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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剑仙_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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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提学官,一为县令大老爷,一为举人孝廉,也是世间少见。以下三篇乃是佳作中佳作,若比作科举这三篇便是三鼎甲,进士及地也。”

随着金策的话音响起,读书人们又是一阵骚动。恍然想起,先不管名声会不会动天,这在场的就有大宗师提学官。若得高看一眼,便是好处无量。

期待更浓。

金策话音一落,便将手中纸张一展,朗读道:“浓淡芳春满蜀乡,半随风雨断莺肠。浣花溪上堪惆怅,子美无心为发扬。”

词才本就出色,又经金策之口,更显诗气。

话音未落,便有读书人叫好。

“好诗。乃何人所作?”

“拿海棠比作美人,妙也。”

便在这时,金策朗声道:“这篇海棠乃宣州大同才士吴正纯公子所作。”

“吴正纯,果然是他。”读书人一声感叹。并不意外,纷纷转头看向吴正纯。吴正纯早有所准备,便对四周拱手作揖,神色很是谦逊。

“好诗。当浮一大白。”陈孤鸿很为朋友开怀,举杯道。

“痛饮一杯。”王松也笑道。

于是四人举手,共饮此杯。

………

考官方。

“真是不俗。”陈元。吴修德感叹道。

“如果是庸俗,老夫又怎么会选上这篇呢?”阮玉微微一笑,颇为自得。然后好奇问道:“不知比二位手中的诗作,如何?”

“不可说,不可说。”

陈元,吴修德对视一眼,自信一笑,然后齐摇头道。

“哈哈。”

阮玉笑。

………….

梁生所坐附近。随着吴正纯这篇海棠被读出,附近读书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诸葛风叹道:“不愧是宣州才士,仅次于梁贤弟的吴正纯。”

“可有信心?”诸葛风又有些担心的问道。

“蛟虽雄,可比龙?”梁生神色不动,仿佛天塌不惊,山崩不动之神人,含笑反问道。

“蛟自然不能与龙相提并论。”诸葛风闻言便知梁生心中雄气,便大笑道。

“哈哈哈。”

梁生哈哈大笑,自信不凡。

…………….

闺房内,施妙妙见此篇,也是赞不绝口。

“宣州才士,论才学相貌,梁公子之下,便是这吴公子了。”

“小姐是说,吴公子还是比不上梁公子?”侍儿偷乐取笑道。

“那是。”施妙妙大眼睛微微转动,露出了期待之色。“下篇,或下下篇就应该是梁公子的诗作了。”

………..

诗会现场内。

吴正纯虽然雄,却始终比不上梁生。而现在吴正纯这篇海棠已经如此惊艳,梁生之作,该是何等风光?

读书人们的期待,越发被调动起来了。

便在这时,吴修德拱手对陈元道:“陈先生,谁先?”

“先生先。”陈元对自己这篇诗作十分自信,打算做压轴。便拱手谦让道。

“那我便不客气了。”吴修德微微一笑,心中想着,此篇一出,便是天下无双。先生你的那篇再出,便见暗淡。

可惜,可惜。

想着,吴修德唤来了金策,命其朗读。金策奉命回到石台上,展纸朗读道:“留落犹能领物华,名园又作醉生涯.何妨海内功名士,共赏人间富贵花。”

然后金策又道:“此乃梁生公子所作。”

读书人们先是一阵寂静,议论纷纷。“这诗听起来有几分俗气,但是大俗既大雅,细细回味,当有无穷妙处。”

“功名士,富贵花。雅俗共赏,好。”

读书人纷纷赞叹道。

“不俗,比吴正纯那篇确实稍胜一筹。”阮玉捻须公正评价道。

“呵呵。”吴修德呵呵一笑,十分快意,这一届黄山诗会,乃是为梁生扬名,为我吴家振威,此篇一出,必定引领梁州诗作,目的达成了。

………….

梁生附近,四周读书人已经赞不绝口。

“真是好诗,也只有梁贤弟才能作出这等佳作来。”

“此诗一出,天下再无人敢以海棠题作诗也。”

“名声如虹,前途不可限量。”诸葛风也笑道,他心中未必没有羡慕,小小年纪就有如此才能,名气,未来中进士,做官,梁家门风将会延续。

“只是一时之作而已,诸位贤兄谬赞了。”梁生朝四周作揖,谦虚道。读书人谦虚是美德,儒雅是风尚,梁生的儒雅深入骨髓,人人好评,此刻谦虚更是让人偏爱。

四周读书人更加赞不绝口,好评如潮。

“我为魁首也。”梁生心中却是笑,大笑不止。你们这帮蠢人,连那吴正纯也是蠢人。若非我先得了诗会主题,怎么能作出这等佳作呢?

第三百一十三章血染长空

引以为豪的**力量,居然被人嘲笑了。武中的脸色一阵变化,羞怒交加。但又无可奈何,尤其看着陈孤鸿那一脚的破坏力。

简直是惊人中的惊人,绝对的力量。

这怎么可能,我可是上古巨熊一族的血脉,他的本体是什么????

武中谨慎的看着陈孤鸿,上下打量,却是看不透。

妖修之所以是妖修,如果化形的极为彻底,那么外人是看不出什么来的。

“难道是上古什么种类吗?”武中心中想着。

“怎么不开口说话?”陈孤鸿歪着头,笑嘻嘻道。武中没鸟陈孤鸿的挑衅,深呼吸了一口气,脑中紫府一闪而逝。

....................

稍后修改。

............

夜,第二天二人便匆匆起床了。

在井边打水洗漱了一下,老马便来了。

“情况怎么样?”王松昨晚没睡好,顶着大大的黑眼圈问道。

“不知道。”老马摇摇头苦笑道。

“不知道?”不仅王松,陈孤鸿听了也是苦笑。

“老朽的儿子,古怪,古怪。”老马摇头叹息,然后对着二人说道:“但老夫有预感,他并不讨厌你们。反正你们实在是没办法找到人具保了,不妨先住下看看情况如何?”

“这个?”

王松看向陈孤鸿,陈孤鸿心中也没太多的办法,便说道:“好吧。”于是,王松便派遣家奴回去报平安,二人就在这马家住了下来。

这一住就是三天。

这三天内,陈孤鸿二人在马家闲来无事,便不时与马忠的两个儿子玩耍。日子过的十分悠闲,但是始终没有下文。

而王松的黑眼圈越来越浓烈了。不住向陈孤鸿抱怨。“蚊子大的能吃人,床太小。”之类的没营养的话。

第三天,王松就回去了。

倒不是王松没有情义不愿意吃苦陪朋友,而是家里边出了一点事情,他不得不对陈孤鸿歉然,然后回去。

没了王松这个话唠,陈孤鸿越发清闲了。

但古怪的是,在这种环境下。陈孤鸿的心情忽然很有一种宁静平和的感觉,这乡下的绿色,耳畔的蛙叫。粗茶淡饭。

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世外桃源,远离喧嚣,重获舒畅。

那吴修德的威胁,仿佛是天网恢恢的吴家势力,对他也不再影响。总而言之,他不再焦虑了。

他觉得有点喜欢这种生活。

而便在这时,事情有些转机了。这日早晨,天还没亮。马家养的雄鸡便开始“噢噢噢!”的叫着。

陈孤鸿也睁开了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

穿戴整齐出了房门。不出意外的看到马家人比他起的更早。马忠媳妇冲着陈孤鸿笑道:“陈公子,来吃饭吧。”

“谢谢。”陈孤鸿道了一声谢谢,进去吃饭。

还是粗茶淡饭,和蔼客气的马家大部分人。以及马忠那一张死人脸蛋。连续相处数天,陈孤鸿都没看到他笑过,甚至怀疑他不会笑。

吃了饭,陈孤鸿本以为马忠会一走了之。不想马忠对陈孤鸿问道:“会不会种田?”

“种田?”陈孤鸿疑惑。

“我看你双手有老茧。皮肤细腻,但不很白。衣服穿着清爽,但不富贵。所以问你会不会种田。”马忠说道。

陈孤鸿很本来就意外。这下更意外了。

“这么多天了,今天说的话,比这几天加起来就多。”陈孤鸿很意外,但也察觉到事情有了转机。心中涌现出了一些欣喜,说道:“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种田,但是我能种菜自己吃。”

“好,扛上锄头。”马忠点点头,对着陈孤鸿道了一声,便自顾自的走了出去。

陈孤鸿十分不解,朝着老马看去。老马笑笑,“老朽这儿子的心思谁也不懂,陈公子且跟着去看看,没准事情有了转机。”

“好吧。”陈孤鸿只得说道。马忠媳妇微微一笑,拿过锄头,递给了陈孤鸿。陈孤鸿扛起锄头与她一起,出了门去。

“到底怎么回事呢?”扛着锄头的陈孤鸿越来越疑惑,玄妙聪慧的他,也是解不开这道难题。

这时候的他深深的佩服的古人造词智慧。

“果然是人心难测。”

而王松的黑眼圈越来越浓烈了,不住向陈孤鸿抱怨。“蚊子大的能吃人,床太小。”之类的没营养的话。

第三天,王松就回去了。

倒不是王松没有情义不愿意吃苦陪朋友,而是家里边出了一点事情,他不得不对陈孤鸿歉然,然后回去。

没了王松这个话唠,陈孤鸿越发清闲了。

但古怪的是,在这种环境下。陈孤鸿的心情忽然很有一种宁静平和的感觉,这乡下的绿色,耳畔的蛙叫,粗茶淡饭。

一切的一切都仿佛是世外桃源,远离喧嚣,重获舒畅。

那吴修德的威胁,仿佛是天网恢恢的吴家势力,对他也不再影响。总而言之,他不再焦虑了。

他觉得有点喜欢这种生活。

而便在这时,事情有些转机了。这日早晨,天还没亮。马家养的雄鸡便开始“噢噢噢!”的叫着。

陈孤鸿也睁开了眼睛,从床上爬了起来。

穿戴整齐出了房门,不出意外的看到马家人比他起的更早。马忠媳妇冲着陈孤鸿笑道:“陈公子,来吃饭吧。”

“谢谢。”陈孤鸿道了一声谢谢,进去吃饭。

还是粗茶淡饭,和蔼客气的马家大部分人,以及马忠那一张死人脸蛋。连续相处数天,陈孤鸿都没看到他笑过,甚至怀疑他不会笑。

吃了饭,陈孤鸿本以为马忠会一走了之。不想马忠对陈孤鸿问道:“会不会种田?”

“种田?”陈孤鸿疑惑。

“我看你双手有老茧,皮肤细腻,但不很白。衣服穿着清爽,但不富贵。所以问你会不会种田。”马忠说道。

陈孤鸿很本来就意外,这下更意外了。

“这么多天了,今天说的话,比这几天加起来就多。”陈孤鸿很意外,但也察觉到事情有了转机。心中涌现出了一些欣喜,说道:“我不知道我会不会种田,但是我能种菜自己吃。”

“好,扛上锄头。

第三百一十四章请住手!!!!

“妈的,问题大了。”妖艳女妖一见这情况,顿时暗骂了一声。这一次本是受了这武中的利诱,王中王拍卖行才干出了这件事情。

本以为目标只是一个元神初期的存在,对于武中来说只是玩玩泄愤而已。哪里知道,却出了这么大的问题。

如果有后悔药,妖艳女妖肯定是一挥小手,“买一吨。”可惜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后悔药的。妖艳女妖只得施展神通,通知行主。

就在这时,武中的尸体头颅上陡然破开一个大洞,一头熊元神飞出。飞出之后,二话不说飞向了妖艳女妖。

....................................

稍后修改。\\

。。。。。。

“本想一剑杀之,亡命天涯。却不想居然有这种结果。”出了庄园,陈孤鸿回头望向那朱红色的大门,露出了一抹冷笑。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历代文人墨客都对这朱门势家的黑暗而愤慨不已,不想我今日也遇到了。

黑夜虽然深邃,但有星辉指路,明月为我增色。陈孤鸿头也不回的投入了夜色之中,豪情也起,歌道。

“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

“料峭春风吹酒醒,微冷,山头斜照却相迎。”

“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

当陈孤鸿纵身入城,回到家中之时。东方已是鱼肚泛白,鸡鸣此起彼伏。告诉世人又是一天。家家户户妇人都起来,烧灶做饭,炊烟四起。

陈孤鸿先去房中放下了昆吾剑,换了衣服,擦干净了头发,得了一身清爽。然后去厨房烧了一锅好粥。放了一些盐巴青葱。

捧了一碗去了姐姐姐夫的房间。房间内,还是充满了药味。姐姐,姐夫仍在昏睡,而圆圆坐在床沿前,打着瞌睡。

“圆圆。”陈孤鸿轻轻一声唤。

“啊!”圆圆正与周公相会,冷不丁听了一声唤,差点一头撞到床上。惊醒过来之后,看陈孤鸿捧着米粥,惊声道:“公子。您是读书人,一双手是舞文弄墨的,怎么去烧粥了。怎么不叫唤婢子一声。”

“我可没你想的那么娇贵。”陈孤鸿微微一笑,点了点圆圆的小脑袋。看她眼中的血丝,略有些怜爱道:“厨房还有粥,去吃了睡吧。”

看陈孤鸿的模样,听陈孤鸿的口气。圆圆有点不爽,“要是万事都让公子做了。还要我这个丫鬟作甚?”但见陈孤鸿的怜爱,她心中又有些开怀。

想想就作罢了。也觉得累了。便露出笑颜道:“好的。”说着,她便起身走了,或许太累了,脚步虚浮,走到门前差点摔倒。

“啊哟。”一声惊叫,扶住了门框。这才稳住了。自觉糗大了,朝着陈孤鸿吐了吐小舌头,这才走了出去。

“这丫头。”陈孤鸿笑了笑,然后坐在了床沿。

“姐姐!”

陈孤鸿轻轻叫唤道。

“孤鸿?”陈秀秀迷迷糊糊的听着小弟在叫,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了小弟的笑颜。鼻尖松动,便闻到了一股米粥的香味,肚皮就不争气的咕噜了一下,脸蛋顿时红了。

陈孤鸿没有取笑姐姐,把米粥放在了旁边的小凳子上。然后伸出手,环抱住姐姐的脖子,再把枕头垫高,让姐姐舒服的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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