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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秦皇_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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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叫草原人闻之色变,草原中能止夜啼,被称为神的使者。

刚刚那个骑士叫方闻(书友帝狼745提供),字子鸣,本是一个大汉边疆的老农之子。可是有一年,草原人掠边,他家人被草原人杀害。

在他快要被斩掉头颅的时候,他心底充满了不甘,可是他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他恨,恨草原人,更恨大汉那些鸡鸣狗盗的当官的,自己逃命,不顾百姓死活。

他不甘,在草原人的刀下,他没有哭泣,他那像狼一样的眼神叫草原人胆寒,那些人想一刀斩掉这个令他们心颤的少年,解决后患。

可惜,草原人的刀没有落下就丢掉了头颅,方闻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少年,一个拿着剑的少年。方闻知道是这个少年救了他,他紧紧盯着那少年,可是少年没有管他,转身离开了。

这个少年救了他的性命,给了他希望,方闻见到少年人要走,跑到少年面前跪下,请求少年收下他。

少年人只问了他一句:“你活着为什么?”

他还记得少年对他说的话,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有了,他知道。少年救了他,他知道,少年为他报了仇,他知道。现在活着为什么,看了看躺在血泊里的家人,他知道了,他活着为了守护!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发誓一生追随这个少年,虽然这少年比自己还小,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少年,认他为主。

有的事情就那么简单,方闻从那以后一直伴随着少年,后来少年告诉他,他叫秦峰。

第五十五章奔袭

秦峰,方闻在边疆听那些读书人说起过。

天生颍川秦子风!

这就是他的名声,方闻本来对那些读书人嗤之以鼻,那些酸儒废柴能有什么用。外不能打仗戍边,保境安民;内不能开荒种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所以他对那所谓的神童秦峰没什么好感,现在才知道自己错太多,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读书人说的有的还是不错的。得知秦峰之名后,方闻更加坚定了决心,只是他对草原人的憎恨,让他有些偏激。

这些年,秦峰教给了他很多,从老头那里偷得兵书、药材什么的,都给方闻带了出来。叫方闻认字读书,每天都会在老头子“不知道”的情况下跑出天池。

岁月如流,方闻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成长的很快。在秦峰的帮助下,他组建了燕云骑,这数百骑就是他组建起来的,守卫秦峰的力量。

这里所有的人都受过秦峰的恩惠,而且几乎都没有牵绊,敢打敢拼。秦峰开始并没有怎么在意,只是路见不平拔剑相助而已,但是这些人都要追随他。

这大多是古燕赵之地的人,众所周知,燕赵之地,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这片地域养育的人们朴实豪放,他们重信重义,造就了世代相传的燕赵侠风。

燕赵之地,秦峰很了解,他是秦人,但是他也很敬佩燕赵之地的人。再说,古往今来,他的记忆里也有很多对燕赵之地印象。在这块古老神奇的土地上,自古豪杰英雄辈出——有“千场纵赙家仍富,几处报仇身不死”的邯郸游侠;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燕地刺客荆轲。

有“士为知己者死”的邢地刺客豫让,有景阳冈赤手打虎的清河好汉武松,有“当阳桥头一声吼,喝断了桥梁水倒流”的涿郡猛张飞;有英勇抗击蒙古瓦剌族入侵,写下“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壮烈诗篇的于谦。

有戊戌变法失败,慷慨赴死的“戊戌六君子”;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斗士李大钊;有英勇抗击日寇,血染沙场的狼牙山五壮士……古往今来,唱出了一曲又一曲激烈、高亢的浩浩燕赵歌。

秦峰无奈,只得收下这些人,但是大家都要吃饭,没办法秦峰就的为他们考虑。

幸好,不久白枫就回到了天池,他家里的人已经同意他追随秦峰,并且给他所有的支持,白枫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说明他的眼光好,所以刚回到家没多久就又来到天池。

秦峰得知后,想到了敛财的绝佳武器,这年代的酒和后世记忆里的酒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就有了逍遥醉,那些追随他的人就有了出路。白枫接到秦峰的安排后,回到家族,通过家族力量开始秘密组建逍遥楼。

燕云骑的后勤有了保障,最重要的是白氏全心的支持,兵员也得到了保障。

而追随他的人,便接受了秦峰的训练,秦峰想到了那次的黑衣人追杀,虽然之后没有了消息。但是这叫他想到自己就算不打算争霸天下,也得有自卫的力量,他费尽心思,才从自己脑子里找到一些零乱的信息,训练这些人。

现在,一切都很好了,在意料之中。

燕云骑现在绝对是大汉最精锐的骑兵,秦峰虽然不知道大汉骑兵的具体实际力量,但是这几年他知道草原人的骑兵力量。草原人的射雕者是他们最厉害的力量,以前燕云骑在他们手里吃的亏很大,损失惨重。

历史上有记载,《史记·李将军列传》:“中贵人将骑数十纵,见匈奴三人,与战,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

这就是射雕者,他们善射善骑,在马背上做什么都可以。

草原人对射雕者十分崇拜,那些都是每一个部族的宝贝,射雕者越多,部族的实力就越强。

现在燕云骑个个英勇善战,历经三年生死小战大战无数,经验充足。再加上武器精良,训练的方法也是超越历史千年的积淀,比之射雕者更甚一筹。

方闻看着秦峰,有点恍惚。

这几年,他从秦峰身上学到了好多好多,燕云骑现在成了草原所有人的噩耗。方闻很骄傲,曾几时,草原人是那么骄傲,认为自己来无影去无踪,劫掠汉边境,使汉人无法招呼。

现在呢,燕云骑被草原人称之为神的使者,对它的神秘,恐惧达到了极点。

方闻心底越发对秦峰敬佩,这个神一样的少年,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骄傲。

所有燕云骑的人对他的忠心,胜过了自己的生命,都是为了他而存在的,他们甘愿成为秦峰手里的利剑,剑之所至,燕云扫荡,寸草不留。

这是杀出来的赫赫声名,是鲜血铺就的盛名。

秦峰的黑发在草原的寒风下,肆意飘荡,看着燕云骑们,他感到了骄傲,还有无奈。

这些追随他的人,现在比士兵还士兵,比军队还军队。

燕云骑神出鬼没,并且个个都带着面罩,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们的真面目。变成了一支非常恐怖的杀手部队,每次燕云骑出现时,都将给草原人带来一次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这与他的初衷有些出入了,本来他是想组建一支秘密力量,只为了保护家族,还有一些自己不能出面时,叫他们去解决。可是现在,他发现完全变了,这些人都变成了一个个杀手,要是在普通人里面,一眼都可以认出。

可以说他真的很无奈,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解散他们?这不现实,他们的信念是自己,要是遣散他们,估计他们第一件事就是自杀。哎,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深深的无奈缠绕着他。

他的骄傲也在于这些骑士们,要是他们去投军,无论那一个将军都会花大代价得到。他们在战场上就是杀神,就像毫无感觉的机器,只知道屠戮。

他不是没有想过怎么解决,但是效果不是很好啊,这些家伙都已经变得不像人了,他们唯一的信念就是自己,他们只为自己存在。

要是哪一个枭雄有这么一股力量,只怕睡觉都会笑醒,但是秦峰却在苦恼。

“哎!”

叹了一口气,秦峰决定走一步看一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主公?”

方闻看秦峰叹气,上前问道。

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也从自己背后拿出布囊,取出食物自己吃。

方闻见状,没有多说什么,他只知道自己是守卫秦峰,别的他不想问,他只知道遵守秦峰所有的命令。

嚼着干涩的吃食,实在难以下咽。看着燕云骑们吃得津津有味,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三天前,空着手从洞窟出来,被老头子一顿嘲笑,之后就说要把自己赶出天池,没想到还真成了现实。那可恨的老头子实在可恶,不是自己不想出来,是他居然叫自己一个人出来。

老大和老二被他留了下来,说什么他们是可塑之才,不能和自己一起被祸害了,可恶至极。

想起郭嘉那家伙对自己眨巴眼睛,幸灾乐祸的样子,秦峰就恨得咬牙切齿。甚至把手中的干粮当成了郭嘉,一口一口的撕下他的肉。

方闻不知道问什么主公以前最怕的就是吃干粮,现在怎么吃得那么香。嚼了一口自己的,发现没什么变化,还是老口味啊,或许是因为主公的很香。

摇了摇头,觉得自己很蠢,自己想不通主公的想法,这很正常啊。

秦峰当然不知道方闻在那里想的什么,要是知道了,估计会把他暴揍一顿。

不知不觉就把干粮吃完了,郁闷的秦峰觉得自己很悲催,随意的抹了把嘴上的残屑,起身而立。

就在秦峰起身的一瞬间,所有的人不管是吃完的还是没吃完的,都立马起身,真理好自己的装备,肃立以待。看到这一幕,秦峰无奈的扯了扯嘴角。

算了,这次估计是最后一次清理草原上的混蛋了,之后自己可要游历大汉啊,耽搁了这么久。没有回家,只是去了几封信,秦峰觉得自己很不应该。

一挥手,甩掉所有的思想包袱,这次一定要给他们最深刻的教训,草原人就是个受虐的名族,打痛了他们才会觉得你厉害,会像狗一样乖。

最后一次,他觉得应该更加残忍,不知从什么时候。他从那个看见人杀人就吐得少年,变成了一个令燕云骑敬畏,叫草原人胆寒的杀神。

他,成长了!

一瞬间,燕云骑所有人的上了马,看着秦峰。

“嘎!”

白云间,一只海东青在嘶鸣,很快俯身而下,快若闪电。

眨眼间,就落到了秦峰肩头,不可想象它那下冲的速度之快,带了的力量绝对不是好受的。可是秦峰面不改色,轻轻抚摸海东青的羽毛。

在它叽叽喳喳叫了几声之后,秦峰肩膀一抬,海东青就展翅直入云霄,刺破了苍穹。

秦峰重新戴上面罩,化作了死神,圆月弯刀出鞘,指向远方的草原人营地,冰冷的吐出几个字。

“一个不留!”

“诺!”

他一马当先,其坐下战马一声嘶鸣,声若奔雷,轻尘而去。

所有燕云骑紧随其后,数百骑像箭矣一样,风驰电掣离开了这儿。

第五十六章胡力的野心【求收藏啊】

草原人在庆贺,他们的首领得胜归来,值得庆贺。

首领大帐内,一个满脸胡子的蛮汉高坐其上,怀里是一个汉人女子,双眼空洞无光。

蛮汉左手中捧着马奶酒,肆意的大声笑着,右手也没停下,在汉人女子身上游走。嘴中贱笑不止,他很高心,这次收获实在是太丰足了。

最让他高兴的事,就是怀中的美人儿,听说这可是名门世家的大小姐,大家闺秀啊。这滋味绝对不一样,越想他是越兴奋,喝的酒就越多。

下方都是他帐下的小头目,每个人都很开心,他们都得到了自己心里想要的东西。

美酒烤羊,胡舞妖姬,篝火荒淫。

所有的人都沉浸在胜利的欢乐之中,不可自拔。调戏着怀里的胡女汉奴,上下其手,乐的下流,甚至有的人愈加不要脸面,在众人面前苟合。

胡人无礼节,他们不在乎礼仪伦常,不知汉人的文化。他们觉得这是汉人不及他们的,自我觉得心思单纯,只讲求拳头大小。不像汉人那样,花花肠子多,只懂阴谋诡计,不敢正面拼杀!

汉人礼节甚多,不像他们肆意,想干嘛就干嘛。

大帐中首领哈哈大笑。

“这次劫掠,很成功,汉人胆小如鼠,遇见我们的勇士腿都软了,今年部族可以安稳度过这个冬天了。”

说罢,似乎觉得很是自得,一口喝完碗里的马奶酒,对着怀里的美人儿就开始蹂躏。

下方的各个小头目立即马屁迎上。

“都是大首领神机妙算,汉人哪能胜得过大首领!”

“是啊,大首领神威盖世,草原上谁人能敌!”

一个小头目明显喝多了,拿着牛肉,抱着奶酒,起身走到大帐中央,醉醺醺的几乎站不住脚跟。

“哼,我说大首领应当做单于了!”

“恩?”

那小头领这么一说,所有人都盯着他,就连高坐其上轻浮汉女的首领都看向他。

小头目说完没有注意,继续撕扯着自己嘴里的牛肉,其实他说那话也只是迎合其余人,拍拍马屁罢了。本来喝多了,就什么都敢说了,也不怕什么。

可是他还没有注意到大帐一下子静了,刚才还狼藉一片的大帐,污言秽语四散,在这一刻竟然都了无痕迹。

小头目依然无所觉,刚吃完一块牛肉,双手油污的准备捧起马奶酒,往嘴里灌的时候。发现所有的人都看着他,这叫小头目很心虚,本来被酒灌得迷糊的脑子一下子清醒了。

他在分赃的时候可是偷偷拿了一块上好的玉,绝对是汉人口中的宝玉,价值绝对不凡,难道是被人知道了。不然别人怎么会这么看着自己,浑然忘记了自己方才的酒话。

迷迷糊糊中愣愣的把酒喝了个干净,大帐中寂静无声。

人家都说酒壮怂人胆,但是这小头目好像与人有异,那碗酒并没有带给他多少勇气胆色。

喝完酒,小头目浑身开始颤抖,尤其是看到大首领那一双嗜血的双眸时。

那一双眸子,他前不久才看到,在汉人的城池中,大首领就是血着一双红眸,下令砍掉了那么多人头。城池中流血漂橹,尸积如山,但是大首领视而不见,还下令各族勇士肆意抢烧杀戮。

之后,大首领甚至下令把汉人头颅砍下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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