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能以这种口吻对任何人说话。我没有权利对人表示友情,没有权利抱有善良的愿望。想到这里,我又试图去倾听检察官的演说,因为他开始评说我的灵魂了。
他说他一直在研究我的灵魂,结果发现其中空虚无物。他说我实际上没有灵魂,没有丝毫人性,没有任何一条在人类灵魂中占神圣地位的道德原则,所有这些都与我格格不入。他补充道:“当然,我们也不能因此而谴责他。他既然不能获得这些品德,我们也就不能怪他没有。但是,我们现在是在法庭上,宽容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应该予以杜绝,而代之以正义的积极作用,这样做并不那么容易,但是更为高尚。特别是在今天,我们在此人身上所看到的如此大的灵魂黑洞,正在变成整个社会有可能陷进去的深渊,就更有必要这样做。”这时,他又说起了我对妈妈的态度。他把在辩论时说过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但说这事的话要比说我杀人罪的话多得多,而且滔滔不绝,不厌其烦,最后使得我听而不闻,只感觉到这天早晨的天气热得厉害。至少直到检察官停了一下的时候。然后,他又以低沉而坚定不移的声音说道:“先生们,我们这个法庭明天将要审判一桩最凶残可恶的罪行,杀死亲生父亲的罪行。”据他说,这种残忍的谋杀简直令人无法想像。他希望人类的正义对此予以严惩而不手软。但是他敢说那桩罪行在他身上引起的憎恶,与我对妈妈的冷酷所引起的憎恶相比,几乎可说是小巫见大巫。他认为,一个在精神心理上杀死了自己母亲的人,与一个谋害了自己父亲的人,都是以同样的罪名自绝于人类社会。在任何意义上来说,前一种罪行是后一种罪行的准备,它以某种方式预示着后一种罪行的发生,并使之合法化。他提高声调继续说:“先生们,我坚信,如果我说坐在这张凳子的人,与本法庭明天将要审判的谋杀案同样罪不可恕,你们决不会认为我这个想法过于鲁莽。他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说到这里,检察官擦了擦因汗水闪闪发光的脸,他最后说,他的职责是痛苦的,但他要坚决地去完成。他宣称,既然我连这个社会的基本法则都不承认,当然已与这个社会一刀两断;既然我对人类良心的基本反应麻木不仁,当然不能对它再有所指望。他说:“我现在向你们要求,取下此人的脑袋,在提出这个要求时,我的心情是轻快的,因为,在我从事已久的职业生涯中,如果我有时也偶尔提出了处以极刑的要求的话,我从未像今天这样感到我艰巨的职责得了补偿,达到了平衡,并通明透亮,因为我的判断是遵循着某种上天的、不可抗拒的旨意,是出自对这张脸孔的憎恶,在这张脸孔上,我除了看见有残忍外,别无任何其他的东西。”
检察官坐下后好久一会儿,大厅里静寂无声。我因为闷热与惊愕而头昏脑涨。庭长咳了两声,清清嗓子,用很低的声音问我有没有话要说。我站了起来,由于我憋了好久,急着要说,说起来就有点没头没脑,我说我并没有打死那个阿拉伯人的意图。庭长回答说,这是肯定的,又说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搞清楚我为自己辩护的要领,希望在听取我律师的辩护词之前,我先说清楚导致我杀人的动因。我说得很急,有点儿语无伦次,自己也意识到有些可笑,我说,那是因为太阳起了作用。大厅里发出了笑声。我的律师耸了耸肩膀,马上,庭长就让他发言了。但他说,时间不早了,他的发言需要好几个钟头,他要求推迟到下午再讲。法庭同意了。
下午,巨大的电扇不断地搅和着大厅里混浊的空气,陪审员们手里五颜六色的小草扇全朝一个方向扇动。我觉得我的律师的辩护词大概会讲个没完没了。有一阵子,我是注意听了,因为他这样说:“的确,我杀了人。”接着,他继续用这种语气讲下去,每次谈到我这个被告时,他都自称为“我”。我很奇怪,就弯下身子去问法警这是为什么,法警要我别出声,过了一会儿,他说:“所有的律师都用这个法子。”我呢,我认为这仍然是把我这个人排斥出审判过程,把我化成一个零,又以某种方式,由他取代了我。不过,我觉得我已经离这个法庭很远了,而且,还觉得我的律师很可笑。他很快就以阿拉伯人的挑衅为由替我进行辩护,然后,他也大谈起我的灵魂,但我觉得他的辩才远远不如那位检察官。他这样说:“我本人,我也研究过被告的灵魂,但与检察机构这位杰出的代表相反,我发现了一些东西,而且我可以说,这些东西是一目了然的。”他说,他看到我是一个正经人,一个循规蹈矩的职员,不知疲倦,忠于职守,得到大家的喜爱,对他人的痛苦富有同情心。在他看来,我是一个模范儿子,尽了最大的努力供养母亲。最后,由于希望老太太得到我的能力难以提供的舒适生活,才把她送进了养老院。他又补充说:“先生们,我很奇怪,有关人士竟对养老院议论纷纷,大加贬损。说到底,如果要证明养老院这种设施的用处与伟大,只需指出这些机构全是由国家津贴的就行了。”不过,他没有谈到葬礼问题,我觉得这是他辩护词的一个漏洞。由于这些长篇大论,由于人们一小时又一小时、一天又一天没完没了地评论我的灵魂,我似乎觉得,所有这一切都变成了一片无颜无色的水,在它面前我感到晕头转向。
最后,我只记得,正当我的律师在继续发言时,一个卖冰的小贩吹响了喇叭,声音从街上穿过一个个大厅与法庭,传到了我耳边,对过去生活的种种回忆突然涌入我的脑海,那生活已经不属于我了,但我从那里确曾得到过我最可怜、最难以忘怀的快乐,如夏天的气味、我所热爱的街区、傍晚时的天空、玛丽的笑声与裙子。我觉得来到法庭上所做的一切都毫无用处,这使我心里堵得难受,只想让他们赶紧结束,我好回到牢房里去睡大觉。所以,我的律师最后大声嚷嚷时,我几乎没有听见。他说,陪审员先生们是不会把一个因一时糊涂而失足的老实劳动者送上死路的,他要求对我已犯下的罪行予以减刑,因为对我最实在的惩罚,就是让我终身悔恨。法庭结束辩论,我的律师筋疲力尽地坐下。但他的同事都走过来跟他握手,我听他们说:“棒极了,亲爱的。”其中的一人甚至拉我来帮腔:“嗨,怎么样?”我表示同意,但我的恭维言不由衷,因为我实在太累了。
外面,天色已晚,也不那么炎热了。我听见从街上传来的一些声音,可以想像已经有了傍晚时分的凉爽。大厅里的人都在那里等着,其实大家所等的事情只关系我一个人。我看了看整个大厅,情形与头一天完全一样。我又碰见了那个穿灰色上衣的新闻记者和那个像机器人的女子的目光。这使我想起了,在整个审讯过程中我都没有用眼光去搜索玛丽。我并没有忘记她,而是因为我要应付的事太多了。这时,我看见她坐在塞莱斯特与雷蒙之间,她向我做了个小小的手势,仿佛在说:“总算完了!”我看见她那略显忧伤的脸上泛出了一丝笑容,但我感到自己的心已经对外封闭,甚至无法回答她的微笑。
全体法官又回来了。庭长向陪审团很快地念了一连串问题。我听见有“杀人犯”……“预谋”……“可减轻罪行的情节”等。陪审团走出大厅,我也被带到我原来在里面等候的那个小房间。我的律师也来了,他滔滔不绝,以从来没有过的自信心与亲切态度跟我说话。他认为一切顺利,我只需坐几年牢或者服几年苦役即可完事。我问他,如果判决严厉的话,我是否还有上诉的机会。他对我说没有。他的策略是,诉讼当事人放弃提出意见,以免引起陪审团的反感。他向我解释说,不能无缘无故就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我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也就同意了他的意见。其实,冷静地加以考虑,这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否则,要耗费的公文状纸就会太多。我的律师又说:“无论如何,上诉是允许的,但我有把握,判决肯定对你有利。”
我们等了很久,我想大概有三刻钟。最后,又响起了铃声。我的律师先走了,走时对我说:“庭长要宣读对双方辩论的评语了,待一会儿,宣读判决词的时候,会让您进去的。”我听见一阵门响,一些人在楼梯上跑过,听不出离我多远。接着,我听见大厅里有一个低沉的声音在读什么。铃声又一次响起,门开了,我一出现,大厅里就鸦雀无声,真是一片死寂,我看见那个年轻的新闻记者把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我突然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我没有朝玛丽那边看。我已经没有时间去看了,因为庭长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向我宣布,将要以法兰西人民的名义,在一个广场上将我斩首示众。这时,我才觉得自己弄明白了审讯过程中我在所有听众脸上看到的表情意味着什么。我确信那就是另眼相看。法警对我很温和了,律师把他的手放在我的腕上。我这时什么都不想了。庭长问我是不是有话要说,我考虑了一下,说了声“没有”,立刻就被带出了法庭。
五
我已经是第三次拒绝接待指导神甫了。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说,我不想说话。反正我很快又会见到他。我现在感兴趣的是逃避死刑,是要知道判决之后是否能找到一条生路。当局又给我换了一间牢房。在这里,我一躺下,就可以望见天空,也只可能望见天空。我整天整天地看着天空中从白昼到黑夜色彩明暗的变化。躺着的时候,我双手枕在头下,等待着什么。我不知想过多少次,是否在那些被判死刑的罪犯中也曾有人逃脱了那部无情的断头机,挣脱了执法者的绳索,在处决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这样想时,我就责怪自己过去没有对那些描写死刑的作品给予足够的注意。世人对这类问题必须经常关注,因为谁也不知道会有什么事情落在自己头上。像大家一样,我也看过一些报纸上的这类报道。但肯定会有一些这方面的专著,而过去我是从没有兴趣去看的。也许,在那些书里,我可以找到逃脱极刑的叙述。那我就会知道,至少有过那么一次,绞刑架的滑轮突然停住了,或者是出自某种难以防止的预谋,一个偶然事件与一个凑巧机遇发生了,仅仅只发生那么一次,最终改变了事情的结局。在某种意义上,我认为这对我就足够了,剩下的事自有我的良心去料理。报纸上经常高谈阔论对社会的欠债问题。照它们的说法,欠了债就必须偿还。但是,只在想像中欠了社会的债,就谈不上要偿还了。重要的是,要有逃跑的可能性,要一下就跳出那不容触犯的规矩,发狂地跑,跑,就可以给希望提供种种机会。当然,所谓希望,就是在街道的某处,奔跑之中被一颗流弹击倒在地。尽管作了这么一番畅想,但现实中没有任何东西允许我去享受这种奇遇,所有的一切都禁止我作此非分之举,那无情的机制牢牢地把我掌握在手中。
虽然我善良随和,也不能接受这判决咄咄逼人的武断结论。因为,说到底,在以此结论为根据的判决与此判决宣布之后坚定不移地执行过程之间,存在着一种可笑的不相称。判决在二十点钟而不是在十七点钟宣布,就很可能是另一个样子,它是由一些煞有介事、换了新衬衣的人作出的,而且是以法兰西人民(既不是德国人民,也不是中国人民)的名义作出的,而法兰西人民这个概念又并不确切,在我看来,所有这一切就使得这个判决大大丧失了它的严肃性。然而,我不得不承认,从它被作出的那一秒钟起,它就是那么确切无疑,严峻无情,像眼前我的身体所依靠的牢房墙壁一样。
在这个时候,我想起了妈妈对我讲过的一件有关我父亲的往事。我没有见过我父亲。对他这个人,我所知道的全部确切的事,也许要算妈妈告诉我的那些了:有一天,他去看处决一个杀人凶犯。他一想到去看杀人,心里就不舒服,但他还是去了,回来呕吐了一早晨。自从我听了这件事后,我对父亲就有点厌恶了。现在,我理解了,他当时那么做是很自然的事。我过去怎么没有看出执行死刑是最重要不过的事呢,怎么没有看出,使一个人真正感兴趣的,归根结底就是这么一件事呢!如果有朝一日我出了这个监狱,一定要去看所有的执行死刑的场面。我相信,我这样想是错了,不该设想这种可能性。因为,我一想到如果某一天早晨我自由了,站在警察的绳索后面,也可以说,是站在另外一边,充当观众来看热闹,看完之后又呕吐一场,一想到这些,我就感到有一阵恶毒的喜悦涌上心头,但这是不理智的。我不该让自己有这些胡思乱想,因为这样一想,我就感到全身冷得可怕,在被窝里缩成一团,牙齿打战,难以自禁。
当然,谁也不可能做到永远理智。比方说,有好些次,我就制定起法律来。我改革了刑罚制度,我注意到最重要的是要给被判处决者一个机会。即使是千分之一的机会,也足以把很多的事情都安排好。这样,我觉得人就可以发明一种化学合成品,服用后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可使受刑者死去(我想的就是受刑者)。条件是,让受刑者本人事先知道。经过反复考虑,冷静权衡,我认为断头台的缺点就是没有给任何机会,绝对没有。一锤落定,绝无回旋,受刑者必死无疑。那简直就是一桩铁板钉钉的公案,一个不可更改的安排,一份已经谈妥了的协议,再没有回旋余地。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那断头机失灵,那就又得再砍一次。因此产生了一个令人烦恼的问题,那就是被处决者还得期望断头机运转正常。我这里说的是不完善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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