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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听风吟_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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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年春假她在网球场旁边一处好不凄凉的杂木林里上吊死了,尸体直到开学才被发现,整整在风中摇摆了两个星期。如今一到黄昏,再没有人走近那座树林。

20

她看上去不大舒适地坐在杰氏酒吧的桌旁,用吸管在冰块溶化殆尽的姜汁啤酒里来回搅拌。

“以为你不来了。”我坐到她身旁时,她不无释然地说。

“绝不至于说了不算。有事晚了点儿。”

“什么事?”

“鞋,擦皮鞋来着。”

“这双篮球鞋?”她指着我的运动鞋,大为疑惑地问。

“哪里。父亲的鞋。家训:孩子必须擦父亲的皮鞋。”

“为什么?”

“说不清。我想那鞋肯定是一种什么象征。总之父亲每晚分秒不差地八点钟回来,我来擦鞋,然后跑出去喝啤酒,天天如此。”

“良好习惯。”

“是这么认为?”

“嗯。应该感谢你父亲。”

“我是经常感谢,感谢他仅有两只脚。”

她嗤嗤地笑。

“你家一定很气派吧?”

“啊,要是气派加没钱,会乐出眼泪的。”

她继续用吸管头搅拌姜汁啤酒。

“可我家穷酸得多。”

“怎么知道?”

“闻味啊!就像阔佬能闻出阔佬的味道一样,穷人也能闻出穷人的味道。”

我把杰拿来的啤酒倒进杯子。

“父母在哪儿?”

“不想说。”

“为什么?”

“正经人不跟人家讲自家的琐事,对吧?”

“你是正经人?”

她想了十五秒。

“想当正经人,而且相当认真。谁都如此吧?”

对此我决定不予回答。

“不过还是说出为好。”我说。

“为什么?”

“首先,早晚总得向人讲起;其次,我不会再讲给任何人听了。”

她笑着点燃香烟。吐三口烟的时间里,她只是默然注视着拼接桌面的板缝。

“父亲五年前死于脑瘤,很惨,整整折腾了两年。我们因此把钱花个精光,分文不剩,而且整个家也来个空中开花,七零八落。常有的事,是不?”

我点点头。“母亲呢?”

“在某处活着,有贺年卡来。”

“像是不大喜欢她?”

“算是吧。”

“兄弟姐妹?”

“有个双胞胎妹妹,别的没有。”

“住哪儿?”

“三万光年之遥。”说罢,她神经质地笑笑,把姜汁啤酒的酒杯拨到一边。“说家里人坏话,的确不大地道,心里不是滋味啊。”

“不必在意。任何人都肯定有他的心事。”

“你也?”

“嗯。时常狠狠捏住刮脸膏空盒落泪。”

她看上去笑得很开心——像是很多年不曾笑过。

“喂,你干嘛喝什么姜啤?”我问,“总不至于戒酒吧?”

“呃……倒有这个打算,算了。”

“喝什么?”

“冰透的白葡萄酒。”

我叫来杰,点了听啤酒和白葡萄酒。

“我问你,有个双胞胎妹妹,你是怎样感觉的?”

“噢,像有点不可思议。同样的脸,同样的智商,戴同样规格的乳罩……想起来就心烦。”

“常被认错?”

“嗯,八岁以前。八岁那年我只剩下九根手指,就再也没人弄错了。”

说着,她像音乐会上的钢琴家全神贯注的时候一样将双手整齐地在桌上并拢,我拿过她的左手,在低垂的灯光下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是一只像鸡尾酒杯一般的凉冰冰的小手,四根手指令人心情愉快地并列在一起,极为自然,俨然如与生俱来。这种自然程度近乎奇迹,至少比六根手指并列在一起远为得体。

“八岁时小拇指夹进电动清扫机的马达,一下子飞掉了。”

“如今在哪?”

“什么?”

“小拇指呀!”

“忘了。”她笑道,“问这种话的,你是头一个。”

“会意识到没有小拇指?”

“会的,戴手套的时候。”

“此外?”

她摇摇头。

“说完全不会是撒谎。不过,也就是别的女孩意识到自己脖子粗些或小腿汗毛黑些那种程度。”

我点了下头。

“你干什么?”

“上大学,东京的。”

“眼下回来探家?”

“是的。”

“学什么?”

“生物学。喜欢动物。”

“我也喜欢。”

我一口喝干杯里的啤酒,抓了几枚炸薯片。

“跟你说……印度帕戈尔布尔有名的豹子三年吃了三百五十个印度人。”

“真的?”

“人称打豹手的英国人基姆·科尔贝特大校八年时间里杀死了一百二十五只老虎和豹子。还喜欢动物?”

她熄掉烟,喝了口葡萄酒,心悦诚服似的望着我的脸:

“你这人真有点与众不同哩!”

[8]印度东北部比哈尔邦的城市。​​​​​​​​​

21

第三个女朋友死后半个月,我读了米什莱的《女巫》。书写得不错,其中有这样一节:

“洛林地方的优秀法官莱米烧死了八百个女巫,而他对这种‘恐怖政治’,仍引以为自豪。他说:‘由于我的正义播撒太甚,以致日前被捕的十六人不待别人下手,便主动自缢身亡。’”(筱田浩一郎译)

“由于我的正义播撒太甚。”这句话委实妙不可言。

[9]法国历史学家(1798—1874)。著有《法国史》等。​​​​​​​​​

22

电话铃响了。

我正用深红色化妆水敷脸——脸由于整天去游泳池而晒得通红。铃声响过几遍,我只好作罢,将脸上整齐地拼成方格图案的块块棉纱拨掉,从沙发上起身拿过听筒。

“你好,是我。”

“噢。”我应道。

“做什么呢?”

“没做什么。”

我用脖子上缠的毛巾擦了把隐隐作痛的脸。

“昨天真够开心的,好久没这么开心过了。”

“那就好。”

“唔……可喜欢炖牛排?”

“啊。”

“做好了。我一个人要吃一个星期,你不来?”

“不赖啊。”

“OK,一小时后来!要是晚了,我可就一古脑儿倒进垃圾箱。明白?”

“我说……”

“我不乐意等人,完了。”说到这里,没等我开口便挂断了电话。

我重新在沙发上歪倒,一边听收音机里的“TOP40”节目,一边出神地望着天花板。十分钟后,我冲了热水淋浴,用热水仔细刮过胡子,穿上刚从洗衣店取回的衬衫和短裤。一个心旷神怡的傍晚。我沿着海滨大道,眼望夕阳驱车赶路。进入国道前,我买了两瓶葡萄酒和一条烟。

她收拾好餐桌,摆上雪白的碟碗,我用水果刀启开葡萄酒的软木塞,放在中间。炖牛排的腾腾热气使得房间异常闷热。

“没想到这么热,地狱一样。”

“地狱更热。”

“像你见过似的。”

“听人说的。由于太热了,等热得快要发狂时,便被送到稍微凉快点的地方,过一会儿再送回原处。”

“简直是桑拿浴。”

“差不多,里边也有些家伙发狂后再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

“那怎么办?”

“被带到天国去,在那里往墙上刷漆。就是说,天国的墙壁必须时刻保持一色洁白,有一点点污痕都不行,因为影响外观。这样一来,那些从早到晚刷墙不止的家伙,几乎全都得气管炎。”

她再没询问什么。我把掉在瓶内的软木屑小心翼翼地取出,斟满两只杯子。

“冰凉的葡萄酒温暖的心。”干杯时她说道。

“什么啊,这是?”

“电视广告呀。冰凉的葡萄酒温暖的心。没看过?”

“没有。”

“不看电视?”

“偶尔。以前常看。最中意的是《灵犬莱西》,当然是第一代的。”

“到底喜欢动物?”

“嗯。”

“我是有时间就看,一看就一天,什么都看。昨天看生物学家和化学家的讨论会来着。你也看了?”

“没有。”

她喝了口葡萄酒,突然想起似的轻轻摇头道:

“巴斯德具有科学直感力。”

“科学直感力?”

“……就是说,一般科学家是这样思考的:A等于B,B等于C,因此A等于C,证明完毕。是吧?”

我点头称是。

“但巴斯德不同。他脑袋里装的只有A等于C,无需任何证明。然而理论的正确已经被历史所证明,他一生中有数不清的宝贵发现。”

“种痘。”

她把葡萄酒杯放在桌上,满脸惊诧地看着我说:

“瞧你,种痘不是詹纳吗?你这水平居然也上了大学。”

“……狂犬病抗体,还有减温杀菌,是吧?”

“对。”她得意但不露齿地一笑,喝干杯里的葡萄酒,重新斟上。“电视讨论会上将这种能力称为科学直感力。你可有?”

“几乎没有。”

“有好,你觉得?”

“或许有所用处。和女孩睡觉时很可能用得上。”

她笑着走去厨房,拿来炖锅、色拉盘和面包卷。大敞四开的窗口有些许凉风吹来。

我们用她的唱机听着音乐,不慌不忙地吃着。这时间里她大多问的是我上的大学和东京生活。也没什么趣闻,不外乎用猫做实验(我撒谎说:当然不杀的,主要是进行心理方面的实验。而实际上两个月里我杀死了大小三十六只猫)、游行示威、罢课之类。我还向她出示了被机动队员打断门牙的遗痕。

“想复仇?”

“不至于。”我说。

“那为什么?我要是你,不找到那个警察,用铁锤敲掉他好几颗门牙才怪。”

“我是我,况且一切都已过去。再说机动队员全长得一副模样,根本辨认不出。”

“那,岂非毫无意义了?”

“意义?”

“牙齿都被敲掉的意义啊!”

“没有。”我说。

她失望地哼一声,吃了一口炖牛排。

我们喝罢饭后咖啡,并排站在狭窄的厨房里洗完餐具,折回桌旁点燃香烟,开始听摩登爵士四重奏的唱片。

她穿一件可以清楚地看见乳头形状的薄薄的衬衣,腰间穿一条宽松的布短裤,两人的脚又在桌下不知相碰了多少次——每当这时我便觉得有点脸红。

“好吃?”

“好得很。”

她略微咬了下嘴唇:

“为什么我问一句你说一句?”

“这——我的坏毛病。关键的话总是记不起来。”

“可以忠告你一句么?”

“请。”

“不改要吃亏的!”

“可能。和破车一个样,刚修了这里,那里又出问题。”

她笑了笑,把唱片换成马文·盖伊。时针已近八点。

“今天不用擦皮鞋了?”

“半夜再擦,像刷牙一样。”

她将两只细嫩的胳膊支在桌面上,很是惬意地手托下巴盯住我的眼睛说话。这使我感到十分慌乱。我时而点燃香烟,时而装出张望窗外的样子移开眼睛,但每次她都更加好笑似的盯住不放。

“嗳,信也未尝不可。”

“信什么?”

“上次你对我什么也没做的事呀。”

“何以那么认为?”

“想听?”

“不。”我说。

“知道你这么说。”她扑哧一笑,给我的杯子里斟上葡萄酒,而后眼望窗外,仿佛在思考什么。

“我时常想:假如活着不给任何人添麻烦该有多好!你说能做到吗?”她问。

“怎么说呢……”

“咦,我莫不是在给你添麻烦吧?”

“无所谓。”

“现在无所谓?”

“现在。”

她隔着桌子悄然伸过手,同我的手合在一起,许久才收回。

“明天开始旅行。”

“去哪里?”

“还没定。准备找个又幽静又凉爽的地方。一周左右。”

我点点头。

“回来就给你打电话。”

归途车中,我蓦地想起最初幽会的那个女孩,已是七年前的往事了。

整个幽会的时间里,她始终一个劲地问我是否觉得没意思。我们看了普莱斯利主演的电影。主题歌是这样的:

我和她吵了一架,

所以写封信给她。

我错了,原谅我吧。

可是信原样返回:

“姓名不详地址差”。

时光流得着实太快。

[10]法国化学家、微生物学家(1822—1895)。​​​​​​​​​[11]美国黑人歌手、作曲家(1940—1984)。​​​​​​​​​[12]美国摇滚乐歌手(1935—1977)。​​​​​​​​​

23

第三个同我睡觉的女孩,称我的阴茎为“你存在的理由”。

以前,我曾想以人存在的理由为主题写一部短篇小说。小说终归没有完成,而我在那段时间里由于连续不断地就人存在的理由进行思考,结果染上了一种怪癖:凡事非换算成数值不可。我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下整整生活了八个月之久。乘电车时先数乘客的人数,数楼梯的级数,一有时间就测量脉搏跳动的次数。据当时的记录,一九六九年八月十五日至翌年四月三日之间,我听课三百五十八次,性交五十四次,吸烟六千九百二十一支。

那些日子里,我当真以为这种将一切换算成数值的做法也许能向别人传达什么,并且深信只要有什么东西向别人传达,我便可以确确实实地存在。然而无须说,任何人都不会对我吸烟的支数、所上楼梯的级数以及阴茎的尺寸怀有半点兴致。我感到自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只落得顾影自怜。

因此,当我得知她的噩耗时,正在吸第六千九百二十二支烟。

24

这天夜里,鼠一滴啤酒未沾。这绝非好的征兆。他因而一口气喝了五杯冰镇占边威士忌。

我们在酒吧的幽暗角落里玩弹子球来消磨时间。这玩艺儿实在毫无价值可言:花几枚零币,换取它提供僵死的时间。然而鼠对什么都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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