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h Lions,一九八五年)等六部作品都是国际范围的畅销书。这些小说都在特定的历史或现实大事件中,围绕着英雄美人展开扣人心弦的惊险情节,深为读者所喜爱。
说起来,撰写惊悚小说并非他的初衷。他在二十多岁担任英国《晚间新闻》记者时,由于出差途中要等候返程火车,便去参观了彼得伯勒大教堂(即书中王桥大教堂的原型)。原来,他自幼生活在清教的环境,对周围的景观从不留心,只是读了有关大教堂建筑的书籍,才引起了好奇。那天的参观,使他对中世纪修建的大教堂叹为观止,由此而引动了一系列的思考:当时的人们生活水平低下,科学技术并不发达,到底是出于何种动机,运用了什么手段,才建造了如此巍然耸立数百年的宏伟建筑呢?他经过翻阅书籍,答案逐渐清晰,而为了全面综合地再现那一段辉煌的历史,他认为只有写一本长篇巨著的小说。但他自知,以他当年二十七岁的年龄,阅世不深,笔力不逮,尚不胜任这样浩瀚的文字工程。于是他便一方面积累素材,构思人物与情节,一方面写出一系列惊悚小说以练笔。之后,历经十个寒暑,又埋头疾书三年,方才推出这部八十余万字,跨越数十个春秋的历史题材小说。尽管他自己为改弦易辙担着风险,别人也对他的另辟蹊径缺乏信心,但该书甫一问世,便征服了读者,在各国都销售甚旺,往往两倍于他原有的畅销作品,并时时占据销售榜首。这至少说明他的创新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福莱特写作《圣殿春秋》的实践证明:模式不能等同于风格。一个成熟的作家应有自己的独特风格,但他的作品一旦形成某种固定模式,不但会失去读者,也会使作家自己的创作陷于千篇一律的俗套窠臼。
福莱特是一位创作欲望十分旺盛的作家。由于始终心怀创作中世纪修建大教堂题材的巨著的宏愿,他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世界著名惊悚小说家的成就,仍要创新和突破。于是,如上所述,在构思、练笔和积累素材长达十年之久以后,又默默耕耘了三年,才拿出了这部《圣殿春秋》。正如美国《出版家周刊》的评论文章所指出的:“他冒了一切风险,却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胜利者。”
他在迈出这新的一步时,并未摒弃原有驾轻就熟的手法,相反地,他保留了自己的风格,但又刻意求新。
他依然选择了一个特定的历史时期(一一二三—一一七四)来展开他的故事。不过,与其说这是从亨利一世(一一〇〇—一三五年在位)到亨利二世(一一五四—一八九年在位)之间的二十年争夺王位的内战期,不如说是哥特式建筑的诞生期,因为书中主要人物的命运无不与修建大教堂息息相关。小说的背景是真实的,不但斯蒂芬、莫德、亨利这三位君主,格洛斯特的罗伯特伯爵、亨利主教、贝克特大主教这些人物确有其人,连圣但尼修道院教堂首用哥特式扇形拱顶(一一四〇年)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惨遭四名骑士谋杀(一一七〇年)这样的事件也都有案可查。这就使通篇故事具备了中世纪初英格兰那种特定的历史氛围。
这里需要赘言的是涉及西方基督教教堂一些粗浅概念。首先,教堂有几个级别:教区的中心,通常就是教区主教的驻跸之地,要建立大教堂;一般的村镇中都要设置教堂;学校等集体单位都备有小教堂;而官邸豪宅中则都辟有祈祷室。由此可见,基督教堂不仅有规模大小之分,也有地位高下之别。笔者在几次出访欧洲各国时,有幸遍观从最原始质朴的木板教堂,到厚实的土墙建造的较高的大教堂雏形,直到雄伟高大的成熟的哥特式石砌大教堂。那时我已经翻译过本书,算是实地考察了欧洲不同阶段教堂的发展,印证了从书中获得的知识。其次,是关于大教堂的形制。大教堂的正门一般朝西,因为直对正门的中殿的终端圣坛要坐东——教会相信,基督教的发祥地或者他们所膜拜的耶稣基督在欧洲的东方,即中亚。大教堂都十分高大挺拔,固然体现了人们“通天”的神圣向往(我国的大型建筑,如宫殿和庙宇,则伸展开阔,要“接地”,体现了东西方不同的哲学理念),但更重要的是,显示了人们对伟大工程的追求。正是在大教堂的修建中,实用的科学技术和建筑艺术,得以迅猛发展。教堂的俯视图呈十字形:东西向的正殿要长,南北向的侧翼要短。这种外形固然有宗教符号的象征意义,但从力学角度,十字交叉则形成了牢固的结构。在中世纪,著名的大教堂都附有修道院,是供修士们研习和抄写《圣经》及静修的神学院。其中以本笃派的苦修者居多。教堂的周围便是墓地,用来埋葬本地的信徒。而教堂前面的广场,不拘大小,都是当地居民(当然都是教众)的聚会场所。每逢礼拜天,便开放集市,做买做卖;还有演出——起初是宗教劝善内容的神奇剧,后来发展出通俗剧,以及吟游诗人、江湖艺人的种种表演。可以说,为市民阶层喜闻乐见的戏剧及说唱就是在这里发展成型的。由此可见,教堂在当时人们的精神生活及物质生活两方面都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福莱特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聚焦点,一方面展示了那个历史时期的宗教和世俗生活;另一方面,更主要的,凸显了那些代表前进力量的普通百姓中的精英,如何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中,不畏险阻地发展着生产力,从而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显然,修建大教堂这一伟大功业,主要是由具有才华的建筑匠师们完成的,如书中所叙,教会的神往,豪门的私欲,只不过是这些普通劳动者用来实现自己的宏愿的辅助力量。所以说,他们才是“大地的支柱”。台湾译本出版时将本书更名为《圣殿春秋》,大概是他们的信仰使然,可惜却将故事的主题局限于建筑大教堂的具象上,而忽略了更深层次的对于劳动者的艰辛付出及崇高精神的讴歌。
在这部八十余万字的长篇小说中,作家继续发挥了讲故事能手的本领,在情节的铺排上,极尽跌宕起伏之能事,而且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呈波浪式滚动递进状,令读者难以释卷。当然,情节必须有细节加以支撑,没有细节,作品就缺乏力度,也无法感人。福莱特无疑研究了大量的史料和哥特式大教堂的文献,再加上他那丰富的想象力,从而为我们提供了一幅中世纪英格兰的衣、食、住、行及生产和战争等包罗万象的风俗画,使我们得以徜徉其间,和书中人共同去观察、去体验、去思考。作家在细节的描绘上有两点给人印象颇深:一是凡与主题有关的便不厌其详,如对大教堂、对生与死的描写;二是他的笔端始终饱蘸感情的浓墨,是与非、美与丑、爱与憎,深深渗透在字里行间,激起我们和人物的共鸣,与他们一起喜怒哀乐。
由于作品重点写了哥特式建筑诞生和成型这一欧洲中世纪文明的侧面,书中的主要人物便都以智慧为共同特征。菲利普、沃尔伦、汤姆、杰克、阿莲娜、里甘这些人自不待言,就是阿尔弗雷德那样的蠢笨汉子和威廉那样的浑横凶徒,也都不乏心计和狡诈。于是,读者所看到的便是一场场人与人的斗智或一个个摆脱困境的计谋。正是在这种紧张激烈的场面中,这些智慧人物的各自不同的特征也就跃然纸上了:菲利普的精明、沃尔伦的阴险、汤姆的机警、杰克的灵气、阿莲娜的聪慧、里甘的奸猾……无一不活灵活现地突显在我们面前。他们有血有肉,有色彩鲜明的个性,又有具体而微的行动,也有内在的心理依据,读来真实可信。
不难看出,福莱特在撰写这部小说时是遵循了历史题材小说的鼻祖瓦尔特·司各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一七七一—一八三二)所奠定的基本原则的,我们甚至可以从本书中看到司各特的代表作《劫后英雄传》(Ivanhoe,一八一九年,描写亨利二世之子“狮心”理查一世在位期间入侵的诺曼底贵族和英格兰土著、百姓之间的争斗和文化上的融合)写作手法的一些影子。但福莱特终归是我们时代的作家,和一百七十年前的先辈不同。这不仅表现在叙述角度多借助书中人物的视角等现代派技巧上,更主要的还表现在作者所赋予作品的主题和对人物理解的现代意识上。简言之,福莱特是以一个现代人的观点去认识和总结十二世纪时的事件和人物的。这就必然拉近了我们和历史的距离,如同身临其境,令人倍觉亲切。
对当今人类的现代意识有重大影响的弗洛伊德心理学和存在主义哲学,指出了人类求发展的本能和只有敢于付出代价,才可恢复个人决定自己生活价值的自由。在本书中,无论是王位之争还是王权与教权之争,抑或正义与邪恶双方之争,归根结柢全是一种谋生存、图发展的竞争与奋斗;其中的是与非,只在于是“为了创造世界之最美好的事物”,还是仅仅为了一己之私。汤姆和杰克为了建造更雄伟的建筑物而胼手胝足;菲利普和乔纳森为了修道院和王桥镇的繁荣而呕心沥血;阿莲娜为了实现对父亲发下的誓言而含辛茹苦……都为我们树立了人生的楷模。尽管这种奋争有时可能是痛苦的磨砺,但全人类的繁荣、兴旺、和平、幸福及进步,不正是有赖于这些奋斗不懈的人物吗?
总而言之,不同层次的读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欣赏习惯去品味本书丰厚的内涵:可以耽于动人的情节,可以学习历史背景或建筑学等方面的常识,可以汲取书中人物的智慧为我所用,也可以探讨人生哲理。
以上所写,可说是译者的一点个人心得和体会,愿与读者诸君共享。还必须说明的是,本书涉及颇多英国历史、基督教和建筑学方面的知识,无论在时间还是在地域上都和我们的现实生活相距甚远,本人在翻译时虽时时留心,仍不免有文字上的不妥或疏漏之处,尚望专家学者及读者朋友不吝指正。
当我最后译完全书,掩卷深思时,心头不由得浮现出一种感慨。书中所写的时代,相当于我国的宋朝,彼时英格兰的文化和生活水准不知要落后于我国多少年!然而在那里后来却发生了工业革命,率先进入了近代社会,在全球领一代风骚。反躬自问,我们这些生活在现在这个年代的炎黄子孙,难道不该有更大的作为吗?这或可算做并非题外话的一些思考吧!
胡允桓
为台湾宏观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译本而写
一九九三年七月
为上海译文出版社重印本修改补充
二〇〇九年三月
[1]Eye of the Needle这一书名,我国大陆初版时曾译作《针眼》,后来我为台湾版翻译时,专门在译者序中仔细论述了何以应该译作《针之眼》,此处不拟赘言。诚如早些年的日本电影《人证》应该译作《人性之证明》一样,才能准确表达原意,不致产生误解。
前言
没有任何事情会照你预计的那样发生。
包括我本人在内的很多人,都对《圣殿春秋》感到惊异。人们已经把我当成了惊悚小说家。在写作生涯中,当你有所建树时,聪明之举便是在你的余生中每年都写一些同样类型的东西。小丑不要妄想扮演哈姆雷特;通俗歌手不该去写交响乐。我不会甘冒牺牲我的名声之险去撰写超出我的特长和属于非分之想的作品。
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上帝。我并非大家所说的那种崇尚精神世界的人。按照我的代理人的说法,我身为作家的最大的问题便是:我不是一个备受折磨的灵魂。读者诸君指望从我这里读到的无非是一个修建教堂的故事。
因此,《圣殿春秋》未必是该由我来写的小说——连我自己都有这样的看法。我提笔撰写之后又将其束之高阁,有十年的时间未作一顾。
事情就是这样。
在我的孩童时代,我们全家都属于一个叫做“普利茅斯兄弟会”的清教团体。对我们而言,教堂只是中间有一张桌子、四下围着几排椅子的空荡荡的房间。举凡绘画、雕像,以及一切装饰都在禁止之列。该团体也不鼓励其成员到敌对派别的教堂去。因此,我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对欧洲教堂富丽堂皇的建筑宝库一无所知。我在二十五岁前后担任伦敦的《晚间新闻》记者时,开始涉足小说创作。当时我即意识到,我从来未对身边的城市景观感兴趣过。而且,我也没有掌握描述我的人物所从事的建筑业的词汇。于是我便购买了一本尼古拉斯·佩夫斯纳所写的《欧洲建筑概要》。该书使我对建筑,尤其是教堂建筑,大开眼界。佩夫斯纳在写到哥特式大教堂时,确实情有独钟。他写道,尖顶拱在历史上难能可贵,在解决技术问题——如何建造更高的教堂——的同时,也使之具备了挺拔崇高之美。
在我阅读佩夫斯纳的专著之后不久,我所在的报纸派我去东英格兰的彼得伯勒城。我早已忘记了我正在撰写的故事,却始终牢记着我将其搁置之后要做些什么。我有一小时的时间等候返回伦敦的火车,想起了佩夫斯纳对中世纪建筑迷恋和钟情的描写,于是便前往观看彼得伯勒的大教堂。
这就是那样一种时刻。
彼得伯勒大教堂的西端,有三座巨大的哥特式拱门,像是为巨人进出而设。其内部比外面还要古老:由规则的圆形诺曼式拱券构成的连拱廊,庄严地排列着,直通侧廊。如同一切伟大的教堂一样,这里既宁静又优美。但还不仅如此。由于佩夫斯纳的著作,我对背后的工作略知一二。我知晓人们修建更高更美的教堂的种种努力的故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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