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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她被反派缠上了_第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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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于黑暗。

第一百三十九章大乔,你的蓝掉了(4)

  第二日,林傲在闹铃声中醒来,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他只觉得昨晚睡得格外的香,睡梦中,一股幽幽香气萦绕在鼻尖,让他忍不住沉迷。

  起身,洗漱,吃早餐。

  一个小时后,他衣冠整洁的出了门,手上拿着的,赫然是捡来的那部手机。

  坐在公交上,林傲总觉得无聊,无意识的,他打开手机,轻车熟路的找到了王者农药,开始游戏。

  选择人物的时候,他的手微微一顿,落在了红衣美人身上。

  那是……大乔!

  *

  和林傲完全相反,叶笙歌的感觉一点都不好。

  毕竟是宿醉,怎么可能没有影响。

  她一睁眼,就感觉脑袋沉甸甸的,稍微动一下,就疼得要命。

  坐在床上缓了缓,她才快速起床,把自己打理好,打开衣柜,修长玉指在一排衣服上划过,将暴露的衣服拿出来丢到垃圾桶。

  然后才挑出一件雪纺连衣裙穿上。

  站在镜子前,叶笙歌被原身惊艳到了。

  巴掌大的小脸精致无比,仿佛精灵一般完美。

  凹凸有致的身材,非常有料,像魔鬼一样诱人。

  这简直就是天使与魔鬼的无缝结合,清纯中透着妖娆,对男人的诱惑,简直大到难以想象。

  记忆里,原主从小就受尽追捧,年纪初长,就被无数人奉为梦中女神,从初中到大学,始终牢牢霸占着校花之位不放。

  这样完美的女神级人物,最后偏偏挑了林傲那么个上不了台面的,不知道伤了多少男人的心。

  就连叶笙歌也觉得,林傲和原主,简直是天与地的距离。

  林傲可不是什么校草,更不是什么才子,他唯一擅长的是篮球,可是原主的追求团随便出来一个,就能把他打趴下!

  谁也不知道原主为什么会挑中他,包括叶笙歌。

  她翻遍了原主的记忆,也没找到答案。

  不过现在,知不知道也无所谓了。

  反正他们俩马上就要决裂,这些原因,追不追究都无所谓了。

  对着镜子自恋的欣赏了好久,叶笙歌才迈开步伐,准备出门。

  但是……

  我拉!

  我拉!

  我再拉!

  叶笙歌使出吃奶的劲,门也纹丝不动。

  恐怕是郑爸爸怕女儿再出去糟蹋自己,干脆把房门反锁,让她出不去。

  叶笙歌扶额,有些无奈。

  她真没打算再去色诱富二代糟蹋自己啊喂,来看,我的小眼神多么的真挚!

  忽然,她眼角余光瞥到一角白。

  叶笙歌好奇的捏住,一抽,一张信纸便抽了出来。

  打开一看,是郑爸爸写给她的话。

  [明月,别怪爸爸自作主张,你在家里好好呆着,爸爸去医院照顾你妈妈,中午就会回去。]

  叶笙歌一连看了好几遍,才将它仔仔细细折好,打开一个抽屉放了进去。

  而那里面,已经放了密密麻麻的同款纸条,大大的抽屉都快装不下了。

  感慨了一下,叶笙歌就将抽屉合上了。

  不过她并不打算听郑爸爸的话,好好待在家里,因为她的时间真的不多,而且这次的对手挺棘手的。

  拥有技能的大乔!

  不怕死,不怕痛,不怕狗血,不怕捉妖师。

  而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要把男女主斗倒,她得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行。

  走到门前,叶笙歌从头上摘下发卡,插到了锁里,左三圈右三圈,咔擦一声,锁报废了。

  没办法,这次是被反锁了,只能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代价就是一把锁。

  把发卡抽出来,鼓起腮帮子猛地一吹,发卡就洁净如新。

  宝贝似的亲了一口,叶笙歌才把它重新别回头上。

  握着把手一拧,门轻而易举的打开了。

  之后如法炮制,不出五分钟,她便出现在了楼下。

  和她一起的,还有一辆崭新的自行车。

  嗯~借用一下,很快归还!

  还有押金的呢!

  叶笙歌翻身上车,风驰电掣的消失在路口。

  某处,几张大红版被压在石头下,在风中瑟瑟发抖。

  *

  叶笙歌的第一个计划,是拯救富二代。

  平心而论,这个富二代人还挺不错的,虽然是原主出于目的勾引的他,但富二代却丝毫不计较,还对原主死心塌地。

  第一世,原主和富二代可是修成正果,还有了孩子呢。

  而且富二代家里可不简单,据说是一个很大的家族,要搞垮他家可没那么容易,大乔肯定付出了不少力气。

  如果被中途掐断,她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总之于公于私,富二代都是她必须救的头一号人物。

  叶笙歌骑着自行车一路疾驰,最终停在市中心最高的写字楼前,仰头看了两分钟,脖子都酸了。

  真的好高,有种高耸入云的恢宏!

  记忆里,富二代家的公司就在这栋楼里。

  不过,她却犯了难。

  现在这个时候,郑明月还没有和富二代勾搭上呢,她难道要冒冒失失拦住他,说什么“贫尼夜观星象,知施主今日将有大祸,特来告知”吗?

  不被当成神棍打出来才怪!

  就算他听到了,可是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他凭什么相信自己?凭自己这张脸啊?

  愁眉苦脸之际,脑海中一道身影闪过。

  叶笙歌眼睛一亮。

  把车子停在楼下,叶笙歌径直去了对面的咖啡馆,掏出手机,拨出了一个号码:“喂,是我,我在咖啡厅等你。”

  话刚说完,也不管对面是什么反应,叶笙歌径直挂了电话。

  她点了一杯咖啡,靠在椅背上,静静的等待。

  阳光灿烂和煦,她忍不住舒服的眯了眯眼,仿佛慵懒的猫儿一样。

  当了整整一年的猫,某些习惯已经刻入骨髓,很难改变。

  打了第四个哈欠的时候,门口终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服务员,请问……”

  “许公子,我在这里!”叶笙歌懒懒的抬手。

  许江川眼睛一亮,温柔有礼的向面前的服务生点头致意:“不好意思,麻烦你了。”

  “没关系。”

  许江川笑眯眯的走到叶笙歌面前,毫不客气的坐在她对面,原本儒雅的气质一扫而空:“呦,这不是郑大校花吗?这么久没见,今天怎么突然想起我来了?”

第一百四十章大乔,你的蓝掉了(5)

  这话说的。

  叶笙歌心里翻了个白眼,也不铺垫,直奔主题。

  “许学长,废话不多说,其实我今天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许江川虽然爱开玩笑,但是关键时刻还是靠的住的。

  别的不说,眼前这可是鼎鼎大名的郑大校花,为美女服务,他向来求之不得。

  当下,许江川豪迈的一挥手:“说吧,什么忙,只要我能帮得上,二话不说给你办喽!”

  “那我就先在这里谢过你了。”叶笙歌微微一笑,从手提包中取出一个白色信封,推到许江川面前。

  “这是什么?”许江川好奇的拿过来看,一眼就看到信封上大大的名字--于明辉。

  于明辉就是倒霉的那个富二代,目前是许江川的顶头上司兼好哥们儿。

  当然,第二层关系是原主不知道,叶笙歌是看过剧情以后才发现。

  “这个是许江川落在我朋友那里的。我朋友不想见他,却又怕他丢了,所以就托我帮她转交。”

  叶笙歌眼也不眨的编谎话。说话时,还恰到好处的露出几分愤慨和心疼。

  虽然只说了寥寥几句,许江川却露出会意之色。

  因为众所周知,于明辉是个花花公子,最爱泡妞,换女人比换衣服还简单,不管大美人,小美人,最多在他身边待一个月。

  他长的好,擅长花言巧语,和他交往过的女友无不神魂颠倒,可惜一月一过,于明辉就毫不留恋的抽身离去,只留下大笔钱财。

  这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男友。

  女人们爱他的大方,却又恨他的绝情。

  每一个被他甩掉的女人,都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平复心情。而且再也不和于明辉有联系。

  无数女人前赴后继,都想拿下这个花心大萝卜,可惜啊,目前没人成功。

  仅仅有一个美人好运的打破了一个月的魔咒,在第二个月第一天太阳升起的时候被一脚踹开。

  一夜之间,强烈的对比,差点把那个美人逼疯。

  从那以后,再没人想要打破魔咒,都是安安分分当够一个月的女朋友,然后拿着钱有人。

  原主第一世就是冲着这个去的,结果效果出乎意料,居然真的把人拿下了。

  至于怎么拿下来的,原主自己也云里雾里。

  花花公子瞬间变成专情王子,那可是第一世最大的新闻和不解之谜!

  叶笙歌这么一说,熟知好友本性的许江川自然了然于胸。

  因此也并不怀疑。

  这对他来说,不过一个顺手之劳,自然可帮。

  许江川将信封装在口袋里,拍着胸脯应承:“放心,绝对给你办成了!”

  “那就谢谢你了。”叶笙歌挽起耳边的碎发,羞涩一笑,本就极好的样貌更是美不胜收。

  许江川看呆了,连连摆手,傻笑一声:“不谢不谢,小事一件而已!”

  “为了表示感谢,我请你喝咖啡吧?”

  许江川早就被迷的神魂颠倒,压根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只顾点头。

  叶笙歌眼中闪过一道暗光,再抬头明艳如初:“服务员,一杯蓝山……”

  咖啡上来之后……

  微笑……许江川咕嘟咕嘟两口喝完。

  眨眼……许江川神思恍惚的道别,离开。

  走出了门外,许江川还是晕乎乎的,一直走到公司门口,一阵凉风吹来,他才猛然惊醒。

  一看自己现在的位置,他不由一怔,刚才的记忆走马观花般在脑海中闪过,自己的脸简直从头丢到尾!

  “嗷--”许江川捂着脸,痛苦哀嚎。

  美人计呀!

  区区一个美人计,就把你搞成这样,许江川,你可真有出息!

  片刻后。

  “许特助,您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许江川的手自然的放了下来,脸上恢复一片冷静,冲着来人点点头,转身一派高冷的离开。

  “……”

  *

  叶笙歌透过玻璃窗,把对面发生的一切收入眼底,不由扑哧一笑。

  这个许江川还挺逗的嘛!

  笑完,她摸了摸自己的脸,笑得眉眼弯弯。

  虽然早知道原主的美貌惊心动魄,可是没想到这么好,一颦一笑就能把一个大男人勾的掉了魂似的。

  可惜原主从来不擅长利用她身上的优点。

  不然的话,哪怕她真的是个拜金女,也有一堆人求着她拜。

  看,这一次不就是个很好的实验吗?

  咖啡厅的地理位置好,靠着窗,阳光普照。

  叶笙歌就干脆没急着回去,歪倒在座位上昏昏欲睡。

  良久,一个男人从楼上的包间走出来,居高临下的打量睡着的美丽女人。

  想到刚才看到的一幕幕,男人的桃花眼弯了弯,眼里的笑意一闪而过。

  美丽的女人,美丽的小妖精!

  第二次见面了,我们真是有缘呢!

  暴力妖娆的你,不动声色诱人至极的你!

  还有多少面,是我没有见过的呢?我真的很想把你捆在身边,把所有的一切亲手挖掘出来,那一定很有趣!

  呵呵呵……

  男人轻笑一声,转身下楼。

  刚才这小东西可是让某人给他带了东西呢,或许是她假借朋友的名义送来的求爱信?

  亦或是什么不可描述的礼物?

  真是期待呢!

  至于什么落在某任女友处的烂理由……拜托,别把一个过目不忘的天才当傻子好吗?

  这是件蠢事!

  当然不是说你,我可爱的小东西!

  怀着某种荡漾的心情,某人脚步轻快的下了楼,经过叶笙歌身边时,他脚步一顿。

  桃花眼绚丽绽放,温柔多情的声音仿佛情人间的呢喃。

  “小东西,可一不可再,可再不可三。如果还有第三次偶遇,我可就毫不客气,拿走你的一生喽!”

  他唇角一勾,似有所指:“所以,你可要小心了!”

  说完之后,他脚下不停,出了咖啡厅,直接进了对面的写字楼。

  前台羞涩的打招呼:“总裁好。”

  *

  叶笙歌徐徐睁开眼睛,眼里哪有半分睡意。

  早在她进门之初,就察觉暗中有人偷窥,和许江川聊天时,那目光几乎没有移开过。

  那锐利的视线让她隐隐有种脊背发凉的感觉。

  所以打发走许江川,她故意留下来假寐,就是想要弄清是何方神圣,却没想到,是他……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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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一章大乔,你的蓝掉了(6)

  于明辉!

  原主第一世的伴侣。

  也是她此行的目标。

  不过这个于明辉怎么感觉和剧情里的完全不一样,这个于明辉看起来……高深莫测,仿佛一汪深潭,望不到底!

  还有临走前那句话,怎么感觉是专门说给她听的。

  仿佛知道她在假睡。

  要知道,她的伪装能力,可是从未被识破过。

  当年她从那里逃出来,一路伪装,以那里强大的能力,也没能找到她。

  而于明辉……不过一介普通人。

  真是奇怪!

  叶笙歌点点额头,想不明白,干脆就抛在脑后。

  起身结账,骑着借来的自行车享受阳光雨露,还有温柔的风。

  回到家,没有来过人的痕迹,叶笙歌松了口气,连忙冲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至于锁……呃,恐怕是复原不了了。

  把自己反锁,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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