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看,只见她原来烧烤的地方一棵树被劈燃起来了。
火是紫白的。
她心里一凛,加快了脚步。
一路跑到个山洞里,才放下心,外面已经是瓢泼大雨了。
思如松了口气,找了些干树枝,想办法在山洞里升了一堆火。
取暖。
身上几乎烂成布条的洋装也湿透了。
穿着这样的衣服过夜,百分百要发烧。她想了想,还是决定脱下来晾干。
深山老林里,一个映着火光的山洞里,一个穿的很少的美貌少女……
呃,妥妥的言情剧情节呀!
接下来是不是该[被仇敌追杀逃难到此的已经独活了三年养的一身腱子肉的灭族少年]登台了。
然后——
“哟,这是谁家的美女,要不要本少爷负责后半身的幸福呀。”
女孩羞愤不已,“你这个登徒子!”
少年一声大笑,“无所谓,反正你现在只能嫁给我,登徒子夫人!”
女孩:“你……”
……
这些,是不可能发生的。
别说这原始森林里有个帅哥了,退一万步,连个野人都没有。
猴子还差不多。
来一段欢喜因缘,做梦!
思如坐在火堆边,看着外面电闪雷鸣的漆黑森林,开始接收委托者的记忆。
第1302章这狗血的一生2
江州是一个集繁华富裕跟新潮时髦于一体的大城市,这里四通八达,水陆交通都极其方便,在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许多进步思想在江州流行起来。
恩。
其中的佼佼者,郑氏商行的大小『姐』必须要算在内。
郑宝珠。
讲真,她其实很讨厌这个名字,宝珠宝珠的,多难听呀!再说,并不觉得珍珠是很珍贵的宝贝好吗。
她更愿意听别人喊她,迷死郑。
多洋气!
人家外国人都是这么喊的,晓得礼貌又谦逊。
还上档次。
作为一个留过洋的千金小『姐』,自打出生就是家里的掌上明珠宝贝疙瘩,郑宝珠更崇尚追求自由民主。
她讨厌旧思想。
讨厌自己的事由别人做主。
她是骄傲的,浑身上下没一个细胞都写满了优秀。
郑宝珠琴棋书画样样皆会,此外,还精通四种语言,她是郑氏商行的唯一继承人,有骄傲的资格。
但——
那个年代,并不太平。
旧王朝覆灭,封建残余势力上位,还有各种代表着民主自由思想的新势力,还有觊觎这个庞大国家的外国势力,还有听之任之无所谓的老百姓……
很乱。
用『战』火纷飞来形容都不为过。
江州作为沿海城市,最先遭受到『炮』弹的袭击。
飞机投『弹』。
无差别攻击。
很快,医院、学校以及居民建筑都被『炸』垮了。
进步青年们,男的穿着中山服,女的穿着旗袍改良的上衣配小黑裙白袜子布鞋,握着拳头,高喊着口号,最前面的人高举着横幅,浩浩荡荡气势汹涌。
很热血。
其实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
当时一个城市管理者久而久之,就开始镇『压』学生了。
死伤都有。
郑宝珠也在参与。
她的思想很进步,力图改变这个病态的祖『国』。
她爹不干。
觉得太危险了。
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跟那些学生党在一起……
不符身份。
不好。
郑元宗劝说无数,没用,也只有让人多跟着。
俗话说的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打湿鞋子的。
郑宝珠就遭了。
在跟着学生党出去的时候,被逮到了,最后还是郑元宗拿了几大箱银元好言好语装孙子才把她赎出来。
恩。
很是把她臭骂了一顿。
然后关了几天禁闭,决定送她回几百里外的老家。
“既然宁愿在外面混,不如回去陪陪你祖母。”
郑宝珠:……
虽然她自诩不凡,但还是拗不过老父亲,被送上了去火车站的车子。
意外,总是来得措不及防。
才进入火车站,她就被潜伏在站里的小偷盯上了。
当然,这些是她后来才知道。
小偷随着上了车,偷东西的时候被她发现了,郑宝珠多骄傲,尖叫着要喊人来,把小偷送进去关一辈子。
小偷……
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手快,力气又大,在跟郑宝珠打架的时候,一把把她从窗户推了出去。
郑宝珠感觉到风快把自己吹起来了。
真的。
差点她就被火车巨大的引力卷到车轮子底下被碾成碎片了。
大概是郑家的列祖列宗在保佑她,她侥幸落在了地上,脑袋撞在石头上,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醒过来,就在悬崖。
昏迷后发生了什么事,她并不知道。
别看思如一坨绿光就万事大吉,郑宝珠可没外挂。
她很惨。
除了一张脸没坏,其他地方都伤了,腿都摔断了,从那么高掉下来,能捡回一条命来已经是大幸了。
关键,从火车上被推下来时脑袋磕在石头上,碰出好大一个洞,导致郑宝珠暂时失去了记忆。
她在地上躺了好两天,才艰难的爬起来。
迷迷糊糊,昏昏沉沉,摇摇晃晃,举步维艰。
找吃的。
饿了就吃草吃树叶吃掉在地上被动物啃了一半的野果子,饿了就喝树叶上的露水,或者雨水。
就这么过了三个月,郑宝珠从形象上看已经成了野人,她的脑子里居然断断续续的想起了什么来。
真是,可喜可贺。
一些片段闪过。
但总是连不起来,好在她的智力在慢慢恢复了。
于是,郑宝珠开始寻找出去的路,她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从这破原始森林出去了。
然后,然后……
她就死了。
应该说没过多久就死了。
郑宝珠陆陆续续想起了更多,她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郑氏商行唯一的女儿。
就跑去认亲。
结果,守门的大爷咋说的?说大小『姐』跟路大少出去了。
她:……
什么什么?她不是在这吗?怎么又多出个大小『姐』来?
郑宝珠吵闹着要进去,要见郑元宗,还说那个女的是假的,是冒充她的身份在郑家骗吃骗喝。
恩,
被打出去了。
没错,就是拿棍子赶,毫不留情的落在她身上。
郑宝珠只得离开。
身上又受了伤。
她又去过几次,都被拦在了外面,每一次必有伤。
后来,她也学聪明了。
还好奇。
在江州打听冒牌货的事,并躲在郑府旁边偷窥。
倒要看看那冒牌货长什么样,并找到机会去见老父亲郑元宗。
唔……
别人既然能成功冒充她,那肯定是长一个样子了。
很像。
仿佛是一个模具印出来的。
郑宝珠也等到了父亲,可郑元宗不信,还骂她。
拿脚踹她。
“你这个瘸子,竟然敢冒充我的女儿,来人,打出去!”
“再看到她,照打不误!”
……
郑宝珠怅然若失的走在街上,她的腿断了,又没及时医治,就落下个终身变成瘸子的结果了。
面容绝望。
怎么会,明明她才是郑家大小『姐』,唯一的千金,为什么父亲不相信她,非要相信那个骗子。
她真的不明白厄运怎么会降临在她的头上。
眼睛放空,就没注意到迎面驶来的小汽车,被撞死了。
其实还没彻底死去。
耳朵隐约听到围过来的人在指指点点说三道四。
“啊!这个人是来碰瓷儿的吗?”
“居然敢拦路大少的车,嗯,看来是真的想死了。”
“一个乞丐而已,死就死了!”
……
之后,郑宝珠的灵魂从没了生息的身体上飘出。
抬头。
赫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那,是她的脸,是那个冒牌货。
第1303章这狗血的一生3
郑宝珠愤怒的飘到冒牌货的身边,清楚的看到她跟所谓的路大少嘴角勾起得意嘲讽的笑,想一把抓花这对『贝、戋』人猖狂的脸,却从他们的身体穿过了。
她:……
这下真的懵比了。
槽!
遭了!
之后没多久,郑元宗因病去世,冒牌货带着郑家庞大的产业嫁给路大少,生了龙凤胎,成为整个江州最让人羡慕的女人,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而屹立江州两百多年的郑家,也就此改了姓名。
可怜,可悲!
故事发展到这,亲人都死完了,没错,郑家老宅不知怎的一夜起了火,还是在夜里,老祖母跟一众仆人没一个逃出来,全部葬身在了火海里。
恩。
一家也算团圆了。
郑宝珠虽然学问厉害,但人却很单纯,根本没想过父亲祖母的死是有另外的内幕,直到准备去投胎前,最后一次去生前住过的院子看,才发现在她父亲得书房,抽屉里最下面的居然压着一封信。
“吾女宝珠亲启”
下面是时间。
很巧,刚好是在他因病去世的前一天。
郑宝珠心生疑惑,手却已经把信打开,抽出里面的信纸。
以下:
“吾女宝珠,为父眼拙,没有认出那是吾的宝贝女儿,认贼当女宠爱万分……吾要去质问她,到底是为何……”
……
郑宝珠眼泪打湿了信纸,紧咬着嘴唇,“爹……”
原来,她爹知道了。
可惜……
一定是他们,一定是那对狗『贝、戋』人发现了什么,所以把她爹弄成了……弄成了因病去世。
还有祖母……
一块通体莹润雪白的玉佩从信封里掉出来,是郑家祖传的宝贝,郑宝珠拿起玉佩,放在手心,双十合十,闭目虔诚许愿,“我要那两个『贝、戋』坯子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要他们死!”
下一秒,灵魂就消失了。
思如出现她掉在悬崖下的那个地方。
山洞里有不少干草干树枝,思如坐在火堆旁,度过了一个温暖的夜晚。
外面狂风暴雨乱世桃花,我自独享一方宁静安逸。
山里空气好。
思如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升得老高了,她摸摸咕咕叫的肚子,无奈的叹了口气,又得去打猎了。
捡野果子吃?
喂喂,一觉起来吃水果不好吧。
还是要吃荤。
像昨天那样遇到个蠢兔子肯定不行,思如去河边。
说是河,不过一条河沟。
两三米宽,水只到人的膝盖,里面游着许多鱼。
恩。
还有虾跟螃蟹。
思如抿了抿嘴唇,用手捧着溪水洗了把脸,可以说是很清醒的了,再喝了一口,不错,是甘甜的。
只可惜没有网,只能靠手抓鱼。
昨天找的调料还有,把鱼处理好,就可以烤了。
还有虾跟螃蟹。
虽落难到此,思如也努力让自己的饮食开得满意。
吃饱了饭才有力气做任务。
一路走走停停,思如吃了许多野味,找了不少山珍。
她没钱。
从这个悬崖上去,距离江州也还有好长一段路程。
没钱可不行。
别说,这种没开发的山还挺难爬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天道作祟想阻拦她,自打她来到这个世界,一直在下雨,河里涨水了,本来就泥泞的路更恼火了。
思如也不慌。
慢慢来,命要紧。
而在江州郑家,此刻,一个穿着漂亮洋装头发烫成当下很流行的小卷绑在一起的少女正在拉着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撒娇,少女跟郑宝珠长得一模一样。
冒牌货!
“爹,你就答应我答应我嘛,好不好,好不好啦!”
郑元宗被女儿缠得不行,满面宠溺的笑容,“好,好,让丫鬟跟着一起,看上什么买就是!”
“耶!”
冒牌货欢呼一声,“爹最好了!”就带着丫鬟跑了。
郑元宗看着女儿活泼的身影,很欣慰,但又忍不住皱起眉头。当初,他送女儿回老家,结果,没几天女儿就回来了,说从其他地方下车的。
他又气又担心。
骂了女儿好一通,却是再也不敢送她回去了。
但,女儿回来后像是变了个人。
用一句话来形容,不淑女了。
言谈举止毫无气质可言,不优雅,也不贵气了。
神情……
郑元宗心里是很疑惑的。
而且,女儿竟然一次都没有跟学生党混在一起!
也罢。
兴许是被他吓到,转变了。
冒牌货得了便宜爹的允许,带着丫鬟打算出去买买买。
当然要买了!
想她自小父母双亡靠小偷小摸才长到这么大的,又逢乱世,小老百姓谁家日子都不好过,没钱。
她能偷的有限。
运气好,一日三餐有着落,运气不好,就得饿肚子了。
更别提那好衣裳好首饰了。
如今靠运气摊上一个有钱的好爹,这么多天,她已经深切感受到作为富家千金过的日子了。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那衣柜里,一柜子都是漂亮的衣裙,中式的西式的,还有梳妆桌上,随便打开一个箱子都是珠宝。
闪闪发亮。
她眼睛都快被闪瞎了。
手指都在颤抖,这些,都……都是她的了!
饭,没错,尤其是饭菜,没一餐都少不了荤的。
早餐至少有七八种可选。
饺子,燕窝粥,泡菜,小菜,面,油条豆浆银耳汤……
每天不重样。
这简直就是神仙过的日子。
冒牌货真的嫉妒死那个被她退下火车的真千金了。
明明长着一样的脸,为什么自己就是个乞丐小偷!
一个在苦水里泡着,一个在蜜罐里长大。
冒牌货没有半点的后悔害怕,她只盼着真千金真的死了。
心里想着事,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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