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上几乎没什么车,暗中保护凌云的保镖早就绕过山道去另一边接应,此时跟在凌云身后的就是罗虎这一波明面上的保护者,看着凌云那疯狂的驾驶模式,就算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蒋家保镖都忍不住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真的是超级刺激。
刺激得他们的肾上腺素不停飙升。
“别慌,咱们又不是第一次见识凌少玩车时的样子,都给我淡定些,跟紧了。”此时的罗虎一边紧盯着凌云的车一边回答着下属的话,他眼睛一眨不敢眨,在这种山道上开这么快的车危险性非常大,他半点大意都不敢有。
“是,老大。”
听到罗虎的话,开车的陈军心稳了很多,改装车硬是被他开出了跑车的架势。
第12章期待中的晚餐
喜欢车的人永远都喜欢车辆疾驰时的那种风驰电掣感,西郊,几辆跑车以飞快的速度驶过了山道上那一道又一道陡窄的急弯。
就在快要到达山道的顶峰时,行驶在最前面凌云的那辆跑车敞篷突然帅气无比地飞速折叠变动起来。
几秒后,闭合的车体秒变敞篷,露出凌云嚣张的身影。
“我靠!帅,凌云这招太他妈帅了!”紧跟其后的顾君宝在震惊的同时也下意识按下了自己车敞篷的升降键,瞬间,他的跑车也在高速行驶中转换了形态。
“不愧是凌云,果然会玩,哈哈,是兄弟就要整整齐齐,怎么少得了我。”
随着兴奋的大叫声,后面的沈承泽与谢乐生的跑车也做出了相同的选择。
“靠,太嚣张了吧!”
远远跟在凌云等人身后的陈军见到眼前这嚣张的一幕惊得眼珠都差点瞪出眼眶,这是他见过最嚣张、也是最会玩的富二代。
“淡定,淡定,跟着凌少,你以后会见识到更多匪夷所思的事,刚刚这都算小case。”因为陈军是新人,罗虎理解地解释了一句。
“有钱人的世界啊!”听到罗虎的解释,陈军忍不住感叹。
淡淡看了一眼紧握方向盘的陈军,罗虎没有再回答,而是把对机器对准了嘴唇,“各组注意,凌少他们已经到达山顶,估计要不了几分钟就会下山,你们注意隐藏车辆,注意保护凌少的安全。”
“老大,收到。”这是紧跟在罗虎身后的一组成员。
“二组收到。”
二组是暗组,他们早凌云一步绕到山道的另一面去布控,此时接到罗虎的传讯,早就随时做好接应准备的他们立刻再次检查起周边的环境,所有的危险都必须在凌云出现前提前排除。
见各组人员都各司其职,罗虎才放下对讲机,就在此时,陈军突然小心翼翼问道:“老大,凌少难相处不?”他就见过凌云两面,还真不知道这少爷的脾气如何。
“小军,注意安全,保持车速,别跟丢了,还有,不要在背后议论凌少。”说这话的不是罗虎,而是一直坐在副驾上没有说话的马辉。
“哦,知道了。”
郁闷地应了一声,陈军赶紧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手中的方向盘上。
透过驾驶室的后视镜,罗虎看了一眼陈军,眼里闪过深沉。
“嘎吱——”
山顶,随着整齐的刹车声响起,四辆跑车全都停了下来。
晴朗的天空下,微风徐徐而来,拂动凌云几人的衣服,也拂起他们的发丝,几人坐在车里都没动,而是静静地看着远处的山峦,太阳已经很偏西,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落入山峦中,到时候夜晚就真正开始了。
“凌云,晚上真不跟我们去酒吧玩?”好一会,顾君宝才靠在椅背上懒洋洋问。
他这话出口,沈承泽与谢乐生的目光也落到了凌云的背影上。
没办法,谁让凌云又跑了第一,如果凌云不回头,他们还真就只能看凌云的背影,想到又输了,顾君宝几人用力吐出心中的郁气。
“不去了,你们好好玩,账记我头上。”
回头看着几个好友眼里的殷殷期盼,凌云眼眸深处闪过一丝歉意。
但转瞬就消失不见,为了晚上的极品美味,鸽了几个好友也值,大不了过几天给他们带瓶好酒就当时对放鸽子的赔礼。
“你真有事?”
“真有事!”凌云一脸真诚。
认真看了一眼凌云,顾君宝等人想起凌云的真正身世,再想着这个节骨眼凌云出去玩确实挺打眼,要是遇到不开眼的媒体,应付起来确实麻烦,还不如暂时在家避避风头,等风头过了大家再聚。
想明白这一点,几人都理解地点了点头。
“那,改天见,走了。”见朋友们都理解,凌云抬腕看了一下时间,见时间差不多直接说了再见,同时一踩油门启动了跑车。
“嗡——”
嚣张的轰鸣声再次响起,凌云的跑车瞬间就跑出去几百米远,看着那嚣张远去的背影,让再见两字卡在喉咙里的顾君宝等人齐齐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对准凌云的车屁股竖起笔挺笔挺的中指。
切,狗屁的好朋友,出事的时候没想到找他们帮忙,现在连说句再见的时间也没给他们留。
顾君宝几人不满意,这也让随后跟上的罗虎等人接受了四根烧包的中指,面对笔直的中指与鄙视的眼神,蒋家所有保镖都是一片冷漠脸。
唉,他家凌少跑太快,他们也遭了池鱼之殃。
凌云才不管身后罗虎等人的遭遇,此时的他脚下油门踩得又稳又重,跑车以飞翔般的速度几分钟就从山顶跑到了山脚,这让早就守候在此的暗组保镖们目瞪口呆。
艹,是人吗?!
在震惊之余,大家也无比的后怕。
这条山道又陡又窄,弯道还多,一般老司机过这条道都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没想到凌少跟玩似的,速度还那么快,真要出点什么事,四爷绝对会拿他们试问,做蒋家的保镖难,保护凌少好像更难!
第13章别样的美味
餐盘上的盖子一个个被揭开,顿时,迷人的香气混和着夏日的青春气息迎面而来,这让凌云食指大动,就在他的刀叉即将叉到嫩牛肉上时,一碗金黄色的汤被老管家放在了他面前。
“宝贝,先喝碗汤。”
蒋修宁先试了试汤的温度,感觉入口合适才再次把汤推到凌云面前。
凌云:他想吃肉!他还在长身体,他缺肉!
“汤里有肉。”看懂凌云眼里意思的蒋修宁舀起一勺汤,笑得很温和,但眉眼里都是不容拒绝,这让本就有点心虚的凌云更是无法拒绝,不得已,他张开了嘴。
汤确实好喝,鲜美至极。
汤是用一年以上的肥美母鸡炖的,油脂已经撇尽,汤汁才呈现如此诱人的金黄色,但凌云只喝了蒋修宁硬塞过来的一勺汤就再次举起手里的刀叉。
“乖,再喝一口,就一口了,喝完就吃肉。”又一勺汤被举到了凌云的唇边,此时的蒋修宁如同诱骗小红帽的大灰狼,眼里除了喜欢还是喜欢。
“修宁哥,说话要算话。”
嘟囔着,凌云放下手里的刀叉,推开蒋修宁递来的勺子,直接拿起眼前的小碗一口喝光碗里的汤,与其被一勺一勺的喂,还不如干脆点直接喝完,其实凌云不是不喜欢喝这汤,主要是他喜欢先吃肉,吃完再喝汤,但蒋修宁习惯先喝汤再吃饭,说养生。
“我喝完了。”
说完这话,凌云看了一眼碗底剩下的辅料,叉子一动,直接叉到嘴里咀嚼了起来。
看着凌云那鼓起来的腮帮子,一旁的范正卿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刚刚凌云叉进嘴里那块东西是白松露吧,是白松露吧!还那么大一块!!
白松露值钱,个头越大就越值钱。
瞬间,范正卿在脑海里算起了凌云正在咀嚼的这块白松露价值几何,等算出来后,他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把目光转到一旁的蒋修宁身上。
“凌云喜欢用它炖鸡汤,鲜香。”心甘情愿喝掉送不出去的一勺汤,放下勺子的蒋修宁脸色平静地解释了一句,只要凌云喜欢,不就是点白松露吗,他每年都让人在意大利北部的阿尔巴地区收集与保存白松露,目的就是为了凌云想吃的时候能在第一时间运回帝都。
“四爷霸气!”
看了一眼正在给凌云炮制面包夹松露片的厨师,范正卿低声感叹了一句。
极品黄油里面加入了马斯卡彭芝士和奶油芝士,焗在手工面包上,再配上切成薄片的白松露,一口下去。
顿时,完美的口感与香气在众人的口腔中肆虐,这是一次顶级的味蕾享受。
“修宁哥,你尝尝这个,超级好吃。”
在蒋修宁与范正卿低声交谈时,凌云叉了块牛肉与白松露组合而成的菜肴递到蒋修宁的嘴边,眼里有着分享美食的快乐。
蒋修宁没有让凌云久等,几乎是凌云话音刚落他就张嘴咬住了凌云叉子上的那块肉。
细嫩的牛肉带着松露的鲜香,让人欲罢不能。
“好吃吧。”看着蒋修宁微微眯起来的眼睛,凌云脸上的笑更灿烂,就在他打算收回自己的叉子时,他发现叉子被蒋修宁咬住了。
凌云:修宁哥这是要闹什么,有外人在啊!
想到这,凌云的目光赶紧移向了一旁,结果他什么人都没有看到,早在蒋修宁叼住他叉子的瞬间,范正卿就端着盘子机警的跟着管家他们退了下去。
坐在蒋修宁与凌云身边他实在吃不饱饭,还是跟管家混吧。
圆溜溜的猫眼环视了一下周围,实在是找不到一个人影后,凌云才看着蒋修宁咬牙切齿,“修宁哥,吃饭呢,别闹了行不行?”说这话的时候,他一点都不记得以前跟蒋修宁吃饭时自己每次都这样咬蒋修宁的筷子或者是叉子,只是这次轮到他被咬叉子,他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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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修宁没有说话,就那么叼咬着凌云的叉子,眼里有着谁也看不懂的暗沉。
目光扫过蒋修宁那略薄的嘴唇,凌云瞬间觉得自己的脸烫了起来。
“修宁哥!”凌云语气里带上了一点慌乱。
原本蒋修宁没有多想,但看着凌云那有点躲闪的眼神,再加上语气里的慌乱,他顿时就想得有点多,张嘴,放过凌云的叉子,笑道:“宝贝怎么了?以前你吃饭的时候不是最喜欢跟我这么玩吗?”
话语里有试探,也有戏谑。
凌云:此一时彼一时!
眼神闪了闪,想到某种可能,蒋修宁没有等凌云回话,而是很自然的夹了一筷子菜递过去,说道:“好了,不玩闹,咱们好好吃饭。”说完,他的手背很自然地擦过凌云放在桌上的手。
手与手接触的瞬间,他察觉到凌云的那只手微微颤抖了一下。
为什么?
凌云从来没有抗拒过与自己身体上的任何接触,但今天为什么回下意识退缩,想到某种可能,蒋修宁的眼底泛起了惊天骇浪。
同时,一股狂喜也侵蚀着他的脑海。
“修…修宁哥,我吃饱了,你慢用。”被蒋修宁手背挨过的手烫了起来慌乱放下刀叉,心跳加速的凌云打算抛弃就餐礼仪马上逃离现场。
他怕了。
主要是他从现在的蒋修宁身上察觉到了危险。
极度的危险。
第14章我要给你无人撼动的身份与地位
刚来到蓝色多瑙河酒吧,凌云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顾君宝,把车钥匙扔给随后跟上的罗虎,他走向了顾君宝,“怎么回事,你们怎么会揍了杨庆?”
按道理说顾君宝他们跟杨庆无冤无仇,不至于揍人。
除非是杨庆惹到他们了。
“凌云,你可算是来了,我跟你说,我就没见过那么傻逼的人,真是活久见。”见到凌云,顾君宝也有一肚子的话要说,勾着凌云的肩,他边带着人往酒吧内走边解释起来。
几个小时前,蒋家,杨庆在蒋修肃的逼视下终于想起十年前的一桩旧事。
想起的瞬间,他就白了脸。
因为他知道自己暴露了,暴露重生的事实。
前世杨庆死得挺憋屈的,他与凌云被抱错的事三年后才爆出来,那个时候他已经被养父母折磨得快要死了,那对夫妻简直就不是人,男的酗酒暴力,女的也好不到哪去,打不过自家男人就拿孩子出气,所以从小杨庆就生活在混和双打中,过得挺凄苦。
这样的杨庆值得万分同情。
也值得被真心对待。
错就错在他被蒋家找回后看着锦衣玉食如同天子骄子的凌云心理失衡了,再对比自己曾经过过的凄苦生活,杨庆恨凌云,无比的痛恨。
哪怕知道被抱错不是凌云的错他也恨。
毕竟当初如果两人没有被抱错,过着豪门生活的人一定是他,他才是蒋家真正的少爷,他才是该享受荣华富贵的那个人,而凌云不过是鸠占鹊巢的那只鸠,凭什么一点苦都没有吃。
自认为替凌云吃了很多苦的杨庆怎能不恨凌云,恨不得凌云立刻就去死。
如此以来,不管前世的凌云怎么对他好,他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阴毒算计人,最终,前世毫无防备的凌云就是在他的算计下赛车时车撞到山体,人连同车被大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场熊熊燃烧的大火至今都刻印在杨庆的脑海里。
每次想到那场疯狂的大火,杨庆就觉得无比的痛快,所以十年前重生后他才在得意忘形下狠狠发泄过一次对凌云的恨意。
难道那次的自言自语被人听去报告给了蒋修宁这个蒋家真正的掌权者?
对方听到了多少,知道前世是自己害死凌云的吗?
神经质地抠着衣袖下的手指,害怕到极致,杨庆的大脑反而不停地转动着,突然,他抠着手指的动作停了下来,因为他想起了关键点,那就是偏爱。
蒋修宁对凌云非常偏爱。
如果蒋修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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