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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风流枉少年_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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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诧异的问:“小少爷,这位姑娘刚才叫你什么来着?”

  “嘿嘿!”常乐有点尴尬又有点得意的挠了挠头发,一副神秘莫测的样子,语重心长地看着几位长辈:“恭喜爷爷,恭喜老爸,咱们常家有后了!”

  随后,常乐紧紧盯着常少龙,一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模样,饱经风霜地感慨道:“老爸,我已经体验到当父亲的艰难了!”

  所有大人还没反应过来,常乐已经抱起瞳渊一个个的做着介绍:“这位是你太爷爷,他的胡子扯起来很过瘾的,想当初你爸爸我就扯过无数次,啧啧,真值得怀念啊!”

  “这位是络家太爷爷,以后想吃东西想穿漂亮的衣服就找他……这位是你爷爷,别看他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其实他和爸爸我一样,是很讲究以德服人的,我们都是斯文人对不对……这位是你疯子叔叔,以后谁敢欺负你就找他……”

  顿了一下,常乐指着柔情似水的凝视着自己的南宫熏衣,也还以一道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目光,柔声道:“说起这位神仙姐姐一般的美女,那可就大有来头了,她就是你妈妈!”

  “至于这位嘛,这位是你小姑奶奶……偷偷告诉你,不要和她走的太近,这个人不讲理的!”

  所有大人都差点晕了过去,半天没回过神来。

  只有石伞依处于暴走状态,整个常宅都回荡着她的河东狮吼:“小流氓,你胡说八道什么呢!给我站住,姑奶奶今天非得,非得……”

  话还没说完,常乐很潇洒地失踪了。

  仿佛知道常乐一定会回来似的,瞳渊这次没有死死跟着常乐,反而蹲在原地,小手亲亲抚摸着正在很滋润地啃骨头的牛头梗大奔,脸上又浮现出淡淡的醉人微笑。那可爱的小模样让常宅所有人都看得呆了,没有人再舍得将这位小公主送走。

  “好漂亮的小女孩,长大了肯定很了不起呢!”南宫熏衣也蹲了下去,轻轻拂动着瞳渊的银色头发,眼神一阵迷离。

  刚才常乐的一句‘她就是你妈妈’,让南宫熏衣整颗芳心都醉了。

  常乐刚溜到后花园,一道白影凭空出现,仿佛一直就立在那里等待着他。

  公孙氏静静看着常乐,身上的出尘之气渐渐消散,罕见地露出为人祖母的慈祥怜爱。

  ◆◆◆

  C市北郊,行人稀少,偶有几辆汽车慢慢驰过。护城河里的水看上去黑漆漆的,稍微反射了几点河边建筑的***,一闪一闪的微光却让河水看起来更加的深邃阴暗。

  黑道十年内最大的一次火并,正在此地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说火并有些言过其实,因为那场面看起来怎么都像是一面倒。

  一个浑身笼罩在漆黑风衣下的伟岸男子不停的在人群中穿梭,眼里有着血红色的火热光芒,有如快刀斩乱麻一般,所过之处的所有对手都如稻草人一般毫无反抗之力地倒下。

  “血虎,你不守规矩,会遭报应的!”

  一名身上满是刺青的大汉嘴里发出歇斯底里的声音,身上十几道伤痕不住地滴血,双目尽赤,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悲恸绝望。

  三年多以前,自从一个叫做‘血手会’的新兴组织冒出头之后,C市的黑道很快变成三足鼎立之势。这大汉万万没想到,一个月前他们斧头帮与血手会联手灭了三大势力之一的清风堂,没想到血手会这么快就反戈相向,将矛头对准了斧头帮。

  一夜之间,曾经分光无限的斧头帮就迅速土崩瓦解。

  血虎纵身而起,带着火光的一拳毫不客气的砸了过去,那大汉毫无招架之力,倒飞了十多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重重摔在地上,猩红的血液从七窍流淌出来。

  “妈的,老子懒得和你废话!”

  血虎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脸上粗犷的线条弯曲成一个诡异的弧度,浑身的战意比三年以前更加浓烈,眼里的阴狠之色也浓郁了几分。

  一个干练的年轻人走了过来,恭声道:“虎爷,全部搞定了,有二百三十六人投降,其他嘴硬的一个没留下!”

  血虎满意地点了点头,很耍宝地掏出一副墨镜架在脖子上,煽情地大喝道:“兄弟们,回去收拾残局,把斧头帮那三家夜总会五间KTV全部扫了!动作利落点,千万别跟老子客气,男的砍,女的奸!”

  “好!”数百黑衣男子整齐划一的应道,随即或淫秽或张狂的声音响彻了夜空。

  夜风中,血虎摸了摸那头钢针般倒立的短发,竟然颇有感触地叹息一声。

  在血虎的思维里,从来没有自己要做老大的情结。可能是小时侯看《上海滩》只看了一半的缘故,他觉得牛逼的人都往往是老大的帮手。后来看电影《英雄本色》以及《古惑仔》系列,无论小马哥还是陈浩南都不是顶级老大,更坚定了他要做一个偶像级小弟的决心!

  血虎一直认为,牛逼的小弟要去拜老大,都是先放倒那群老大的手下,然后老大惺惺相惜地说‘咱们不打不相识,以后你就跟我混吧。’

  但血虎万万没想到,当年他刚撂倒十几个人杀进老虎会总部的时候,那老大居然见事不妙跑路了,完全弃那群出生入死的兄弟于不顾。

  血虎就这么莫名其妙的成为老虎会的扛把子,老虎会众小弟认为这是关二爷安排的,冥冥中自有定数,都很崇拜血虎。血虎赶鸭子上架,愣是*着浑身蛮力打出了一片天地。

  直到那一晚遇到那个叫乐少爷的人,血虎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他知道自己要等的老大终于来了。在那一刻,他觉得上天没有抛弃他,他觉得自己的生命又有了意义。

  以后的日子里,血虎觉得浑身轻松,做一个金牌打手的滋味实在太他妈美妙了,他似乎找到自己生存的价值。出来混的人都比较信邪,血虎坚信,这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

  ◆◆◆

  在C市与D市交界处某个边缘城镇的茶坊内,身穿棕色西服的中年人有些质疑地看着对面的年轻人,终于忍不住问道:“你们真的能做主?”

  在两名冷漠不语的黑衣男子护卫下,左手依然一副黑框眼镜,身上随意地套了一件白色衬衫,随着年龄的增长,斯文儒雅之气越来越浓郁。只不过那透明镜片下偶尔折射出来的精光,却让人打心眼里感到寒冷。

  “我再重复一遍,过了今夜,C市由血手会做主!”左手轻轻敲击着自己太阳穴附近的眼镜架,脸上挂着读书人才有的酸儒微笑,心里哼了一句:“不出三年,整个S省黑道都是我们的!”

  中年人大致猜到了血手会今夜会干点什么好事,不过他依然对这有些神秘的新兴帮会保持怀疑。小心使得万年船,像他这种老江湖极为信奉这条法则,否则在很多年前他便横尸街头或者进了班房。

  “看上去我们真没必要谈下去,或许其他几个大老板会感兴趣的,倘若不是急需资金整顿,这批货不会这么便宜……”左手站了起来,轻声扔下一句话:“杜老板,这批货你可以不要。不过到时候可别后悔,有句老话怎么说的?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中年人心里打了一个突,这些年他们与C市的交易对象都是斧头帮或清风堂,这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潜规则。他知道这批货肯定是从已覆灭的清风堂那里夺来的,要是今夜斧头帮咸鱼翻身,到时候他就不好交待了。可是假如今夜血手会成功,那……中年人有些左右为难。

  就在左手和两名黑衣人走到门口的时候,中年人接到了一个电话,似乎是他的人打过来的。不到几秒钟时间,中年人脸色变幻了好几次,马上扔掉手机追了上去:“左手哥,我们可以再谈谈!”

  左手露出一个意料之中的笑容,回过头道:“杜老板,我突然改变注意了,这批货要加价一成!”

  “你怎么能这样?”中年人有些怒了。

  “现在,加价两成!”

  “你……”

  “OK,加价三成,您再加我都不好意思了,呵呵!不过或许别的老板会加四成,杜老板,您认为呢?”左手轻轻抚弄着镜框,好像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情。

  “……好吧!”杜老板狠狠咬牙,事到如今,这批货就算加价五成他也得买,打掉了牙也只能往肚子里吞。出来混,谁都明白此一时彼一时这个道理。

  几个小时后,左手在两名黑衣人的簇拥下坐进了一辆奥迪车里。每个人的手里都提着一个大大的银色密码箱,毋庸置疑,里面放的绝对是大把的Money!

  惬意的*在后座上,左手心情舒坦的让人想一梦三四年。但他不敢怠慢,万一这钱梦里花掉知多少,回去不好交差。

  当年左手在大学是企业管理专业的,可是因为自己的理论太过于划时代,被那位所谓的权威导师批得一文不值,左手一气之下当场揍了那导师一顿,以至于他大一就被开除了。

  在走投无路之际,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管理黑社会很成功,竟然短时间内将当初的黑手堂发扬光大。和血虎一样,左手也没有称王称霸的野心,他只不过是想体现自己的最大价值。就如同写《人性的弱点》那位卡耐基仁兄说的那样:人活着,就是为了自我价值得到体现!

  左手从没后悔跟着常乐,他有一种直觉,乐少爷的目标并不仅仅是统一黑道这么简单。

  

12牛叉到破记录

  “天妒英才啊!”

  少年的声音带着磁性又极度悲怆,很容易让小女生潸然泪下,更让小女生痴迷的是少年的容貌和气度。

  一头散乱的中长黑发随风飘舞,混血儿独有的气息铺天盖地的奔涌而出,俊逸如上帝完美雕刻艺术品的脸庞带着一丝邪气,略显鹰钩的鼻子向着天,那漆黑中带着幽光的双眼肆无忌惮地闪烁着桀骜不驯。

  在他低头的一瞬间,原本应该狂傲不羁的脸上竟流露出一抹忧伤。那身迎风而动的白衣衬托下,一种高贵儒雅又略显忧郁的气息扑面而来。

  毫无疑问,这人就是常乐——本年度网络上人气最火的无名强人,中考只考了一分的家伙,直接破了全国中考历史最低记录,想不出名都难!

  没错,就是一分,不要有任何怀疑!

  众所周知,常乐的学习成绩历来都不怎么样。不是他太笨,而是他根本不想学。其实常乐曾经也是有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心思的,比如说他的语文成绩曾经就很牛X。

  直到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假如……》,叫大家发挥想象力写一篇800字的文章。

  常乐一时灵感如泉涌,倚马千言,提笔就写了一篇《假如我回到三国》,文中内容无非是收小弟抢地盘泡美女,在他眼里三国无非也就是一群黑帮老大抢地盘的故事罢了……结果这篇文章被评为空想主义,而且还很违禁地写了泡妞题材,不符合当代中学生的精神风貌,最重要的是他很淫荡地亵渎了语文老师的梦中情人大小乔,于是这篇作文得到一个鲜红的鸭蛋。

  从这一刻起,常乐对国内的教育制度彻底死心。他总觉得现在国内的教师大部分都喜欢‘毁’人不倦,能将一个个天才全教成庸才,所以常乐决定保持自己的性格。于是他做了一件很有性格的事情,中考时全交白卷!

  唯一的意外又是在作文的时候,题目是《掌声》。常乐一时雅兴大发,双手在地上抹了不少灰尘,然后在雪白的试卷上按下一对掌印,并且留下一行连王羲之都认不出来的草书:将这两个东西合起来,就是掌声!

  常乐一时雅兴大发不要紧,没想到那位阅卷的教师雅兴发得更厉害,竟然给了他一分,从而造就了国内首位只得中考一分的考生……网上已经有牛人放出狠话了,下次中考他们要得个鸭蛋破掉常乐的记录!

  通常情况下,有个性的人下场都不会太好。常乐也不例外,原本以为自己这么有个性的人肯定有慧眼识英才的学校抢着要,没想到足足等了一个暑假,连最三流的高中都没有为他寄来录取通知书。

  从此,常乐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就崩溃了。他忽然觉得,如果抛弃那显赫的身世,他什么都不是。与此同时,他又有了一种扭转乾坤的逆天想法,似乎想要证明什么。

  表情有点小郁闷,常乐叹了一声,站在天台俯瞰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觉得他们是那样的渺小,而自己又是如此的高处不胜寒。更无奈的是,现在他的身边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

  在那古老的同时具有欧洲的典雅和美国南方魅力的萨凡纳市,年仅十八岁便已有着东方维纳斯美名的南宫熏衣正趴在窗前发呆。绿树成荫的广场,清泉流动的公园,五颜六色的老房子和白沙碧浪的海滨,所有的一切看上去都美丽异常,这个到处都充满着奇迹的艺术学院并不能留住南宫熏衣的心,她恨不得早日回到常乐身边。

  但她知道常乐不会让她半途而废,所以她必须在这美国最大课程几乎包括了当今艺术领域的所有专业的高等艺术院校内继续呆下去,直到她光荣结业。

  似乎是为了在美国有个照应,即将十九岁的络风就读于斯坦福大学商学院。与常乐成绩差得一塌糊涂恰恰相反,络风的成绩好得一塌糊涂,这从某种程度上令常家几位长辈感到些许欣慰。

  如同很少有人知道常乐的真正实力一样,大多数人也不了解洛风的全部实力。他的手段直到几年以后才展现出来,一时惊动四方,让地球人都知道了这家伙是常乐的御用大总管。

  很多年以后,江湖上流传这么一句话:“要想打垮常乐,先解决洛风!”

  而二十三岁的石伞依如今可以算是全球人气最高的华人女性之一,二十岁便进入了演艺圈。去年凭借一部描写花木兰传奇的古装剧《巾帼英雄》,拿下了无数大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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