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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烽烟不弃_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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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小的份上,我也不要求多,只盼她到时能唤声“叔父”。

孔明在一旁听得笑声不断,捏了捏小丫头的嫩颊,言:“不弃,你娘可没将你当做一家人。”

我却丝毫也不在意,反而理直气壮地道:“本就不是一家,以后她要嫁人的。”

“你舍得?”体恤我抱不弃抱得久了,左臂酸疼,他主动接过,搂着她轻吻了吻,“可是,我舍不得。”

我撇嘴,有些吃味,“舍得,就冲着你亲她,我就舍得。”

他朗然失笑,握着我的手紧了紧,无奈道:“同别人吃味也就算了,不弃也要,阿硕,你可真是妒妇啊。”

“我就是。”无畏承认,我歪理成群,“至少在你同我言说那个答案之前,这是我特有的权利。”

他敛笑,却并未全收,允诺,“不论那个答案如何,这是你永久的权利,直到我老死。”

“死了也是我的权利!”我锱铢必较。恍惚中,想起了很久以前的自己,和他相距千万里时的自己,想要吃味,却始终找不到立场,被别人说是疯子,不知天高地厚。

“好。”

……

路之尽处,竹木愈渐稀落,诸葛庐羞怯,想要躲藏却又因好奇,时而露出边角,让人捕获,更欲上前一探究竟。

我忍不住地加快步伐,差点拉着孔明跑起来。

待真的出了竹林,诸葛庐便跃然纸上,清晰在眼前,一砖一瓦都如从前的一模一样。唯一不同的是,那荆扉、窗牗上点缀的殷红,宣告着有喜将至。

低眸扬笑,不弃,你知晓吗,这才是你真正的家。

抬眸,我又有些紧张,询问孔明,“你说,此今庐中有哪些人呢?那些人会不会认不出我们了?”

“不用担心。”安抚着我,他笑容可掬,“不管这庐中有哪些人,到底是至交,又如何会认不出你我?”

我颔首,脚步随之加快。

及到荆扉,篱落间的欢声笑语阵阵传来,有熟悉的,有陌生的,皆是有着温暖人心的力量。

“均叔。”一个清扬婉转,却未脱稚气的声音,“你说,‘执子之手’后面一句是什么?”

“与子偕老。”想也没想就答,诸葛均语意带笑,嗔怪道:“臭小子,你也敢调笑我!”

随后,小孩似是跑动起来,扯着嗓子喊,“救命——救命——你欺负我,我回去同外祖父说,让外祖父写书给姨父,要姨父抽你。”

“你姨父还真没抽过我。”诸葛均咬牙切齿,出言恐吓,“不过,我倒是很想抽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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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呜……均叔,我错了……”小孩颇善审时度势,立即服软认错,还不忘寻靠山,“崔叔救命!”

被唤崔叔的当是崔州平,声音熟悉,提醒道:“离婚期不余几日了,你们还闹什么,还不赶快帮忙。”话罢,他又咕哝了一声,“也不知你长兄、二兄归不归来。”

“应当会吧……”这又是诸葛均,语气却比先前添了几分不确定。

同时,孔明放开我,抬手直推荆扉,堂而皇之地登门入室,不,当是光明正大的归家。

我紧随其后,打量庐中几人的情况。此时,诸葛均正跟着崔州平往屋室里去,手中拿着红色的布带。篱落间,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叽里咕噜地念叨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大约是在背《诗》。

背着背着,他忽然转眸,不偏不倚地向我望来。

“姨母……”喃呢一声,男孩不可置信地揉了揉双眸,待到确定我是真的存在,而非幻象时,声音提高了八度,“姨母——”接着,直直地向我跑来。

他这一声唤,自然也叫得崔州平同诸葛均双双回过头来。

我和善地扬笑,屈身对男孩伸了伸手,欲要抱他。他却是怔了怔,良久,才一步一顿地走到我怀中,呜哇哭喊着,“姨母……我以为你和娘亲一样不要我了……”

双臂收紧,我感受着他日渐壮实的小身子,颇为欣慰,“姨母不会不要你的,绝对不会。”因为,你是善谋的孩子,所以,我绝对不会不要你。

“呜呜……”他不肯罢休,嚎啕大哭。

而崔州平和诸葛均的反应比于董厥的要好太多。崔州平只是会心一笑,连话都没有说。诸葛均要激动些,缓冲了几步,步伐才正常起来,恭敬地唤了孔明一声“兄长”,我一声“嫂嫂”。

他喊罢,唇瓣未阖,一副欲要又止的模样,大约是有千言万语要说却又不知该如何言说。

不过,不等他说,孔明怀里的小家伙竟是不负众望地唤了声,“叔——父——”虽然,口齿不清,咬音不准,但,这到底是她除了爹娘外学会的第一个词。

闻言,诸葛均一顿,急切地朝孔明怀中望去。待他瞧见那粉雕玉琢的奶娃娃时,所有的情绪都化作喜悦和疼爱,逼着他伸出手去抱那个奶娃娃。

“这是兄长和嫂嫂的孩子?”眉开眼笑地逗弄不弃,诸葛均自问自答,“这眼睛和兄长可真像啊!”

到此,董厥也停止了哭泣,自我怀中探出头来,疑惑地扯了扯我的衣袖,指着不弃询问:“姨母,那是什么?”

我笑,抱起他,让他可以清晰看到不弃的模样,然后才同他解释,“那是妹妹,姨母给厥儿生得妹妹,叫果儿,小字不弃。”

“妹妹?”捕捉到这两个字眼,董厥小眼睛亮亮的,又问:“就是比我还要小的小娃娃是不是?还是要我对她好的娃娃是不是?”

这个解释……还真是不错。

我点头,反过来问他,“厥儿愿意对妹妹好吗?”

“愿意。”小脑袋坚定地点下,董厥像个男子汉一般承诺。

那一瞬,我就在想,若是日后果儿真的要嫁人,嫁予董厥也是不错的,虽然董厥无甚大名,但是,他到底是我一手拉扯大的,脾性才识方面,我自是清楚得很,便不用担心他会将不弃欺负了去。而且,把不弃托付给他,把他配给不弃,我就可以同时将他们两个都留在身边了,一举两得。

自然,这样的决定要建立在他们相互思慕的前提下。不过,近水楼台先得月,董厥和不弃在一起的几率比和他人高得多。

“那以后你就帮姨母照顾妹妹吧。”

“好。”

……

当夜,全家人一起用食,孔明问及诸葛均曹操夺城后的所作所为。诸葛均详细作答,言曹操待百姓甚好,严管兵将,未让他们做出什么惹怒民心的事来。

但是,曹操曾来过草庐,说是要请他前去府中做客。诸葛均隐约觉得不妥便婉言推辞,说尽好话之后也才换来一天的自由。不过,这一天足够让远在城中的老爹知晓此事,派人立即将诸葛均接入黄府,以黄氏的身份保护着。

而黄府,曹操也曾去过几次,所幸,并未作出什么伤害黄府的事来。至于,曹操去黄府到底做了些什么,别说是诸葛均,就是黄府中的其他人也未必知晓。知晓此事的,目前就只有老爹了。

但,至少,我担心的黄氏会垮并没有发生。

寻机会,我定要回去瞧瞧,瞧瞧黄府如何,瞧瞧老爹和娘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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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归黄府一事,孔明的考量是:此今,距阿均行亲迎之礼还有数日,诸事由他和崔州平操持便好。我可借此机会携厥儿和不弃归去暂居几日,到时同老爹一同前来观礼。

于此,我自是赞同,可,思及自己的身份,我委实不好意思将所有的事情都交托于孔明和崔州平,自己袖手旁观。这般,诸葛均怕是也会有所怨言的吧?毕竟,我是他的亲嫂嫂,他的婚事,我如何能够什么也不做呢?

然而,我没有想到,诸葛均对此甚是不在意。他不仅没有怨怼,还善解人意地道:“嫂嫂你离家颇久,老先生同夫人分外想念,日夜期盼着你能早日回去看看他们。如今,你既归来,自当是百善孝为先,回去瞧瞧二老。至于我的婚事,你无须担忧,也无须愧疚于无所作为,予我来说,你能同兄长亲眼见证就已是极好。”

其外,崔州平也言,他同孔明素来交好,早已将诸葛均视作了亲弟,为他操持婚事,他乐意之至。

如此,我再无理由推拒,便满心欢喜地应承下来。

犹记得,一年前,我迫于局势,追随我思慕的人离开襄阳,离开了庇护我多年的老爹的羽翼之下。那时,我纵使名声在外却还是不谙世事的小妇人,仗着自己无知做了许些愚笨的事情。而如今,归来,经历了乱世的淘洗,经历了许些悲欢离合,我更加盼望可以做回那时的自己,依附着黄氏的权势,任性妄为,不解悲苦。

“姨母,外祖父同外祖母见你归来,定会开心。”这是入黄府之前,董厥同我说道的,无比自信,无比坚定。

这时,我才恍然,善谋的厥儿已经成长得很好了,留住了过往的知事,摒弃了许久的卑微,优胜于很多和他同龄的孩子。

由此可见,曾经的磨难既是暂时的悲苦也是长久的益处。

我对他展颜,揉了揉他温软的发顶,笑道:“外祖父一定很宠你吧。”集全黄府的宠爱加诸在他身上,才能让他逐渐知晓,失去父母的他,还是有些无数疼爱着他的人的。所以,他不用卑微,不用小心翼翼,可以像所有的孩子一样自信坚定。

不好意思地揪了揪衣角,他吱唔着答:“嗯。”

善谋,你看见了吗?

随后,府门拉开,管家习惯性地问了句,“谁啊?”接着,才打量起喊门的我,霎时面色转变,颇为惊喜,“姑娘,是姑娘?真的是姑娘……”

我颔首,不掩笑意地唤了声:“黄伯。”

他点头,很是感慨,不由自主地上前迎我,伸手招我进府,“姑娘,你总算是回来了,这一年,先生和夫人日日夜夜念着你,深怕你在外受了什么委屈。”

“我很好。”别离故乡,所谓的“委屈”多多少少是有点的,但是,不管曾经我受过什么样的委屈,有怎样的难过,到如今都已是烟消云散,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此今我安然归来,完好无恙。所以,那些过往就任其淡消吧,没有必要提及惹老爹和娘亲为我忧心。

“这就好,这就好……”欣慰地重复着,管家将我迎到外庭,转而,对内高声喊道:“先生,夫人,姑娘回来了。”

当即,有一人自外堂走出,灰色的衣袍,消瘦的身形,面容是多年不变的严肃冷峻,却徒增了半头白发,细密纹路。

我想笑,如多年前那般讨好的笑,可是,笑未及出,眼眶就湿润了起来,声音也哽咽了,鼻音浓重地唤了声:“爹。”

老爹却是冷哼,没有好气,“哭什么哭,我同你娘还没死呢。”

破涕为笑,我快步上前,赖着老爹撒娇,“你和娘亲长命百岁,永生不老,不会死的,永远也不会死的。”

听着我的话,老爹亦是笑起,摇摇头敲了我敲我的额首,责备道:“都多大了,还跟个孩子一样。”

“我才不是孩子。”不满反驳,我把不弃递交到老爹怀中,指着她笑言:“她才是孩子,爹的亲亲外孙。”

霎时,老爹的身子僵住,一时反应不过来,手臂维持着将不弃兜住的姿势忘记了收紧。直到小丫头不怕生地伸手握住老爹的食指,发出咯咯的笑声,老爹才是回神,喜出望外地问了句:“你说,这是我的外孙?”

我笑,认真地颔首,同老爹介绍,“她生于建安十三年八月初八,是个女娃娃,我同孔明为她取乳名,不弃。”

“不弃?”一扫先前面对我时的严肃神色,老爹眉开眼笑,将不弃直直抱起,托在半空中,逗她,“不弃,小不弃,我是外祖父,唤外祖父。”说罢,老爹又将她收回怀中,仔细观察后,一本正经地对我说道:“这孩子生得可比你好,眉眼清秀,肤色白皙。”

“才不好。”我反驳。这臭丫头哪里好了?前些时日同我抢孔明的喜爱就罢了,此今,就连老爹的疼爱她都要抢,还真是个来要债的。

笑着点了点她的小鼻子,我假装不悦地说着:“以后给你改名,唤阿丑,丑死你算了。”

老爹护孙,拍掉我的手指,提醒我道:“少乱说话,你自己叫阿丑,可别牵连不弃。”

我不满,询问:“我何时叫阿丑了?”明明是“阿硕”,修长美好的意思。

“你忘了?那时你同孔明定亲,乡间有谚:‘莫作孔明择妇,正得阿承丑女。’所以,你就叫阿丑。”说着,老爹怀抱不弃径直往屋室里走去,丝毫也不在意我的去留。

我气结。

偏偏前方老爹宠溺的声音不时传来,“不弃……我们不弃……定会是个好女子……”

事后,我同娘亲抱怨,言,自从有了不弃之后,我越来越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娘亲则是笑得温婉,凝视着不远处依偎在老爹怀中安睡的奶娃娃,轻声细语,“不弃的确是要比你惹人喜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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