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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炮灰不伤悲_第24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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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八年前,在冯家,出了件大事呢,某高校寝室杀人案,冯父的儿子冯扬是主角呢。确切来说,是他杀掉了同宿舍的另一名男生。

  如果冯正轩就是冯扬,那,现在关在精神病院正在服刑的那个人又是谁?

  事情的发展越发诡异,当务之急是要先确认冯正轩的身份。

  就把他的基因跟高校杀人案的冯扬当时备案的一比对,这结果,其实并不在意料之外。

  果然是同一人呐。

  就算整了容,重新换了身份信息,但还能改的了基因?

  穿透迷雾,已经无限接近事实的真相了。

  其实基本上都猜到了。

  八年前,因寝室琐事,恩,可能还夹杂着嫉妒的心情,同学之间矛盾激化,冯扬有预谋的杀了同宿舍的男生赵青原。

  为什么说是有预谋的呢?

  呵,如果不是杀意尽显,事先谋划好,怎么会提前一天就去超市把菜刀买好。

  别说是做菜。

  大学里根本就不许寝室使用违规电器,功率稍大点的吹风机说不定都会引起跳闸。

  而且,这种管制刀具都是明文禁止的。不知道?呵,哄鬼呢。

  反正最后赵青原是死了,身上被砍了五十几刀,身首异处。

  冯扬也被警察控制了。

  但奈何人家有个好爹呀,有关系,匆匆赶过去的那天晚上就把赵青原的尸体火化了。

  等到十几天这消息再也压不住了,呵,没关系呀,反正冯扬的抑郁症证明已经开好了,无所谓。

  对于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就算是杀了人,也不会被判责。

  情有可原嘛,毕竟杀人的时候不知道呀,脑子不清楚,萌萌哒就把人给杀了,谁特么叫你运气不好撞上了。

  所以说,古话有云,物以稀为贵呢。

  这个世界呀,人真的是太多了,比蚂蚁还多,到处都是。

  不管是什么,多了,就不值钱了。精神病就不一样了,少着呢,得保护着,所以就算犯了法,有危害性,但珍稀呀。

  更别说,这个精神病还有后台,有个好爹。

  反正赵青原已经死了。

  是死人,这个世界上,没有针对死人的法律。

  死人,是没有人权的,就跟死掉的猫狗鱼一样,没用了,是一堆烂肉。

  如果不是高校的学生爆料出来,引起轰动,只怕这事就会不了了之吧。

  世界那么大,谁特么知道有个学生在宿舍里被室友乱刀砍死了。

  这个学生,还是个孤儿,呵,别说伸冤,连个收尸的人都没有。

  冯扬被判了死缓,但他是精神病嘛,有证书的,就只能监外执行了,当然是精神病院。

  不过冯父是很舍不得儿子失去自由的,恩,还有前途。这不,就让他换了个身份出国留学了。

  至于精神病院里的那个冯扬,这还不简单,监狱里有的是想出去的犯人,随便找个,塞点钱,再暗中操控一番,很轻松容易的。

  毕竟这又不是什么大城市,偏着呢,冯父可在监狱里混了大半辈子呢。

  这些事情呀,都是过来人,都懂的。

  人不重要,有证才重要,谁管你是人是畜生呀。

  就是不知道,冯正轩明明都死了十天以上了,他跟冯父又是怎么到的城西坟场,而且,砍死他的那把菜刀上,也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呢。

  所以,是自杀?

  呵,自己把自己砍死了,还砍的那么凶,脑袋都给砍断了,这毅力这耐心,小伙子不错呀。

  是在开玩笑吗!

  这事件真特么的诡异。

  据调查,冯正轩出事前头一天还签收过快递。

  冯母也否认冯正轩早就死了的事情,说她儿子一直都好好的,还一口咬定这就是谋杀。

  指责警察办案不得力,想敷衍了事。

  警察也很无奈,他们能怎样,这个案子明显就在朝着一个诡异的方向狂奔。

  说是谋杀,但凡有一点怀疑的人都调查了一遍,没毛病。

  你老公躺在你身边,一个被窝里,你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被弄走的,这……

  反正该查的都查了,最后的结果还是回到冯正轩身上。

  早在半个多月前,冯正轩去了趟医院检查心脏,当时负责的医生说,他的心脏确实有点问题,恩,上面隐约有一小块黑色的阴影,若隐若现。

  而法医解刨出来的心脏,却是完全的黑色。

  黑心肝呀。

  只有做了缺德事的人才会被这么叫。

  也许,真的是报应吧。不是报应,怎么会跟八年前死去的赵青原死时的样子一模一样。

  法律够不到的地方,还有天道呢。呵,苍天饶过谁。

  这个案子成了无法解开的悬案。

  思如看着面前清秀俊朗的大男孩,“他死了,你满意吗?”

  赵青原垂下眼眸。

  呵,满意吗?当然,大仇得报,是该高兴的。

  但能怎样,冯扬是死了,可他也死了。

  明明再过不久他就要毕业了,连工作都找好了。

  结果,就死了。

  也许他成不了很厉害的设计师,但至少活着呀。

  叹了口气,“就这样吧。”

  说完,身影慢慢消散,最后消失不见。

  思如面无表情,其实还是不甘吧,没有谁想死。

  但不经历一番生死,谁特么知道身边的室友是人还是畜生。

  同住一个宿舍,生活习惯什么的有差异很正常,产生矛盾也很正常。

  赵青原从来想不到冯扬会对他动了杀心。

  吵架互怼甚至上拳头,但要说到杀人,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你信不信我杀了你!”

  “呵,来呀,有本事来杀我呀。”

  这是他俩最后的对话,然后,赵青原就被杀了。

  冯扬拿出头天准备好的菜刀,直接砍向他,一刀两刀,发泄着恨意与嫉妒。

  赵青原猝不及防,倒在地上,连喊救命的时间都没有,就直接咽了气。

  他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里面写满了茫然,还有不解。

  最后,就连那双曾经充满了朝气的眼睛也被砍烂了。

  寝室的地上,鲜血横流。

  很惨。。

第351章古代寻亲纪事10

  这是个混乱的世界,很乱。

  人类,丧尸,变异的动物植物,恩,还有时不时抽风的天气,你永远也猜不到下一刻是暴雨将至还是大雪纷飞。

  没有人知道末世是怎么爆发的,仿佛突然之间。在某一个晴朗的下午,频繁的出现人咬人的事件,对,不是狗咬人,是人咬人,咬着不松口的那种。

  被咬的人毫无抵抗之力,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眼睛翻白,全身抽搐。

  片刻之后再站起来,已经不是人了。

  咬啊咬的,这个世界就成了丧尸的世界,曾经街上有多少人,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现在就有多少丧尸。

  人类呀,多可怜,莫名其妙的就从食物链顶端掉下来,成为被吃的那个。

  这巨大的落差让所有幸存下来的人都无法适从,很茫然。

  以后要怎么办,该怎么活下去。

  这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一个严峻的问题。

  而林雁贞面临的,除了这个,还有另一个更为绝望的现实,那就是她肚子里的孩子,要怎么生存下去。

  自己的未来都不可知,更遑论一个还不到三个月的胎儿。

  也许一不小心就流掉了。

  至于老公,呵,这可是末世呀,除了最开始打过一通电话知道他还活着也没有变成丧尸,之后就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你乖乖待在家里,我会来救你们的。”

  这句话,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是支撑林雁贞没有放弃的心理支柱。

  家,还是很安全的。

  虽然时不时的听见丧尸挠门的声音,或是过道里拖沓沉重的脚步,恩,还伴随着嚯嚯嚯的吼叫,但门跟墙壁还是很结实的,丧尸根本就进不来。

  林雁贞怕着怕着,就习惯了。

  幸好家里存粮充足,光是大米就一百多斤,牛奶零食什么的也不少。

  林雁贞的老公莫凡是个很会过日子的人,好吧其实就是抠,特别能算计,两人工资都不高,要没他精打细算,也买不了房。

  家里的日用品基本上都是网购的,当然,比不上某位大姐十年花四十万。一年也就几千块钱,莫凡总是能在网上找到更加便宜的价格。

  他还特别喜欢囤货。

  “反正都是要用的,不如趁便宜的时候多买点。”

  这是他的原话,林雁贞觉得没毛病。

  大米,纸巾,食用油,家里一整年都不用不着买了。

  既然没有赚大钱的本事,那就想办法多省一点钱。

  但除了食物,还有水。

  林雁贞把家里所有能盛东西的都装上了水。

  脸盆,桶,冰箱,各种瓶子,就连当初花不少钱定做的榻榻米都被她给拆了。

  人为了活着,真的什么都做得出来。

  恩,她还大着胆子去了趟同层楼的邻居家,不可避免的干掉了两只丧尸。

  也就是在这时,林雁贞才发现,她的力气大了不少,明明只是因为太害怕闭着眼睛的一棍子,结果,就把丧尸的脑袋给打掉了。

  她:……

  不管怎样,有了自保的能力还是很不错的。

  林雁贞就在家里待了整整三个月,从夏到秋,再有三个月,肚子里的孩子就该出生了。

  她每天吃很少的食物,只喝一点水,想撑得更久一点。

  但水总有喝完的一天。

  雨水,呵,她曾看到过有人欢喜的跑出去,却在下一秒就变成了丧尸。

  不敢喝。

  月份越大,那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就越强烈。

  也焦灼过,不止一次的想把孩子打掉,但到底还是舍不得。

  算了,就这样吧,走一步算一步。

  林雁贞这样对自己说道。

  她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神情温柔慈爱,“就算会死,妈妈也要让你在肚子里多活一天。”

  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但至少,妈妈的肚子里,是安全的。

  林雁贞没有等到莫凡,她的眼神由最开始的期盼变得漠然。

  也许,早就死了吧。

  她收拾了仅剩的一点吃的,带了件厚一点的衣服,最后拿起门后那根不知道在哪个邻居家里找到的铁棒,头也不回走了。

  不想死,就只有拼。

  这个小区除了她,已经没有活人了,就连丧尸都很少。

  恩,是新建的嘛,才交房一年多,本来入住的就少,末世爆发的时候还是工作日,都在上班。

  林雁贞有惊无险的出了小区,一路上,都是残肢断臂,还有变黑发臭的尸体,她顾不得恶心发呕,飞快的跑出去,随便找了辆停在路边的车子,开走了。

  她没有走大路,而是专挑人少的乡村公路。车子没油了就及时换一辆,天黑了是不赶路的。

  遇着路边的超市小卖部什么的,就储备物资。

  如果有丧尸,就直接开车碾过去,尽量绕开人多的镇上。

  这一路,虽然无数次的与死亡擦肩而过,惊险万分,但好歹是活下来了。

  天气越发的冷了,林雁贞的肚子也越来越大。

  行动不便,也不能再开车久坐了。

  她找了个路边无人居住的农家小院,干掉了里面两只年迈的丧尸,住了进去。

  一个月后,大雪纷飞的晚上,林雁贞独自生下了一个女孩儿。

  取名,珠珠。

  “你是妈妈的宝贝,如珠如宝,妈妈爱你。”

  林雁贞抱着浑身红通通皱巴巴的女儿,苍白虚弱的脸上满是疼爱。

  珠珠很瘦小,毕竟在末世,能生下来就很不错了。

  像是知道林雁贞的不容易,她很乖巧,也不怎么哭闹,大多的时候都在睡觉。

  林雁贞没有多少奶水,就拿米汤喂她,她也吃得津津有味。

  幸好农村里一般都会存储粮食,林雁贞打算等孩子再大一点,天气暖和了,就出发去幸存者基地。

  这个院子看上去是安全的,但也只是暂时。

  珠珠三个月大的时候,院子里来了一队外出收集物质的军人,恩,还有异能者小队。

  林雁贞听说他们正要回基地,就央求着能不能带上她一起。

  这没错。

  如果是她一个人的话,肯定旅途凶险,但有这么多人,还有军队,安全性肯定大大的保障。

  队伍的负责人犹豫了一下,就同意了,但要她看好孩子,别哭闹引来丧尸。

  毕竟是小婴儿嘛,什么都不知道。有这种担心无可厚非。。

第352章古代寻亲纪事11

  林雁贞以为跟着军队就能安全的抵达幸存者基地,但这可是末世呀,呵,谁知道一路上会遇到些什么。

  别人自身都难保,她还带着个随时可能哭闹的小婴儿。

  有人就劝她把孩子扔了,说世道艰难,活着也是受苦,趁还小,啥也不知道,一了百了,下辈子再投个好胎吧。

  林雁贞当然不肯。

  珠珠是她的女儿呀,亲生的,末世一年她一个孕妇都撑过来了,现在孩子生下来了,没理由不要。

  而且,小丫头那么可爱,那么乖,她怎么舍得。

  “珠珠,妈妈爱你。”

  她在小丫头白嫩的小脸上亲了一下,用布条把裹着孩子的小被子紧紧的缠在身上,又在外面套了件外套,拿起一直放在身边的铁棍就下了车。

  这不是第一次带着孩子战斗了。

  林雁贞也很怕,但她没有办法,不可能把孩子一个人放在车上的。

  车上也不安全。

  丧尸随时都可能爬进去,恩,车子上还有一群胆小鬼。人心难测,谁知道他们会不会为了保命或者别的,把她的珠珠丢下去喂丧尸。

  垂下眼眸,如果她死了,不用想也知道,珠珠也是活不了的。

  林雁贞用力的挥着铁棒,面无表情砸向张牙舞爪冲过来的丧尸,一击爆头。

  不一会儿,她的脸上身上就都是血污。

  但丧尸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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