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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8章 短剧对于法学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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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会先播放相应的‘影视剧’片段,然后进行提问。”

“金律师.....准备好了吗?”

金胜都没有回答,直接抬手示意了一下。

影视剧中,那涉及的法律问题可太多了。

差不多平均每5分钟,就会有一次违法、或者犯罪行为。

如果换成短剧......几乎每一集都能形成一篇法律报告。

现在很多法学生、实习律师、刚执业的年轻律师,都喜欢看短剧来锻炼自己的反应速度,思维能力,专业基础。

就连金胜也不例外。

顾莎莎将一块平板放到面前,点击播放。

“上一世,室友的手机碰到了我的黑卡,一瞬间就刷走了1000万。”

“这个金额,和他请同学们在奢侈品店消费的数额一样。”

“当我去找他理论时,却被他拍下视频放到了网上,热度瞬间燃爆。”

“就在我准备让家族出手的时候,喝的水里被掺了毒药,当场暴毙。”

“再次睁眼,我又回到了开学第一天。”

“这一次,我把黑卡锁进了军用级别的保险箱,手机也换成了老年机。”

“.........”

从第一句台词出来,金胜便立即露出了一副牙疼的表情。

这特么什么脑回路。

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都快笑喷了。

只是金胜不知道,从一进门开始,拿着手机拍摄的同事....其实一直都在直播。

本来只有200多人观看的直播间,早已飙升到了3000多人,足足增长了十几倍。

顾莎莎在旁边瞄了瞄右上角的人数,以及公屏上那飞快刷屏的留言,嘴角都快成翘嘴了。

她哪里打过如此‘辉煌’的仗。

果然,金胜这张脸.....就是流量的保证。

很快,内容播放完毕。

“好,下面开始提问。”

“请问.....内容中涉及了多少项违法犯罪行为。”

金胜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随便用手机跟实体银行卡碰一下,就能瞬间盗取卡片信息,还能用于大额消费,显然是不可能的。”

“技术上面先不说,请问如何绕开银行防御系统,破解个人银行卡密码。”

“当然,咱们这次说的是法律问题,那就暂时先忽略掉这些‘硬伤’。”

金胜抬手一根手指道:“第一项,盗窃罪。”

“其核心特征为....采用隐秘手段转移他人财产。”

“即:明知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仍主动实施窃取行为,并希望结果发生。”

“1000万金额,起步在10年以上。”

“第二项,未经同意,拍摄争执过程放上网,并引起大量热度。”

“这属于侵犯了《民法典》规定中的?肖像权?与?隐私权?。”

“另外,若视频被剪辑、配文引导网暴,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46条之规定的?侮辱罪?。”

“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第三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使用、消费?的,构成该项罪名。”

“尤其是购买?高价值、易变现、不记名?的商品。”

“第四项,故意杀人罪?。”

“目标明确指向个人的,构成《刑法》第232条的?故意杀人罪?。”

“依法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若投毒行为‘同时’危及他人,则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旦致人死亡,最高同样可判死刑。”

顾莎莎面带微笑的接话道:“好,感谢金律师的专业讲解。”

“那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段VcR。”

话音一落,再次点击播放。

这是一段典型的‘打脸’场景。

女主独自一人去别人公司谈业务,遇到富二代前男友和绿茶同父异母的妹妹........

然后妹妹开始‘嘲讽’,引来众人围观。

女主反驳两句后,对方说不过,便开始编造各种莫须有的事情。

什么‘虚荣、出轨、不要脸’.....等等!

吃瓜群众闻言,纷纷开口附和。

渣男也是立即上前指责,要求女主跪下道歉,否则以后都不会理她。

这时候,女主表示自己手里有证据,能证明谁才是真正的‘小三’、处心积虑的抢男人。

结果手机刚拿出来,就被妹妹一把夺过摔在了地上,粉碎了还用脚再踩两下。

渣男更是直接一个巴掌甩在女主脸上,指着她道:“别再闹了.....”

“自己不要脸,还敢诬陷别人,你妹妹这么单纯、善良,你以为跟你一样啊!”

“我告诉你,赶紧给我离开这儿。”

“不然我就真的再也不原谅你了。”

“........”

金胜有些痛苦的抬手掩住了眼睛。

当然,这是故意装的。

谁认真谁就输了。

为了娱乐效果嘛!

现在众人全都捂嘴在憋笑。

倒是一旁趴在软垫上睡觉的哈基米,有些迷茫的‘喵’了一声。

一双天蓝色的卡姿兰大眼睛这边看看、那边瞅瞅的。

好似在问:“肿么了,是被我给‘萌’到了吗?”

此时的直播间公屏上,差点没被‘哈哈哈.....’给刷屏了。

但更多的,还是一些爱‘调侃’的网友们在发言。

什么:‘以后开庭就找编剧上,绝对能把对方律师逼疯。’

‘没有亲身体验过,绝对写不出这样的剧本。’

‘太经典了、典中典。’

平板电脑中,已经播放到了两个‘蠢’保安出场,听信渣男的说词,正控制住女主,准备给‘叉’出去。

接着,霸道男主总裁帅气亮相,制止,呵斥、英雄救美。

最后渣男和渣女被赶出去,保安被特助随口开除。

男主则是扶着女主上楼进了办公室。

视频到此结束。

顾莎莎笑眯眯的开口道:“金律师.....还是老规矩,你需要指出里面涉及到了什么违法犯罪行为。”

金胜无奈的点了下头。

“第一,故意毁坏财物罪。”

“妹妹抢夺手机摔坏并用脚踩,属于典型的‘物理毁损’行为,会导致财物完全丧失使用价值。”

“根据《刑法》第275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司法实践中,即使金额未达‘刑事立案’的5000块标准,但因其?行为带有....公然性、侮辱性,也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若行为人是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目的,还很可能会被考虑是否构成《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

金胜此刻突然露出了一个‘坏坏’的笑容,举起一根手指道:“在这里.....我要郑重的告诉小伙伴们。”

“吵架归吵架,千万别特意去摔人家手机、踢人家车门...之类的。”

“另外,要是对方这么做的话,你们就静静站着,等蜀黍来了之后,刻意强调‘损失’这一点。”

“有人要想和稀泥,那就看你们自己怎么选了.....”

“别听什么不和解、就不赔钱之类的瞎忽悠。”

“小孩子都知道弄坏了东西要道歉、要赔偿。”

“刑事犯罪,不影响民事赔偿。”

“最后,蜀黍要是告诉你‘立不了案’,你不妨让他出一个‘不予立案’的通知书。”

“再拿着这份决定.....去检察署坐坐,或者找个专业的刑事律师聊聊天。”

“你们懂的.....”

金胜下巴一抬,做了个‘在心中’的表情。

随着这段话一出,公屏上也是一片的‘懂了、谢谢、满满都是干货....’之类的留言。

看着直播间的活跃度,以及6000多的观看人数,顾莎莎心里头那是说不出的满意。

搞好宣传、增加账号粉丝量、扩大律所知名度.....那可是她这个网络部主管的任务。

这次的策划算是做对了。

而更对的地方....就是这一期逮住了金胜来当‘突袭’嘉宾。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

金胜竖起两根手指。

“第二,侮辱罪、诽谤罪。”

“反派在?公开场合?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贬损女主的人格尊严,属于?公然侮辱他人?。”

“另外,其言论还涉及了‘出轨’、‘虚荣’等不实指控。”

“若且无证据支持,将构成?诽谤?。”

“根据《刑法》第246条之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吃瓜群众的附和,算是进一步扩大了社会影响力,加重了对女主名誉权的侵害,属于‘情节严重’的考量因素。”

金胜没有停顿,竖起第三根手指。

“第三,故意伤害罪?。”

“渣男当众扇女主耳光,已经实施了直接的身体暴力行为。”

“虽然一巴掌看似相对轻微,但若造成耳膜穿孔、面部软组织挫伤等伤害,经鉴定达?轻伤以上?,即构成?故意伤害罪?。”

“最重要的是.....”

金胜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脸上挂着‘似笑非笑’的表情道:“人的大脑.....其实是个很精密的构造。”

“有时候一点点外来的击打,或许就会造成什么不可逆的伤害。”

“尤其是脑干部分。”

“以目前的医疗科技,暂时还无法‘非常’准确去判断,是否真正出了什么细微损伤。”

“现在看似没事,或许过几天就出大问题也不一样哦。”

“这可就是重伤了。”

“量刑起点就是3年以上。”

“当然了.....即使经过鉴定,未达轻伤标准,该行为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可处?5日至10日拘留,并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特别是在公众场合施暴,那就具有了‘羞辱’性质,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最后.....除了刑事犯罪之外,渣男和渣女两人还涉及多项民事侵权行为。”

“如果受害人有钱又有闲的话....还能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手机损失、医疗费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公开道歉....等等。”

“主要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第1165条,侵权责任。”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随着金胜的话音落下,办公室内跟进来看热闹的几个小伙伴,全都鼓起了掌。

开玩笑,这可是自己的顶头上司啊!

不捧场,难道想被穿小鞋啊!

顾莎莎同样很给面子。

看看现在直播间的热度。

观看人数....简直比那些带货的‘真’百万粉丝大V都要多了。

她能不高兴嘛!

这上过综艺、有知名度的人就是不一样。

但高兴之余,却又带着股‘浓浓’的遗憾。

因为....这次就只准备了够一期节目的素材。

否则啊!

指定得播到天荒地老。

只要睁着眼,那就继续播。

‘唉.....’

默默在心里叹了口气,顾莎莎开口道:“好啦!这一期的律师突击就到这里了。”

“等剪辑好视频上传后,会让广大网友发起投票。”

“得票超过一定数量,我们将会对金律师做一期‘特别专访’。”

“同样也会进行现场直播。”

“各位敬请期待!!”

搞完结束语,顾莎莎极度不舍的伸出微微有点抖的手指,关闭了直播间。

“金律师,十分感谢你的配合。”

“我也是为了工作,还请见谅!”

“下次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一定会提前通知,约好时间。”

看着把手伸到面前的顾莎莎.....金胜立即起身和她握了一下。

这么多人都在,哪怕自己再不爽,也不会干出当场甩脸色的蠢事。

为工作能理解,可好歹提前说一下啊!

打个招呼能死啊!

看看那些综艺节目。

哪一个会真的没‘台本’,只是装给观众看,体现真实感而已。

演员嘛!

表演....那肯定是专业的。

金胜面带微笑道:“顾姐千万别这么说,大家都是为了工作。”

“只要我有空,一定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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