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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9章 我百分百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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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就是想要, 不想就是不想嘛,这是不用半秒就能判断的客观事实——”乱步催促。

  说不用半秒,隔了不到半秒, 名侦探真的开始抢答:

  “我都看到了!这对世界第一名侦探来说,简直是太简单了,简单到就和吃粗点心、喝弹珠汽水一样毫不费力。不,比那个要更简单, 我百分百确认——”

  不等她作声, 乱步不带停顿地完成了自问自答。

  “是想要吧。”

  “你想要我。”

  “你也喜欢我。”

  “对吧,知里子。”

  “哈——”

  乱步愉快地弯起眼睛, 紧紧贴着知里子,乖乖巧巧地,不动了。

  一小束暖色调的晨光投射进来,打落在乱步餍足的笑眼上,蒙上一抹浅浅的光晕。

  有力的另一个颤动, 近在咫尺。

  知里子清切地感受到乱步蓬勃的心跳, 他有点心动过速了。乱步此刻没有跑步, 没有饮酒, 没有进行任何剧烈运动,这是情绪激动导致的生理性心动过速——心率、呼吸和一闪而过的微表情, 是生物难以操纵的本能, 轻易会泄露出真真正正的情绪和感受。

  知里子听见乱步毫不掩饰的情切。

  这种无法伪饰的反应, 同时是“超推理”关注的重要线索。

  名侦探敏锐地捕捉到了她的,所以自说自话。

  异能侦探向来不遗漏任何信息。

  不过, 乱步最近似乎越发频繁地,不戴眼镜时,也和戴眼镜一样转动脑子, 使用着“超推理”。

  比如,看穿坡的文字诡计;自信地应下坡的下一次挑战,乱步要赢,就必须进入禁止异能的小说世界;以及方才。

  知里子思考着,视线越过乱步放松的肩颈,看到不远处。

  乱步刚刚就是从那窸窸窣窣挪过来的。侧边落着乱步原本充作毛毯,盖在他自己身上遮凉的褐色小披风,和一只瘪瘪的猎鹿帽枕头——在她毫无意识的休憩时,规规矩矩,待她醒来,他说起话来,又是熟知的恣意妄为,真是。

  就算不便翻动榻榻米下的储物格,找出备用的毛毯,衣柜里厚一些的毛衣比猎鹿帽更适合代替枕头。

  枕头不合适,容易落枕。晚点,乱步肯定要觉得颈部酸痛,哼哼唧唧地叫痛,要她轻轻揉。

  知里子不由得想到。

  可理应排在第一位的,显然是要被拒绝的“我想要你”这个交换。

  与“她不会坐视不管”相仿,这不在能够交换的行列。

  乱步的话又轻轻传来了。

  “知里子,从你在车上靠着我不小心睡着了——我把你抱上来,超级轻松的,比你使用腕力增强手套抱起我要轻松喔。别小看我的手臂和腹部没有那种锻炼过度、肉眼可见的肌肉,这样才好,软乎乎的,抱着会很舒服,对吧。知里子你也软乎乎的。我们这样刚刚好,最好了。说到软软的,除了要软软的双人床,还要换掉现在不凉快的空调——我很可靠的吧,会主动对比男友的标准,构想和你一起的未来,还半睡半醒地看照你,一直守到现在……啊,我现在……好困……”

  他好困,是真的。

  她软乎乎的,这样才刚刚好,最好了,抱着很舒服,也是真的。

  还有淡淡的,不同于他的香味。

  乱步满足地闭着眼。

  不是人工合成的香精,由主香剂和数种修调剂、定香剂拼凑而成。

  陪他去到各个事件现场的知里子,很少使用香水。这是与事件紧密接触的刑事、法医等人必备的工作素养,要尽量避免身上携有浓郁的气息,以免减弱、掩盖现场由气味广而宣之的信息。当然了,即使领他去现场的,是侦探社淡妆浓抹的调查员,喜欢喷洒模仿天然花香的香水,也丝毫不妨碍他侦破的速度。

  反而是知里子身上熨贴的,仿佛裹着热度的香气,对他的影响更大。

  所以,他想要抓住,他喜欢的香味。

  不只是气味。

  最初想要的,在失去依靠的十三岁,他迫切想要的,是不会将他视作怪物、能够对他伸出援手的人。

  其实只要做到后一点,对当时找工作屡战屡败的他而言,就足够友善了。

  他会死缠烂打地跟着,利用同情心理和逻辑漏洞等一切手段,向对方讨要生存的必要条件。

  因为他根本没有一点找工作的才能,和这个社会格格不入。

  为什么父亲认为,他一定会成为比他们更受人赞赏的存在。

  乱步完全不能理解父亲的口头禅:他要保持沉默,别让他知道的事情伤害别人。

  伤人的,明明只有利器才对。

  不,不小心磕到、撞倒、碰上尖锐的器物,也可能受伤,皮肤会见血,或出现淤青和痛感。

  他知道的事情,怎么可能会是伤人的武器?这种虚无缥缈、无实物的物质,要怎么成为伤人的武器,乱步不明白。

  搞不懂。

  真搞不懂。

  一点都不明白。

  没有人告诉他答案,没有人倾听或是愿意认真听他说话,没有人发现他日渐堆积如山的疑问——大人应该比他要聪明一百倍,就像他无所不知的父母。可应该比他聪明一百倍的大人,却一直无视他的问题和求助,表现得比他更蠢笨……他快受不了了,这是一场比谁更会演戏,更具忍耐力的游戏吗?

  乱步讨厌毫无意义的工作。

  既浪费他的时间和体力,又浪费社会资源。

  节省可是美德。

  乱步注视把被邮件塞得鼓鼓的挎包,疯狂腹诽“聪明的大人们”难道不明白吗?

  把这堆充斥废话,不拆开信封也能一眼明白内容的垃圾邮件,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真正应当投递的目的地,显然有一个共通的名字,叫做“指定的垃圾回收处”,在邮局出门左转不到一百米的地方。

  乱步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把垃圾邮件好好送到,直接全部丢掉就好了。

  垃圾回收有必须遵循的条例,固定时间,一周内只有周三才收纸和旧衣物,错过就要等下一次。

  简而言之,只有周三,能将当天的垃圾邮件正大光明丢到回收处。周四,周五,直到下周三累积的垃圾邮件,必须等到下周三才能丢。这可不行,他不能连续积攒一周的垃圾,统一在周三早上八点前一起丢,没地方存放垃圾是其一,带在身上纯粹是累赘,十分消耗体力,他就要吃得更多了。

  拥有小聪明的乱步,立刻想到了每天都能丢垃圾邮件的地方。

  自动贩卖机和便利商店外都设有回收箱,还有车站月台。

  去往车站的路上,还有店铺贩售他喜欢的粗点心。

  乱步高兴地扯着装满今日垃圾邮件的挎包,戴好遮阳的学生帽。身上穿的,依旧是在学校就洗不干净,他不擅长洗衣服,一直是放进肥皂水里泡一泡,再随便搓一搓就好了,背后的笔迹和袖口、领口的污渍就一直留在上面,还皱巴巴的深色防寒外套,揣着满心期待——即将抵达目的地时,猝不及防地,他被奇奇怪怪的五岁男孩从黑色爆炸头里掏出的东西砸中了。

  砸痛他的,看起来像是望远镜,又像万花筒。

  总之是圆柱体的。

  他被砸到了十年后的未来。

  乱步一下子就认出来了,街道旁有显而易见的时刻,告知他这是十年后。

  准确地说,他应该是和十年后的自己互相交换了。

  信件扑簌簌掉在地上。

  乱步懒得捡,反正是要丢掉的垃圾邮件,当务之急是边吃未来的零食,边想办法——等等,他远远望见别人掏出来的纸钞上……换人了。乱步忽然意识到钱币在十年间更新换代、或许无法流通的现实,而且他只有一小把零钱,要怎么办,十年前的零钱不能称之为值钱的古董。

  他看了看全然陌生的周围,用零食克制无助的心情,霎时变得有点沉闷。

  朝他快步过来的,就是知里子。

  知里子一话不说地在他面前蹲下,飞速整理起散落一地的信件,抖落沾上的灰尘,将褶皱轻而快地抚平。

  她手上很快积累了一沓。

  “不用捡的。都是废话连篇、看了完全是浪费时间的信。收到这种垃圾邮件,谁会高兴啊!”乱步忍不住好心说。他总是做会被人批评的“好事”,总是好心办“坏事”。他本就不打算捡垃圾,这件肯定不是会被批评的坏事了。

  知里子比十三岁的他要高一些。他稍微仰首,就能看到她柔和、轻快的笑颜。

  她拿着整理好的信件站直,稍稍伏身,至视线恰好与他齐平的高度,是他感到被尊重、重视、两者平等的位置和距离。

  然后,他终于听到了一直期待着的话。

  “你“为什么”会觉得,这是丢掉也没关系、充斥着废话的垃圾邮件?”

  为什么。

  不是指责,口吻也并非不耐烦,已经认定他在无理取闹。

  是不掺杂丝毫恶意的问询,是单纯的好奇。

  她想要帮助他,和他沟通,让他明白。

  “那个一看就知道吧。奇怪,又要我一五一十地说吗?”乱步反问。

  由时空错乱导致的,反而比他更年长的知里子,应该知道的。

  就像比他年长、无所不能的父母,每次都给他正确答案。

  知里子颔首,“对,我知道这封很可能是充斥着废话的邮件。那你刚刚和我说的话,是不是你知道、我也知道,所以毫无意义的废话?”

  之所以称之为垃圾邮件,是因为根本不用看内容就知道了,是没有传递意义的邮件。

  那知里子知道,他也知道的信息,同样是没有传递意义的,属于毋庸置疑的废话,形同垃圾邮件。他把垃圾邮件丢掉,那他的废话亦然,是要被丢弃的垃圾邮件。

  “……唔。”

  乱步一瞬理清自己的逻辑漏洞,歪头挤出一声,眨眨眼。

  “那你为什么要说呢?”

  “既浪费你说的时间,又浪费我听的时间,不是吗?”

  “既然你可以说废话,那其他人为什么不可以写废话,这不太公平吧?”

  知里子和他说话的语气,与日后和委托人的交谈无异,是十分稀疏平常的。

  当然,他现在有更温柔、会宠着他,又对他有小任性的知里子,但对十三年前被骂惯了的少年来说,却是难得一见给他梳理逻辑,希望他明白,给他切实助益的。

  “今天天气真好,阳光落下来真暖和,这颗糖真甜啊,”

  知里子空出手,从外衣口袋摸出准备搭新干线吃的千纸鹤糖,递过来,“如果我说起,这种绝大部分人都能感受到的客观事实,是废话吧?”

  乱步记得那颗糖好甜好甜的,后面很快吃光了的一把糖也甜。

  他惦记了好久,等身上的钱攒够了立刻跑去买了一袋,分明是同一个品牌,同一种包装,包装袋上标明的糖分含量比十年后调整过的更高一些,却远不及知里子递过来的甜。

  果然是知里子另外给食物施加了特别的魔法吧。

  就像福泽谕吉给他解释的“超推理”,知里子拥有让食物变得更美味的异能。

  即使是普普通通的红豆粥,红豆加水加糖,知里子做的,也比超高收费的高级料理厅和专业的料理师做得好吃。就和父母做的家常一样,朴素,却温暖。

  今天让他用到的,也是知里子说的话。

  “真喜欢你这种事情,我要在给你的信里写一百遍——第一遍,是告诉你,你知道了。那从第二遍开始重复的信件,都是已经知道、看了纯粹是浪费时间的内容,可不论收到几遍、都不会厌烦、想重复阅读和珍藏的废话吧?”

  说得真对呀!

  他昨晚说了一遍,在知里子手上写了第二遍,今早又说了第三遍。

  之后再重复第四、第五、第六、甚至第一百遍,也不会腻。

  就像他是世界第一名侦探,这也是他得意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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