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唉,无论如何使否认不掉了,总不能说有人偷了我的随身匕首然后去城外杀人吧,程征老老实实答:“是”。
庆松复问:“陈万路是你杀的”
都瞒不过王爷的法眼啊,眼下除了承认还有办法吗,程征不由得低下头,又答:“是。”
“你这次倒是奇怪,怎么杀个人连痕迹也懒得抹了,刚封了侯爵就可以如此肆无忌惮”庆松竟然没有责问程征,看来他并不想深究。
“末将不敢。这件事我回去会处理,给王爷一个满意的交待。”程征也明白庆松话里的意思,毕竟是刚推上去的端侯,出了事他襄王的面子也挂不住,做些冠冕堂皇的功夫敷衍一下应该不成问题,只要他没要追根究底,都不足为惧。
“不必了,我已经处理了。你刚回京最好给我收敛点,注意你现在的身份。”庆松倒是好人做到底,自己就给处理了,看来他是真的不想把事闹大。
“是。”程征嘴上乖乖应声。
“回去好好给我闭门思过,这段时间再敢出岔子,你自己小心了。”庆松把匕首递给程征。
“是。”刚才还被众星捧月般的恭贺着,现在就被拉过来一顿训责,这反差未免也太大了点吧。还好,襄王向来是对族里的争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你不闹太大,学点阴谋权术也有没什么不好,往上爬的人,谁脚下不踩有尸体,手上不沾有血腥。
程征出了军政枢,见袁辰迎面走来。继任襄王未定,袁辰和程征、映丰都是被看好的候选人,袁辰一直戍守在东南边境,怎么没听到任何消息就回来了。袁辰清秀脸庞上挂着微笑,雪白外袍随风轻摆,如世外仙人般纤尘不染,很温和,很儒雅,活像一个没脾气的文弱书生,“恭喜你封侯。如我所料,你果然是我们三个中升的最快的人。”袁辰说话如风一样淡,好像这件事跟他的利益没有半分关联。
“记得当初我们三人被议事阁比较,我们私下赌的是,谁最终坐上襄王之位。”程征说。
袁辰轻笑,“你记得就好。”
“来日方长,将来鹿死谁手,还未可知。”程征难得谦虚了一把,这是在鼓舞袁辰吗。
“自然。”袁辰微微颔首而去,像一阵风飘过。
当夜,程征来到落日洞,这里是暗人的藏身之所,在京城北郊深山里,这里丛林密布,沟壑险峻,一般人不会来这里,更何况大半夜。
程家养的暗人最初来源是塔莎嫁到大照时,西池大王不放心妹妹,遂安排一批武士暗中保护,只为塔莎所用。塔莎出家时,将这一批人交于程征,后经程征和锦风重新编制组合,成立无上门。程征任门主,下设六个堂,堂主都为女子,分别为听风堂听兮,迎风堂迎熏,追风堂追追音,观风堂观末,闻风堂闻郁,守风堂朗月。其中朗月深得门主的赏识,其他人都按规矩以名字的第一个字代表各堂,唯独朗月例外,而且守风堂是无上门的核心,汇总各堂收集的线索和任务的执行情况,在众多堂中也是地位最高的一个。朗月每次出现都是蒙着面纱,很少人见过她的面容。程征一向对属下要求严苛,却不曾见对朗月发过脾气。在一个充满争斗和血腥的残酷组织里,多少人脚踩尸体一心往上爬,而朗月年纪轻轻就不费吹灰之力坐上了守风堂堂主之位,而且备受恩宠,各种猜测在暗人们心里作怪。
过了石门,经过几丈弯道,再往内走顿时豁然开朗,再不是外面毫无人迹的样子。洞内整修有致,大厅内火烛茶具熏香软榻一应俱全,俨然就是一个别苑。朗月正躺在软榻上看书,那是程征的位置,除了朗月,再也没见其他人坐过。听见守门的人行礼,知道是门主来了,朗月起身:“门主。”
程征问:“听兮呢”
“在泉洞押着,要传过来吗”看来朗月早知道程征会来,而且知道他是为何而来,特意在此等他。
“不必了。”程征转身去了,在泉洞,刚好。
饶了几个弯,到达泉洞。说是泉洞,确实有一池泉水,大概有一丈长宽。不过这沸腾的山泉水不是温泉,之所以会沸腾,是有人把这块区域挖开在下面烧起来的。
程征站在环绕在池水周围的台阶上,池中的水咕噜咕噜的沸腾着,上面雾气缭绕。听兮则埋着头跪在下面。
程征问:“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的匕首怎么会在襄王手里”
听兮如实回答:“属下无能,昨夜门主走后,属下正打算将陈万路带回来,捆绑检被他挣脱,正在打斗之间,袁辰连同一批人马经过,属下情急之下只好灭了陈万路的口,先行躲了起来,等袁辰经过再行收拾。谁知袁辰看到陈万路的尸体后停了下来,随后,他们带走了陈万路。”
朗月说,“应该是袁辰把匕首交给了襄王。”
程征点头,分析道,“袁辰从小长在东南,只是每年的朝贺、年节才来京城几日,与我算不上熟识,他应该不认得那是我的匕首,而且袁辰没有理由用这种没斤两的手段对付我。那么他带走陈万路也应该只是出于公务。见京畿官道出现命案,将尸体连同凶器带回去交予官府细查也在情理之中。”
朗月应接道,“杀了陈万路事小,只是这匕首一夜之间就辗转落入了襄王手中,可见襄王的耳目众多,好在襄王并没有追究。”
“他自然不想追究,皇上刚下旨封了我侯爵,不到半日就传出丑闻,他襄王也是颜面无存。”远辰转而对听兮说,“但我想追究,你不该在这个节骨眼上给我出问题。”
“是,属下知错。但袁辰一行人数不少,属下不想把这件事闹大,况且若是真和袁辰动起来手,属下未必有胜算。”
“你有你的理由,但是我不会再给你机会。”
“是。”听兮没有多余的辩解,也没有哭喊讨饶。身后走过来两个人压着听兮走向水池,果断的推了下去。滚烫的水迅速将听兮包围,听兮痛苦的挣扎叫喊了一阵,然后就如被煮熟的食物般浮在水面,脸上已经拖了一层皮,猩红不辨面容。有些头发也脱离了头皮,随水的沸腾上下不安的摆动。程征,朗月,周围的人都没有任何表情,这种场景在他们眼里已经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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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麻烦
话说远信这边,带着梦涵游山玩水,逍遥的不亦乐乎。那日两人路过一片溪谷,山川幽静,溪水清澈,树木繁茂,野花遍地。梦涵忍不住说,“要是有个相机就好了,我一定要拍好多照片留念,这没有被人类污染过的景色的确是美啊,自然又清爽。”
“什么是相机啊”经常从梦涵口中蹦出一些稀奇古怪的词,远信也慢慢适应了。
不小心有说漏了嘴,哎,又要解释半天。“相机呢,就是一种可以把眼前的景色画成一张图片的东西,而且画的栩栩如生。”这么说的够直白了吧。
“东西也会画画还栩栩如生该不会是什么妖魔鬼怪吧。”
“切,不是妖怪,是一种机器,给你说不明白。”遇见麻烦还是躲开好吧,每次梦涵不想说了,都会以一句给你说不明白作为结尾,考验远信的理解能力吧。
当晚两人住进客栈,远信居然真的画了一幅画给梦涵,让梦涵惊讶了好一番,居然就是白天梦涵说的想要相机留念的景,深潭,峡谷,花草,虽不说很真实,但幽净空灵的意境显露无疑,“你居然会画画,哇塞,而且画的这么好,要是在我家乡,说不定还能出名呢。”
“我堂堂勇侯还愁什么出名啊,我要是想出名也不会整天游山玩水了。”
“呦,你怎么这么不谦虚啊,给你个杆你就顺杆爬。”
“在自己女朋友面前有什么好谦虚的啊。”两人相处不过月余,梦涵已经成功的传授给了远信很多现代词汇,比如女朋友,老公,高富帅什么的,当然还有少量的语气助词。
梦涵称赞:“你这画倒是画的还算有模样,有不谦虚的资本。”
“多谢老婆大人赞赏,请老婆大人题词吧。”
“啊我”梦涵指着自己问,前世一个搞it的人,本来字就不好看吧,更何况还要用毛笔得了吧,别丢人现眼了。
“不是你还是谁啊这屋里有其他人吗有其他人我能称呼为老婆大人吗”
“我不会写字啊。”
“你不会写字骗谁呢,你每日对我滔滔不绝,动辄出口成章,诗词歌赋信手拈来,什么海上明月共潮生,你要告诉我你没读过书,你认为我相信吗”
“谁说我没读过书”好歹本姑娘前世还是个大学毕业呢,虽然是个不出名的二本吧,“读书跟写字那是一回事吗”
“读书跟写字怎么不是一回事,哪个学堂只教你读书不教你写字啊”
“我,”梦涵终于无语了,“好,写就写,我要是写的难看了,糟蹋了你这幅画,你可别怪我。”
“怎么会,你写的在我这里永远是最美的。”远信十分确信,想你每日出口成诗,字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远信递给梦涵笔,当梦涵落笔,远信恨不得吞下刚才说的话。“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这句话是不错,但这字未免也太对不起观众了吧。
看远信挠头,梦涵不满道:“这什么表情啊,不高兴啊,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远信指着两个奇怪的墨点问:“这字也就算了,只是每句话后面的这个墨点是干什么用的,两句话加的还不一样。”
好吧,古人是不用标点的,原谅他吧,“看在你没嘲笑我的字的份上,解释给你听吧。”梦涵耐心的讲述对于她来说是及其小儿科的标点符号,还补充了问号、感叹号、引号等常用符号。
远信听完不禁感叹:“你家乡挺神奇的啊,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这叫做现代先进文化。”梦涵自夸道。
“先进文化先进文化没教你怎么写字吗,写的跟爬的一样”
“操,你敢取笑我让你尝尝本姑娘的厉害,哼”梦涵拿起毛笔画在了远信的脸上,远信猝不及防,被画了一笔急忙躲开,梦涵追着着,“你还跑,别跑,给我站住。”
“老婆大人我错了,你的字确实是最美的。”好吧,昧着良心说话也不一定会遭天打五雷轰的嘛。
“哼哼,现在知道错了,”梦涵拿着笔在手中转,“晚了”一声吼又向远信追去。“让你知道什么是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谁说的这句话真理啊”
“啪”一枚小刀破窗而入,扎在一根柱子上。吓得梦涵“啊”的一声不敢动弹,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谁啊,你大爷的,偷袭啊,有本事你出来我们比划比划。”
远信疑问道:“比划比划你不是不会武功吗”
“不是有你吗,呵呵呵”梦涵拍在远信肩上讨好的笑着。
远信皱眉:“我我的功夫你又不是不知道”
梦涵咧着嘴笑:“逃跑够用了。”
“敢情你把人家骂出来再让我带你逃跑啊。”
“有何不可”
远信倒是真服了眼前这位敢惹事的大小姐,一路上自己带着她逃了多少次,“你这么想让我带着你逃是你喜欢飞在天上的感觉,还是喜欢被大爷我抱在怀里”远信坏笑。
梦涵鄙夷道,“切,你少自恋了。”
“来妞,给爷笑一个。”信伸出手来抬起梦涵的下巴,调戏状。
梦涵顺势娇嗔:“大爷,奴家卖艺不卖身。”
“艺什么艺就是你写的字”
“大爷,您取笑奴家,”梦涵前半句还在柔情似水,后半句转而凶悍大吼,“是不是觉得您的脸不够花,还要奴家再添几笔啊”
这丫头手上还拿着毛笔呢,远信连赔不是:“不敢,不敢。”
“这还差不多。”梦涵放下笔在砚台上。远信去取扎在柱子上的飞刀。
“有毒”梦涵是电视剧看多了吧,还不忘来一场设想武林人士争霸陷害残杀的戏码。
远信解释道:“没毒的,大小姐,是我哥的人。”
“你哥的人你整日不着边际的跑着,这么容易就找到你了”
“找我当然容易,我什么时间、要去哪儿、往哪个方向提前都要向他汇报。没几个人盯着我,你以为他真放心我一个毛头小子在外鬼混,只希望那人回去别告诉我哥我在房里是怎么被你欺负的,我一世英名丢大发了。”
“你说那黑衣人会不会把你最近惹是生非的事报上去,你哥要把你叫回去好好教训一番”梦涵才得知原来每日逍遥自在居然还被人盯着,深表不安。
“我最近惹事生非我还从来没有最近这么老实过。除了你惹了事带我你逃跑,我惹过什么事啊。”
“你嫌我”梦涵一副可怜状。
远信急忙安慰:“没没没,哪敢啊,我乐意跟你在一起,天涯海角我都愿意跟你一起去。”
梦涵嘟着小嘴撒娇:“你不准丢下我。”
“遵命,老婆大人”
“嘿嘿嘿。”梦涵又得意的笑起来。
远信展开飞刀上的纸条,“得了,借您金口,我们真得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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