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囊中锦绣_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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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依旧温驯安静。

临睡之前,莲子姐为刘易斯盖上被子,问他:“少爷仔,你有什么圣诞愿望呢?”

刘易斯沉默了一阵,说:“我想要一个熊玩偶。”

莲子姐怔了一下,温柔地抚摸刘易斯的额头:“你会有的,像你这么好的孩子。”

刘易斯忽然想起老刘那一句“易斯已经十三岁了,是个大男孩了”。

窗户外紧紧地刮着风,雪如同飞絮。

度假屋这儿算得上与世隔绝,唯一的熊玩偶被拿走了。

刘易斯想着,今年的圣诞愿望应该不能实现了吧!

不过没关系,他已经十三岁了,是个大男孩了。

却是在圣诞前夜,刘修斯抱着熊玩偶出现,告诉他:“听说你想要熊玩偶?”

“你会一直抱着它睡觉吗,小易?”

会的,我会的。

刘易斯微微眯着眼,陷入了那一片冷冽的、被冰雪覆盖的回忆之中。

莲子姐的声音再次将他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莲子姐一边弯腰收拾桌面,一边说:“大少爷说要将棕榈鹦鹉送给别人。反正我们家多得是呢!结果,棕榈鹦鹉送人的前一天,老爷就生了大气,说‘哪有儿子作老子的主的’,竟然将棕榈鹦鹉摔死了!”

刘易斯闻言大惊:“真的?”

“你也吃惊吧?老爷平时多宝贝那些鹦鹉啊!说摔死就摔死了!”莲子姐又说,“大少爷还说他呢,‘胡乱杀生,有损阴德’!老爷听得气都气死了,险些就犯高血压了。第二天就坐飞机去了海南岛。本来定的也不去多少天,哪知道大少爷说,既然去了,家里鹦鹉都没人管了,索性全放生了。老爷气得都不肯回来了。唉……少爷仔啊,你有空就劝劝老爷吧。你也知道,老爷就是要个台阶而已吧!”

第19章

老刘在海南岛度假久了,也没人理他,自然要生气的。

刘易斯便也惦记着老人家的脸面,给老刘打了个电话 ,问他的好。

“你还知道问我的好呢!”老刘气不过地说,“你哥死了吗?”

“我们都很想你,”刘易斯说,“你在海南岛玩得开心吗?如果开心的话,可以慢慢赏玩。不过久了也不好,毕竟家在这里。”

老刘冷哼一声:“你们还知道有我这个老爸?我还以为我走了,你们会很开心呢!”

“不是这样的,”刘易斯温和地说,“我们都很挂念你。”

“哼!”

刘易斯知道台阶搭得差不多了,便拿出最后一句“点睛之笔”:“毕竟,您是一家之主。”

“一家之主”,这四个字对于老刘是有魔力的。

老刘愿意回来,是因为这四个字,老刘负气出走,也是因为这四个字。

对于一个精力和权力走下坡的老年大男人主义者,没什么比“掌控力”更重要了。

他的焦虑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掌控力”的流逝。

他掌控不了公司了,也掌控不了这个家了。

这对他来说是最大的噩梦。

他喜欢掌控一切,娶性格柔顺的妻子,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他只是没想到,性格柔顺的兰伯特小姐也是有自己的意志的。

兰伯特可以忍受着他的一切,因为这是她的决定。

当她决定离开的时候,也是坚决的。

兰伯特开着那辆结婚时他送她的粉红色汽车,踩紧了油门,冲进了大海里。

这辆汽车是特别版,兰伯特当时说喜欢,老刘就说:“喜欢就买!你是公主!”

原来,这粉红色的公主梦,如同粉红色的泡沫,美好而梦幻,却不可触碰。

一旦触碰,便要消散。

粉红色的车子撞入了碧蓝的海水里,一轮烈焰般赤红的落日随她的灵魂一起下沉。

“我孩子的妈没了。”老刘对警察陈述说,“她怎么死的?自己找死。”

自己找死。

这是老刘对兰伯特抑郁症自杀的总结。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兰伯特自杀的时候,刘易斯并不在场。

兰伯特是在一个叫晚照岛的度假胜地自杀的。那个时候兰伯特的抑郁症很严重了,医生建议她去一个风景优美的海岛休养。结果,她死在了那儿。

消息传回来的时候,年仅十六岁的刘易斯实在是无法接受。

“妈妈……为什么会死?”刘易斯握着电话的手是颤抖的。

父亲的声音却很平静:“人都是会死的。”

刘易斯哽住了。

父亲又说:“而且,你母亲的病本来就很严重了,这也是预料之内的事情了,只看早晚而已。”

刘易斯不知该说什么,只感到了彻骨的寒意。

他整夜整夜的失眠。

父亲自然是不知道的,他还在晚照岛那儿呆着,说那儿还有一场游泳的赛事,他要看完再回来。

而远在国外上大学的刘修斯便赶了回来了。

刘修斯回到来的时候,是下午两点钟。

屋子里静悄悄的。

刘修斯顺着橡木楼梯到达了酒窖。

这个时候,酒窖本应该无人的,但他却看到了刘易斯的身影。

刘易斯看起来很憔悴,身上围着一件灰蓝色的羊绒毯子,神情很恍惚。

“你在干什么?”刘修斯忽然开口。

刘易斯看到了修斯的身影,他的身体也摇晃了一下,挤出一个笑:“哥,怎么回来了?”

“母亲去世了,我怎么可以不回来?”刘修斯说。

刘易斯艰难地开口说:“可是,她的遗体……并没有送回来。”

修斯说:“我是来看你的。”

第17节

刘易斯不解地看着修斯。修斯走到他的身边,问道:“你怎么来酒窖?”

刘易斯说:“我想尝试喝酒。”

“这真是不理智的尝试,你还没成年吧。”修斯看着刘易斯面前放着的杯子,是一个矮矮的、圆筒形的玻璃杯,杯子里剩着棕黄的液体。修斯伸出手,将杯子拿起来,把酒杯里剩余的液体喝光,仰头笑了,说:“这是威士忌啊。你还知道用威士忌杯装威士忌呢?”

这话听起来像是揶揄一样。

刘易斯皱了皱眉:“我看老爸是这么喝的……你也这么喝。”

修斯说:“不好喝吧?不觉得呛吗?”

刘易斯不语。

“这不是适合初学者。”修斯伸手握住了刘易斯的手指,“你的手很冰,别喝冷酒了。”

刘易斯眯起眼睛,说:“你觉得我是小孩子,对吗?”

这还是头一回,刘易斯对兄长说话带出争锋相对的语气。

修斯却不似被冒犯了那样,只说:“喝点热的吧!”

“热的威士忌吗?”

“爱尔兰咖啡,听说过吗?”修斯说。

修斯冲了半杯热咖啡,再倒了半杯威士忌,随意地丢了两颗方糖进去,便移到了刘易斯面前,说:“虽然名字叫**尔兰咖啡,但其实是一款鸡尾酒。能喝到我亲手调的鸡尾酒的人可不多,你要好好试试。”

刘易斯看刚刚修斯根本不像调酒,简直就是随便把两种饮料混在一起再加点糖罢了。

然而,刘易斯还是接过了这杯热腾腾的爱尔兰咖啡,啜了一口,入嘴的是奇妙的味道,咖啡的醇香混杂着上等威士忌的焦香、麦芽味,以及若有若无的烟草芳香,好像是一种杂糅的暖气,窜进了刘易斯的心头。

刘易斯当时没怎么喝过酒,这样喝了一杯爱尔兰咖啡,便等于饮下了半杯的威士忌,刚下去只觉冰冷的指尖都重新回了暖意,再过一会儿便觉得困倦。

仿佛他的身体才想起来,自己已经好久没有充足的睡眠了。

他裹紧了身上的羊绒毯子,歪在了修斯的身上,沉沉睡了过去。

与威士忌相似的,修斯的身上也有混杂着烟味和甜味。

刘易斯闭着眼睛,沉沉睡在了这复杂的芳香之中。

半梦半醒之间,刘易斯仿佛听见了耳边有低泣声。

失去了母亲的年轻儿子,并不止刘易斯一个啊……

之后,刘易斯去酒吧,也试过点爱尔兰咖啡。酒保炮制鸡尾酒花招很多,又有烤杯,又打奶油,一杯爱尔兰咖啡的制作过程如同插花一样精致,比不得修斯那么随意粗犷。可是喝起来,又总觉得差了点什么。

邵丹桂打来电话,问刘易斯有什么气味要补充的吗?

刘易斯想了很久,才回答:“焦糖,咖啡,烟味,威士忌。”

邵丹桂沉默了。

刘易斯问:“很难办吗?”

“不,一点也不。我刚刚没吭声只是因为我忙着记录而已。也有些惊讶你忽然讲得那么仔细。”邵丹桂说,“葫芦巴内酯,天然存在于烘烤过的烟草、酒、咖啡之中。还是一种食物香料,可以加在威士、棉花糖和咖啡之中。是可以模拟你说的气味的。我先去试试……等好了再告诉你。”

刘易斯笑了,说:“可是这会不会很奇怪?前面是冷冽的青草气,中间是花香,后来却是烟草酒味。”

“嗯……哈哈,确实和游泳池的关系越来越远了。”邵丹桂开玩笑说,“但其实不会奇怪啊,这挺好的。开头的气味那么冷冽,最后却是烟草酒味那么暖,我相信会很有趣。而且,这么弄,就很男人啊。我想,你的记忆可能也与男人有关系吧。”

刘易斯的心忽然乱动乱跳,如一条鱼倏忽从色彩绚烂的珊瑚里蹿出,谁也料不到。

第20章

修斯回到家中的时候,看到落地玻璃窗外面站着的刘易斯。

刘易斯身上披着一件格纹单排扣的纯新羊毛大衣,内搭黑色的纯棉t恤,脚上穿褪色牛仔长裤和一双小牛皮切尔西短靴,看起来时髦休闲,和平常西装革履的样子大相径庭。

修斯推开了落地窗,问刘易斯道:“穿成这样,是准备出门吗?”

刘易斯说:“约了朋友喝酒。”

修斯笑笑,说:“是那个叫杨橄榄的朋友么?”

“是他。”刘易斯答着,顿了顿又说,“还有一个调香师。说起来,我想试着做做香水看看。”

刘易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跟修斯交代这个事情。

实际上,刘易斯还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在这个关头生产香水。盈利比较低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同时,不仅仅是杨橄榄,还有专业的企业顾问都指出了“上苑春”这个品牌产品线比较杂,冗余不利于定位。如果他再搞一个从来没涉足过的香水领域,也不知是不是另一个亏钱的主意。

他想,自己说了这个想法之后,兄长说不定会用比较理智的言语来打消自己一时兴起的念头。

没想到,修斯没有要反对的样子,只说:“我相信这一定会很有意思。”

刘易斯反而有些不自在,说道:“你不觉得在这个节骨眼上,我的公司开发新产品线不是一个好主意吗?”

修斯说:“这是你的官司,为什么要在乎我的想法?”

刘易斯感觉到修斯的不在乎。

修斯这种“满不在乎”的态度是由来已久的。

刘易斯的公司建立以来,修斯就没给过什么意见。就算是很不喜欢刘易斯投身设计品牌的老刘,也有关心过几句“上苑春”的经营状况。但修斯呢,从来都不多问一句。

偶尔在外头聚会的时候,大家伙还会调侃说:“lewis的品牌什么时候挣钱啊?”

刘易斯笑而不语之时,修斯才会玩笑似的说一句:“lewis搞的是艺术,挣钱就不高尚了。”

大家伙便都会乐起来。

在一片祥和的笑声之中,刘易斯还是能感觉到这群企业家二代对自己的轻视。

不过,刘易斯对此也不是很在乎。

一直以来,刘易斯都不是一个太在乎外界评价和褒贬的人,若非如此,他也不会一意孤行地脱离家族企业、自创品牌。

他审视一下,仿佛他唯一在意过的就是家人和好友对自己的评价。

简而言之,就是他只在意他在意的人的想法。

这听起来很合理,但其实却是很少见。

许多人被自己不在意的人的意见而左右着自己的决定。

杜香璇也就是这样的人之一。

她和刘易斯一样在天汉区长大——天汉区,也就是当地最富裕的地区。她非常讨厌与她一起长大的大部分女孩子。但因为天汉区的大部分孩子都是从本地的私立小学升到中学的,这就意味着,与她从小到大在一起的都是同一批人。这些人里面,八成都是她最讨厌的类型。可她却不得为了让这些女孩子对她刮目相看,而拼命念书、抢拍名牌手袋和珍稀珠宝、没日没夜地关注自己的皮肤和身材、未成年就开始做美容注射——为的,不过就是不让这些她讨厌的人有机会嘲笑她。

但是,这样的生活也让她相当厌倦。

她发誓,长大之后一定要逃离“天汉区”。

但没办法,她还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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