗?”
“开着。”
“窗帘要拉上吗?”
“拉上。”
我返身回到窗口,拉上了窗帘。农场前面的那盏路灯也已经亮了。路灯修好了,现在,如果有人朝屋里看,就不会不被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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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具室的电灯泡发出黯淡的光,照在楼梯上,再照到楼梯上面的过道。新房间的门开着,好似在发出邀请:来吧,到我这里来。我看了看门上锁孔里插着的那把钥匙。我看了一眼,但没有去动它。我赶紧跑下了楼梯。
我打电话给阿达,问她罗纳尔的手怎么样了。
“没事,”她说。“一点问题都没有。”
听她这么说,我很高兴。那毕竟是我点的火。
19
母亲不光丑得令人难以置信,她还善良得令人难以置信。她的双眼总是水汪汪的,好像时时刻刻饱含泪水,那也许是因为她的眼睛稍微有点鼓凸的缘故。母亲的甲状腺有点问题,那两只泪汪汪的眼睛使得她看待这个世界的眼光显得非常柔和。父亲对我们非打即骂,母亲却只需对着我和亨克看上一眼,事情就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母亲常常看我们。
亨克是父亲的心肝;我可不能说是母亲的宝贝。母亲对我俩一视同仁,不过,我确实注意到了,在丽特来到家里与我们同桌吃饭的那段时间里,母亲看我的次数明显多于她看亨克的时间。她用目光传递给我的不是安慰,而是鼓励,就如同她将一只手放在我的背后推着我往前走。母亲与丽特相处得十分融洽,但是丽特的出现也让母亲置身于一种左右为难的境地:尽管这件事根本怪不得她,但她的两个儿子从此不再平等。父亲的内心可没有这样的不安和顾虑,他很早以前就有了偏心。
母亲去世(不是死于甲状腺过于活跃,而是心脏病突发)之后,父亲再也不能够把勺子在咖啡杯里搅得乱跳,亨克也会那样做。毕竟,他再这么弄也不会有人理睬他了。当然,我确实就坐在那儿,但他还不至于做出这种事情来惹我心烦。我们干脆就不再喝咖啡,或者不在一起喝咖啡。阿达从来没有见过母亲,她是在母亲去世之后才嫁到我家隔壁的。
心脏病突发的那一刻,母亲正在淋浴间里。也就是说,那天是个星期六。我当时不在家,尽管那天她在洗澡间里的时间远远超过了往常,父亲却不会想到应该进去看一看。有些人心脏病突发之后,还会继续活下去;而有些人一旦倒下就再也起不来了。母亲再也没有起来。
那天,父亲先让丽特离开,然后又告诉我“在阿姆斯特丹的一切”到此结束,母亲虽然没有站出来为我说话,但我绝对不会责怪她。如果当时母亲没有哭泣,而是说出几句话,支持我,让我这辈子能摆脱给母牛挤奶的生活,那结果又会如何呢?我会不会抓住这样的机会?我想,我是不会的。那时,我十九岁,我已经是个成年男子。我自己完全可以勇敢地站起来反抗,但我没有,我跟母亲一样保持沉默。窗框挡住了丽特离去的背影(那个时候,她一定已经骑车上了堤坝,而我也有足够的时间把一个地点深深地镌刻在记忆中,在那里,我也许能找到一窝凤头麦鸡蛋)。许久,我才转过身来。我看到父亲的后背,父亲的左边是丽特吃了一半的餐盘,盘子两侧的餐具摆放得整整齐齐。母亲在父亲后背的右边,她坐在那里看着我,比平时更加眼泪汪汪地看着我。就在那一刻,我们之间结成了某种同盟。我说不清那种同盟究竟意味着什么,但其中必定包含一点:我们一起,共度难关。我重新在餐桌边坐下来,三个人默默地吃完了饭。第二天上午,我便和父亲一起给奶牛挤奶。之后,我把课本统统收进了一个纸板箱,然后把箱子放到亨克房间的壁橱里。几个星期过去了,我收到老师的一封来信,询问我身在何处,是否打算回去继续学业。我没有回信,我把老师的这封信跟课本放在一起。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那个纸板箱。
母亲去世前,这种同盟一直存在。这种同盟在于目光的交流而不是语言的交流。每当父亲称她为“不切实际的家伙”之后走进卧室的时候,我和母亲都会对视一下;每当父亲一边切掉炖牛排上的软骨一边忿忿不平地抱怨的时候,每当他一边把牛犊或绵羊从一块地赶往另一块地一边气呼呼地奔来跑去的时候,每当他在除夕之夜刚到十点就要上床睡觉的时候,每当他厉声地下达命令让我干这干那(好像我还是个十五岁的毛孩子而不是一个已经年届不惑的成年人),每当他无论探讨什么都会先说一句“我压根儿不愿意与这件事有任何牵扯”,然后就像石块一样一屁股坐进起居室里他专用的那把椅子里,我和母亲都会会心地交换一下眼神。
有时候,母亲也会回避我的目光,那种情况很少出现,而且,几乎每次都是发生在父亲说了这样一句话之后:我是不是该开始给自己物色个妻子?我想,那意味着,在这件事情上,母亲跟父亲观点一致。
母亲去世之后,我再也没有人可以去看,可以互相看——那是最最糟糕的。我与母亲之间的同盟被单方面终止了。我当时觉得——而且现在依然觉得——要想直视父亲的眼睛是非常困难的。在母亲的眼睛里,我总能看到亨克的影子,我相信,在我的眼里母亲也能看到同样的东西。(当然,在我的周身上下,她都可以看到亨克的形象,而在我的眼里,那个形象加倍的清晰。)而从父亲的眼睛中,你捕捉不到任何东西——母亲去世之后,甚至连她的影子都不复存在。
20
因为丽特,我破了一回例:我往南走。确切地说,是往西南方向。我驱车前往北阿姆斯特丹的渡口。我们约定了碰面的时间,我提前了很长一段时间,很早就把车停在艾瑟尔湖边一个卖薯片的零食摊前面。新型的渡船在渡口穿梭往来,是蓝白相间的流线型大型渡船,跟一九六七年那时的浅绿色小渡轮完全不同。那时的渡轮还运送小汽车,相当于水面上的公路。我的眼前浮现出“市政轮渡No.15”的字样,浮现出那些狭长的、带顶棚的自行车和摩托车专用区域。只有甲板内才是浅绿色的,外面是白色,但污渍斑斑。这一切,我几乎已彻底淡忘。
我竭力追忆城里的往事。同学的相貌和名字,然而,我却什么都回忆不起来,当时在里面上课的那栋建筑是什么样子我也想不起来了。一切都已过去,一切都已消逝在了湖水的另一边。
我是给她描绘过那辆欧宝士官生轿车的外观,但是,看着眼前如织的人流,既有行人也有骑车人,我开始担心起来。谁会先看到对方呢?我是应该待在车子里,还是该出来站在车子的旁边?
今天上午的早些时候,我抱着父亲来到院子的中央。他冻坏了,牙齿得得作响,他哆嗦着嘴唇问:我这是要把他弄到哪里去?我最终决定还是把他抱回卧室。本来,我是想把他抱到幼崽棚的阁楼上面,他的那句问话还有驴子们向我投来的探询的目光(其中的一只开始大声叫唤,把隔壁正在忙里偷闲打个盹的母鸡给吵醒了)足以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说到底,我哪有本事用梯子把他弄到阁楼上去呢?走回卧室时,一路非常顺利,因为所有的门都敞开着。我把他放回到床上(被子里的热气还没有散尽)后,本来准备一声不吭就离开房间。走到门口,我却改变了主意。
“我马上要去接丽特。”我说。
他看着我,一脸的茫然。
“到阿姆斯特丹的渡口去接她。她要过来看看。”
“丽特?”这名字从父亲的嘴里说出来,他的嗓音低沉而沙哑,脸色变得有点苍白。
“没错,是丽特。你已经死了。”
“死了?”
“我告诉她说,你死了。”
“为什么?”
此刻,我尽量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这个,你还需要问吗?”
他思考着。
“假如我是你,我就不出声,”我不无恶意地说。“否则的话,她有可能要到楼上来。”
“上来干什么?”
“来报复。”
“哦……”
“你根本就不存在,记住了吗?”
“哦……”
“我得走了。”
在楼梯上,我想,多丽丝·戴(1)一定会说,Que, sera, sera。该发生的,就让它发生。
我来到炊具室,心想,我是老了。
渡船是每六分钟一班:我的车停下来到现在已经来了五班。许多五十多岁的女子从渡船上下来,幸好,有自行车的那些我就不用关注了。人人都穿着厚厚的外套,人人都围着围巾。今年这样的冬天,已经多年不遇:气温又一次下降到零度以下,地面上甚至还有积雪。第六班渡轮正在向码头靠拢。我看了一下手表;她应该就在这班渡轮上。在这么一个普通的周日,这么多的人都要往哪里去?丽特走在最后几个下渡轮的人中间。我感觉有点眩晕。我一直在想,即将到来的那个人应该有点像阿达(为什么会这么想,我也不知道),但事实上,出现在我眼前的就是三十年前骑车离开的那个丽特。只不过,长长的金发没有了,人也略显丰满,走路的样子跟以前有点不一样。我身子僵硬地坐在驾驶座里,双手不由自主紧紧握住了方向盘。她径直朝我的车子走来。我真想把身体歪向一边,躲到仪表板的下面,然后倒车往后开,让自己消失在艾瑟尔湖里,如果有必要,可以直接从零食摊中间冲过去。也许,她会设法去救我的。
她在车子前停住了脚步,透过挡风玻璃朝车里张望。我等待片刻,打开了车门。她向我张开了双臂。
“你好,赫尔默,”她说。
“你好,丽特,”我说。
突然之间,我的内心升腾起一股久埋心底的仇恨,我并不记得我曾有过这种仇恨,我甚至不知道心底有这仇恨存在。丽特的内心没有仇恨,这一点看得出来。她有点激动又有点困惑,那才是困扰她的问题。离亨克去世的时间越久远,我的长相跟他就越是相像,原因很简单:再也没有了两者间的比较。
不,“仇恨”这个词有点过分,“愤怒”更为贴切。
跟双胞胎中的一个谈情说爱是什么感觉?这一点,我不知道——只有在小学期间曾经有过一些愚蠢幼稚的举动——我还从未涉足过这一领域。那个圣诞前夜之后的圣诞节,亨克一整天都心不在焉地哼着曲子,甚至连吃饭都没有停下来。吃烤牛肉和干酪花菜时,祖父母问了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亨克都作出了特别详尽的解答,惹得父亲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他,而母亲则看着我。母亲看我的神情,就是日后我俩之间结成同盟之后她看着我的时候常有的那种。新年的除夕,他在家里,但新年的钟声敲响还不到两分钟,他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消失前也没告诉我他的去向。就在那天深夜,我看到了他们。当时,我正从过磅处附近的那座桥上经过,身边是一帮农场的男孩;就在一星期前,我们俩还同属这一群体。绵绵细雨中,他俩正手牵手坐在一张凳子上。我试图躲到最高大的那个男孩身后,又看到离我不远有个东西——两、三步开外,有一辆鼻涕色的大众甲壳虫小轿车——我本可以在那里藏身,这样我就不会被他们看到。那个大高个男孩恰恰是那晚喝酒最凶的一个,此刻,他拨开众人走上前去跟亨克讲话,害得我一下子无处藏身。直到现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辆鼻涕色甲壳虫轿车,至于他们说了什么话,我全无印象。还有两件事我至今记忆犹新。一:亨克看到了我——他在跟那位喝醉了酒的年轻人说话,同时紧握住丽特的一只手,而与此同时,我却躲在一群男孩子的后面——他无法直视我的眼睛。这样的事以前从未有过。二:不一会儿,丽特也注意到了我,我当即意识到我是她最不希望见到的那个人,因为她不想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跟亨克长得一模一样的人。我当即离开了那群男孩子,拐进甲壳虫轿车背后的一条小巷。好在,蒙尼肯丹这个地方,到处都有小巷子。走出大约一百码之后,我一手撑住湿漉漉的墙壁,弯下腰去,把先前喝下的啤酒及吃下的炸面圈一股脑儿吐了出来。然后,我出去寻找自己的自行车,最终在大伙开始逐店饮酒狂欢的那个地方找到了自行车。刚才,一定曾有人把烟火放在自行车的后轮轮辐之间然后又点燃了烟火。我扛起自行车,步行回家,一路上,自行车不时地在我的左右肩之间换来换去。为了祛除嘴里的苦涩味,我舔舐着车铃铛上掉下来的水滴。此时不是深夜,已是第二天的凌晨。蒙蒙细雨充其量就像下浓雾一样,但是等我回到家里,还是浑身都湿透了。
过了几个月,亨克才终于把丽特带回家来。她第一次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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