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廷鉴从自己的马背上取下一口长一米的小箱子和一个书箱,小长方形箱子里面就是撤卸为四节的陌刀,每一节都有丝口,可以十分方便地组装为一把长陌刀,哥特板甲也放在这口箱子里面。
这两口箱子还是李默在路过保定府的时候买的,杨廷鉴毕竟是读书人,天天拿着一把陌刀在手中也不是一个事儿,读书人还是腰跨宝剑,背着书箱的好。
杨廷鉴跨步进入这座带着西域边关风情的“龙门客栈”,客栈的整体风格也是模拟塞北边境风格建造的,就连里面的装饰,也是以土黄色为主体。
“客官,欢迎光临,不知道客官是打尖吃饭还是住店呢?”
一名矮小的店小二唱着诺,就上来招呼杨廷鉴,这名店小二别的地方到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是他的腰带上插着一把大号的剔骨刀,这让杨廷鉴忍不住多打量了他几眼,而在客栈大厅里面吃饭的人,也多是武夫打扮,身上也携带着各种兵刃,杨廷鉴心中暗想:
“这到底是江湖人士呆的地方,不是带刀就是带枪。”
自从杨廷鉴进入客栈以来,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要知道这“龙门客栈”就是为他们这些江湖人士准备的,从来没有一个读书人到这客栈里面来过,不管是那些读书人是不肖或者是不敢,反正杨廷鉴是第一个着士子长衫的读书人第一次出现在“龙门客栈”里面,所以整个客栈内顿时一片寂静,落针可闻。
“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镶玉在柜台里“噼里啪啦”地打算盘,客栈内本来喧嚣的声音突然停止,这让金镶玉连忙抬头查看到底出了什么状况。
金镶玉这一看不要紧,差点就被杨廷鉴的玉树临风给吸走了魂魄。只见自己的客栈内一名翩翩佳公子,黑亮垂直的发丝,斜飞的英挺剑眉,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脸庞,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王者气势。
杨廷鉴毕竟是上个战场,杀过流贼的,读书人独有的温文尔雅,再配上果敢的杀伐之气,当然就有了吸引女人的那份英雄气概了,这是发自骨子里面的气质,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哟……这位公子,小女子是这间客栈的老板娘,招待不周,还请多多包涵,公子是来赶考的举子吧?”
金镶玉如蜻蜓点水一般,就如风一样地快速飘到了杨廷鉴的面前,柔情万千地招呼着杨廷鉴,她的一双妙目不停地在杨廷鉴的身上扫来扫去,忒是肆无忌惮。
客栈内投来的各种目光,金镶玉也是毫不在意,金镶玉含笑着用夺人心魄的目光一扫客栈,顿时让那些看稀奇的客人全部都乖乖地低头吃饭,金镶玉的这一眼,那十分明白地告诉了那些江湖人士:
“姐儿就是爱俏,姐儿就是春心萌动了,难道有那个不开眼的狗东西敢来坏老娘的好事。”
金镶玉也是苦命之人,她本是西北边塞马贼首领的独女,自幼跟随父亲学习武功,左手善使柳叶飞刀,右手使柳叶刀,所以他父亲就经常带金镶玉出关走私,在道上也赫赫有名,“金镶玉”也是她的江湖名字,没有人知道她的真名。
前几年金镶玉的父亲死于马贼之间的黑吃黑,举目无亲的金镶玉就带着父亲留下的积蓄和几个忠仆到了京城,开了这家具有西北风情的“龙门客栈”。
金镶玉虽然是马贼之女,却偏偏喜欢读书人,可那个读书人敢取马贼首领之女,那不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吗?结果金镶玉的婚事就这样耽误了下来,今天金镶玉已经是二十有二了,这在大明是属于“齐天大剩”的范畴。
金镶玉身穿紫色的真丝素纹裙,上面全是小小褔团图案。外套绯红色流萦醉花纱衣,透明的纱衣上织就出牡丹暗纹,梳得光滑平整的高髻正中插着一支红玉金菱花。前额处环过一缕乌发代替了华胜,上面粘着颗颗珍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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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姐儿爱俏
金镶玉白皙细腻的脸庞画了艳丽的粉霞妆,显得双眼更勾人心魄,黛眉翘鼻,贝齿朱唇,似笑非笑的轻摇着纱扇,果真是风情万种态,千娇百媚生。
杨廷鉴看着眼前风情万种的金镶玉,那心中还真是莫名的悸动了一下,那呼之欲出的双峰,那性%感丰满的翘臀,那一把可握的小蛮腰,要是在现代社会,那就是超级美女的节奏啊!追求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那些所谓的影视明星,在金镶玉面前都会黯然失色,黯淡无光。
“小生乃浙江嘉兴府新科解元杨廷鉴,正是赶考而来,今欲在贵店叨唠一阵,还请老板娘周全一二。”
金镶玉一听杨廷鉴文质彬彬的回话,当时就惊呆了,这阳光帅气的书生还是赶考的解元,而且是江南的解元,金镶玉立即在心里祈祷:
“观世音菩萨,如来佛祖,这就是我要找的郎君啊!你就成全小女子这一回,小女子给你重塑金身。”
杨廷鉴见金镶玉在发呆,连忙继续继续轻声问道:
“老板娘,难道贵店客满,如此我便在寻一家好了。”
杨廷鉴说完转身就准备离去,金镶玉一见,哪能让自己送上门的金龟婿给溜掉啊!连忙伸手拉住杨廷鉴的胳膊,杨廷鉴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对于现代人来说,这实在是太正常了。而客栈里那些看客全都瞪大了眼睛,何曾几时见过道上赫赫有名的金镶玉老板娘如此动情和花痴了。
“公……子……”金镶玉的话嗲得出水来。
“奴家这里可有全京城最好最安静的客房,绝对可以安静地读书。”
“哦!你这里还有如此好的地方。”
“当然,就是客栈后面的折桂园。”
金镶玉拉着杨廷鉴的衣袖还是不放,生怕杨廷鉴跑了一般,而杨廷鉴本来就是一现代人,也没有古代那种“男女授受不亲”的思想,至于拉下衣袖这个动作,对于杨廷鉴来说真不是什么事儿。
那知杨廷鉴这无意识的行为,让本来就怀着试探心态的金镶玉心中大喜,“这不抗拒,就是机会啊!”
“折桂一枝先许我,穿杨三叶尽惊人……蟾宫折桂,寓意到也吉祥,那就叨唠老板娘了,不知房钱几何。”
这是杨廷鉴的一个小习惯,现代人老是爱宰客,还是先说好房价在入住的好。金镶玉怎么可能收杨廷鉴的钱,杨廷鉴能住进她的闺房,就是她梦寐以求的事情,这折桂园就是金镶玉的闺房。
如果金镶玉不收钱,反而会让杨廷鉴怀疑,在江湖上混了多年的金镶玉从杨廷鉴的衣着和举止神态,就立即判断出杨廷鉴并不是出生寒门的士子。
“每天一钱银子,如果公子觉得太贵,还可以商量。”
此时大明一两银子价值在六百多元,一钱银子也就六十多快,古代的房子可不是现在的天价房子,房租当然也就便宜很多。
“老板娘,这是二十两银子,你且收下,每天好酒好菜尽管上就是了,不够再知会一声。”
杨廷鉴伸手就打开书箱下面的格子,随手拿出两个十两的银元宝递给金镶玉。书箱的格子里面不是黄金就是银子,金镶玉随眼一扫,就大概估计出这书箱内的金银大约价值一千多两银子,一个参考的举子,出门就能带这么多现银,那么他的家里一定是非富则贵,这让金镶玉是更加对杨廷鉴欲罢不能忘了。
“公……子……跟奴家来……”金镶玉翘着兰花指,扭着性*感的翘臀,拉着杨廷鉴就往客栈里面走。
金镶玉前脚一走,那些在客栈里面的江湖人士可就说开了,有的人甚至还模仿金镶玉那发嗲的声音,翘着三不像的兰花指,扭着男人特有的大屁股,有模有样地说起来:
“公……子……随奴家来吧!……哈哈……”
“这书生细皮嫩肉地进去,怕是要皮包骨头出来……嘿嘿……”
店小二刁不遇,本是一个鞑坦人,在儿时被金镶玉父亲收留,金镶玉对他也是极为照顾的,所以刁不遇对金镶玉那是极为敬重和忠心。
客栈大厅内的哄堂大笑,当然让刁不遇十分的不爽,自己主人喜欢什么人,管你们这些卑贱的江湖人士做什么。刁不遇二话不说,走到笑得最为放肆的一桌,抓起桌上的一只猪蹄,再随手往空中轻轻一抛,只见刁不遇闪电般拔出了腰带上的剔骨刀,对着空中自由下落的猪蹄连续不断地削去:
“嘻唰唰……嘻唰唰……”
空中肉丝纷飞,一片刀光剑影,刹那之间一根完整的猪脚骨头“铛”的一声掉落在盘子里,这根掉落下的猪蹄,此时已经是白森森的一根猪脚骨头,上面连一点点的肉都没有了。
就这么一抛一落之间,也就短短两三秒的时间,刁不遇手中的剔骨刀就把猪蹄完整地剔去了所有的肉,恐怖之极的“剔骨刀法”,这下整个客栈的江湖人士全部哑火了,全部都继续低头吃饭,江湖有江湖的规则,没有那本事,就别充什么大爷,装*逼要有装*逼的本钱,否则后果你懂的。
后院,散发着阵阵清香,庭院里装修得富丽堂皇,园林的西部主要是假山,假山重峦叠嶂,设计的十分逼真,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在真山里游览,栩栩如生。园林的北部有个小树林,里面种有竹子、杏树、桃树、铁杉等等,小树林丛中还建有一座精致的亭子,在此静心读书是最好不过的了。
“六朝寒烟付霜尽,画廊金粉半零星。燕子回时无人应,池馆苍苔一片青。”
如此园林在这北京城中,也算是极为难得之处了,杨廷鉴随口就吟了一首诗。此时的杨廷鉴已经完全融合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和学识,这诗词歌赋,那是张口就来,这让杨廷鉴喜不自胜啊!
“公……子,你这首诗端是优美,让人身临其境,不知道公子可否赐下墨宝。”
金镶玉的话嗲得让人酥到了骨子里,杨廷鉴在后世见多了这种故意发嗲卖萌的女孩,何况金镶玉的确也是一极品御姐型美女。只是不知道金镶玉的下面也是不是镶金嵌玉,反正现代很多女子都是这样干的,杨廷鉴小小邪恶地如此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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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捷报
“敢不从命,今日先休息一晚,明日即刻奉上。”
表面上,杨廷鉴依然是文质彬彬的翩翩佳公子,那是因为他继承了这躯体的本能意识,然则他的内心依然有一颗现代**&丝男闷¥骚的心。
“那奴家这就带公子上折桂楼……你们快把公子的东西抬进去。”
金镶玉一步一回头,带着杨廷鉴到了自己的闺房,这房间布置清雅古典,很是让杨廷鉴满意。房间内的书桌,书柜也是一应俱全,只是这房间内明显有一股女子淡淡的芳香,杨廷鉴以为是金镶玉身上发出的,也没有去继续留意。
“很不错的地方,感谢老板娘的盛情。”
“公子,奴家叫金镶玉,小名婉儿,请公子叫奴家的小名好了。”
金镶玉说完,也觉得脸儿发烫,自己的小名婉儿,可是秘密,除了父亲,自己也就只告诉了杨廷鉴一个陌生的男子而已。金镶玉忍不住暗想:“看来自己是真的找到了今生的意中人,不然不会无意识地说出自己的芳名。”
“婉儿,好名字……风吹花露清旭时,绮窗高挂红绡帷。香囊盛烟绣结络,翠羽拂案青琉璃。”
“公子……这首诗好美,是送给奴家的吗?”
“也算是吧!这首诗是说唐上官婉儿的,正好婉儿与她同名,而你有不亚于上官婉儿之绝色容颜。”
这一声婉儿叫得金镶玉魂都飞了,差点站立不稳,金镶玉好歹也是混迹江湖多年的人物,连忙暗自稳住心神,然后为了避免自己的失态,从而在自己的意中人前丢了颜面,所以匆匆地告别而去:
“谢谢公子夸奖,奴家这就为公子去准备酒菜。”
……
紫禁城养心殿内,崇祯放下已经书写得发麻的手臂,站起身在殿内踱步,杨鹤的招抚已经失败,所有流贼降而复叛,在山西和陕西两省之内攻城略地。
“杨鹤能力是有的,这次回来到底是给什么处分好呢?王承恩你说说看。”
“老奴不敢妄议军国大事,还是陛下拿主意吧!”
崇祯“呵呵”一笑,继续说道:
“叫你说就说,朕恕你无罪。”
“那老奴领旨,我看这杨鹤还是有能力的,政绩也不错,虽然他的招抚策略没有能奏效,主要是咱们手中无银子和钱粮安置那些流民,这才让那些流民降而复叛,所以我认为把杨鹤贬滴出京就可以了。”
崇祯听完王承恩的话,不置可否,而是边走边揉自己的手腕,这每天上千份奏章,崇祯都是亲历亲为,自从登基以为,崇祯就没有休息过一天,可以说崇祯为了治理好这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是殚精竭虑,旰食宵衣。
才刚刚二十一岁的崇祯,已经有了鱼尾纹,两鬓也添了几丝白发,可大明却是天灾不断,鞑虏频频扣关劫掠,西北数省流贼遍地,此时的大明已经完全陷入了内忧外患的绝境。
最主要的是崇祯手中没有钱,大明岁入四百万两,而光是辽东一处每年所花费的军饷就高达七百万两,辽东军镇已经成为大明身上最大的吸血虫,吸干了大明最后一丝力量。
手中无钱无粮的崇祯,又能怎么办,灾不能赈,军不能抚,只能眼睁睁看着流贼和鞑虏在大明境内肆虐。
明人张岱在《石匮书》曰:古来亡国之君不一,有以酒亡者、以色亡者、以暴虐亡者、以奢侈亡者、以穷兵黩武亡者。嗟我先帝,焦心求治,旰食宵衣;恭俭辛勤,万几无旷!即古之中兴令主,无以过之!乃竟以萑苻剧贼,遂至殒身!凡我士民,思及甲申三月之事,未有不痛心呕血,思与我先帝同日死之之为愈也
后人分析崇祯为什么亡国,理由很多,有说崇祯刚愎自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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