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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春秋_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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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

她不屑地一笑。“他吓唬别人可以,可吓不住我。现在走吧。”

他们出了门。阿莲娜明白,这女人已经学会了怎样和一个残暴的没心肝的男人在一起过日子,甚至还能够保持一点体面和同情。“谢谢你的衣服,”她尴尬地说。

那女人并不想让她感谢,她指着一条路说:“去温切斯特走这条路。”

他们走了,头也没回。

阿莲娜从来没穿过木底鞋——她那个等级的人都是穿皮靴或皮便鞋的——她觉得这种鞋又重又笨,很不舒服。然而,地面这么冻,穿上总比光脚强。

他们走到看不见那护林官房子的地方,理查说:“阿莉,我们为什么会遇上这些事?”

这句话问得阿莲娜意气消沉了。所有的人都对他们这么残酷,人们可以随便打他们,抢他们,就像他们是马,是狗,没人保护他们。她想,我们过于轻信别人了。他们在城堡里住了这三个月,甚至连门都不闩。她决心今后再不相信任何人,再也不会让别人接过去马缰,哪怕她必须粗暴,也得保护自己。她再也不会让别人像昨夜护林官把她推进木棚那样从背后暗算她了,再也不会接受一个陌生人的好意,再也不会夜里不锁门,再也不会凭表面价值接受善心了。

“咱们走快点,”她对理查说,“也许我们在天黑前能赶到温切斯特。”

他们沿着小路走到了遇上护林官的那块空地。他们烧的火烬还在。从那里他们毫不费事就找到了通往温切斯特的大路。他们以前曾多次去过温切斯特,所以认识路。他们上了大路后,走得快多了。两夜前的暴风雨使得地上的泥都冻硬了。

理查的面孔消了肿,他昨天在树林的一条小河里洗过脸,多数血痂都掉了。原来右耳垂的地方,现在有一块难看的伤疤。他的嘴唇还肿着,但脸上的青肿已经消了,然而还有很重的擦伤,擦伤处发炎的颜色使他的面容相当吓人。不过,这都会没事的。

阿莲娜没有了胯下的马的热气,尽管她走得全身发热,手脚却冻得冰凉。一上午天气都很冷,到中午气温才上升了一点。这时她饿了。她回想起,仅仅在昨天,她还觉得似乎不在乎会不会再有温暖和食物,但她不愿去想了。

他们只要听到马蹄声或是看到远处有人,就赶紧钻进树林藏起来,直到别的行人走过去。他们匆匆穿过村庄,跟谁也不讲话。理查想找人要点吃的,但阿莲娜不准他去。

下午过半,他们离目的地就差几英里了,还没人惹过他们的麻烦。阿莲娜正在想,说起来,要想别招惹是非也不算难。这时,在一条特别荒僻的岔道上,突然从树丛里站出一个人,挡住了他们的去路。

他们已经来不及躲藏了。“接着走,”阿莲娜对理查说,但那人移动着仍挡着他们,他们只好停下脚步。阿莲娜回头去看,想往回跑;但另一个家伙从林子里露了面,站在十到十五步开外,堵住了他们的逃路。

“我们在这儿弄到什么啦?”前面这个人大声说。他是个胖子,长着赤红脸和鼓胀的大肚子,胡子脏兮兮、乱糟糟的,手里拿着一根沉重的木棒。不用说,他一定是个强盗,阿莲娜从他的长相看得出,他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家伙,她心里充满了恐惧。

“别捉我们,”她用一种恳求的语气说,“我们没什么可让你抢的。”

“我可不敢这么说,”那人说。他朝理查逼进一步,“这把剑看起来不错,值好几先令呢。”

“这是我的!”理查抗辩说,但他听起来像个吓慌的孩子。

阿莲娜想,这无济于事。我们无能为力,我是个女人,而他又是个孩子,人们可以对我们为所欲为。

那胖子以出人意料的敏捷动作突然举棒朝理查打去。理查一躲,本来朝头打的棒子落到了他的肩上。那胖子很壮,一下就把理查打倒了。

阿莲娜勃然大怒,她受人欺负,被人卑鄙地凌辱过、掠夺过,她饥寒交迫,几乎无法控制自己。她弟弟两天前刚被打得半死,如今又挨了这一棒,眼看着这一切,她简直发疯了。她丧失了全部理智和谨慎,连想都没想,就从袖中抽出匕首,向那胖强盗冲过去,把匕首捅进他肚子,一边高叫:“别碰他,你这狗!”

她这一下让他全然意想不到。他在打理查时,斗篷已经敞开,两手仍旧握着木棒。他一点警觉都没有,显然觉得自己平安无事,没料到一个看来手无寸铁的少女会袭击他。刀尖穿透他紧身衣的毛呢和内衣的亚麻,直顶到他绷紧的肚皮上,阿莲娜经历了瞬间的动荡,想到要刺破一个活人的皮肤,穿透他的肌肉,不由得一阵害怕;但畏惧使她横下一条心,她用力把刀向前一扎,刀就穿过皮肤,插进了柔软的内脏;接着,唯恐没刺死他,给他报复的机会,她继续用力捅,直到长刀插到护手,再也插不进去为止。

那个不可一世、残酷的吓人的家伙一下子变成了一头惊慌的受伤野兽,他痛得大叫,松开了木棒,低头瞪着插进肚子里的长刀。阿莲娜霎时意识到,他清楚那是致命的重伤,她吓得赶紧松开手。那强盗踉踉跄跄地后退。阿莲娜想起她身旁还有另一名强盗,一时慌了手脚,他一定会为死去的伙伴拼命报复的。她又握住刀柄,猛往外拔。那受伤的强盗已经侧身躲开她,她只好从一边往外拔刀。她感到刀在他的软软的肚子里划动,然后才出了他的胖肚皮。鲜血喷了她一手,那人像野兽一般嚎叫着,倒在了地上。她转过身来,血淋淋的手中握着刀,面对着另一个人。这时,理查也挣扎着站起来,抽出了他的剑。

第二个强盗来回看着他们俩,又看了看他那垂死的伙伴,转身就跑进了树林。

阿莲娜看着,感到难以置信,他们吓跑了强盗,实在出乎意料。

她看着那个躺在地上的人。他仰面朝天躺着,内脏从肚皮上的大口子里流到外面。他的眼睛大睁着,面孔由于痛苦和恐惧而扭曲了。

阿莲娜虽然从这两个无法无天的家伙手中保护了自己和弟弟,但她既不感到舒心,也不觉得自豪,这吓人的场面让她太厌恶、太反感了。

理查没觉得这么恶心。“你捅了他,阿莉!”他的语气既激动又歇斯底里,“你干掉了他们!”

阿莲娜看着他。他需要学会点什么。“杀死这家伙,”她说。

理查瞪着她。“什么?”

“杀死他,”她重复了一遍,“别让他活受罪。把他结束了!”

“干吗要我?”

她故意让声音沙哑。“因为你表现得像个孩子,而我需要一个男子汉。因为你从来没用剑干过什么,除了玩打仗游戏,而你必须有个开头。你是怎么了?你怕什么?他反正要死了,伤害不了你的。用你的剑吧,试一下,杀死他!”

理查用双手握着剑,满脸迟疑的样子。“怎么杀?”

那人又叫起来。

阿莲娜朝理查吼着:“我不知道怎么杀!砍下他的头,或者戳进他的心!怎么都成!就是要把他杀掉!”

理查像是陷入了困境,他举起剑,又放下了。

阿莲娜说:“要是你不杀他,我就不管你了,我以所有圣徒的名义发誓。我要在一天夜里起来就走,等天亮时你醒来,我就不在你身边了,你就剩下了只身一人。现在,下手吧!”

理查又举起他的剑。这时,那垂死的人竟然停止了嚎叫,试图站起来。他滚到一边,用一只臂肘撑起身子。理查大叫一声,一半像是惊恐的尖叫,一半像是战斗的呼号,狠狠地把剑往下刺进那人裸露的脖子。剑很沉重,剑刃很锋利,那个粗脖子一下子就断了一大半。那人血如泉涌,头怪模怪样地歪向一边,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

阿莲娜和理查看着那尸体。热血在冬天的冷空气中冒着白气,姐弟俩都被自己干的事惊呆了。阿莲娜忽然想从那里赶紧走开,她拔腿就跑,理查跟在后边。

她跑不动时才停下脚步,这时才注意到自己在抽泣。她慢慢地朝前走,不再顾忌理查是不是看到她在流泪,反正他看来也无动于衷。

她逐渐平静下来。木底鞋硌得她的脚生疼。她停下来,把鞋脱下,她光着脚继续走,把木底鞋拿在手里。他们很快就要到温切斯特了。

过了一会儿,理查说:“我们真傻。”

“怎么?”

“那个人。我们白把他丢在那儿了,要是把他的靴子脱下拿来就好了。”

阿莲娜站住脚,害怕地看着她弟弟。

他回视着她,轻声一笑。“这没什么错,是吧?”他说。

阿莲娜在夜幕降临时走进西门,上了温切斯特的高街,她又觉得有希望了。在森林里的时候,她曾经觉得她可能会被杀害,而且不会有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但如今她回到了文明世界中。当然,这城里仍到处有窃贼和凶手,但他们无法在光天化日之下犯下罪行而不受惩罚。城里有法律,违法的人将处以流放、断肢或绞刑。

她记起,只是在差不多一年以前,她和父亲还走过这条街。他们当然骑在马上,他骑着一匹栗色的高头大马,她骑着一匹漂亮的灰色驯马。他们走过宽阔的街道时,人们纷纷让路。他们在城南部有一栋房子,去的时候,会受到八个或十个仆人的欢迎。房子打扫一净,地上铺着新鲜的干草,所有的壁炉都点着火。他们住在这里的时候,阿莲娜每天都穿着漂亮的衣服:细亚麻布、丝绸、柔软的毛呢,全都染得五光十色,靴子和腰带都是小牛皮的;胸针和手镯上面镶着珠宝。她始终有一个任务,就是确保任何要见伯爵的人一定要受到欢迎;用肉和酒款待有钱人,用面包和啤酒招待穷一点的,对所有的人都笑脸相迎,请到火边就座。她父亲恪守热情待客的礼仪,但他本人并不善于做这些具体事——人们觉得他冷漠甚至专横,阿莲娜弥补了他的不足。

大家都尊重她父亲,最高层的人物也来拜访他;主教、院长、郡守、宫廷大臣和贵族。她想不出如今这当中还有多少人认得出她,这个赤脚走在同一条高街的泥泞、肮脏之中的她。这念头并没有挫伤她的乐观情绪,重要的是,她不再觉得自己是个牺牲品,她又回到了有规矩和法律的世界里,有机会重新掌握自己的生活。

他们走过了她家的房子,那里已经人去楼空,铁锁高挂,汉姆雷一家还没有接收过去。阿莲娜一时冲动,想要进去。这是我的家!她想。当然,已经不是了,在里边过夜的念头使她想起了她住在城堡里,闭眼不看现实的方式,于是她就坚定地朝前走了。

在城里还有另一件好事,就是这里有一座修道院,只要有所求,修士们总会给人一个铺位,她和理查今夜可以睡在屋里,干爽爽的,不担惊受怕了。

她找到大教堂,进了修道院的院子。两名修士站在一张搁板桌旁,给一百多人施舍硬面包和淡啤酒。阿莲娜原先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人要求修士的救济。她和理查站到队伍里。她想,说来奇怪,平日里人们为争一口白给的食物会你推我挤,现在竟然井然有序地站在队伍里安静地等候,只是因为一个修士这样要求。

他们领到了晚餐,拿着进了客房。这是一座木造大房子,像个仓房,里边没有家具,灯芯草蜡烛发着昏暗的光,还散发着许多人挤在一处的那种气味。姐弟俩坐在地上吃着,地面上铺着草,一点都不新鲜了。阿莲娜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修士们她是何许人,副院长也许还记得她。在这样大的修道院里,自然有为出身高贵的客人准备的上等客房,但她发觉自己并不情愿那样做。或许是怕遭人唾弃,但她也感到又要把自己置于某个人的权力之下了,虽然一个副院长没什么可怕的,然而她觉得不露姓名、不为人注意地混进众人之中反倒更舒服些。

别的客人多半是朝圣者,少数是赶路的匠人——从他们携带的工具可以分辨出来,还有一些走村串庄的小贩,他们叫卖农民不能自制的东西,针、刀、锅和香料之类。有些人带着家小,小孩子闹闹嚷嚷,兴致勃勃,在周围跑来跑去,互相打架,绊倒在地。不时有个孩子撞到大人身上,头上挨一下揍,放声大哭。有些孩子完全没有家教,阿莲娜看见好几个往地上的草里撒尿的。这种事情在人畜同居一室的房子里可能无所谓,但在一个公共大房间里实在讨厌,阿莲娜想:他们一会儿就要睡在这样的草上了。

她开始有一种感觉,人们在盯着她看,似乎知道她落魄了。这种感觉当然很可笑,但却驱赶不掉。她不断检查,看看自己还淌不淌血。没有。但她每次转脸,总会看到有人在用冷漠而犀利的目光盯视她。她的目光一和他们的目光相遇,他们就转眼去看别处,但过一会儿,她又会看到另外的人那样打量她。她不停地告诫自己,这种感觉很愚蠢,并没有人在盯着她,他们不过是好奇地张望挤满人的房间。其实,她也确实没什么可看的,她和别人在外表上毫无区别——身上一样脏,穿得一样破,精神一样疲倦。但那种感觉却固执存在着,她不由自主地气恼起来。一个男人老引起她注意,那是一个携家带口的中年朝圣者,她终于发起脾气,冲他叫道:“你看什么?别盯着我!”他似乎很窘,移开目光,没有言语。

理查悄声说:“你何必呢,阿莉?”

她叫他闭嘴,他就不说了。

晚饭后不久,修士们取走了灯光,他们喜欢人们早睡,可以让他们不致去城里的酒馆和妓院鬼混,天亮后也便于修士们早早地请客人们出门。有好几个单身男人在熄灯后溜了出去,不用说,是去寻欢作乐了,但大多数人都蒙着斗篷,蜷缩在地上。

阿莲娜已经有好多年没在这样的大房间里睡觉了。她小时候总是羡慕楼下那些人,他们一个挨一个地睡在要灭的壁炉前,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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