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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之门1619_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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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打击,近战杀伤,救治伤员,防疫清场,总结经验。他认为,所有的,具体到战役的军事斗争,基本上都遵循这个“七步走”的基本程序。即使是开外挂的我党军队,也不例外。

他坚定的认为,决定双方胜负的,除了外部的环境因素之外。军事斗争的胜负,是由战斗双方的训练水平和武器水平,这两个基本的,具体的客观的因素,以及作战双方部队的思想认识水平,这一个主观因素,主客观三个决定因素,所综合决定的。

所以,王书辉觉得,虽然明朝军队败于满清军队,双方在文明程度的巨大差异,让人觉得这一结果非常错愕。但是,如果从具体的军队建设的角度上,看待明清双方的军事力量的话,明朝军队的失败,又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明王朝军队,不是没有打败,甚至于消灭北方蛮族的能力的。从历史上看,无论是明朝初期的洪武、永乐时代,还是明代中晚期的正德、嘉靖时代。有着充分训练的明王朝职业军队,在对外战争中,都是把各种蛮族打的满地找牙的。

能够证明明王朝本身,并不缺乏军事胜利能力的最好例子,就是戚继光领导的戚家军。他们从一群农夫矿工开始,在戚继光的严格训练下,先灭倭寇,后平鞑靼,转战中国南北,几十年间,功勋无算。

戚继光的下场,正好可以回答为什么明朝末年,明朝军队战力低下的根本原因。就像文官官僚集团一门心思的,要搞垮戚继光一样。明末的官僚集团,为了维护自身的绝对政治地位,不仅对军事系统的武官们肆意打压,更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制造“从文则高贵,从武则低贱”的社会舆论。

在官僚集团把持国家机器的环境里,明王朝的武装力量,不仅在社会地位上处于极为低下的状况,官僚集团更是大肆贪污掠夺明朝军队的有限开支。明朝官场上著名的“漂末”潜规则,就是在明末对后金军事斗争中,处于劣势的状况下,还一直被各级官僚严格执行。

明末国家军队的士兵们,在官僚集团的掠夺和武将们的贪墨中,食不能饱,衣不避寒。他们时刻处于一种,在生存线边缘挣扎的状况。别说日常训练了,在非战时的时间里,他们还要充当卫所军官的农奴。

这种生存状态的士兵,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一触即溃,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而满清武装力量,因为满清蛮族文明程度的低下和制度体系的落后,他们自然也没有正规的军事训练。但是尚未开化,还处于茹毛饮血阶段的野蛮民族,还没有将他们的动物性本能褪尽。凭借着天生的野蛮,在与处于生存边缘的明朝军队的战争中,他们能够取得胜利,也是很正常的。

可以这么说,明末的军队在和后金的战争中,双方的文明差距在明王朝的利益集团的掠夺和破坏中,被无限弱化了。

直白的说,双方的军事斗争,实际上是一个比烂的过程。而明朝军队,在利益既得集团即文官官僚集团的摧残下,他们的实力,比披毛戴角的野蛮人还要烂。

这个道理,可以在秦良玉的白杆军,卢象升的天雄军,这两支只有少量军事训练的武装力量,能够在明末一片黑暗的军事斗争中,偶放光彩的事实上,得到证实。

充足的物资供应,科学的严格训练,合理的管理制度,先进的武器装备。

王书辉手下的一百多个全职家丁和两百多个民兵性质的辅助武装,就是这个时代,整个亚洲地区,最为强大和先进的武装力量。

如果把使用火帽的,燧发米尼式线膛步枪和12磅榴弹炮,列装给王书辉的武装力量的话。他们就是这个时代,整个世界范围内,最为强大的武装力量。

最关键的是,这不是军武宅的**。有着穿越时空金手指的王书辉,能够做到这点。

他准备在明末建立起初级的,工业革命时期的工业基础之后,就为自己的未来的军队,配备米尼步枪和12磅榴弹炮。实现这一目标,其前提条件,是王书辉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明末中国,建立起十八世纪水平的工业来。

他觉得,满清末期,张之洞能够在湖北,建立汉阳铁厂这样的近代钢铁联合企业,他也应该能在明末做到。张之洞依靠不靠谱的外国人,王书辉可是可以依靠完全靠谱的,21世纪世界第一的工业强国,作为自己的外援的。

不过,军事斗争在王书辉眼中,是一种简单的机械的过程不假。但是,政治斗争则是充满的困难的复杂过程。王书辉可以在明末,轻松的,通过建立起近代水平的军事力量,打垮各种敌人。

但是,在政治上,怎样才能在,把已经完全腐朽堕落的儒家思想,作为普世价值的明末社会里,把民众争取到自己的一方。这才是他要面对的最大难题。

不过,好在作为穿越者,历史给他提供了明确的答案。在与封建官僚的斗争中,王书辉决定祭起了土地革命的法宝。

马松华这个枝江县典型的土豪劣绅,简直像为要睡觉的王书辉送枕头一样贴心。在王书辉需要进行现实中的理论实践的时候,像一头自己跳进陷阱里的野猪一样,自己把自己送到了王书辉手中。

在轻松吞掉马松华前后三次,送到王书辉嘴里的肉腩之后,王书辉开始进行严密的布置。他要在王府镇,利用被抓获的,苟延残喘的几个俘虏,进行先期实验。这就是那些俘虏们,跪在校场台子上的原因。

在工业化时代长大的王书辉从没有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可以这样的深刻和激烈。他只是简单的,把从枝江地区搜集到的马松华的罪证,散发给教导员,并对他们进行了简单的培训。之后的情况,完全出乎王书辉的意料之外。

整个王府镇的成员们,无论是大部分山陕流民出身的人,还是少数从各地招聘来的人和原江北村的猎人渔夫,他们对于马松华和马松华的狗腿子们的那种彻骨的仇恨,真的让王书辉觉得很惊讶。

根本就不需要王书辉的引导和宣传,似乎这些社会底层出身的人们,对于土豪劣绅是一切罪恶的根源,这一认识,完全是天生的认同。

只需要一些简单的说明和讲解,这些明朝末年的贫民们,就能清醒的认识到,什么叫做阶级仇恨。他们可以很明白的认识到,他们自身的悲惨遭遇,完全是土豪劣绅们对他们的掠夺和剥削所造成的。

这些社会底层的流民和贫民,很快就把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和现实中,马松华对王府镇的进攻联系了起来。

在动员会上,张大力的话就极具代表性。他对身边的一个同队的人说,“过去是陕西的地主剥削我,压迫我,想要我的命。现在,好不容易在师尊手下过上好日子,马松华这个枝江的土豪劣绅,又要我的命来了。这天下的乌鸦一般黑,天下的土豪劣绅都是一家人。咱们穷兄弟不靠着师尊,在哪里都活不下去啊。”

虽然王书辉,对于张大力认为,只有跟着王师尊才能活命的认识局限性,有些不满意。但是对于他说的“天下乌鸦一般黑,天下的土豪劣绅是一家人”的认识,则是非常赞赏的。王书辉自己念了两遍这句话,觉得朗朗上口合辙押韵,不禁产生了诗在民间的文青感想。

在这种明确的阶级意识,以及现实的利益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整个王府镇的成员,对于王书辉和马松华之间的矛盾的认识,得到升华。

他们过去,对于马松华本人,以及马松华对王府镇的进攻行为的看法是,马松华得罪了王老爷,他们吃了王老爷的饭,就要为王老爷卖命。他们觉得王书辉和马松华的矛盾与他们无关。在动员会开完了之后,他们的看法得到了根本性的转变。

他们认识到,马松华不是和王老爷有仇,而是和整个王府镇,穷苦人出身的全体成员有仇。马松华这个枝江县的土豪劣绅,和一切其他的土豪劣绅一样,就是不想,让他们这样的穷苦人过上好日子。王老爷为了给他们好日子卖私盐,而马松华不让王老爷卖私盐,就是和他们作对,就是想让他们重新过回颠沛流离,朝不保夕的悲惨日子。

他们认识到,想要千年万年的过上王老爷提供的好日子,就必须不断的消灭对抗王老爷的敌人。因为他们意识到,天底下,只有王老爷这一只不正常的白乌鸦。

马松华还没有享受到阶级仇恨的怒火,他的手下们,以及几个江北的悍匪,则是提前感受到了阶级仇恨怒火的滋味。在动员会之后的公审大会上,山呼海啸般发自内心的呐喊,深深的刺激了他们。

这可是从两千多年前的“国人暴动”开始,就一直在绝大多数中国人心中燃烧着的声音。

不过,他们也没有什么机会,能和别人提起这次,提前了三百年的奇特经历了。

在公审大会结束之后,在马松华的外甥赵金辉的带领下,他和四个劫后余生的匪徒一起被吊上绞刑架。

四十多个农夫则在公审大会上,每人被打了三十军棍之后,被判处为期十年的劳动改造惩罚。

他们将在农工营的监视下,开始一段在他们眼里,充满了奇幻色彩的生活。

第47章新奇的生活1

无独有偶这个成语很有意思。像一切成语一样,无独有偶这个成语,也是中国人通过千百年来的生活经验得出的一个结论。成语在日常生活的应用中极为广泛,正好说明了成语是一种对客观规律的总结。

不识字的原枝江县小混混韩寿,在以后的日子里会知道这个成语。不过,现在的他并不知道,自己的目前的处境,刚好和这个成语所表达的意思相符合。

就像他是混混群里一个凑数的存在一样。一个长得膀大腰圆,却比韩寿还要小一岁的小农夫,今年只有十一岁,却身高一米七多的黄瑞福,也是农夫群里面一个凑数的。现在,这两个小家伙被分到一个劳动小组里。

韩寿是个孤儿。说起来挺奇怪的,也不知道是他的父母,还是什么其他的人,反正这人是挺缺心眼的。他没有把刚出生的韩寿,送到什么养济院之类的明王朝福利机构,也没把他送到哪个殷实人家,或者大户人家的门口。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刚出生不久的韩寿被放到一家技院门口。一个年老色衰的技女,收养了婴儿韩寿。

这个花名韩雨菲的善心老技女,把韩寿抚养到九岁的时候,因为在一次生意中,院子里缺少人手,她被迫顶了上去,结果她被嫖客重殴致死。

养母的惨死,不仅对韩寿产生了巨大心理伤害,更使他没有了容身之处。九岁的韩寿只得流落街头,靠偷抢蒙骗为生。因为手脚灵活,业务水平远超同济,去年的时候,他被吸纳进枝江县最大的黑社会团伙斧头帮。

原想着自己是咸鱼翻身的韩寿小朋友,还没等在枝江县地面上开始抖威风呢,就被裹挟着参加了,前不久的,对江北村码头仓库的攻击行动。幸亏他福大命大,保了一条命下来,成了斧头帮现在唯一的成员了。

黄瑞福的经历则和韩寿截然不同。黄瑞福父母双全不说,还有一个老祖母在世。他是家中的老大,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黄瑞福家是枝江县为数不多的自耕农家庭,家里有五亩地,勉强能够维持生活。

可是,黄瑞福不知道是基因突变了,还是怎么回事。他一点也不像自己干枯瘦弱的父母,不仅身材高大,食量更是惊人。以致于他的父母,为了能养活黄瑞福的祖母和弟弟妹妹们,在他只有十岁,身高却已经有一米六五的时候,把他卖到了枝江马家。从此,黄瑞福就成了枝江马家的一个农奴。

黄瑞福在马家的生活并不比在自己家更好。甚至是生活的更差了。他每天只有两个红薯做口粮,干的活,却比在家里更多更苦。因为年纪小,很多事情都不懂,所以他经常被马家的狗腿子打骂。在前不久,马松华组织人手,第二次攻击江北村码头仓库的时候,他被选了出来。

别人都有红薯饭吃,唯独他什么也没捞着。他还憋着一肚子的委屈呢,就被俘虏了。

黄瑞福在王府镇是个名人。连王书辉都知道,俘虏里面有个只有十一岁的黄瑞福。

大营在俘虏了第二批俘虏之后,因为俘虏人数较多,就对俘虏进行了集中管理。当时,家丁营按照《俘虏处理程序手册》,先对俘虏们进行了简单的分组,每十个人一组,把俘虏分成了四组。之后,简单整队,开始发饭。黄瑞福就是这个时候出名的。

别人可能会觉得,追着人打的大营家丁们会比较累,而跪地求饶的俘虏们会比较轻松。但是,实际上,俘虏们是走了四五里路的“劳师远征”,家丁们是在自己的地盘上“以逸待劳”。所以,参战的那几十个家丁,除了因为初上战场的紧张而出了些热汗之外,还真没消耗什么体力。反倒是跑了几里路,严重缺乏营养的俘虏们,早就饿的头昏眼花了。

就在黄瑞福觉得自己快饿晕的时候,家丁们给在棍棒教育下,已经知道排队,知道遵守纪律的俘虏开始发饭。他们先是每人领到一个不锈钢小盆子,和一双竹筷子和一个木头勺子。之后就按照秩序开始排队领饭。

饭是二米饭。就是王书辉平时从现代,用连着四五个拖斗的拖拉机,成吨成吨运到明末来,作为储备粮食的廉价饲料玉米,和少量大米参合在一起煮出来的。另外就是每人一勺,也是王书辉从现代成吨成吨拉回来,给手下们补充动物脂肪的猪肥肉,切成丁和野菜一起熬出来的肥油汤。

领了饭的俘虏们,是相当惊讶的。饭是无限领的不说,肉汤居然也可以续碗。要知道,肉这个东西,在古代社会里,一般的百姓是很少见的,更别说是这种被古代人所青睐的肥肉了。

黄瑞福生平第一次遇到这种美好的事情。他三下五除二的吃光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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