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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都以为我还爱他_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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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问到明天下午茶。

也不知道从哪遗传来的老婆婆嘴,什么鸡零狗碎的事都能念叨个没完。

所以云集根本不敢让他知道自己进医院了。

尤其再知道和丛烈有关系,云舒能放火烧了医院。

结果云舒下一句就提到丛烈了,“那位现象级巨星呢?你们什么时候快进到一刀两断?”

说曹操,曹操到。

云舒那边话音刚落,戴着帽子口罩的丛烈本尊推门进来了。

“行了,找你同学玩儿去吧,路上注意安全。”云集叮嘱了一句。

“嗯,哥记得吃饭。”云舒说完,电话还是通话状态。

云集把电话挂断,抬头看在一边收拾东西的丛烈,“你在这儿干嘛呢?”

“什么叫我在这儿干嘛?”丛烈眼下有些黑眼圈,挑眉反问他。

“你今天没通告吗?”云集缓缓滑动着云舒发来的报告单,仔细确认每一项检查的结果。

“没有。”丛烈看了他一眼,“穿上衣服起来。”

云集对他这个态度不陌生,但也不在意,从床头找个人卡准备去办出院。

丛烈把几张单子扔在他床上,“拿上东西快走。”

云集把单子拿起来看了看,是出院的结账单,发/票都已经开好了。

“药我拿过了,赶紧走,”丛烈正给几个塑料袋扎口,“别磨蹭了。”

“你先走,我不着急。”云集有点莫名其妙。

丛烈这个火烧眉毛的样子他能理解,因为无论他在哪停留时间长了都很快被人认出来,总少不了签名拍照地耽搁一阵。

虽然脾气不好,但是丛烈对大部分粉丝可以说是有求必应。

除了云集这根粉丝。

“你不着急?那等会儿我怎么去你家?”丛烈停下手里的动作,皱着眉看他。

“谁说你要去我家了?”云集更摸不着头脑。

丛烈愣了几秒,眯了眯眼,“难道云舒和你住一起吗?”

云集有点明白了。

丛烈应该是听见医生的话,怕自己在家里臭了都没人知道,耽误了他宝贵的行程。

“嗯。”云集含糊地应了一句。

“那我现在跟云舒打电话确认一下?”丛烈罕见的刨根问底。

“他在外面玩儿,不一定能接到电话。”云集把手上贴着输液伤口的胶布撕下来,扔了。

似乎也不怕耽误时间了,丛烈把手上的药往桌子上一墩,“和我住一起耽误你在外面鬼混了吗?”

“我鬼混什么了?”云集忍不住反问他。

丛烈的声音拔高了一度,“早上八点见面的时候你身上就带着酒味儿,都喝成心脏早搏了你还没鬼混?那你解释解释,什么叫鬼混?怎么样才算是鬼混?”

云集很少能听见丛烈跟他说这么大一长串话,即使是骂他的话。

“你管我干什么去了,没耽误你的事儿不就行了?”他懒得跟他解释。

因为他并不期待丛烈宽宥他什么。

看着他换上长裤和衬衫,丛烈原地踱了个来回,“你知道早搏可能会有很严重的后果吗?”

昨天晚上在网上搜“室性早搏”,越搜丛烈越睡不着觉。

“心衰、猝死”这种字眼让他整宿瞪着天花板,到凌晨五点还没有一丝睡意。

“严重后果?我后面会注意的。”这都是云集的私事,他不觉得自己需要跟丛烈讨论。

他翻了一下手机里的工作安排,“下下周开始会有电视剧主题曲宣传和两支奢侈品广告短片录制,那时候我肯定没问题了。”

丛烈是他目前手上最大最主要的资源,既然暂时不能解约,就肯定要最大程度地榨取利益。

他翻了一下投资商列表,“然后我准备帮你接一个新的香水……”

“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人吗?”丛烈声音里的愤怒消退成了冷淡。

云集不知道他在抽什么疯,但还是配合着问:“什么人?”

看着他那个敷衍的样子,丛烈半天没说话,把帽檐拉低了,“算了。”

这一部分云集很熟。

人家都说算了,他就很识趣地没吭声。

毕竟只是住院一晚上,他的东西只要丛烈一只手就都拿好了。

他披着丛烈的外套走在后面。

“哥哥。”路上不知道从哪冒出来一个五六岁的小鬼头。

他张着手拦住走在后面的云集,“哥哥,你能帮我一个忙吗?”

云集低头看着他,“什么忙?”

穿着病号服的小朋友扭扭捏捏的,“你能不能帮我问前面的丛烈哥哥要一个签名?”

云集有点好笑,“你为什么不自己要?”

“因为我害怕他。”小朋友压着嗓子,好像不想让丛烈听见。

“你认识他吗?”云集都怀疑这么大点的一个小孩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签名。

小朋友猛点头,“我爸爸妈妈和我哥哥都可喜欢他了,我们家有好多他的海报,我一抬头就认出他了。”

云集其实不太擅长和小孩打交道,但也不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喊住丛烈。

他怀疑很多人虽然都已经认出来了,但是又被丛烈身上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场吓退了。

果然,云集随便扫了一眼,就看见旁边一个女高中生正在盯着丛烈看。

她背的痛包上别满了丛烈的吧唧,live的、Q版的。

云集有点不确定要怎么回应这个眼巴巴的小朋友。

如果真让丛烈给他签了,那旁边的其他人也一定会伺机而动。

他们就真走不了了。

他还在原地犹豫,丛烈拿着一个从贩售机里买的盒装牛奶回来了。

“赶紧回自己病房,乖。”丛烈像拍小狗一样拍了拍小朋友的头,把牛奶塞给他。

小朋友看见了牛奶正面字迹未干的签名,眼睛亮晶晶的,“我爸爸说,等我病好了,就带妈妈哥哥和我去看你的演唱会。”

“那你可要快点好起来。”丛烈弯下腰,仍然比他高一大截。

“嗯!!谢谢丛烈大哥哥!”

“……”

不到十秒钟,云集就被人群从丛烈身边挤开了。

他稍微整理了一下衣服,一身轻松地朝着门口走。

他知道只要还有一个名没签完,丛烈都不会走。

音乐是第一位的,歌迷是第二位的。

等全世界的歌迷排完了,才轮得到他云集。

很好,如果丛烈现在还有什么让他心平气和地欣赏,就是事业心。

毕竟上辈子这可是他用来搪塞云集最主要的借口。

云集走到医院的上车点,刚准备拉开出租车的车门,手就被从后面大力拽住了。

他从没见过丛烈这么气喘吁吁的样子。

“我让你自己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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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云集稍微反应了一下,“哦,你的外套,不好意思。”

他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伸手拿给丛烈。

丛烈板着脸把他连衣服带人塞进了出租车,自己上了副驾驶,“京华别苑。”

那是他住的别墅区。

一路上云集都没吭声。

丛烈也盯着窗外。

只有司机师傅时不时从后视镜里看他俩。

“到了,三十整。”司机有点尴尬地把二维码拿出来,不知道给谁扫。

丛烈利落把码扫完自顾自下了车,碰上了车门。

“去悦府。”云集往后座上一靠,捂着嘴掩住一声轻咳。

“好嘞。”师傅赶紧答应一声,一脚油门就飞出去了。

丛烈下了车,不光是司机,云集也轻松一点。

那么一尊大佛在这么个小空间里,他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他。

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丛烈更多的是一段失败的经历。

感情的事现在他不明说,但丛烈一辈子都没跟他积极主动过,慢慢应该就会洗脱成单纯的合作关系。

云集不太习惯处理变质的感情。

因为其实除了丛烈,他也没有那么深地爱过什么人。

这样就会让工作之外的相处变得鸡肋。

只要看到丛烈,他就会不自然地想起自己曾经爱得多窘迫。

好在丛烈走了。

刚刚松了口气,云集的电话响了。

他一按下接听键,丛烈气急败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又跑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下车?”

“我为什么要下车?”云集被他问得也有点火气,“那不是你家吗?”

“我下车拿东西,等会儿一起跟你去你家啊!你怎么就直接让车走了呢?”丛烈在电话那边嚷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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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说一次,我从来没说过让你来我家。”云集淡淡地回答。

“医生说了不是有昏厥危险不让独居吗?你都听哪儿去了!”丛烈的嗓门越来越高。

云集自己有数,直白说了:“你不用管了。”

“怎么就我不用管了?你有什么事儿非得急着自己回家?”丛烈声音稍微低了一些,“你让师傅把车开回来,我拿上东西就走。”

“不用,你忙吧,我自己回去就行了。”云集拒绝得很坚定。

丛烈直接把电话挂了。

他在下车的地方站了一会儿,一脚把院子的铁栅栏门踹开了。

院子里新开了很多粉红色的郁金香,还是前段时间云集一颗一颗放下去的。

“之前也不知道是谁,死乞白赖地非要来我家住?”丛烈踢了一脚最靠外面的郁金香。

那朵柔弱的小花立刻就倒下了,粉嫩的花瓣散了一地。

“花和人一样娇气。”他又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客厅里放着一台水晶三角,也是云集非要放进来的。

其实丛烈很少会用到钢琴作曲。

他一般习惯用MIDI键盘,方便一边写一边改。

三角又大又笨,放在哪都是吃灰碍事。

而且透明的钢琴擦得太干净就不太显眼,刚搬来那两天丛烈撞上过三次。

当时云集还特地跟他说,这是全水晶打造的,世界上独一无二专属于他的斯坦威。

但钢琴对丛烈来说只不过是一张笨重的键盘罢了。

提琴、吉他、键盘,这些乐器的好坏对他的创作影响并不大。

就算是给他几个杯子一壶水,他一样可以作曲。

不过最让丛烈反感的还是云集那副散财童子的样子。

就好像钱是大风刮来的,完全不知道心疼。

他知道富二代就是这样。

就像他自己那个富二代的爹。

丛烈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家里再困难也舍不得卖那一对钻石耳环,说是他爸追求她的时候送的礼物里面最不值钱的。

别的都变卖了,但耳环她想留着当个纪念。

后来母亲病危,高中生丛烈偷偷把那对耳环卖了,换了二十三天的ICU。

而那个曾说会爱母亲一辈子的男人,甚至没来葬礼送一束花。

丛烈不信一个富二代的“天长地久”。

因为那就像母亲曾经想带着入土的钻石耳环,昂贵闪亮,又最终化为乌有。

自从那台钢琴送来,除了家政隔天就要擦一遍,根本没人碰。

云集来他家的时候,经常跟他说“弹首曲子听听”。

那个轻浮的样子,就好像把他当成酒吧里按键盘的乐师。

“你弹个《致爱丽丝》吧,那个你肯定会。”云集双颊浮着淡淡的酡红,蹭在他手边。

丛烈微微皱眉,“你又喝酒了?”

云集用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就一点点。我想买个大床行吗?我觉得现在这个床不够用。”

“它咯吱咯吱响得你不难受吗?做到中间我总怕它突然塌了。”他小声抱怨,“才买了多长时间,质量一点儿都不好。”

“你先把这个钢琴搬走,别的事情等你酒醒了再说。”丛烈随便敷衍了他一句。

“说什么?”云集狐疑地看他,“不行,这个恋爱我一定要谈,我一定要你跟我结婚,等你愿意的时候麻烦你告诉我一声。”

他的声音带着几分醉意,尾音不自主地上扬。

“没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就算是你也一样。”他凑过来,若有若无的酒气缠着牛乳的甜香,丝丝缕缕地绕过来。

丛烈有点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应付的了。

但是他肯定没有给他弹琴。

因为他连一根手指头都没碰过那架琴。

看着安静到透明的三角,丛烈的怒意慢慢消退了。

他莫名觉得自己很熟悉它的触感。

好像他不用坐在那张水晶琴凳上,手指就已经替他想起了那些冰凉和光滑。

手指记得烤着黑白漆的琴键被自己按下又快速地弹起,推压着已经开始酸痛的指尖。

像是一场明明难以为继却依旧不肯停息的孤独缠绵。

那是《致爱丽丝》。

反反复复,直到琴键在摩擦中变得温热。

丛烈忍不住地皱眉。

他确定自己没有碰过这台钢琴。

但是《致爱丽丝》的每一个音节都饱满清晰,在哀伤的空隙间欢快地追逐。

丛烈迟疑着揭开琴盖。

“咚——”

清脆的琴音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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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哈哈哈你把他直接扔他家门口了?绝了你,我估计这世界上都找不出第二个舍得把丛烈扔大街上的牛人了。”傅晴端着一杯利口酒,不住地笑。

“也不是扔,就是他到家了下车了,我接着打车回我家。”云集从杯子里抿了一口枸杞茶,眯着眼睛看着舞台中央正在演奏的民谣乐队。

“那也是啊,他明摆着是要拉着你回他家啊。说真的云集,你俩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傅晴歪着头看他。

“能是什么情况,我单方面的纠缠无疾而终了呗。”云集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指指台上,“听听那个主唱。”

他熬了两个通宵才翻到这间live house,是认真来听歌的。

傅晴耐着性子等这首歌结束,用手指点了点桌子,“能不能别跟我打哑谜了?到底喊我来干嘛?”

“这个主唱怎么样?”云集朝着台上扬了扬下巴。

“还行吧,音色挺好,音准也很OK。就是岁数有点大,看着能有小三十了?”傅晴这才仔细打量了一下拿着麦克风的男人。

半旧的套头衫和水洗牛仔裤,粗框玳瑁眼镜,稍微有点胡子拉碴的,挺有流浪诗人那味儿。

“你觉得他能火吗?”云集转着食指上的六字箴言戒指,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是吧?你跑这犄角旮旯来掘金呢?你也太……”傅晴想说,但还是把那句“心酸”憋了回去。

过去云集一呼百应的时候,都是作为出品人直接到经纪公司掐尖儿。

每天都跟皇帝选妃一样,各大公司都像是迫不及待被临幸的三宫六院。

一说“云大公子”来了,就跟真金白银已经蓄势待发堆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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