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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锦绣_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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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喝到快肝硬化了,就等你们两个兔崽子!”

刘易斯笑答:“让长辈们久等,真是我们的错处。”说着,就自罚了三杯。

大家看着刘易斯斯斯文文的,但喝下三杯白酒,脸都不带变色的,就觉好玩,笑着鼓掌,说:“小易真爽快!”

说着,七个叔叔又看着刘修斯,想看看刘修斯会是什么反应。

刘修斯也是淡淡一笑,却没有拿起酒杯,背着手,似个教书先生一样,说话也是字正腔圆的:“被公务耽搁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这些叔伯们听着便咂嘴说:“是啊……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就这样放过了刘修斯了。

大半有财有势的中年男子,都喜欢灌别人的酒——啊,自然,一些没财没势的中年男人也喜欢灌别人的酒,这仿佛是一种了不得的乐趣。

但更多,是一种权力的宣示。

“我让你喝,你他妈就得给我喝。”

——大概有这么一层含义在。

中年男人是最容易感到脆弱和危机的一群人,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就靠权力的宣示来维持内心的安定。

比如他们的五叔。

五叔端着酒杯,说:“小易啊,听说你的生意做得不错啊,在巴黎开店啦!恭喜恭喜,这杯五叔敬你的!”

刘易斯笑着喝了一杯:“谢谢五叔。”

三叔也站起来了:“那我也敬你……”

刘易斯眉头一皱,意识到自己再喝下去,恐怕人人都要来灌他一壶了,那他可受不了。故他立即放下了刚刚才空掉的酒杯,婉拒说:“长辈敬酒,我怎么敢当了。”

三叔却笑道:“怎么,五叔敬的你喝,三叔敬的不喝?”

刘易斯但笑道:“不是,只是中午过来,都没吃饭,胃疼。”

说着,他还捂了捂自己的腹部,翠眉轻蹙,因天生肤白清瘦,看起来还真有几分病态。

修斯在旁边看着,便夹了一块肉,放到刘易斯的碗上,说道:“那你就多吃东西,不要再喝酒了。”

这话说得声音不大,却足够响亮。

但只要修斯说了这么一句话,整个席面上就不会再有人叫刘易斯饮酒。

那几个中年男人便逮住席上的女孩子灌。

那几个女孩子都是专业陪酒的,脸上带着笑,也很配合地参加到这些无聊的饮酒社交之中。

刘易斯看着这个场面,并不乐见,但长辈的言行,他也没有置喙的余地,吃了半晌,便借口胃痛不适而离席了。

五叔看着里意思走了,说话更不在意,只说:“这个小易啊,腼腆得跟个姑娘似的,怪不得都说他是基佬。”

修斯也放下筷子,说道:“我也先走了。”

五叔冷笑:“怎么?你们两兄弟我还说不得了?将你们老子赶到了海南岛去,怎么,也想一并赶我去中国最南端不成?”

修斯笑道:“中国最南端不是海南岛,是曾母暗沙。”说完,修斯也离席而去了。

五叔气得捶桌子:“你看你看这个忤逆子……咱们老大哥是做了什么孽,一辈子就一个老婆、两个儿子,老婆给他戴绿帽,大儿子给他反叛,小儿子去搞屎忽……”

几个叔伯也劝了:“算了算了……别跟小辈一般见识……”

几个陪酒女一边吃酒一边嗑瓜子,听着这些豪门秘辛,感觉不虚此行。

刘易斯刚刚一副不胜酒力、身体不佳的样子,但其实,他都是装的。

胃痛是假的,没吃饭也是假的。他在私人飞机上已经吃过下午茶了。而酒力么……刘易斯其实酒量不错,刚刚才喝了四杯白酒,根本不妨事。但是,若非有任务在身,非要活跃气氛,那么在酒桌上最忌表现得很能喝的样子,不然最招人灌了。

刘易斯不是不喜欢喝酒,他就是很喜欢喝酒,所以不想用灌的方式来糟蹋佳酿。

迎宾小姐带着刘易斯走花间小路到屋舍。

她还以为刘易斯醉酒,故想要扶着他。

刘易斯却说:“谢谢你……”刘易斯看了看迎宾小姐的胸牌,看到胸牌上写着“廖正月”三个字,刘易斯便又带笑说:“谢谢你,廖正月小姐。可是你看我,还能走直线呢,所以不必费心。”

廖正月便也笑笑,说:“好的。”

二人一路走着,却忽见对面的小径上走来了一个漂亮时髦的女郎。

她也穿着旗袍,但显然和迎宾小姐的旗袍是不一样的。

刘易斯还是做国风品牌的,目光很利,能看得出这位女郎穿的是提花绸的旗袍,剪裁服帖,一看就是量身定做的。

“她是谁呢?”刘易斯问道。

廖正月说:“她么?也是客人。”

刘易斯却说:“我以为这个大园子只有我们刘家的人?”

“是的,”廖正月回答,“这个大园子只有刘家的人。这位是七爷请的客人。”

“七叔请的客人?”刘易斯忽而闪过一个念头,“姓薛么?”

廖正月一怔,缓缓点头:“是的,你们认识?”

刘易斯说不上来怎么答,只淡淡一笑:“算是吧。”

梅洲山庄有三个大园子,其中这一个已经被刘家包场了的叫“龙泉园”,因为它的温泉而得名。每个住客都有独栋的温泉小屋可住。刘易斯的小屋在修斯的旁边,也不知道是谁安排的。

刘易斯进了小屋之后,便遣散了屋里的帮佣管家,独自享受夜色。

温泉小屋是两层的,第一层带私家小院子,院子里有温泉池。刘易斯没有心情去泡温泉,飞行疲惫,刚刚的酒席更是累人,他现在身心俱疲,只想好好休息。所以,他走到了二层,拿了一瓶冰水,走到了二楼的露台上,咕噜咕噜地灌了大半瓶,酒气也去了大半。

他忽闻底下有动静,便低头看去,只见刘修斯也回来了。

“这么快?”刘易斯感到奇怪,“那不是我刚走他也就走了?”

修斯快要走到自己的屋院前头时,却见薛彩楹从转角走出来。

夜晚静谧,刘易斯站在二楼也能听见他们说话的声音。

薛彩楹的声音很甜腻:“lucius,怎么这么巧?”

刘修斯也愣了一下,才说:“确实是太巧了。”

刘易斯看着这个场景,也忍不住心里发出同一句话:是不是巧过头?

刘易斯攀在栏干边,像鸭子一样伸脖子,又像兔子一样竖耳朵,唯恐听漏楼下那对男女说的一字一句。

薛彩楹只说:“不请我进去坐坐么?”

刘修斯说:“太晚了,总有不便。”

薛彩楹嘟囔说:“行吧,那我明早一早就来找你?”

修斯淡笑:“可也别太早,我休假时总是起得晚。”

这真是假话。刘易斯认识修斯以来,从未见过修斯晚起。修斯的生物钟准确得跟瑞士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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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彩楹又说:“那你说我什么时候来找你更好?”

第22节

“随缘吧。”修斯笑道,“缘分是很奇妙的事情。就好像,我确实是想不到你为什么会在此时此刻在此地出现。”

薛彩楹笑道:“这话……原来七叔没有告诉你,他也邀约了我吗?那真是怪臊人的,倒弄得是我自己非要过来这边一样呢。确实是七叔盛意拳拳地请我来的,说这儿风景极好。”

“原来如此,”修斯答,“我也没有你想的那个意思。我只是刚刚在酒席上没看到你,有些讶异罢了。”

“那自然,那个男人的酒席乱糟糟的,还有些不正经的女人,”薛彩楹语气淡淡透出一点不屑,“我可不想去凑那个热闹。”

刘修斯说:“那么好的,我明白了。”

薛彩楹笑道:“那明天十点我来找你吃brunch,你可别推脱了,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子。”

“不然就是不给我面子”这一句话是很有力量的。

刚刚劝酒的时候五叔也说过类似的话。

刚刚刘易斯没有接招。

而现在,刘修斯带着一点不经意的风流态度,说:“如果我醒了的话。”

“那我当你答应啦。”说着,薛彩楹如同蝴蝶一样翩翩离去了。

看着这一幕,刘易斯仍握着一杯冰水,浸凉手心。

第26章

风吹过了园子角隅里的紫叶李。在仿作红灯笼的电灯光下,这一簇簇的蔷薇科小乔木散发出紫色发亮的光泽,在暗绿色的草坪中跳脱出另一种色彩。

刘易斯盯着角落的这几棵紫叶李好一阵子了,才回过神来。

等他回过神来,楼下已经没有旁人了。

美丽的薛彩楹已经离去了,而修斯也一早进入了自己的温泉小屋。

刘易斯发现手心非常凉,冰水杯子边缘已经沾满了密密的水珠。

“该回去睡觉了。”刘易斯这么对自己说,“不要想太多。”

他也不明白自己有什么可以想的。

他哪来太多可以想的东西呢?

薛彩楹是一个年轻的美女,家境优越,学历出众,又是长辈介绍的,作为兄长的相亲对象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可他就是觉得不大舒服。

怀着这种不大舒服的心情,刘易斯便睡了过去。

天越来越阴沉,窗外忽然扯紧了风,飘荡起漫天的雪花来了。

刘易斯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是少年的容貌。

眨着眼睛,他看到了站在对面的同样是少女模样的少时朋友——白纨绮。

白纨绮长得很漂亮,霜雪白的皮肤,墨水黑的眼睛,哭起来楚楚可怜,紧紧地抱着熊娃娃不撒手,所有人都说:“把熊娃娃给女娃娃吧——你是男孩子呢,要熊娃娃做什么——?”

“是的,我已经是个大男孩了……”刘易斯相当乖巧地将熊娃娃拱手相让了。

而苦涩却溢满他的心头。

白纨绮立即破涕为笑。精致小女孩高兴的模样是谁都爱的,大家都笑了。

唯独刘易斯在哭。

为什么男孩子不能要熊娃娃……?

可是,我真的很喜欢他……

完全不舍得……送给她……

刘易斯忽然睁开眼睛,汗水淋漓了背脊,而怀里却抱着那珍贵无比的熊玩偶。

一切都是一场梦。

而梦境很真实。

可能因为那真的发生过吧。

“白纨绮……”刘易斯甚至想起这个名字都有些不愉快。

所以,原本是玩伴的他们渐行渐远了——除了因为白纨绮就读了女校之外,更有一个原因,就是刘易斯每次看到她,都想起她拿走了那个熊娃娃的事情。

他也不想到自己的心胸其实这样狭小。

又或者说,他从不愿意别人知道他的心胸狭小。

“你要当个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

但是……

他明明不是!

刘易斯知道自己其实小气又自私,非常不喜欢和别人分享珍贵的事物。他看起来很慷慨,是因为他只与人分享他不在乎的东西,比如财帛或者是一件好看的饰品什么的。

真正喜欢的东西,他是连看都不舍得让别人看一眼。

唯恐那人如同白纨绮一样,哭闹不休地讨要,而刘易斯身为绅士,必须拱手相让。

太让人为难了。

刘易斯最想做一个任性的人。

而他在职业规划上确实如此了。

他偏偏要走一条谁也想不到的道路,他要做他喜欢的事情,不管父亲的意见。

当时,刘易斯从名校管理学院毕业回来,声称要发展一个时尚品牌时,确实让老刘气得要升天,在家里乱砸东西。刘易斯面上看起来相当痛苦矛盾:“父亲,对不起……我辜负了您的期望,但这真的是我想要从事的理想职业啊……”

刘易斯那样恳切地说着,但其实他的心内充满着诡秘的快意。

就像故意打破花瓶又想逃避责备的坏小孩。

这是他自己也没察觉的一点邪恶。

刘易斯一直刻意忽略自己“爱破坏”的这一面,所以,他择偶的时候总是选择那些与他一样“善良、慷慨、有礼、并且懂得分寸和进退的绅士”。他每每看中的男人都是这个类型,但最先感到乏味的也是他本人。

所以当修斯指出“你总是在追逐你不爱的人……就像是到了年纪就该找个对象,找个对象就该找个那样的……你就奔着那样的去了。结果其实你自己也不喜欢,感情自然就无法维系了”的时候,刘易斯确实感到不快。

这像是被戳到了痛处一样,自然是要跳起来的。

刘易斯很不喜欢修斯的一点,就是修斯仿佛总能看穿自己的内心。

可是,或许……

这也是他喜欢修斯的一点。

刘易斯意识到,自己内心还是一个小孩,有破坏欲,也不愿意和别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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