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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门_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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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源,它还证明了一件更有趣的事情,就是说布勒特奈尔先是腓尼基的城市,后来才成为罗马帝国的城市。”

他停了一下喘口气儿,得意地玩味我的惊讶。我却差一点儿没有憋住笑出来。

“其实,”他接着说道,“TVRBVLNERA纯粹是腓尼基语,TVR应读为TOUR……TOUR和SOUR是同一个词,对不对?SOUR是腓尼基语的Tyr[231],这意思就无须我告诉您了。BVL应是Baal,Bal, Be1, Bul,发音也只是略有差异。NERA却叫我费些脑筋,在腓尼基语中找不出一个相应的词,想必是来自希腊语,意思是‘潮湿的、沼泽的’,恐怕是个混合词。为了确认这个希腊语词,等到了布勒特奈尔那里,我就让您看看溪水如何从山上流下来积成一个个腐臭的水塘。再说,NERA是个词尾,大概很晚才加上去的,以示敬重泰特里库斯[232]的妻子奈拉·彼维苏威拉,很可能因为她给图尔布勒城做了什么善事。不过,我倒看重这些水塘,认为词源应当是这个希腊词语。”

他得意扬扬,捏了一撮鼻烟:

“我们先把腓尼基人放下,再回到这句铭文上。我这样翻译:‘米隆遵维纳斯之命,将自己的作品,这尊雕像献给布勒特奈尔的维纳斯。’”

我避而不去批评他这种词源的说法,但也不妨显示一下自己的洞察力,于是对他说道:

“且慢,先生,米隆的确敬献了什么,但是我根本看不出指的就是这尊雕像。”

“什么!”他高声说道,“难道米隆不是希腊著名的雕塑家吗?这种才华在他家族里是代代相传的。这尊雕像肯定是他的一个后裔创作的。再也没有比这更确凿无疑的了。”

“可是,”我反驳说,“我发现这手臂上有一个小洞。我想这一定是用来戴什么东西的,比方说,一只手镯吧,作为米隆的赎罪供品献给维纳斯。米隆是个不幸的情人,惹维纳斯生气了,为了平息她的怒火,他就敬献一只金手镯。您要注意,fecit[233]这个词往往与consacravit[234]通用,二者是同义词。我手头上若是有一本格鲁泰[235]或奥赖利[236]的著作,就能给您举出几个例子。说起来是很自然的,一位情人梦见了维纳斯,并想象维纳斯命令他给雕像戴上一只金手镯。于是,米隆就献给她一只手镯……后来,蛮族或者欺天的盗贼……”

“嗳!显而易见,您这是构思小说!”主人一边扶我下来,一边高声说道,“不对,先生,这是米隆学派的一件作品。只要瞧瞧这做工,您就会承认了。”

一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要过分驳斥那些固执己见的古物鉴赏家,于是我低下头,表示心悦诚服,说道:

“的确是一件令人赞叹的艺术品。”

“噢!我的上帝,”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又叫起来,“又让人破坏了一处!一定是有人扔石头砸我的雕像了!”

他刚发现维纳斯胸部靠上有一个白印儿。我看到右手指上也有一个类似的印痕,估计是石子儿掷过来时擦的,或者撞击的碎片反弹到手指上。我向他讲述了亲眼所见的事情,有人如何侮辱铜像,又如何当即受到了惩罚。主人听了开心大笑了好一阵,并把那学徒比作狄俄墨得斯[237],祝愿他像那位希腊英雄那样,眼看着自己的伙伴全化为白鸟。

这场引经据典的谈话,让午饭的钟声给打断了。还像昨儿晚那样,我不得不吃下四个人的饭菜。继而,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接见来谈事的佃户,他儿子就带我去看一辆从图卢兹买给未婚妻的马车。自不待言,我大大赞美了一番。然而,他又带我进马厩,足足用了半小时向我炫耀他的马匹,大谈它们的世系,在省里赛马会上所获的奖项,最后谈到他要送给未婚妻的灰牝马,随即话题又转到他的未婚妻身上。

“今天我们就能见到她,”他说道,“不知您见了会不会觉得她漂亮。你们巴黎人眼光太高。不过在这地方和佩皮尼昂,大家都认为她很迷人。好就好在她特别富有,住在普拉德的姑妈给她留下一笔财产。啊!我就要成为一个非常幸福的人了。”

一个年轻人更看重未婚妻的嫁妆,而不是她美丽的眼睛,我见了就不禁心生憎恶之感。

“您是首饰的行家,”阿尔封斯先生接着说道,“您看这件怎么样?这只戒指,明天我要送给她。”

他说着,就从小指头一节摘下一只大钻戒,只见几颗钻石镶成两只手相握状,我觉得极富诗意。这是一只古戒,不过照我的判断,后来为了镶嵌钻石又加了工。戒指内侧有一行哥特体的文字:sempr’abti,意思是“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只戒指挺漂亮,”我对他说道,“然而,镶上这些钻石,原有的特点就丧失了几分。”

“嗳!这样就好看多了,”他微笑着回答,“这些钻石价值一千两百法郎。这只戒指是传家宝,非常古老……是骑士时代的制品,家母传给了我。我祖母戴过,而我祖母又是从她祖母那儿接过来的。天晓得是什么时代制作的。”

“按照巴黎的习惯,”我对他说道,“是送一只造型简单的戒指,通常是用两种金属,如黄金和白金打成。对了,您手上戴的另外那只就非常合适。而这只镶了钻石,又是隆起的握手形,太粗大了,手套恐怕戴不上去。”

“唔!那是阿尔封斯夫人的事儿了,随她怎么解决吧。我想她得到了总归很高兴。一千两百法郎戴在手指上,毕竟是件快活的事儿。另外这只小戒指嘛,”他面露得意之色,看着手指戴的毫无装饰的戒指,又补充说道,“这是巴黎那次狂欢节最后一天,一位女子送给我的。哈!那是在两年前,我在巴黎玩得多痛快呀!在那里玩乐才开心呢!……”他惋惜地叹了口气。

这天,我们要到女方普伊加里家吃晚饭。我们上了四轮轿车,驰向离伊勒六公里的庄园。我是作为男方家的朋友介绍给主人的,并受到款待。这顿晚餐以及餐后的谈话,在此就不赘述了,反正我不大开口。阿尔封斯先生坐在未婚妻身边,每隔一刻钟便贴近她耳畔说句话。那姑娘不怎么抬眼睛,每当未婚夫对她说话,她就满脸羞红,但是回答倒也落落大方。

德·普伊加里小姐年方十八,身材苗条而曼妙,同骨骼粗大而身强力壮的未婚夫形成鲜明的反差。她不仅美丽,而且迷人。我十分赞赏她答话时完全自然的神态,而她那善气迎人的样子,又略带几分慧黠,令我不由得联想到那尊维纳斯铜像。我比较两者,心中不禁思忖,不能不承认雕像更美些,这是不是主要因为雕像有一种母老虎的情态呢?要知道,强力哪怕体现在邪恶的欲望中,也总能引起我们的惊叹和不由自主的欣赏。

在离开普伊加里家的时候,我心中暗想:

“这样一位可爱的姑娘,只可惜太有钱了,她的嫁妆只能招来一个配不上她的男人!”

在返回伊勒的路上,我认为应当同德·佩尔奥拉德夫人说说话,但又不知说点儿什么好。

“你们鲁西戎人可真有主见啊!”我高声说道,“怎么,夫人,你们居然选星期五这日子办喜事!我们巴黎人可迷信多了,谁也不敢挑这日子娶亲。”

“上帝啊!您就别提了,”她答道,“这事儿若是完全由我做主,当然会选另外一天了。可是,佩尔奥拉德执意如此,就只好由着他的性子了。不过,我总是提心吊胆,万一惹来什么祸呢?这里面总有个道理吧,要不然,为什么人人都害怕星期五啊?”

“星期五呀!”她丈夫高声说道,“就是维纳斯的日子[238]。正是结婚的吉日!您都瞧见了,我亲爱的同行,我一心想着我的维纳斯。以名誉担保!我是冲她才考虑选择星期五的。如果您愿意,明天举行婚礼之前,我们小规模地祭祀她一下,供上两只斑尾野鸽,如果我知道去哪儿能买到香烧一烧……”

“算了吧你,佩尔奥拉德!”他妻子气到极点,打断他的话,“烧香拜铜像!简直太荒唐啦!这地方的人会怎么议论我们啊?”

“至少你该允许我,”德·佩尔奥拉德先生说道,“给她戴一顶玫瑰和百合编的花冠吧!”

要满把地献上百合花[239]。

“您瞧见了,先生,宪章[240]是一纸空文,我们并没有信仰的自由!”

第二天做了这样的安排。上午10点整,大家必须准备妥当,穿好节日的服装。喝完热巧克力之后,就驱车去普伊加里庄园。先到乡政府登记结婚,再到庄园的小礼拜堂举行宗教仪式,然后用午餐。午餐后直到晚上7点钟,自由活动。晚上7点钟,乘车回伊勒,两家人在佩尔奥拉德府上共进晚餐。其余活动自便。反正不能跳舞,大家就尽量多吃东西。

从8点钟起,我就手握铅笔,坐在维纳斯雕像的对面,要把头部画下来,不知画了多少遍也把握不准她的表情。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在我周围踱来踱去,给我出主意,反复对我讲他找出的腓尼基语词源,继而又往雕像的基座上放了几朵孟加拉玫瑰,还以悲喜剧的声调,祈求维纳斯保佑即将开始新生活的新婚夫妇。约莫9点钟,他回屋去梳洗打扮,阿尔封斯先生却脚前脚后出现了,新郎穿着一套崭新的紧身礼服,戴着白手套,穿着漆皮鞋,只见上衣缀着雕花纽扣,扣眼儿还插了一朵玫瑰花。

“您能给我妻子画一幅肖像吗?”他俯身观赏我的画,说道,“她也很美。”

这时一场球赛在我谈到过的那个网球场上开始了,当即引起了阿尔封斯先生的注意。而我呢,画也画累了,已无望画出这张带点儿邪气的脸,就很快丢下画,也去看打球了。网球手中,有几个是昨天到的西班牙骡夫,他们是阿拉贡人和纳瓦拉人,差不多个个身手不凡。因此,伊勒人虽有阿尔封斯先生当场鼓劲和指导,但是面对新来的高手,一个个很快败下阵来。本地观众看得目瞪口呆。阿尔封斯先生瞧了瞧表,才9点半钟,他母亲还没有梳好头呢。他不再犹豫了,脱下礼服,要了一件运动服,便向西班牙人挑战了。我微笑着注视他的举动,觉得有点儿出乎意外。

“应当维护地方的荣誉。”他说道。

我这时看他的确英姿勃勃,热情奔放。刚才他还把心思放在一身打扮上,现在却满不在乎了。就在几分钟前,他扭扭头,都可能担心弄歪了领带,现在却顾不得自己的鬈发和齐刷刷的皱褶襟饰了。那么,他的未婚妻呢?老实说,如果有此必要,我认为他也会推迟婚期的。我看着他麻利地换上一双运动鞋,挽起袖子,站到败方阵前,指挥若定,犹如恺撒当年在都拉基乌姆[241]重整溃军那样。我跳过绿篱,到一棵朴树的树荫下,舒舒服服地观看两军对垒。

阿尔封斯先生有负众望,头一个发球没有接住。老实说,头一发力大惊人,球擦地飞来,而发球者是阿拉贡地方人,看样子是西班牙人的队长。

那人四十来岁,身高六尺,肢体精瘦而有力,深深的橄榄色肌肤赛似维纳斯的青铜色。

阿尔封斯先生火冒三丈,将球拍往地上一摔。

“就怪这倒霉的戒指,”他嚷道,“手指箍得这么紧,一个有把握的球却没接住!”

他好不容易褪下钻石戒指。我刚要走上前去接过来,他却抢先一步跑向维纳斯,将钻戒戴到她的无名指上,返身又回到伊勒队来闯阵。

他面色苍白,但是神态镇静而坚定,此后就再也没有失误,终于把西班牙人打得落花流水。观众欢欣鼓舞,场面十分壮观:一些人不断地欢呼,还把帽子抛向空中;另外一些人则同他握手,说他为地方增了光。即使他击退一次外族入侵,我想他得到的祝贺也不过如此热烈而诚挚吧。战败一方垂头丧气,又给他增添了胜利的光彩。

“伙计,我们再打几场吧。”他以不可一世的口气对那个阿拉贡人说道,“不过,我还得让您几分。”

我真希望阿尔封斯先生态度谦虚一点儿,心里也几乎为受辱的对手感到难过。

那个西班牙巨人深深感到这种侮辱。我看出他那晒得黢黑的脸也气白了。只见他咬着牙,阴沉着脸注视自己的球拍,嘴里小声地咕哝了一句:“我会跟你算这笔账的[242]!”

德·佩尔奥拉德先生的喊声搅了他儿子胜利的喜悦:他非常诧异,儿子没有指挥人套那辆新买的轿车,更为诧异的是,看到儿子竟然满头大汗,手里还拿着球拍。阿尔封斯先生赶紧跑回家,洗了一把脸,重又穿上新衣服和皮鞋。五分钟之后,我们就飞驰在前往普伊加里的大道上了。全城所有网球手和一大群观众欢呼着追我们,而我们那几匹健壮的马也是拼命奔跑,才没有让那些勇敢的加泰罗尼亚人追上。

我们到达普伊加里,参加婚礼的行列正要向乡政府进发,阿尔封斯先生忽然用手一拍脑门儿,低声对我说道:

“我真糊涂!戒指忘拿啦!还戴在维纳斯的手指上呢,真是活见鬼!您可千万不要告诉我母亲。也许她什么也不会看出来。”

“您可以派个人取来嘛。”我对他说道。

“算了!我的贴身仆人留在伊勒了,这几个我可信不过。一千两百法郎的钻石啊!不少人都经不住这种诱惑。况且,这里的人一知道我这样粗心大意,又会对我产生什么看法呢?他们会笑话死我的,会管我叫雕像的老公……那戒指,但愿不要被人偷走!幸而我那些浑蛋下人都怕那雕像,不敢靠近。算了!也没什么,我还有一枚戒指呢。”

世俗和宗教的两场仪式相继举行,排场也较适当。德·普伊加里小姐收到巴黎时装店老板娘的那枚戒指,殊不知未婚夫是将一件定情物割舍给了她。接下来,宾主入席,大家又吃又喝,甚至还唱起歌来,闹腾了好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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