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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万界博物馆_第14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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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仿佛我从来没离开过一样,如何?”

  苗栩被她的说辞逗笑了,“哪能每日一封,你也不嫌麻烦?”

  如玉将脑袋倚靠在她怀里,扭着身子撒娇:“不麻烦,怎么样都不麻烦。”

  苗栩被安抚了下来,千叮咛万嘱咐她要量力而为,要是去洛县真遇到妖魔赶紧逃跑。

  方潇潇固然可怜,但她的孩子又何其无辜,没有谁天生就要帮谁去解决麻烦的。

  如玉点了点头,应承了下来。

  宁父晚上时分回来了,同行的还有五个彪悍大汉,领头的那人脸上有条刀疤,整个人看着凶神恶煞,其实一说话就结巴,老实无比。

  这人战斗力也一般般,还没有另外四人厉害,但宁父最终还是把他挑选了进来,不为别的,就为了用这个长相镇场子!

  路途遥远,一路上遇到什么宵小之徒,啊大能凭借此等相貌震慑许多小人!

  欧阳如玉以为这五个人是被宁父租回来的,没想宁父财大气粗直接从镖行那儿将其买下来。

  他们的卖身契全都在如玉手里,全凭如玉使唤,而宁父买他们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打探到这些人都没有家室,哪怕离开温县也毫不犹豫,从今天开始,欧阳如玉就是他们的主子!

  今天事情全都弄好,明日一早,准时从温县出发去洛县!

  耿乐天记得如玉的话,在这一晚上抽空问她:“你不是想要宁家再生一个孩子下来再走吗?”

  如玉笑了笑:“都说10月怀胎,要是等娘把孩子生下来再走,这个任务早就结束了。有了孩子,我也能够安心离开了。”

  耿乐天似是听出了什么,眼睛微睁,“所以,宁家娘亲是有了身孕?!”

  如玉含笑点头。

  第二日一大早,她们迎着朝阳从温县出发。

  也是在这一日,欧阳如玉提前叫好的郎中上门给苗栩探脉检查身体。

  苗栩伸手给郎中把脉时,还对着跟在身边的宁家老爷嗔道:“瞧瞧幻翎那孩子,走了也不省心,整日想法子使劲儿折腾我,我身体好好的,哪需要看什么郎中?”

  宁家老爷安抚道:“都是孩子的一片心意,你就看看吧。”

  苗栩嗔怒归嗔怒,但内心是很满足高兴的。

  随后不久,郎中就把出苗栩有两个月的身孕,恭喜苗栩。

  苗栩听着发怔,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喃喃:“幻翎该不会是算好的吧,怎么这么巧?”

  宁父笑的春风满面:“不管怎样,幻翎这孩子有心了!”

  ***

  洛县在温县靠北的位置,虽然两者是临镇,但碍于古代那可怜的道路,路途并不近。

  而简旭然自从拿到了怨力珠,每一天的晚上都会闪闪发光,观察发现指向东北方是最亮的,似是在指引着什么。

  而刚才,洛县也在东北方向。

  在走了一天的路程之后,如玉发现周围的环境有些熟悉,细细回忆一下,就想起来这不是她刚醒来时的道路吗!

  据宁家的人说,宁幻翎出走了有好几天天,她一个人回去用了有一天,剩下的都是宁幻翎自己走路去的。

  他们乘着马车,马车走的很慢,只是用一天的时间就抵达了宁幻翎用了好几天时间所到的路程,不得不有些唏嘘——

  “有钱真好啊!”

  如玉嘀咕了一句,大手一挥让其他人在原地安寨扎营!

  一路走走停停,体验一下野外风情,顺带为了照顾方潇潇的身体,如玉用了三日的时间才来到了温县。

  这三日,不说风餐露宿,好歹她们的干粮是带够的,唯一不方便的是洗澡问题。

  方潇潇这人洗澡速度贼慢,越是靠近洛县失心症就没这么严重了,偶尔会做出一些动作,但也是如此,如玉看得她更严,就怕一不注意她给跑了!

  所以如玉就跟方潇潇一同洗澡,其他人会怎么想如玉不管,但方潇潇看到如玉的身体是没有任何反应的。

  在知道她不是男子也没有任何反应的,淡定恐怖得只是瞥一眼就转过头去了,如玉表示这样的人太nice了!

  可惜就是呆了点。

  洛县就要到了,欧阳如玉忽然叫大家都换身打扮,不要一看就知道他们是干什么的。

  而如玉,也顺理成章的把自己从富家公子的衣服换成儒雅的书生服,看着湖水里的自己,她都要忍不住感叹一句披星戴月风流倜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她,怎么这么好看!

  这么好看怎么办~

  进入洛县,她们没有先去方潇潇的家里,而是先去找了一间客栈落座。

  小厮在那卖力吆喝着当地名菜和酒楼的特色菜,“客官看着无比面生,难道是第一次来洛县?”

  如玉将手中的折扇刷地打开,扇了几下,又刷地将扇子合上,完成装逼过程。

  见如玉没有说话的欲望,简旭然替她答道:“的确是第一次来,有什么好吃的菜吗?”

  小厮笑的眉眼弯弯,“有,还真的有!我们洛县靠海,最出名的就是这儿的海味,鱼、虾、贝类样样齐全!”

  “公子第一次来这,不如尝尝我们当地的特色菜,叫做八宝珍珠贝,那道菜做的可好看了,外来的人看了都纷纷叫好呢!”

  如玉轻哼了声,斜眼看他:“做的好看,不一定好吃啊。”

  纨绔气质拿捏的恰到好处。

  “好吃,好吃,绝对好吃,这就是我们八宝珍珠贝第二个被称赞的原因,它有三种味道,甜辣酸!公子是喜欢吃哪种味道的?”

  “甜辣酸,一个贝具备三种味道?”

  “不不不,一个贝只有一种味道。”小厮哈哈地说。

  “哦,那也没什么好稀奇的,让本公子尝尝你们做的怎样,就先来甜辣酸各三份吧。”如玉慢悠悠地说。

  小厮的身子更弯了,连忙道好,这就去准备。

  八宝珍珠贝卖相是好看,在古代落后的条件下摆盘已经不差于现代了,味道是原始朴素的味道,加了点盐和蒜蓉来进行调味。

  如玉吃着还行,在主桌上又点了一盘,然后给另外一桌随从,也就是保镖桌点了一盘,还点了几个小菜。

  方潇潇来到洛县后,如玉就给她戴上了面纱,方潇潇也不抵抗。

  这人抗饿能力一流,都要成仙了,如玉并不担心她,等其他人吃好了再打包一份专门喂她不迟。

  如玉又点了当地一杯酒喝,古代没有什么提纯技术,酒液浑浊的很,那滋味特别呛头。

  一喝进去,就有种火烧火辣的感觉,如玉体内真气一运转,自动将酒力给化解。

  酒过三巡,她不经意地问:“当地有什么奇闻异事吗?”

  小厮听着有点儿懵懂,“奇闻异事?”

  耿乐天补充:“比如妖魔作祟之类的。”

  小厮忙摇了摇头,“没有没有,我们洛县好的很,虽然没有寺庙,但从没闹过什么妖魔。”

  简旭然遗憾地说:“我们公子志在降妖除魔,还想要看看有没有妖魔真的存在呢,没想竟是什么都没有。”

  小厮暗暗瞅了眼如玉,心想就这小身板能降什么妖除什么魔,细皮嫩肉的送上门去就是当妖魔口粮的!

  不过天大地大,有钱人最大,让客官感到满意是他们小厮服务的最大宗旨,眼睛一转,道:“我们这儿的确没什么妖魔,但有关于妖魔的故事,我是从别处听来的,可以跟你们说道说道。”

  好消息拉,对于读者来说是好消息,本书在26号上限免啦,小宝贝们可以屯文看起来啦~上完限免会爆更的说~

第295章我是宁彩臣(12)

  简旭然看了如玉一眼,如玉若有似无地“嗯”了声,他才道:“那赶紧说来听听,要好听的,故事情节曲折的,唯美动人的,要是寻常的故事,我们可不听!”

  小厮咧起嘴笑了笑,“当地流传的妖物志有好几个,每个都不一样,但要说最凄美动人的,还是要属花妖的故事。”

  如玉敏锐地问:“人妖恋?”

  小厮拍了拍掌:“中!就是人妖恋,这位公子好见识!”

  如玉云淡风轻地打开了手中的折扇,“涉及妖物的,基本都是人妖恋,我就从来没见到过其他恋爱的。”

  小厮继续说:“人妖相恋,最惨的不仅是人,也是妖,尤其是这个花妖啊,唉,真是听者泪流,闻者伤心啊!”

  小厮将流传好几百年前的故事娓娓道来,将大家带入了之前那个烟雨繁华,却又多愁善感的时节。

  “从前有一人家,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每天只能勉强度日。

  最后这一人家生了个男娃,自从男娃出生了,家境也忽然好上许多,所以这户人家就认为男娃是个有出息的,毅然决定把男娃送去私塾读书!

  这户人家的家境虽然比以前过的要好,但读书在当时是上等人才能做的事情,远不是他们家能负担的起,但这户人家依然要砸锅卖铁地供唯一的男娃读书!

  读书,才会有出息!才能走出贫困的县子,走出这片大山,去更繁华富庶的地方!”

  小厮话语一顿,轻叹了口气,“只是啊,这户人家全都猜错了,它们猜错了一点,家境忽然变好了,不是因为男娃的出生,而是因为花妖!”

  “花妖?这可有意思了,一只妖物为什么要帮人类?

  而且如果她真的是妖,想要获得钱财应该是很轻而易举的事,为何这么多年了这户人家也不是特别富裕?”简旭然好奇地问。

  小厮拱手道:“您有所不知,这位花妖是一株生长在他们门口院落大树上所结的花,这颗大树据当地人说已经存在了好几百年,但从来只有树叶,没有花朵更加不会结果子,当地人也猜不出是什么花。

  在这户人家住进院落的第十个年头,这颗树竟然开花了,用‘铁树开花’来形容当时的惊奇也不为过,这项异闻让许多人都过来围观,寻思着不会开花的树会开出什么样的花来。

  不过让人很遗憾的是,这棵树开出来的花非常普通,就是路边白色的花,和路边的野花相比,这朵花不过是要大上一点,那些花是开在草地上的,而这朵花是开在树上的,除此之外,别无不同。

  这朵花开了之后,围观的人瞬间散去,也没有之前那么引人注目了,本来事情到这里也就结束了,只要没人去碰那颗树上的花。”

  如玉刷地打开折扇,扇子下佩戴的坠子晃动作响,懒懒接道:“但坏就坏在树上的花被人碰了,如果我没猜错,还是被人给摘了吧?”

  小厮一脸惊异地看着她:“公子真是——”

  “见识过人。”如玉自动替他说出下一句话,手中的折扇轻点了下桌子,淡淡道:“还不快点接着说。”

  小厮连忙点头,不敢造次,收敛心神继续道:“没错,有一日,这户人家外出做事,忽然看到自家门前的白色小花被孩子用石头给打落了下来。

  出于怜悯之心,这户人家将小花给捡起来,重新放在土地里。对于这户人家而言,这只是顺手而为的事,但对于那朵花而言,这无异于再生父母啊!

  原来这朵花会被孩子用石头打落,是命里的劫数,这朵花在从不开花的树上盛开,已经是修炼成妖的了,但它未曾有过天劫,所以她得经历一次人劫!

  此为一次大劫难,只比死劫好上一点,度过了,从此褪去凡物化为妖身,度不过,那就只能泯灭意识回归混沌再次懵懵懂懂的修炼。

  因为这户人家心善,将它从地上放回土里,给了花妖一丝生机,从土里慢慢的汲取着养分,渐渐的花妖恢复了过来,算是成功渡过了这次劫难。

  花妖渡过这次劫难之后,像新生的婴儿那样懵懂成长着,它只记得眼前的这户人家是它的再生父母,它得好好报答它们,所以总是运用自己的能力给她们带来钱财。

  与此同时,这户人家的男娃也在这一年出生,一切巧合下,他们就把男娃认为是家里的希望,因为他的出生家里的条件才会变好。”

  欧阳如玉适时地给小厮递了一杯茶水,小厮客客气气地接过,轻酌了一口继续讲:

  “寒来暑往,秋去冬来,男娃在家里读书的时候,花妖就化作一朵普通的小花坠在窗前陪伴他一起读书,在男娃去上私塾的时候,花妖也化作一颗普通的花盛开在他私塾靠窗的座位前头。

  男娃的辛酸寂寞,花妖全都看在眼里,但它能做的只是陪伴,而最好的也是陪伴,渐渐的,男娃也注意到了这朵花。

  男娃发现了,有一朵花一直在跟着他,虽然其他人都发现不出这朵花的特别,但他能感觉到!

  后来,他开始跟这朵花讲话,哪怕只是他自言自语,只要花轻轻晃动下花瓣,男娃都会感觉轻松不少。

  花儿一直陪伴着他,看他从幼年变为青年,看他从小孩到及冠,看他背着个书箱进京赶考,也一同跟随了过去。”

  简旭然听到这里,不由问了声:“按照这样发展下去,男娃已经和花妖有了很深厚的感情,如果花妖能够化形,只要不是太丑,两人应该会在一起的吧?”

  小厮道:“说是这么说,也的确是这样,可惜天不遂人意,在花妖还不能化形的时候,小小的书生进京赶考时惊鸿一瞥,就遇上了喜欢的人。”

  耿乐天摇了摇头,一听,就知道悲剧要来了。

  “书生喜欢上了一个女扮男装同样是去进京赶考的女子,那女子与书生志气相投,也不嫌弃书生穷酸,两人时常在一起讨论功课,很快就成了知己好友。

  在后来,还没到京城,书生就发现了女孩女扮男装,在男装的时候,书生就对她非常有好感,女装的时候,自然是一见倾心,双方也是互相爱慕。

  书生经常会对花妖吐露自己的心意,花妖从一片懵懂稚嫩,渐渐也起了向往爱情的心思,也渐渐喜欢上了书生。

  进京赶考,书生一次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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