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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_第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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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汹涌:“常乐,我再也不要理你了!我恨你!”

  说完摔门而出,水做的身躯在转身的那一刹那,幻化为漫天的眼泪。

  常乐傻眼了,雨时晴也呆住了。

  一张红红的脸蛋上写满了羞涩与愧疚,雨时晴有点不知所措。一个是她很要好的朋友,一个是传说中的白马王子,这让她颇为大郁闷。

  而常乐则是有点小郁闷,不发一言的站在原地。

  雨时晴眼里流露出一抹坚毅,脱离常乐的怀抱道:“我去看看雅歌!”

  “不用!”常乐一把拉住了佳人的手,仿佛他就是高山大海一般,用一种极为可*的口吻道:“你不用去,我去!”

  雨时晴想了一下,点点头:“好吧。”

  常乐很轻松地笑了笑:“大忙人,你忙去吧,我会搞定的,放心。”

  雨时晴看着常乐转身时的背影,陷入了一片迷惘中,好像整个世界值得信赖的人只有他了。

  常乐追了出去,这样说显得他很那啥……事实上,他是小跑了几步就慢吞吞的散不步来。

  没办法,只怪他耳力太好,意外发现花雅歌这个傻丫头就在百米外的幽静木桥上偷偷啜泣。凭良心说,这座木桥附近的环境很好,绿树环绕,旁边还有一个水质算得上清澈的人工湖。无论怎么看,这里都是用来谈恋爱或打野战用的,遗憾的是,女主角现在正处于惆怅中。

  一般来说,这时候常乐应该过去借个肩膀给花雅歌依*一下。而常乐没去,高明的花花公子都知道,女人是从来不讲理的,这种时候的女人更是绝对不可能讲理的。于是乎常某人酝酿来酝酿去,决定让花雅歌先哭够了,他再过去扮演救世主。

  一道红影,如同这秋天的枫叶一般突如其来的飘降。现在的天气已经微微转凉了,但她的穿着依然是那么暴露,火红的穿短裙,露脐衫。集刁蛮,漂亮,野性,火辣于一体的人,在这骄子学院,也许只有司徒珊珊。

  无意中经过的司徒珊珊看到常乐,明显的呆了一呆,脸上自然而然的有了怒意。

  常乐再一次的忽视了司徒二小姐,直接把她当空气,完全当作没看到她一样。

  几百年来,五大世家其实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一切的较量基本上都在商场解决,从没在彼此之间发生过流血事件。当动用了暴力,有的问题就不好办了,就算倾覆了一两个世家又怎么样,新的世家又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也许五大世家之所以能始终笑傲国内,就在于他们之间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千百年来都没打破过。就如同1800年前的三国一样,三国之所以那么让人津津乐道,就在于它的三足鼎立,当鼎立的格局打破后,三国也就不复存在了,它的魅力也荡然无存……

  众所周知,常乐是一个不介意使用暴力的人,他只是不想做第一个对五大世家的对手使用暴力的人……他似乎一直在等待,只不过没人知道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

  常乐手插在兜里,悠闲的漫步着。

  在擦肩而过的一瞬间,司徒珊珊充满火药味的声音响起:“常乐,你给我站住!”

  常乐继续往前走,好像没听到任何声音。

  “你,王八蛋!”司徒珊珊的声音在颤抖,身体在颤抖,那对珠穆朗玛也在颤抖。

  常乐一点反应都没有,两个人的距离已经拉开了五米。

  “常乐,你这个没种的胆小鬼,连跟本小姐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司徒珊珊的话透着无限的愤怒和鄙视。

  很显然,这样的激发之法常某人5岁以后就不上当了。

  身后传来了司徒珊珊跺脚的声音,还有各种气急败坏的复杂声音。

  这时候常乐突然回过了头,诡异的看了司徒珊珊一样。

  只是这一刹那的工夫,司徒珊珊傻在了原地,她感到这一眼仿佛一柄坚冰做成的冷漠利剑,狠狠地,毫不留情地,很Sm地插进了她的胸膛!这眼里有不屑,鄙夷,嘲弄,冷漠,或许还有别的什么……

  仅仅是这一眼,司徒珊珊觉得自己被常乐从精神上摧残了一次,或者说强奸了一次!看着常乐潇洒的离开,她却完全的无能为力。

  她突然有一种委屈的想哭的冲动。

  秋风秋雨历来愁煞人,这个季节被无数著名和非著名的骚人墨客歌颂过或者埋怨过。

  细雨被风吹的倾斜而来,飘洒地花雅歌的身上。这个水做的女人和大自然的雨水融合为一体,她脸上依旧梨花带雨,只不过已经分不清到底是雨水还是泪水。

  突如其来的一场雨,有时候就像突如其来的一场爱情。也像是突如其来的一个人。

  常乐就站在了她的身后。

  “雅歌……”他轻轻的呼唤了一声。

  花雅歌娇躯微微一颤,慢慢转过了身,红红的眼眶内,那水汪汪的眼睛早已变成伤痛的海洋。

  当常乐目光向花雅歌看去时,常乐感觉到胸口就仿佛遭遇到大锤重击一般,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后面退去。他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有一种女人,是不能用来伤害的,甚至不能对她使用任何心计,因为任何手段对她来说都是一种亵渎和不敬……对于这样的女人,她的男人只能奉献,只能包容,只能不顾一切的关怀她照顾她。

  花雅歌就是这样的女人。

  在不少装逼的校园文章中,都有‘十六岁是花季,十七岁是雨季’这句话。抹了抹逗留在脸上的雨珠,常乐突然发现,自己的花季走了,雨季来了。

  雨打在脸上,湿在心底。

  没有任何演技可言,常乐脸上第一次写满了真正的愧疚和不安,他上前一步,紧紧搂住了花雅歌,声音竟然带着一丝颤抖,这简短的三个字里竟然透着一股沉重:“……对不起!”

  花雅歌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搞得天旋地转,单纯无邪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她甚至不知道,这是常某人第一次发自肺腑的对女人说‘对不起’这三个字……当然,常某人以前常说这样一句话,但这句话丝毫没有道歉的意味:“不好意思,我XX了你”……

  这个世界上最能打动人心的东西,不是登峰造极的演技,而是真诚。

  花雅歌确实是个很容易被骗的单纯小丫头,但她并不是傻妞,她的心告诉她,这个男人在诚恳的向她忏悔,她甚至感到了他的紧张和愧疚……她觉得他们本就是一体的,他的欢乐悲伤,他的一切,不用语言她也能感受的到,就从他抱住她的那一瞬间起。

  她的记忆突然开始抽离,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走钢丝般驾驶着兰宝坚尼一骑绝尘,在金色的容颜暴露在阳光下的那一秒,他就已经征服了她。以后的一切都只是锦上添花,钢琴独奏,球场英姿,戏剧表演,只不过是一次又一次地带个她摧枯拉朽的视觉震撼,一次又一次的证明他是她命中注定的意中人而已。

  所有的情愫,所有的委屈,还有许久以来所有的思念和仰慕,都在这一刻爆发出来。千言万语,却堵在了心口,一句也说不出来,只能化为凄婉的哭泣声,眼泪再一次决堤……她死死的抱住了常乐。

  如果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秒,你说,那该多好。

  

106恶魔与地狱

  两人相拥在风雨中,久久无言。

  突然,花雅歌脱离了魔爪,泪痕未干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紧张的红晕,无比羞涩道:“常乐,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你说。”常乐觉得自己很多年没有这样真正的温柔过了。

  “我……”水做的女人被娇羞完全掩盖了,轻轻地左右扭动着身躯,低垂着芳首,吞吞吐吐道:“我,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常乐差点摔倒在地,愣了半天,突然上前一步,绕着花雅歌转了一圈,上下打量着她,随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得花雅歌再也不敢抬起头,这才坏坏地问道:“这个人,不会是我吧?”

  花雅歌惊讶的抬起头,讶然道:“你怎么知道,就是你,就是你!”

  强忍着没让自己晕过去,常乐深呼吸,暗暗念着世界如此美妙我却如此暴躁……但是,这小丫头实在也太可爱,太笨,太那啥了……这种事情,还用说出来吗?

  常乐现在只觉得一切特别搞笑,特别狗血。

  当然,本着花花公子的职业道德,常乐还是拉着伊人的小手深情道:“我也喜欢雅歌呀!”

  “真的吗?”花雅歌看上去有些不相信。

  “肯定是真的,我刚才不是说了,你很可能是我真命天女吗?”常乐一本正经道。

  看着这单纯小女孩呆呆的样子,常乐实在忍不住怜爱地将她搂在了怀里。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天真可爱又长得如此完美的女孩子呢?老天实在待他常某人不薄啊!

  水做的身躯,神奇的香味,无邪的眼神,自然的羞涩,还有那引人犯罪的完美脸蛋和躯体,让常乐一时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美好的一幕,被花雅歌单纯的一句话打破了:“常乐,你下面是什么很硬的东西在顶我?你又欺负人家,呜呜……”

  常乐脸红了,真正不*演技也脸红了。他崩溃了,他觉得上天抛弃了他,他觉得他的人生已经没有了意义,差点连死的心也有了。

  深深呼吸了一下,常乐这才恢复花花公子本色道:“雅歌,你知道《十日谈》吗?”

  “知道喔。”花雅歌乖巧的在常乐怀里点点头,缓缓道:“公元1348年,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可怕的瘟疫。每天,甚至每小时,都有大批大批的尸体运到城外。从3月到7月,病死的人达10万以上,昔日美丽繁华的佛罗伦萨城,变得坟场遍地,尸骨满野,惨不忍睹。这件事给当时意大利一位伟大作家薄伽丘以深刻影响。为了记下人类这场灾难,他以这场瘟疫为背景,写下了一部当时意大利最著名的短篇小说集《十日谈》。当时,《十日谈》被称为“人曲”,是和但丁的《神曲》齐名的文学作品,也被称为《神曲》的姊妹篇……”

  感受到常乐赞赏的眼神,花雅歌很是满足,仿佛被鼓舞了,继续出神道:“这段典故真的好感人噢!据说在佛罗伦萨闹瘟疫期间的一个清晨,7个美丽年轻而富有教养的小姐,在教堂遇到了3个英俊而富有热烈**的青年男子。7位小姐中的3人是他们的情人,别的几位和他们还有亲戚关系。他们决心带着仆人,离开佛罗伦萨这座正在走向死亡的可怕城市。他们相约,两天后到郊外的一座小山上的别墅里去躲避瘟疫。那里环境幽静,景色宜人,有翠绿的树木环绕,还有曲折的走廊,精致的壁画、清澈的清泉和悦目的花草,地窖里还藏着香味浓郁的美酒。这10位年轻人每天不是唱歌弹琴,就是跳舞散步。在暑气遍人的夏季里,他们坐在绿草茵茵的树荫下,大家商定每人每天讲一个优秀动听的故事,以此来愉快地度过一天中最难熬的时光,他们一共讲了10天,10天合计讲了100个故事,这些故事收集成集子就叫《十日谈》……”

  常乐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这才趁热打铁道:“你知道吗?《十日谈》里有这样一则故事:男人身上都有一只恶魔,而女人身上都有一个地狱……不如我们现在做点‘有意义的事情’,把恶魔放进地狱里去好吗?”

  说完后常乐自己也觉得好笑,自己真太他妈邪恶太他妈无耻了。如果这样也能把MM骗上手,那真是苍天有眼呐!

  可是花雅歌却眨了眨眼,非常纯洁地笑道:“好啊!”

  水做的女人那笑容像一束耀眼的阳光,彻底刺穿常乐这颗堕落的恶魔之心。他陷入了极度的迷惘中。

  “你说的恶魔是不是那个?”花雅歌指着常乐下身的“帐篷”,又天真的问道:“那么地狱在哪里?”

  常乐的理智就这样被花雅歌纯洁的微笑轰得土崩瓦解,他热泪汹涌着扑向了眼前的羔羊,常乐几乎是掀起长裙就要提枪上阵,这个长裙也不算一无是处,总算是“方便作案”啊!

  常乐狂野地搂着、亲着,尽管他想学一学AV服务一下女方,但现在的时间地点场合不允许,他只能尽量的简单化,快捷化。水做的女人发出阵阵梦呓般的呼声,而这一切只会让他更加狂热。

  在常乐的贼手快要褪下花雅歌小内裤的一刹那,就算这水做的女人是天下第一傻妞,也明白了常乐到底想干什么。在这样的时间地点场合,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风雨中,在这很可能有路人经过的校园里,单纯的她实在接受不了如此残酷的现实……

  “不,不能这样……”挣扎着,她羞涩而慌张,脱离了常乐的怀抱。

  敏感的察觉到常乐脸上的那一抹失落和无奈,花雅歌更加的慌了,那纯真而委屈的慌张模样让任何男人下不了狠心欺侮她:“常乐,不要这样好不好?我……人家不知道怎么办啦,人家要去问我姐姐……”

  难道这种事情也需要经过她姐姐批准?

  常乐脑袋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世界黑了下去……骄傲败给时间,理论败给实践,快乐败给想念,决定败给留恋,身体败给失眠,缠绵败给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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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谁敢动我马子

  “晴晴!”

  “晴晴!你等等!”

  校园幽静的小路,李凌霄以一种疯狂的速度追着雨时晴,伸手挡住了她的去处。语气竟也透着几分温柔,很显然前几年流行的‘采花尼姑拉风司机’(斯坦尼弗拉夫斯基?)所著的《花花公子的自我修养》他没白看:“晴晴!为什么你那天会开常乐的车回家?”

  雨时晴无奈的瞥了李凌霄一眼,以沉默来解释一切。

  阴婺的眼里闪过一抹愤怒,又有一抹柔情,李凌霄声音里简直有点浓情蜜意:“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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