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眼神一瞬间就从朦胧变得有些深邃了。
此时正值深夜,此时月光躲在了云里,几颗明亮的星子也被云层遮住,天色就更加昏暗了。
两人奔跑在一片丛山峻岭的密林中,明月一个没注意踩到了山中猎人的捕兽夹,当即就忍不住“啊”地痛呼一声,脚下一个踉跄跪倒在地。
听到后面打着火把的追兵声音越来越近,男人眼睛都急得发红了。
“别怕,阿月,我在这里,很快就好了,你别怕…”男人嘴里喃喃着安抚的话语,手上也越发的用力去挣开捕兽夹。
可他越是用力,捕兽夹就陷得越深。
待他终于掰开了捕兽夹,脸上也忍不住露出惊喜的神色时,却听得妻子痛苦的闷哼声。
“夫君,你快自己逃吧,我…”明月舔了舔苍白干涸的嘴唇,像是终于忍不住了,泪眼朦胧地摇了摇头:“我的脚受伤了,你带着我终究是个拖累,这样下去我们两个人都逃不掉的。”
男人闻言呆了呆,目光借着冲破云层的月色,落在了她绣着粉蝶扑花的浅蓝色绣鞋上,只见粉蝶上已经出现了红梅点点。
而他们的身后是声音越来越近的追兵。
男人似乎别无选择了,他不可能带着一个脚受伤的柔弱女人,跋山涉水顺利的逃到敌国。
虽然越过这片峻岭到达山下的小镇,他就能花银子去雇马车,可是妻子这样显然是不能再继续逃亡。
“阿月…”男人心里十分纠结,神色难掩挣扎地看向妻子纯澈的眸子。
“你快走吧夫君,我,我来替你拦住他们。”明月说完就死死地咬住了唇瓣,泪水顺着眼角缓缓地滑落,面上带着男人一眼就看破的佯装镇定。
男人狠狠地握紧了拳头,却是俯身紧紧地抱住妻子,动作轻柔的亲了亲她的发。
他眼眶泛红,郑重其事地发誓:“阿月,我这辈子永远都不会忘记你。”
随后男人深吸一口气,毫不犹豫地起身松开了妻子,擦了擦眼角就独自往前拼命的跑了。
独留下浑身狼狈的明月跪坐在地,看着跑得越来越远的男人,目光明明灭灭。
片刻后,她倏地低低地笑了起来,满脸嘲讽。
永远不会忘记?
确实,在原主的记忆中,这个男人一辈子都没有忘记他的亡妻。
即便他亲手杀死了他的妻子,只为取信敌国的县令。
即便他早就名利兼收,成为了敌国的大将军。
即便他最后妻妾成群、儿孙满堂。
可是他依旧是偶尔会想起他的亡妻宋明月,那个在如花般年纪就死去的娇弱美人。
他的妻子失去的只是一条命,可他失去的是他的爱情啊!
啧啧啧,真是深情男主角啊!
就是叫人没得有些恶心。
特别是当明月成为了那个亡妻后,这种恶心感就更加强烈了呢……
眼下这个世界,在明月恢复意识的那一刻,原主的记忆就传进了她的识海中。
这是一个平民小子逆袭为大将军的故事,而明月附身的原身叫做宋明月,是大将军成功路上的踏脚石,是用命替大将军打开传奇人生的早亡妻子。
这片大地叫做龙腾大陆,宋吴两国各自割据一方,休养多年均是兵强马壮,此时两国的国君都想成为天下霸主,此间天下也就成了乱世。
原身的夫君江云起本是宋国边陲小城中的一名镖师,因为天生神力也算是镖局里的定海神针,深受镖局东家的器重,小日子过得倒是也不错。
可偏偏江云起此人最是好饮酒,一日喝醉后与人起了争执,竟然失手打死了两名城中富家子弟,于是江家就遭了祸端。
而江云起打死了人后,那一肚子酒就醒了过来,连忙回去带着娇妻宋明月赶紧逃亡。
夫妇俩连夜赶路,终于甩开了追兵,花费了整整一个多月时光逃到了敌国吴国。
说来也是机缘巧合,时也命也!
恰巧遇上吴国大征兵,江云起的一身神力,顿时就找到了最合适的去处。
然而县令在得知他是宋国的户籍后,却是故意刁难,扬言你既然是敌国的人,又怎么能入我们吴国的军中?万一你是宋国探子又该如何?若你真是一心想入我吴国,那就当与过去斩断牵连,听闻你家中有从宋国带来的娇俏娘子,若是你有诚意,应当知道该如何做才是。
然后…江云起果真识趣。
他向县令献上了妻子宋明月的头颅,换得了入吴国军中的资格。
天生神力,确实不凡,江云起进了军中以后就如鱼得水、如鸟入丛林,凭借着一身能征善战的好本领,以及对兵法的运用自如,他的地位节节高升,就连上头将军也对他很是赏识,听闻他并无妻妾后,还将小女儿许配给了他。
待到后来,他在战场数次立下重功,更以五万重甲兵破了故军三十万大军,使得故国节节败退,甚至签订了诸多不平等条约。一时间他的名声大噪,还受吴国国君亲封为护国大将军。
无数的人拉拢他,送美人,赠宝刀,许势力,再无人敢质疑他逃亡而来的贱民出身。
他这一生妻妾成群,子女绕膝、权势滔天,仿佛再无半点遗憾。
就是可惜了他早死的亡妻,除了他偶尔的愧疚外,在这世上竟是无人知晓,亦是无人惦记。
哦,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明志表忠心,江云起到死都没有惩治那位刁难过他的县令呢!
------题外话------
这个世界有参考吴起杀妻求将这个典故~
第133章133将军的亡妻2
【主人,原主的愿望是让江云起一辈子都碌碌无为,让他后悔抛弃她,让他永远都只能仰望她的存在。】
明月听到飞霜的话微微挑眉,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对于一个普通的女人而言,这个愿望真不算简单。
不过,有挑战的事情才有趣,不是吗?
想到江云起刚刚的态度,若不是提前知道了剧情,明月都快以为他真的对妻子至死不渝了。
可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呀~
她要是顺着剧情走,就会被割掉头颅换投名状。
她只是出了点‘意外’,就被半路丢下挡追兵。
“嗤…男人…”明月满脸嘲讽地嗤笑一声。
什么爱啊情啊,说到底江云起爱的人只有他自己。
在听得身后的追兵声越来越近时,明月撑起了身子……
虽然半路被丢下,可明月并没有真去替江云起挡追兵的打算。
她不过是找了个江云起不会怀疑的理由,由明处转为暗处罢了!
搞事情,自然是要暗戳戳的搞。
依着原主的记忆,明月永远可以抢先江云起一步,在他的前头做好准备。
她要让江云起所想皆成空,所愿皆不成。
她要他这辈子始终郁郁不得志,含恨而终。
而她…乱世出英雄,这一次她选择站在宋国这边,毕竟这是原主出生长大的故土。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躲过这一群追兵。
明月扶着树四下里看了看,这片荒郊野岭只有一条猎人踩出来的小道,其它的地方均是荆棘丛生、杂草茂密。
而此时她已经隐隐绰绰地看到了半山腰的火龙,那是那些追兵们手上拿着的火把连成一片,远远的瞧上去就像是一条泛着红光的龙。
宋明月这具身子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如今跑了那么久,再加上脚上又受了伤,实在是没什么力气了。
明月往前走了一段路,时不时的在路边薅一把野草,过了没一会儿,她用一根树枝刨开了一处较少的荆棘丛,然后她忍着痛钻进了荆棘丛里后,把外面努力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又把野草铺盖在自己身上。
夜色掩盖了所有的破绽,更不会有人想到她会躲进荆棘丛中。
而后,就只剩下等了。
过了大抵半柱香的时间,十来个举着火把的追兵,没有丝毫怀疑的从明月身前经过。
明月屏息凝神时,还听得他们喘着粗气的抱怨声:
“那江云起真是跑的比兔子都快,可累死我了。”
“累什么累啊,快追吧!黄老爷可是说了,谁要是抓住了江云起,赏五十两银子。人家杨老爷那边也说了,他也给五十两。这哪里是什么江云起啊?这分明就是活生生的一百两银子啊。”
“要我说这江云起可真是狗胆包天,居然敢对黄少爷和杨少爷下死手,得亏他跑得快,不然这会儿怕是都被剥皮抽筋了。”
“可不是嘛,一个臭跑镖的,喝了点马尿,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居然还敢和两位富家少爷抢女人,抢不过还杀人,啧啧啧!”
“我听说江云起家里娶了妻的,他怎么就这么猴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明月这会儿才知道,原来江云起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和城中的富家子弟抢女人。
多么可笑的事情,上一世的宋明月怕是做梦也没想到,她抛弃所有追随的夫君,居然是因为别的女人而叛国。
难怪她总是被那么容易的抛弃,好一个薄情寡义、狼心狗肺的江云起。
过了好一会儿,追兵们越走越远,直至再无声音传来时,明月才慢慢的从荆棘丛里钻出来。
这会儿她身上已满是伤痕,再加上脚上的伤,行动十分不便。
只是她的一双眸子却十分明亮,她缓慢的坚定的跟在了那些追兵的身后。
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些追兵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追的人居然在自己后面。
而明月的打算就是先跟在江云起的身后,破坏掉他所有的机遇。再找机会投靠边境的军营,寻机重创敌国。
她要踩着江云起混得风生水起。
*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星子逐渐隐藏了起来,林中升起了阵阵银灰色的薄雾。
马上就要出林子的江云起,心头总算是松了口气,可想到妻子,一颗心又沉了下来。
他知道他身后的追兵追得那么慢,肯定是因为妻子挡住了他们。
江云起的脑子里很乱。
他不过是多喝了几口酒,又见着黄杨两家的少爷调戏民女,不忍之下出手干预而已。
可他天生神力,喝了酒以后又没控制住自己,下手之时就重了几分力气,一个不小心就失手杀了人。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那民女竟是心甘情愿被调戏,不仅不怪他好心帮忙,反而还怪他断了她的青云路。
想到黄杨两家在风城势大,他杀了人怕是再无活路,没有办法之下,只能带着妻子逃去吴国。
可…阿月…
江云起闭了闭眼,跑得越发的快了些。
他会替阿月报仇的。
总有一天,他会回来的,到那个时候黄家杨家都逃不了。
出了林子再往前走一里路左右,就是一个可以歇脚的小镇,以前江云起跑镖的时候经常经过这里,还和集市上的好些行脚商都很熟悉。
“我要租一匹好马,约莫三日后送回,大概需要多少银子?”江云起三拐两拐的拐进马市最里头,找到熟悉的商人问道。
商人是知道江云起底细的,自然不会怀疑他的话,只想了想就比了两根手指头:“都是老熟人了,咱们也别讨价还价,就这个数。”
江云起故意做出犹豫不决的神色,过了好一会儿才点头付了银子。
商人果真没有怀疑他,收了银子后脸上还十分高兴。
可惜他并不知道,这一回江云起就是故意空手套白狼来了,这匹上好的骏马终究是再不会回来了。
江云起得了马又在小镇里买了些干粮,就马不停蹄地离开了小镇。
而那会儿那些追兵们才刚刚进到小镇里头,正在找人四处打听江云起的下落。
倒是明月并没有进小镇,而是选择了去更下头的村庄,她总得换身穿着打扮才好。
第134章134将军的亡妻3
东方的第一缕霞光缓缓升起,空气里的朦胧雾气开始悄悄散去,清脆的鸟叫声三三两两从不远处的枝头传来。
刘家村外的小河边,来了位认亲的瘸腿姑娘。
“大嫂,你认识刘大海吗?”
正在河边浆洗衣裳的刘大嫂闻声望去,只见一位身着褴褛的姑娘,正目光殷切地看着自己问道。
可刘大海?
刘大嫂在脑子里想了好一会儿,还真没听过这个名字,她摇了摇头:“没听说过村里有这个人,姑娘,你是不是找错地儿了?”
瘸腿姑娘,也就是明月。
明月目露失望,霎时脚下就是一个踉跄,满是失魂落魄地喃喃道:“怎么会找错了呢?这难道不是刘家村吗?阿娘明明跟我说了,舅舅就住在刘家村的啊……”
这世道的村子大抵都是以姓氏命名,什么刘家村、周家村、王家村这类最为常见的姓氏,几乎是遍地都是。
所以刘大嫂并没有怀疑明月的话,只以为她舅舅所在的村子也叫刘家村。
于是刘大嫂就好心的提醒说:“往前走个五里路,还有个刘家村,姑娘要不你去那个刘家村里再问问去?”
“好,我知道了,谢谢大嫂了。”明月用手背抹了抹眼泪,转过身刚走两步,又“啊”地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哎呦。”刘大嫂见状,连忙将衣裳丢进盆里过来扶人。
“诶?姑娘,你没事儿吧?”刘大嫂握住明月的胳膊,语气关切地问。
明月捂着肚子红了耳尖,有些不好意思地垂着头说:“我,我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
“啊!”刘大嫂恍然大悟,难怪了,原来是饿的。
见她模样实在是可怜,刘大嫂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开了口:“姑娘,要不你去我家里歇歇脚,喝口热水吧?”
明月垂下的眼眸动了动,抿了抿唇点了头:“那就麻烦大嫂了。”
刘大嫂家中并不富裕,只有两间泥墙瓦房,可家中孩子却是大大小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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