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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她妈是豪门大佬的白月光_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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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记,她曾经多么地依恋他,在他面前多么软弱。

严均成半跪着的姿势很像求婚,或者说,是在求爱。

他伸手,触碰她的面颊,嗓音低沉却坚定,“我不会走。”

他等了这么多年,怎么会走?死也不会走。

郑晚看着手指上的创口贴,眼中含泪,这一个创口贴仿佛贴在了她的心里。

她不再忍耐,落下泪来,扑进了他的怀里,他牢牢地抱住她,听着她的哽咽,闭了闭眼,在她耳边低声说:“我永远也不会走。”

只要你回头,你就能看见我!

第61章

两人相拥,她落泪,严均成自然能感觉到,将她搂得更紧。

说来也奇怪,兴许是出于男人隐蔽而卑劣的心思,一方面,他明明很想好好保护她,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可另一方面,当她为他落泪时,他心里也为此满足。

她其实很少哭,就算在十几岁的年纪也很坚强。

那时候他们恋爱,家长老师都反对。老师知道劝不动他,便时常找她谈话,她每回从老师办公室出来,都很沉默,看了他以后,也只是轻轻地摇头,劝他不要跟老师起冲突。

很多次,他都以为她要说分手,但她没有。

在他彻底放心,以为从今以后可以光明正大谈恋爱,那些质疑过他们的人也都可以闭嘴时,她却说了分手。

她终于为了他哭了一次。

郑晚情绪不稳,她的语速也变得很慢,却异常坚定,“我不喜欢你出题考我。如果可以,我希望是你亲口主动告诉我,当然,如果你没有准备好的话,可以不用着急,我允许你有秘密,也允许你瞒着我。我有足够的耐心跟时间等你准备好,一年,十年,二十年,都可以。”

这件事,跟骆恒没有关系。

正如她对骆恒说的,他不是她,也不是严均成,那么,为什么要将一个无关紧要的人牵扯进来,要让这个人来评价他们的感情?

严均成只是沉静地听着。

手却收得越紧,他终于没再掩饰自己,他就想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再也不分开。

“至于……”她停顿了几秒,语气也变得难过起来,她闭了闭眼,“我从来没觉得你可怕过,也没有想过要因为这件事而跟你分开。你不要再讲那些不好的词,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无论你怎么样,你是不会伤害我的,我又怎么会否定这一点?”

他说他躲在暗处十来年,他说远远不止她看到的那些。

可那又怎么样?

他伤害过她吗?他甚至连出现在她面前的勇气都没有,骆恒又凭什么要说他可怕、恶心、变态呢?

严均成想开口,却发现不知道能说什么。

他也终于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

她没有离开他、没有露出嫌恶的表情,当然不够,远远不够。他要的是现在这样,她抱着他,为他掉泪,许下一年、十年、二十年的承诺。

他要她永远这样包容他,他狰狞的妒意,他晦暗的内心,通通都包容,一如当年。

“我不会再让你离开。”即便到了这个时刻,他也在她耳边强硬地说,“你想都别想了,现在谁也拦不住我。”

郑晚顺着他的话哄他,“知道,谁都拦不住你。”

他当她的眼泪、她远远不及他深的情意当成失而复得的宝物,不允许任何人觊觎,旁人哪怕只是路过,只是不经意地多看一眼,他都警铃大作。

郑晚仍然叹息,他明明这样害怕她的惧怕,却又为什么要让她知道这些事?

他从来都没有变过,就像当年,他从不会隐瞒他的控制欲以及占有欲,谁要是缠着她,他用拳头逼到那人对她避之不及,写满了情意的情书也会被他当垃圾一样扔掉,他明明白白地将他所有的弱点,所有阴暗面都给她看。

【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爱你】

郑晚抱着他想,他大概遇到她的时候,真的没有那样聪明。不然,只要他稍微冷静一分,哪怕只有一分,他也该想到,她从一开始就知道他是什么人,又怎么会被吓到。

严均成累了。

这么多年他很累,不过晚上九点,他便沉沉入睡。郑晚躺在他身旁,借着外面的月光,出神地看着他。

他睡得很熟,她伸手,从他的眉峰到鼻梁再到嘴唇,他也不受打扰。

她将早就准备好的男戒从睡衣口袋拿出来,拉过他的左手,悄悄地为他戴在无名指上。不禁莞尔一笑,这个戒指很适合他,大小也正合适。

……

严均成已经很久没有睡过好觉了。

他昨天睡得早,睡得沉,今天醒得也早。醒来时,她就窝在他怀里,手放在他胸膛上,他放轻了呼吸声,怕吵醒了她,目光反复流连。在他抬手想摸摸她的脸时,骤然发现无名指上的戒指。

他一瞬不瞬地盯着,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

保持这个动作几乎一分钟之久,本来想听她亲口确认,却还是没舍得叫醒她。

他担心自己的心跳太剧烈会吵到她,干脆小心翼翼地起床,蹲在床边,又看了她好一会儿,如果不是放在床……

头柜的手机屏幕亮了又灭、灭了又亮,他也不会离开房间。

何清源锲而不舍地打着电话,颇有一副如果严均成不接、他要打到天荒地老的架势。

严均成走出卧室,轻手轻脚将门掩上。榕溪山庄的这套房子也足够大,房间隔音效果也好,他却依然谨慎地来了离主卧最远的露台后,才不紧不慢接了电话,那头的何清源急得恨不得打飞的来南城,电话一接通,何清源语速奇快地说:

“老严,你可终于接电话,你再不接,我就要让江开盛去给你收尸了!”

不是他夸张,他真觉得要是郑晚铁了心要离开老严,老严绝对会疯。

这样一个哪怕在平静的时候都极具破坏力杀伤力的狠人,一旦爱人真要再次抛弃他离开他……

这几天何清源跟热锅上的蚂蚁一般。

他懊悔,懊悔没有拦住老严,更懊悔当年在国外他是脑子抽了才跟老严不打不相识,现在人到中年,他还要为朋友的感情头疼担忧。

严均成语气懒散地说:“你很吵,声音轻一点,免得吵到了她。”

何清源满肚子的揣测还没来得及斟酌出口,就戛然而止,他静默几秒,不可置信地问:“她还不知道?”

“知道。”严均成用指腹珍惜地触碰男戒,想触碰,又怕摸多了会把戒指摸坏——虽然以戒指的材质,摸再多遍也不会坏,但他也会担心。

“所以,你俩没吵架?”

何清源更想问的是,郑晚没骂你是变态,没指着你鼻子让你有多远滚多远,没再次甩了你吗……

严均成拧眉,“我们没那么无聊。”

何清源:“……”

虽然无语至极,却好歹从老严这荡漾得意的语气中品出了重要信息。

郑晚知道了,但没说要离开老严,反倒还哄得老严心花怒放。

何清源从前一直不了解郑晚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经过这一出,似乎也琢磨出一点来,他仰天长叹:“老严,我可是因为你的事都瘦了三斤,三斤啊!”

“声音轻一点。”严均成再次无情警告并提醒。

何清源一句脏话都快冒出来,“让我声音小一点,难道你在她耳边开免提呢?”

“行了,我悟了,你们两口子都是怪人。我们正常人是看不懂你们的。”

大概是「两口子」这三个字令严均成心情更好,他倒是真心地说了句「谢谢」。

谢的不只是何清源这几天的担忧。

更是这么多年来的扶持,他生性如此古怪淡漠,这辈子却能碰到至爱跟至交,他运气太好。

何清源幽幽地说:“得你一句谢不容易,不过老严,以前我其实不太懂你为什么要一条道走到黑,非认定郑晚,现在我彻底悟了,你们俩就是天生一对。”

换做是其他人,能像郑晚这样淡定吗?

严均成不置可否。

“对了……”感慨了命运的幽默安排后,何清源想起一桩事,又试探着问道,“那个叫骆恒的你打算怎么办?”

严均成不甚在意地回:“一个路人,我打算什么?”

何清源听懂了他的意思,尽管老严平等地厌恶每一个靠近郑晚的男人,但在老严心里,真正够格称得上情敌的可能也就只有死了的那一位。

没被郑晚放在心上的人,都可以称为路人。

他腹诽,也就是郑晚没在意这件事、两口子继续甜甜蜜蜜,但凡她后退一步,不,哪怕只是后退半步,老严也就赌输了,一个穷途末路的赌徒,可不会如此宽宏大量。

“行。”他说,“那这事儿就翻篇了,不提了?”

“有件事我想问你。”严均成语调突然严肃。

“什么事?”

何清源也不自觉地认真紧张起来,不会还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事了吧?

中年人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昨天,今天,这两天是什么特殊的节日吗?”

严均成似是真的为此感到疑惑,“我太久没过过节日了,不太懂,她送了我戒指,是不是有特殊的节日?”

何清源想,老严能在浓情蜜意、欣喜若狂的时候,还能接他电话,废话一箩筐,可能就是为了这一出吧?

故意不经意地问他,然后引出「郑晚送了他戒指」这件事,以此来炫耀。

想起这几天自己为了老严担惊受怕,还因此掉了三斤肉,何清源深吸一口气,微笑嘲讽:

“不太清楚,会不会是你们二十年前分手的日子呢?大概是什么分手纪念日?”

严均成沉默两秒,挂了电话。

看了眼无名指上的戒指,完全不受晦气话的影响,心情极好地进了屋子!

第62章

严均成再回到卧室的时候,郑晚已经从睡梦中醒来。

即便是最年轻气盛的年纪,郑晚也很少同他发生争执,她情绪激动的时候并不多,昨天那般也算得上失态。

随着她坐起来,被子也滑落,她自在地跟他对视,仿佛没有发生过昨天那一出,问他,“几点了?”

明明是腊月,南城的气候却更接近于春。

严均成大步而来,拿起挂在一边的睡袍为她披上,“还早,九点不到,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算啦。”郑晚轻轻挣脱开来,“你如果不急着回去,正好趁着今天有空,带我爸妈去吃顿饭?”

这顿饭早就该吃了。

前几天他陪她一起回来,当时已经是晚上,第二天他又一大清早就回东城。

本来他们两个人也已经商量好,在过年前一定要一家人吃一顿饭。

严均成不假思索地回:“当然有空。”

在郑晚去洗漱时,严均成坐在一边,低头看着无名指上的男戒。

男士饰品他自然也有,腕表、袖扣、领带夹,他都不缺,唯独没有戒指。

这是他三十九年的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枚戒指,自然倍加珍惜。

他跟她有着相同的默契,对此都心照不宣,即便心痒难耐,他也不会问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是不是趁他睡觉时偷偷量过他的手指?

他很珍惜,还特意拿出手机,郑重其事地搜索,该怎样保养戒指。

他的晦暗,她的眼泪,就彻底留在昨天晚上。

另一边,在外面里练剑的郑父郑母接到了郑晚打来的电话,急匆匆地回来。

说起来也挺有意思,在很多年前他们就知道严均成,也见过他很多次,偏偏这还是头一次一起吃饭。

二老心情也很复杂。

一方面,他们知道拦不住女儿,为人父母的,偶尔也会产生——“既然兜兜转转还是这小子,那当初没分手岂不是更好……”这样的想法。

另一方面,一直迟迟没有答应跟严均成见面吃饭,也确实是把握不好该怎么对待他。

不过,终归二老心里还是为此感到欣慰,头一个女婿已经走了好几年了,女儿还年轻,现在找到了能相伴余生的……

人,他们也能放心很多。

“这小子年轻时候是个霸道的。”郑父一边往头发上抹发胶一边说,“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收敛一点。”

郑思韵好奇,“叔叔年轻时候怎么啦?”

她自然知道妈妈跟叔叔曾经早恋,以前都是听妈妈说,现在也想从外公外婆这里听到不一样的版本。

一段在长辈眼中的早恋,会是什么样的呢?

郑母也笑,“他现在是大老板,事业这样成功,肯定变得成熟稳重。”

“那可不见得。”郑父摇头,感慨,“不过他会成功我倒也不觉得稀奇,这小子脑子聪明,回回考试都是年级第一。这头脑聪明的人,无论从事什么行业都不会混得太差,他现在能当老板,那纯粹是——不要脸面。”

郑思韵:“?”

郑母急忙骂他:“当着孩子面你嘴又没个把门!而且人家小严挺好的一个人,怎么在你嘴里就没脸没皮啦?”

“咳咳!”郑父轻咳几声,也面露尴尬,“我这个是在夸他,是褒义词。”

话到此处,郑父才提起当年的一件事。

那时候他还在上班,每天早上也习惯了在外面吃早餐。有一天,他吃完了正想付钱,老板爽朗地摆手,“嘿,不用啦,你家小晚那小男朋友给你结了账!”

他呆若木鸡。

从早餐店出来,那小子已经骑车走了,车把手上还挂着两份早餐,一看就是给闺女买的。

可以这样说,郑父还是头一回被个小辈请客。

这小辈还是哄骗他闺女早恋的小兔崽子。

他气啊!可走着走着,又觉得好笑。

试问有几个臭小子有这样的胆量?倒是在女孩子面前牛气冲天,结果见了女友的家长,谁不是吓得跟鹌鹑似的,可严均成他不啊,他理所当然,他轰轰烈烈,他从不掩饰。

他不觉得早恋丢人,也不觉得自己谈恋爱需要藏着掖着,他们又没有做错什么——

既没有大庭广众之下接吻,也没有瞒着父母夜不归宿,更没有耽误学习。

郑思韵听了都目瞪口呆。

虽然早就知道叔叔不是一般人,可听着外公说起这一桩事,她也只能在心里暗道一声服气。

郑母拉

着郑思韵进了房间,让孩子给她参考今天系哪条丝巾更好,祖孙俩说着悄悄话。

“思韵,有没有喜欢的小男生呀?”郑母笑眯眯地问她。

郑思韵:“……”

家里气氛极好,在别的家里,谈恋爱、喜欢,这些字眼就是禁忌,长辈绝对不会在晚辈面前提起,她家倒好,她妈妈问她,现在外婆也问她。好像只要她说「有」,外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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