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着斯特布罗德,然后半盘起身躯,表示宁愿一战,决不退缩。蛇摆动了一会儿尾巴,热热身,然后振动骤然加剧,发出惊心夺魄的尖响。
斯特布罗德向后退了一步,这是自然的正常反应。但那些响环的诱惑实在太大了。他拿出一把折刀,割下一根大约四英尺长的分杈的粗树枝,又去找那条蛇。它在原地没动,似乎颇想较量一番。斯特布罗德站在估量是蛇攻击所能及的范围一臂开外,那蛇把头昂得更高。
斯特布罗德引逗它来进攻。呜……他边喊边在它面前挥动树枝。
蛇不为所功,继续振动着尾巴。
哇!斯特布罗德喝了一声,拿树枝去戳它。蛇盘起来的身躯移动了一下,尾巴的响声变小变低,然后一动不动,似乎已经厌倦。
显然得来点真格的才成。斯特布罗德挪近一点,然后俯身向前,把刀子放到嘴里咬住,右手的树枝举在半空,左手快速挥舞,已经在蛇攻击的半径之内了。它跃走了起来,身体与地面平行,张开巴掌大小的血盆大口,毒牙朝下龇着。蛇没有咬中目标。
斯特布罗德手里的树枝向下一叉,将蛇头卡在岩石上,然后迅速地用脚踏住蛇头,一手抓住扭动的蛇尾,另一手取下嘴里的刀,将响尾齐根割下。随后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嗖地闪身跳开。蛇翻腾着盘起身躯,重新摆出进攻的姿势,滴血的秃尾巴根还在尽力振动。
——还想活就继续话吧!斯特布罗德说罢摇着手里的响环走了。他相信从此以后,自己所奏出的每一个音符都不同了,在其中蕴藏着一种凄厉紧迫的意味,那是响尾蛇在示警。
对艾达和鲁比说完制作经过后,斯特布罗德坐在那里看着小提琴,仿佛依然觉得它非常神奇。他把小提琴举起来向她们展示,同时也是在显示,自己在某些方面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奔赴战场的人了。他说,战争彻底改变了他的音乐和他本人。
鲁比照旧是一个怀疑主义者。她说:战前,你对拉琴的兴趣可没这么大,只要能让你在舞会上弹个曲子,混口酒喝就心满意足了。
——有人说我现在拉起琴就像个疯子。斯特布罗德为自己辩解道。
斯特布罗德说,他的转变是突如其来的,发生在一八六二年一月。当时,他所在的部队在里士满附近扎营过冬。有一天,军营中来了一个男人,问谁会拉小提琴,就被打发到斯特布罗德这里。他说自己有个十五岁的女儿,每天早晨生火,都把煤油倒在新添的引火柴上。但今天,煤油却流到了烧红的炭上,她刚把炉盖放回去,炉子就在她眼前爆炸了。炉盖重重地钉在她的头上,脸上的皮肉几乎被喷出来的火烧到骨头。她就要死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她在一两个小时后恢复了知觉,家人问能做点什么缓解她的痛苦,她说想听小提琴。
斯特布罗德带着琴,跟那人在路上走了约莫一小时,来到他家。全家人沿卧室的墙根坐成一圈。烧伤的姑娘靠在几只枕头上,她的头发已经烧得片片焦糊,脸看上去像只剥了皮的浣熊。头下的枕套湿漉漉的,都是从脸上渗出的液体。耳朵上方有一道被炉盖砸出来的深深的口子。伤口已经停止流血,但依然是猩红的颜色。她上下打量着斯特布罗德,眼白映着血肉模糊的脸,触目惊心。结我弹点什么吧!她说。
斯特布罗德坐进床前的一把直背椅里,开始调弦。他没完没了地拧着弦轴,那姑娘没办法只好说:你最好赶紧开始,如果你有意拉琴送我上路的话。
斯特布罗德弹了一段《锅中豆》,然后换成《莎莉·安》 ,很快就把看家的全部六支曲子过了一遍。它们都是舞曲,连斯特布罗德也知道与这个场合实在不相称,所以他尽最大努力让节奏慢下来,但无论拍子多么慢,就是没有肃穆忧伤的效果。当他弹完后,那姑娘依然活着。
——再给我弹一支。她说。
——我不会别的了。斯特布罗德说。
——真惨,姑娘说,你算什么小提琴手呢?
——滥竽充数的残次品。他说。
姑娘脸上闪过一丝笑意,但眼中马上浮现出痛苦的神色,她的嘴角又垂了下来。
——那就给我编个曲子吧!她说。
这奇怪的要求让斯特布罗德吃了一惊,他从来没想到过尝试作曲。
——我恐怕不成。他说。
——为什么呢?你从来没试过吗?
——没有。
——那最好从现在开始。时间不多了。
他坐着凝神想了片刻,重新调了调弦,把琴抵在脖颈上,拉动琴弓,流淌出来的琴声让他自己都大吃一惊。他奏出的曲调舒缓摇曳,情绪主要由长低音和双音传达,他觉得无以名之,旋律的凄切忧伤接近弗里吉亚调式。姑娘的母亲一听马上痛哭起来,冲出房间,躲到门厅里。
他奏完后,姑娘看着他说:很动听。
——不好。他谦逊地说。
——确实好。姑娘说。她转过脸去,呼吸变得重浊。
姑娘的父亲走过来,拉着斯特布罗德的胳膊肘,带他走进厨房,让他在桌边坐下,倒好一杯牛奶后返身离开。等杯子喝空,那人又回到厨房。
——她去了,你让她走得不那么痛苦。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联邦发行的一美元,塞进斯特布罗德手里。
斯特布罗德把钱揣进衬衫口袋,返回军营。一路上,他多少次停下脚步看着小提琴,好似生平头一回见到这种乐器。他以前从未想过要提高自己的技艺,但如今,似乎每一首曲子都值得用心去演奏,仿佛听力范围内的一切,新近都对他的音乐产生了极大的热情,在侧耳倾听。
此后,他每天都拉为那姑娘创作的曲子,从不厌倦。事实上,他相信那首乐曲是没有穷尽的,他可以日复一日地温习,一直到死,每次都有新的领悟。手指按弦、琴弓挥动,一切都重复了无数次,现在他已经不用想着怎样去拉,音符似乎会自动自发地跳出来。那旋律已经成了一个独立自觉的个体、一种习惯,能给一日的终了带来秩序和意义,就像有些人在夜幕降临时祈祷,有的要检查两次门闩,还有的会喝一杯酒。
从那天起,他的心越来越被音乐所充满,战争好像已经与他无关。他一有机会就从部队溜出来,也甚少有人过问。他开始把越来越多的时间打发在里土满污浊的酒馆区,那里充斥着肮脏的肉体、泼溅出来的烈酒、廉价的香水和没倒掉的夜壶的气味。事实上,整个战争期间,酒馆从来就是他最喜欢待的地方,一向是得空就去,但现在与以往不同,他感兴趣的是那些经常给顾客表演的精通音乐的黑人。许多夜晚,斯特布罗德从一个地方逛到另一个地方,直至发现某个弹奏吉他或班卓琴的天才,旁若无人地鼓弄着他的乐器。斯特布罗德便会拿出自己的小提琴,跟着拉到天亮,每一这样做,他都学到些新东西。
他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在调谐、指法和分句这些方面。但慢慢地,他开始聆听黑人的唱词,对他们竟能如此清晰而自豪地唱出生活中的每一种渴望和恐惧钦佩不已。很快,他越来越强烈地感到对自己有了意想不到的全新的了解。他惊讶地发现,音乐对于他来说不单是快乐,还是一种精神的寄托。音群的组合、乐音在空气中回荡减弱,都给他以慰藉,对他诉说着关于世界创造的规则和道理。音乐告诉他,世间存在着一种正确的秩序,生活不应该只是无尽的混乱与漂泊,它应该是有序的,有一个合理的目的。它有力地反驳了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出于随机与偶然的观点。到如今,他会拉九百首小提琴曲,其中有大约一百首是他自己创作的。
鲁比对这个数字表示怀疑,她说从前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十个手指头一向够他算术用了。
——他从来没有什么东西,数目能超过十的。她说。
——九百首曲子!斯特布罗德说。
——那你就拉一首。鲁比说。
斯特布罗德坐着想了片刻,然后拇指沿琴弦从上至下一抹,调了调一个弦轴,再试一次,又调了一下另外两个弦轴,最终把E弦降低了三品,与A弦上的三分音和声,形成一种奇异的音调。
——我一直想不出该给它取个什么名字,或者你们就叫它《嫉妒的姑娘》好了。
接着他挥弓在崭新的小提琴上演奏起来,它的音色清晰、锐利、纯净得让人吃惊,调低的音准产生了一种不和谐的和声。旋律缓慢,具有调式,但节奏却很急促,覆盖的音域甚宽。不仅如此,乐曲持续地压迫你,提醒你一个忧伤的事实:它是转瞬即逝的,马上就会消失,你永远不可能把握。渴望,是它的主题。
艾达和鲁比吃惊地看着斯特布罗德演奏。至少在这首凄凉的乐曲中,他明显是摒弃了所有已知的小提琴手那种快速短促挥动琴弓的方法,而是使用长弓,奏出极为甜美却又哀伤的长音。鲁比从没听过任何与此类似的音乐,艾达也不例外。他的演奏从容得就像一个人的呼吸,但其中又蕴含着对一个有价值的生命的坚定信念。
斯特布罗德一曲既终,将小提琴从须髭花白的颌下取下。大家全部沉默了许久,溪边的小鸟,面对近在眼前的寒冬,叫声格外悲苦,同时又充满希望。斯特带罗德看着鲁比,似乎在等待她作出苛刻的评价。艾达也看着她。鲁比脸上的表情一目了然:要想软化她的心,单凭一个故事和一首小提琴曲可不够。她没对斯特布罗德讲话,而是转头向着艾达说:真奇怪,一辈子就会摆弄两下这个东西,到今天这个岁数,竟然还真给他弄出点门道了。这么个可怜虫,连外号都得来不易,偷火腿被抓,给人用棍子打了个半死。
(斯特布罗德英文有棍棒之意——译注。)
但在艾达眼中,这近乎一个奇迹,斯特布罗德竟然在众人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正面的例证:不论一个人的生命如何虚度,永远都有机会找到方法去补救,不管多么有限。
新娘床上流满了鲜血
一连多日都是糟糕的天气,英曼在山里走得晕头转向,迷路了。雨似乎一直从新月下到月圆,但除非你从落下第一滴雨的时候,就想到要记住天数,否则谁又说得准呢?天空一直阴沉沉的,英曼至少有一个星期没看到太阳、月亮和星星。如果说他一直在绕圈子,或者沿着某种更为复杂但同样兜来兜去的路径前进,也不足为奇。也为了走直线,他尽量选择正对着自己的某一点、一棵树或一块岩石,朝着它走。他这样走了很久,直至突然想到,或许自己选择的这些点连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圆圈,而绕大圈还赶不上绕小圈呢。想到这点,他便抛开顾忌,开始在迷雾中瞎闯,觉得哪边像是西方就朝那里走,尽可能说服自己,只要还在走着,就该满足了。
他把羊婆婆的药一直用完,很快,头上的伤口就抽紧成为小小的伤疤,脖子上的伤口只剩下一道苍白坚硬的印子。疼痛逐渐减轻,直至变成一种遥远的声音,好似河水潺潺,他想这声音自己可以永远听下去。但他的思想并没有同样快地愈合。
食囊里已经没有食物了。他最初想打猎,但高高的枞树林似乎已经被动物们遗弃。此后他又试着抓小龙虾煮来吃,折腾了几个小时,抓到能装满一帽兜的小龙虾,但在吃完以后却发现根本不顶事。他剥下一棵小榆树的树皮放到嘴里嚼,然后又吃了一株红宝石色的牛肝菌的伞盖,有一口煎锅那么大,十五分钟后就又饥肠辘辘。很快,他就只有拔溪边的野水芹吃,渴了便手捧溪水喝上一口。
一天下午,他爬行在生满青苔的溪岸,像头野兽一样吃着水边的草,头发全湿了,嘴里满是呛人的水芹味,心中一片空白。他爬到一个水坑边向下一望,看见自己的脸在水中的倒影,也正向他望来,随着波纹摇动,丑陋而又可怕。他赶紧伸手将倒影搅碎,因为他一点也不想看到自己的模样。
上帝啊,如果我可以生出翅膀飞翔该多好,他想,巨大的双翅会带着我冲天而起,离开这里,长长的羽毛迎风呼啸。世界将在下画展开,犹如打开一卷亮丽的图画。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让我留在地面。河流和山脉在下方掠过,从容而轻易。我一直向上,向上,直至变成晴空中的一个黑点。我要飞往另外一个地方,住到树枝间和崖石上。偶尔某些来自人类社会的干扰,可能像使者一般企图拉我回去,但每次都不成功。我要飞落到远处某个高高的山脊上,观赏平常每一天的明媚阳光。
他坐起来,听了一会儿溪水冲刷圆石以及雨打落叶发出的声响。一只精湿的乌鸦落在一提栗树枝上,抖了抖羽毛上的水珠,然后缩起身子,显出一副病态。英曼站起身,按照他命中注定的方式,迈开双足朝前走去,最终走上了一条荒僻的小径。
第二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英曼开始感觉有人跟踪。他旋回身,看见一个生着猪眼、穿着一条褪色的工装裤和一件黑色西服上衣的小个子,正悄悄地紧跟在他身后。英曼几乎可以一伸手抓住他的脖子,把他掐死。
——该死的,你是谁?英曼问。
那人一溜烟跑进树林,躲到一棵鹅掌楸后面。英曼走过去朝树后一看,空空如也。
英曼继续赶路,隔一会儿就回头看一眼。他有时抽冷子猛然转身,便可看到那个鬼鬼祟祟的跟踪者的身影,在树林中闪缩。他在观察我前进的方向,然后就会去向民兵汇报。英曼想到这里拔出勒马特手枪,在空中挥舞着。
——我会一枪崩了你,英曼朝树林里喊道,你瞧着吧,我决不会犹豫,我要把你的肚子打个大窟窿,狗都能钻过去。
那猪眼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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