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吃的拿的可真不少,这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嘿嘿。”胖子狱警道。
高博文腹诽这帮人智商太低,他得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免得被这帮人拉下水,不过眼下,他还是得替狱长收拾烂摊子:“如果这事儿捅开了,上级知道了,狱长只要随便找个人顶锅就好了,最后倒霉的还不是我们几个?现在没到毕业季,少一个人,咱们的活就重了。”
“那我们把事儿闹大呗!让狱长跟着丢饭碗!”
“10年前上一任狱长在的时候,那几个逃犯越狱,也是被咱们内部人举报的吧,结果怎样?被媒体传开了,捅的全省人心惶惶,上一任老狱长饭碗丢了,剩下那几个人,谁讨了好处?你们自己多想想吧。”高博文也就只能点到为止了,如果这几个人存心要背地里搞狱长,他也不拦着。
几个人在草丛里扒拉了半天,什么东西都没找到,高个语境忍不住骂骂咧咧的。
另一个狱警索性坐在地上,叫唤道,再等俩小时就可以收工了。
只有高博文还兢兢业业的跟在警犬后面,高个狱警忍不住嘲笑他,“那家伙逃跑的第二天大早上,就下过一场雨了,什么信息都没了。还能找到啥呀!狱长又不在,别演了。”
高博文没有说话,他忽然蹲在草丛中间,扒拉了半天,小心翼翼的举起一颗纽扣。
“一颗纽扣,这有什么……”话没说完,那个狱警忽然闭嘴了。
他们毕竟都是警察,立刻就想到了,监狱里的犯人,衣服上面是没有纽扣的。
而这颗纽扣显然也不是他们的,那说明这里有别人来过。
紧接着高博文又在旁边找到了一颗皮带上面的金属扣。
“有别人来过,那也不能说明什么啊,这片树林也没规定不让人进来啊……”高个狱警嘀咕道。
“那么这个呢?”高博文举起一块碎布片,另外两个狱警睁大了眼睛。
那就是他们监狱里的囚犯穿的格子条纹的囚服。
很明显,那是囚服袖口的一块布,因为常年被摩擦,本来就有些破旧,然后像是被人用力扯下来,上面还带了一点血迹。
三个人面面相觑。
高个狱警还想说点什么,另一名狱警瞪了他一眼:“干活儿了,别坐着,找不到人至少要找到线索!”
下过雨,林叶上的的血液都被冲进了泥土地里,但是,仍然有一些模糊的足迹,他们顺着足迹一直找到了河边。
“0256是真他妈的狠啊,看地上足迹,莫非是他逃亡的时候遇到了人,把人给弄了?”
“你忘记了,他刚进咱们这儿的时候,一个人能打4个。”高个狱警回答道。
“真特么不愧是连环杀人犯,心狠手辣,我说,如果我们几个遇到他,注意着点啊!”
这话一说出来,几个人下意识的神经都紧张起来,谁都不再说话了。
尽管他们其实都很清楚,已经过去4天了,那个叫做鲍毓明的家伙,肯定早已逃出生天,不会在附近乖乖束手就擒。
在河边,他们发现了一只监狱里犯人日常穿的鞋子。
几个人面面相觑,最终还是高博文大着胆子,顺着那个足迹一直找下去,三个人找了十几分钟,在几百米的下游浅水滩边,找到了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穿着犯人的囚服,可怕的是,尸体的头部早已被人砸得血肉模糊,又在水里浸泡了四天,这会儿已经完全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几个狱警都差点吐了,高博文立刻打电话通知了狱长。
……
……
狱长阴沉着脸,问他们三个人:“你们谁能说说,这到底是什么个情况?”
高个狱警推了推矮胖的狱警。
矮胖狱警想了想才说,我觉得这可能就是那个逃走的0256,他指着躺在地上的尸体说,“你看这货虽然脸已经看不清了,但是他身上穿的衣服可不就是我们监狱里的犯人衣服吗?而且看身形,也就是姓鲍的那混蛋,除了他,还能是别人吗?”
狱长冷冷的盯着他,没有说话,背着手绕着那具发出腥臭味儿的尸体,走了一圈。
矮胖狱警打了个寒战,又转头捅了捅高博文说,“小高,你也觉得是他对不对?要不然这附近没有别人啊,而且你看他左手……”
矮胖狱警顾不上尸体散发出的恶臭,蹲下身来,用一根棍子戳了戳尸体的左手大拇指,大拇指没有指甲,这是0256的特征,他自己跟狱友吹牛逼时曾说,那是跟人打架的时候,指甲盖被人用铁钳抽掉了,当时0256嘿嘿冷笑着说,抽掉指甲盖的痛对我来说,就跟蚂蚁挠痒痒似的,就你们还想跟我斗,是不是嫩了点?
从那之后,监狱里就没人敢招惹他了。
“你瞧瞧这指甲盖,如果不是姓鲍的那混蛋,还能是谁?”高个狱警待狱长看完了这指甲,站起身,嫌弃的扔掉了手中的小棍子。
狱长看看他们三个,提出问题道,“那么你们谁能说说,他怎么就掉进了这河里面呢?好不容易逃走,一头跳进河里面寻死,这是图什么?”
三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说话,最终还是高个狱警弱弱的说,“我猜可能是天黑了,看不清路况,我们都知道夜晚的时候,河水会反光,看起来像是一条大马路,可能那家伙慌不择路,跳进去之后他不会游泳吧。”
这个答案,勉强说服了狱长。
一直没说话的矮胖狱警,看着狱长阴沉的脸色,以及狱长手里都快冷掉的紫砂壶,知道狱长心情很不好,不然他不会连他心爱的紫砂壶里的茶冷掉了都没有察觉到,若是狱长发飙,那天晚上值班的他和高个狱警都讨不了好,鼓起勇气说,“依我看,其实……他死了也好。”
狱长瞪着他。
矮胖狱警索性一口气说完:“这家伙犯的是杀人罪,本来就是死缓,过两年还是要判死刑的,早死晚死,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已。他在咱们这一直就是个刺儿头,自从他来了,那些犯人都敢跟我们叫板伙食不好了。他这都进了大半年了,也没有亲人朋友过来探视过他,就算他死了,这种人,又有谁会在意呢?”
矮胖狱警说着,踢了那尸体一脚,还嫌不解气,道:“而且你瞧,这事儿如果我们往上报,我们要怎么说呢?难道说这家伙在越狱之后掉进河里淹死了吗?还不如说……不如干脆说他病死在监狱里,然后让警察出个死亡证明,火化就完事儿了,多简单。”
狱长左手端着紫砂壶,右手拎着一把三尺长的钢铁戒尺,一听这话,戒尺扬了起来。
矮胖狱警闭着眼睛,哆哆嗦嗦的伸出手,还好,狱长没下死手,只是重重的打了一下,就道:“嗯,说起来容易,死亡证明,搞火化这事儿,那就交给你来办了。可千万别出什么岔子,不然你等着瞧。”
矮胖狱警连连点头。
狱长又想了半天,没想出什么问题,便让他们都离开。
眼看三人即将离去时,狱长又招招手呼唤高博文:“小高,你跟我来,你们俩,找人处理一下尸体。”
……
……
狱长的办公室里,狱长坐在离花木的茶几上,对面是给他泡茶的高博文,高博文面上不动声色,他决定,狱长不开口,他就绝对不说话。
果然,狱长最先沉不住气了,问道:“小高,你就没看出什么异样?”
“异样?狱长,您说的是什么事情?”高博文决定装糊涂。
“你小子,别跟老子装傻。”狱长狠狠的踹了高博文一脚,“那尸体身形跟0256很像,是不假,穿着囚服也不假,可是他右手那个大拇指的指甲,很明显是最近被剥的,跟几年前受伤的那个指甲盖不一样,虽然在水里泡过4天了,那伤看着还是新伤,别跟老子说你看不出来。”
高博文不以为意的给狱长倒了一杯茶,然后才给自己倒茶,漫不经心道:“哦,可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尸体火化以后,谁还能认得出呢?”
狱长站在窗前,望着窗外,有些心神不宁的揉了揉眉毛:“你觉得,这样做,真的能成?”
“要不然您打算怎么做?”
高博文短起茶杯抿了一口,问狱长:“您打算向上级汇报有犯人逃跑,我们在河里找到了一具尸体,穿着监狱里的衣服,但是他跟犯人的特征不太像,继续搜查越狱的犯人,把这事情捅得满城风雨吗?然后民警来调查,如果发现这具尸体,不是0256,而是另有其人,那么这具尸体和0256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们都可以想象得到,到时候,‘放纵死囚越狱,导致死囚杀人逃亡’这个责任,谁能背呢?”
第22章为什么要当警察
“可如果这尸体不是他,我是说……”
狱长转过身,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如果尸体不是0256,那么,那家伙逃去了哪里?万一他被人发现了,我们这事情还是兜不住……到那时,怎么办?”
老狐狸,还想甩锅。
高博文很清楚,这老狐狸压根就没打算主动上报,他不过是顺着老狐狸的心思,说出了他想做的事情,好让老狐狸彻底安心而已。
日后若是真正的0256出现了,上级追究责任时,狱长也大可以甩锅,说这件事情全权交给自己和另外那两个蠢货处理,他不知情,这后路想得真周到,难怪人家能当狱长。
心里腹诽着,但高博文脸上却堆起了笑容,“这好办啊,您看哈,现在河中那具尸体,你、我,还有那两个,谁知道他不是0256呢,他明明穿着0256的衣服。手上的大拇指指甲伤口也证明是他,回头我们送到法医那里,就说这家伙病死了,这种死在监狱里的家伙,法医不会太过计较的,等到尸体火化,就算将来真正的0256出现了,那谁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逃亡的呢?说不定从一开始,送进我们监狱的0256,就只是个冒牌货而已。不是吗?”
狱长点点头,眯起眼睛,没有说话,心里盘算着这件事情还有没有遗漏的地方。
高博文也不说话,他知道,自己此刻不能多说,言多必失。
关于那枚纽扣,以及皮带上的金属部分,他跟另外两名狱警商量后,高个狱警当场在河边就扔掉了,压根也没跟狱长汇报,这个细节也不必写进报告里,这样日后即便追责,相信那两个人也不会主动坦白。
而他自己,则一定要早日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他一天也不想呆了,这地方,简直不是人呆的,每天面对的尽是些人渣,他一身所学无处发挥,太憋屈了。
同事关系虽然简单,可是狱长却一心只想安稳退休,监狱管理存在很大的问题,他刚来监狱的时候,也曾雄心勃勃信心万丈的提出各种改进意见,当时同事们看他都像傻子。
他认为自己一定能做出一番事业,直到几年后的现在,他不得不承认,他无法改变这个环境,只能选择离开。
高博文和狱长安静的喝茶,聊聊天,直到片刻之后,狱长忽然不经意的问起,“我听说,你在托关系找人,想要调职去派出所上班?”
高博文一愣。
这件事情他没有和任何人提过呀,除了跟自己老婆提了一嘴,狱长怎么会知道呢?
狱长微微一笑,道:“不用担心,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说,你能留到今天,我已经很惊讶了,我早就知道,这里留不住你。去吧,你应该去更广阔的天地,将来大有作为。”
高博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狱长道:“是不是以为我已经是个老头子,聋了,瞎了,哑了?我不傻,只是呢,很多事情并非你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监狱这地方,对于犯人来说是监狱,对于我们又何尝不是呢?嗯,你去了派出所,可能就会发现,那地方,比这里还要复杂,不过,人各有志,我也不勉强你。”
看着高博文吃惊的神色,狱长不再多说什么,只是闷声抽起了烟。
谁年轻的时候不曾有过理想呢,谁年轻的时候不曾轻狂过,那些雄心万丈,那些想要让世界变得更美好的理想,到最后,面临着生活的诸多压力,在被社会狠狠的教育之后,人总是会选择妥协。
妥协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能保护身边人。
但这个道理,年轻的高博文不会懂,他还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洗礼。
……
……
这天晚上,高博文花高价,托朋友从野路子那儿搞到了两只野山鸡,还有一只野兔子,兴高采烈的打电话给郭三,说他今天收获颇丰,要请郭三吃饭。
郭三自然没有理由拒绝他,他等的可不就是这一通主动邀约。
两人约在了一个路边摊,边喝酒,边吃烤肉,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一样聊得不亦乐乎,天南地北,无所不包。
当然,聊天主要围绕着郭三吹他在警局里的种种光荣事迹,听得高博文兴致勃勃,摩拳擦掌,一口一个“大哥牛逼”,恨不得立刻就给他当小弟。
酒过三巡,高博文才带着几分醉意,重重的放下喝空的啤酒瓶,抱怨道,“真羡慕你们这种一直在一线破案的生活,虽说是有点刀口舔血一样凶险刺激,可那也比监狱里当狱警的日子精彩多了啊!”
郭三佯装喝醉,拍着他肩膀道:“我看你小子挺机灵的,可以当民警啊,你该不会是怕吃苦,嘴上说说而已吧。”现在这种人不少,嘴上说着要为人民奉献,可是真有脏活累活的时候,躲得远远的,抢功劳的时候却比谁都积极。
“不是兄弟我不想,实在是没有那个运气呀。”高博文感叹着,说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警察。
“为什么要当警察?”郭三目光炯炯有神的看着高博文,“尤其是派出所民警,活儿多钱少压力大,累死人,图什么?”
“我当然知道民警比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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